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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诚深谙和不同类型的人要讲不同的话。
王宇一看就是个纯技术宅,跟他谈生意条件反而会让人的距离疏远,还不如直接谈技术情怀。曾哥虽然是个商务人员,但显然也不是非常市侩,这年头会进那种穷工作室的人,多少还是讲一点理想的。
至于游戏打爆、金钱汹涌而来之后,还能不能禁得住考验,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顾诚从业三年,对于这个时代的国产游戏研发实力和历史背景也是有过深入研究的。
其实在99年以前,国内的高端极客型游戏开发工作室普遍还是很情怀、很良心,技术也过关的。(“血狮”除外,那个辣鸡伤害了国民感情,也导致了类似于“一枪打死树上一只鸟,只剩零只,因为其他九只都被吓跑了”的恶劣效应,摧毁了民族自信心。)
祖龙工作室做的《自由与荣耀》虽然有严重的模仿《星际争霸》的痕迹,但好歹源代码都是自己写的,可见华夏程序员们是有“从功能上实现国际一线游戏”的能耐的。
《万王之王》能够杀到东夷,让东夷人都掏钱买点卡,后来在此基础上再发展出《龙族》和《传奇》这些,可见华夏程序员不缺架构能力。
他们缺少的,无非是两个方面。一个是策划和编剧的实力——换句话说,他们做的游戏,功能已经很不错了,但是没有文科生教他们“怎么设计游戏才更有对抗性、更能引诱玩家玩下去”。另一方面,他们的建模和贴图很丑,是因为他们请不起足够多的美工来建模,抠材质。
历史上,03年的祖龙工作室只有四五十号人,30多个都是程序员,美工剧本策划商务,统统加起来才十几号,这样的工作室自然做出来的东西颜值上丑陋不堪。而一年之后池宇锋把他们团队买走、去做《完美世界》的时候,研发团队骤然扩充到了将近300人。
光是美工团队就多了200号人,还添置了几十台高配的图形工作站。
这才有了后来号称“颜值不输于魔兽世界的《完美世界》。”
可见游戏这东西,骨架和系统、拓扑是相对省钱,可以靠情怀解决的。有一群怀着极客信仰的程序员,就能搞定。
但颜值这东西就真没办法了,就是砸钱。国内早几年缺乏正版游戏变现渠道,工作室们养不起美工(毕竟美工不光要雇人,还要买图形工作站,买引擎。就算人可以讲情怀少拿点钱,也没办法。)所以后来正版化比较好的东夷人在代理了第一批华夏网游之后赚到钱了,就开始反哺美工砸特效,把华夏游戏研发力量给反爆了。
如果用拍电影来类比,那华夏的游戏行业就是不缺好导演,也不缺好演员,但是缺乏好的ip剧本,更缺乏好莱坞大片级别的砸钱做特效。
给华夏一个彼得杰克逊,但是没钱给工业光魔砸两亿美金,《魔戒》一样出不来。
这是一段民族研发力量沉沦的惨痛历史。
包括顾诚,他也承认自己多多少少有点原罪——至少他代理了两年东夷人的网络游戏,撸够了钱才来支持国产。
但他也没办法,谁让他当初一穷二白需要第一桶金呢。要是上帝让他穿越的时候附体到一个能直接动用几亿资金的富二代上,他也可以绕过代理传奇直接搞国人自己的东西。
……
“我不想跟你们直接谈钱砸你们,也不想用薪水把你们的人一个个挖过来,那样谈条件很没意思。我宁可先跟你们谈谈,我目前准备做一个多大的项目,投入多少资源,你们有没有兴趣加盟进来。”
顾诚和王宇、曾哥略微聊了一会儿,就掌控住了节奏,大打情怀牌。
就像一个好莱坞大导演,跟演员们聊角色的时候,不能先聊片酬,而是要聊“这部片子是何等的大投资、大制作、背后有华纳/福克斯/米拉麦克斯倾力宣发。你要是演了主角绝对口碑大爆甚至提名小金人。所以,片酬方面就不是很重要了”。
游戏研发极客们的情怀,是丝毫不逊于电影爱好者的,甚至犹有过之。
“50人的工作室规模,实在太小了。我觉得美工人员至少应该是程序员的五倍!看看东夷人那些游戏,为什么在国内大杀四方?不就是因为漂亮么!做游戏,不能用做别的软件行业的思路去做,终究是要面对普通用户,面对小白用户的。颜值就是硬道理,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残酷看脸,没办法的。”
“我准备对标目前暴雪公司正在立项的魔兽争霸网游版,做一个国产的,纯3d,具有宏达世界观和场景、系统的3a大作。每个月初步确定的研发人力预算就可以投入500万,硬件、引擎预算不计在内。而且我下个月去米国,可能还会收购一个国际顶级的物理引擎公司。”
“如果你们有兴趣,我们可以初步合作一下,签了保密协议之后试作三个月拓扑。如果你们能证明自己的技术实力,就可以保留祖龙工作室的独立名头,以研发方名义最后加入到项目中去。我也会负责帮你们充实美工和策划人员——这些人才我在传奇娱乐已经培养得够多了,他们完全知道怎么把一款游戏做得漂亮,以及从游戏心理学角度吸引人玩下去,掌控玩家对爽点的心理节奏。”
一通鸡汤安利,王宇就被顾诚说得热血沸腾了:“请相信我们的实力,我们一定有这个技术功底的,不过能了解一下游戏的剧本和设定吗?”
