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你好1.27

sophomoregirl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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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心中有所怨怼,所以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郑冕都显得很阴沉。一股子郁气在他心里愈积愈深,得不到抒发。到底是个心高气傲的年轻人,任他再如何善于矫饰,也不免泄露了几分阴霾在脸上。

    不过有长袖善舞的张媒婆和处事圆滑的方老爷在,一顿饭表面上还是吃的和和美美,宾主尽兴。至于个人的小心思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意识到眼前的这个情敌已经因为个人情绪原因失了装模作样的水准,王胜利心里倍儿高兴,吃嘛嘛香,饭都比平时多吃了一碗。别人敬酒的时候更是来者不拒,直喝的一张俊俏的脸都让酒气晕的通红,好险神智还算清醒,没把心里的恶老虎给放出来。

    当然他也没少敬别人的酒。若不是因为张媒婆屡屡回护,说“曲楠”的家离得很远,用完饭就要往家里赶,而且他回家还要经过一座难翻的山,诸如此类的推酒的理由,王胜利是一定要将郑冕给灌到桌子底下去的。

    既然作诗写字都比不上人家,还不允许他在酒桌上找回威风吗?╭(╯^╰)╮

    酒过三巡,饭菜已凉。大家在饭桌上想要实现的目的也都实现的差不多了。方老爷如愿的摸了个浅浅的底,在大家稍作休息之后,郑冕提出要告辞的请求时,端起架子,一挥手,让王胜利帮着送一送客人。

    “我送你出门。”王胜利把自己当作了一个尽责的主人家。

    “王兄客气了。”一顿饭下来,推杯换盏间,郑冕对王胜利的称呼已经变了一个样。

    两人一同出门,张媒婆留下来探方老爷的口风。

    走到门口,郑冕正要告辞,却听王胜利忽然感叹了一句:“今日天气好生闷热,实在不是个出门的好日子。”他这话说的酸不拉唧的,实际上是在暗示郑冕今日不该出门。

    郑冕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初次见面,两个人又都互有隐瞒,相交不深且不诚,哪里知道他的言外之意。

    郑冕此刻还一心当他是方家的表亲呢,加上他现在被风一吹,酒气散了些,忆起自己今天的表现似乎不佳,又担心自己会留下破绽,本来就心虚,自然听不出他话里暗藏的酸味和挤兑,望了一眼有些暗淡的天空,脱口而出道:“这是要下大雨了!”

    头顶的天空太阳一半遮在厚厚的云层后,一半露了出来,可却没有一丝乌云,云是白色的,一团团的,像是柔软的棉花。任谁都看得出,太阳只是暂时让云给挡住了而已。

    王胜利倒是没看出什么要不要下大雨的迹象,心里巴不得好好地下上一阵大雨,把这人给淋死才好。他面上却不得不做出担忧的样子,挽留道:“既然要下雨了,想必回家不便,不如在此地先住下,待雨过天晴再赶路。”

    谈论到自己擅长的领域,郑冕心情蓦地一松,暗含得意的说道:“不用担心。这雨啊,一时半会儿还下不了,这时间赶路是足够的了!不瞒你说啊,对这天气变幻,某还颇有一二心得。”

    王胜利再次抬头看了看,看了很久,还是什么也没看出来。

    王胜利笑了一声:“正出着大太阳呢?这云一会儿就过去了,怎么会下雨呢?可不要说笑话了?”

    郑冕也不争,略微不屑的瞥了他一眼,指着远处天边,笃定的道:“你看那里。”

    王胜利抬眼去看,远远的快要靠近地平线的天空,的确是有些昏暗的样子。他眯起眼睛去看,因为相距太远,目力所及,只能看到一个隐约的样子。远处的天是暗淡的灰白色,密密布着铅灰色的云层,稍近一点,轻薄疏散的云层被风吹得快速漂移,变幻莫测,很轻易就能吸引人的注意力。

    同样一片天空,似乎正在上演着截然不同的风景。

    “怎么会?”王胜利有些吃惊。他也不能确定这情景是先前就存在的,自己忽略了没看见,还是只是眨眼之间出现的变化。

    郑冕虽然闷头读书,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曾经对天气做过一番研究,不说能够掌控全部变化,最近的天气情况他心里约莫是有数的。

    见了王胜利惊讶的模样,郑冕心中又得意又不屑,暗啐像王胜利和他表哥这种只会依靠家里荫护的纨绔,怎么会懂得“书中自由黄金屋”呢?

    祖辈的钱早晚有挥霍尽的一天,只有自己的本事才是硬的!

    可是,他又不禁埋冤上天的不公。像这样什么都不懂的纨绔子弟只需要靠着荫蔽就能任意妄为,而他,努力了十多年,却还要寄人篱下,仰人鼻息。

    这样想的时候,郑冕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他愤恨不平起来。

    按说,王胜利这般表面看来与郑冕没有任何利益冲突且还很可能成为他求亲助力的人,郑冕应该极力奉承讨好才对,毕竟王胜利现在顶着的可是方家亲族的名头。但郑冕却觉得不屑与之为伍,原因无它,郑冕认准了这一样一个出生富裕的人一定是个学了几年书就滥竽充数夜郎自大的纨绔。

    这样的人怎配与他相交呢?先前的那一声“王兄”此刻就像是对他的侮辱一般,让郑冕觉得抬不起头来。

    郑冕心里有很多声音在说话,有很多好的坏的声音在大声说话,说的尽是他的心声。他的鄙夷,他的不满,充斥着他的脑海。也有一个声音弱弱的说他这是其实嫉妒,因为他比他幸运,生来锦衣玉食,不必为生活发愁。

    郑冕下意识的忽略掉这种声音,并嗤之以鼻。他怎么可能会嫉妒这人?他是要做大事的人,不能为小事动摇心神。

    郑冕觉得一刻也不能和这人待下去了,他立刻就要走。

    “公子初来乍到,想必还没机会品尝一番本地美食。我早已经差人做了,公子便带回去吃吧。”王胜利忽然拉住抬脚要走的郑冕,表情十分和蔼。

    郑冕闻言回头,惊讶的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陌生的小厮已经提着糕点站在了他身后,曲楠派来监视他的那个小厮也站到了他身边,可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竟然没有察觉道这些变化。

    他几乎是难堪的看了那小厮一眼,仿佛从那小厮眼里看到了和他表哥一般的鄙夷和不屑,那种不屑和鄙夷比他先前对其他人产生的似乎都要重的多,压在他的心口,叫他喘不过气来。

    一把提过小厮手中的糕点,郑冕勉强维持住表面的风度道了谢,匆匆说一句:“告辞”。头也不回的走了,小厮稳稳坠在他身后。

    王胜利看着两人离去,想起什么似的喊了一句:“篮子里面还准备了凉茶,路上休息时别忘了拿出来喝!糕点别忘了吃啊!”

    听到身后的喊声,郑冕走的更快了。

    王胜利于是又喊:“天色尚早,慢点走!”

    直到两人背影看不见了,王胜利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眼神,小声嘀咕几句。

    “渴了的时候,要喝凉茶,加了粉的。

    饿了的时候,要吃糕点,粉儿做的。

    路还很长。路上总有渴了,饿了的时候。一定别忘记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