“老王你别急啊,”分管商务的曾哥好悬没被技术宅猪队友气死,心说对方只是吹吹牛你就上钩了,后面条件还怎么谈?他好不容易压下同事的瞎说,转向顾诚求保证:
“顾总,您刚才说的这些合作条件,未来都可以细化到外包协议中么?如果您的投资规模没有到位,我们是否可以以此为条件拒绝移交成果?”
“当然!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写进合同里的,都能成为到时候出现意外时的抗辩条件。你放心,我还掏不起一两个亿研发一款游戏么?”顾诚说这话的时候轻描淡写,但他确实有这个资格。
说完还很和蔼地表示:“还有什么尽管问,不要有压力,我也喜欢先小人后君子。”
曾哥又问了几个,着实有些不好意思,心说今儿个是遇到真土豪了。
还是个懂行的真土豪。
很快,就谈到了具体合作方式。
“我很愿意尊重原创团队,也认为每一个研发团队都应该得到他们应得的部分。对于合作模式,我不想套定额的行规,所以我给了你们两条路。
第一条,就是正常的雇佣式外包。你们有多少人手,多少研发力量,我每月给一笔固定的薪酬/保险,比如我每月固定开支500万人力成本,买引擎买硬件设备的钱也算我的。最后游戏出来之后,从游戏运营纯利润提成5%给研发团队。
第二条么,就是收益更大,但风险也更大的模式了——初期硬件还是我提供,但是只算租赁,项目结束后这些硬件产权仍然属于yy娱乐。而人力成本我不开支,如果你们资金流有困难的话,我可以借贷给你们发工资的钱。但是项目结束之后,未来该项目总销售收入的20%,都会属于工作室——注意,这里是销售收入,而不是纯利润,是不扣除成本的。”
王宇还没怎么听明白,曾哥已经脑子转过弯了。
顾诚给的第二种方案,相当于让祖龙工作室自负盈亏了。如果网游销售大爆,肯定比模式一拿钱更多。但如果效果不咋滴,很有可能管理层连每月几百万的人员工资都赔不出来。
第一种,则是旱涝保收,再稍微小赚几块钱利润提成。
曾哥想了想,狐疑地问:“既然方案二风险那么大,也才给20%销售收入是不是少了点?”
顾诚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要知道,游戏界还没有人这么合作过,所以我是参照了其他知识产权创作行业的行规——在好莱坞,电影制作方也只能从票房中拿到30%。因为他们还要分四成给院线、分三成给发行方。
网络游戏运营过程中,服务器、带宽这些运营团队的开支,营销推广团队的开支,也都是风险,研发开支,最多只占到总成本的三分之一。何况以我在国内的地位,‘发行’上的优势和效果绝对更大。我觉得20%已经很公平了。”
研发团队占三成销售收入,几乎是全世界知产领域的共识。曾哥只是不懂行,顾诚举出这个例子之后,他马上心服口服了。
两人商量了一下,曾哥原本还准备劝说王宇和后方团队谈一谈,过几天再确认模式。但王宇仅仅和两个铁哥们儿通了个电话,就拍板了。
“我们还是模式一吧,咱连两千万现钱都拿不出来。模式二万一赌输了,兄弟们工资都发不出来——原先只管过50个弟兄的工作室,一下子扩充到300人往上,咱没扛过这么重的担子,还是稳一点吧。”
曾哥知道上面的人也都没信心,便作罢了,他只是最后问顾诚确认了一句:“顾总,那我们这个项目选择了模式一之后,将来如果团队磨合充分了、资金底子雄厚了,后续项目想选模式二,还能换么?”
“当然,我这儿都是一事一签,不会用长约霸王条款捆人的。”顾诚傲然地说。
“成!顾总那么爽快,咱兄弟们就给顾总卖命了!”听说每个项目都还有单独选择权,王宇这种容易知足的理工男立刻投降了。
世上还有比“穷的时候领工资、富了之后还能随时赌一把”更好的生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