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首杀

武不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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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德并不是巴蜀人,而是来自千里迢迢之外的东北,而在大学念书四年,他过的日子和宅男差不多,因此没走过多少地方放。

    在整个巴蜀,他也只有校园这点地方比较熟悉了,若是离开了巴蜀大学,他真的就是人生地不熟了。

    他就算想跑,也不知道该跑到哪里去。

    唐德之所以愿意出去救人,是因为他知道:在这个时候,救人实际上就是救自己,帮人就是帮自己。

    更何况,有手鞠再自己身后做保镖,唐德自然也有几分底气。

    “手鞠,你是怎么来着的?”唐德迈出寝室的大门之后,朝门外走了几步,忽然扭头对手鞠问道。

    “大人,我也不清楚,我在一分钟还在木叶忍者村,正要参加第二场中忍考试,然后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手鞠并没有什么遮掩,直接开口说道。

    “手鞠,那你干嘛叫我大人啊?”唐德开口问道?

    手鞠的眼神之中顿时出现一丝迷茫之色,然后恭敬的回答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是我的主人,比风影大人还要重要的主人。”

    “嗯。”唐德有些心不在蔫的回答道,然后就不再说什么了。

    事实上,唐德之所以会聊这些,只是想要借此排除心中的恐惧罢了,在迈出大门那一刻,他就看到了数头看上去狰狞无比的丧尸。

    唐德以为自己做好了准备,但其实他并没有真正的准备好。

    他还缺一件东西。

    士气。

    唐德并不缺乏勇气,他既然赶出来狩猎丧尸,他自然不会缺乏勇气。

    他缺乏的是士气。

    士气,就是士兵的“勇气”。

    一时的血勇之气算不得上,一时的胆气来得快,散的也快,很多人凭借一时血勇之气做出杀人的举动,然后就可能因为自己的作为而陷入崩溃。

    只有那种真正见识过死亡,甚至漠视自己死亡的士兵身上,才有真正的“士气”。

    不害怕死亡,只害怕失败,那才是真正的士气。

    在今天以前,唐德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别说人,就连大一点的牲口都没有杀过。

    这不仅仅是唐德的问题,在整个天朝,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这样,在这个禁武的国度里面,买把菜刀都需要进行登记。

    事实上唐德的表现已经不错了。若是一般的天朝人,哪怕面对一条狂吠的狼狗时,也都会双脚打颤,手心冒汗。

    甚至不说是战斗,就是上个台演讲,或者当众表演个节目,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完全无一丝压力,没有丝毫的紧张?

    害怕是正常的,除非是真正见识过“死亡”的人,否则不可能不感到。

    只是有的人,会因为恐惧而崩溃,有的人却会因为恐惧而变得越发强大,有的人甚至会因为恐惧而发挥出不可思议的力量。

    当然唐德并不清楚这些,他只是不停地在心中告诫自己一件事。

    不要害怕!

    唐德不停地在心底给自己打气,尽力让自己呼吸变得更平稳,双手变得更稳健,以最佳的状态对付眼前的丧尸。

    或许是因为鲜血味道的缘故,当唐德出门之后,立即看到了三头丧尸,一头略前,两头站的稍微靠后,全部摇摇晃晃,踉踉跄跄的向唐德走了过去。

    毫无疑问,它们是最佳的磨刀石。

    勇气不可能是天生的,百战老兵之所以能够漠视死亡,是因为它们已经见过了太多的死亡。

    只有真正的经历过杀戮,经历过恐惧,才能真正坦然面对这些东西。

    丧尸越来越近了,最近的三头丧尸距离唐德已经不过五米罢了。

    五米。

    三米。

    两米。

    等到丧尸距离唐德只有两米远的地方的时候,唐德鼓起勇气,大喝一声,然后向前踏出一步,将紧握的长枪狠狠向前往刺了过去。

    “杀!”

    按道理,唐德不应该大喝一声,因为这会引来更多的丧尸,但是唐德却不得不喊,因为不喊的话,他未必有出枪的勇气。

    这一生呐喊,就是唐德为自己壮胆。

    一枪既出,再无犹豫。

    在杨老太爷的教导下,唐德的枪术底子很扎实,虽然他现在也有些恐惧,但是拿枪的手却没有丝毫的颤抖。

    虽然杨家枪法中有很多出名的招式,按照套路,他学过“白蛇吐信”、“铁牛耕地”、“燕子夺窝”等四十二式的大花枪。在这些枪术这种,唐德较熟的只有“燕子躲窝”等十六式,真正达到精熟地步的也只有其中七式。

    可是到到了这个时候,他把这些枪术都尽数忘了,他唯一记得就是最普通,最简单,也是最使用的一式枪术。

    “刺”!

    第一步,侧身握枪,第二步,用力突刺。

    唐德这第一枪虽然刺的是丧尸的脑袋,但因为经验不足,描的并不算准,因此枪头略微偏了几分,因此并没有刺中丧尸的脑袋,反而刺中了它的脖子。

    若这一枪刺的是活人,这一枪已经可以算作完美,但他想要击杀的却是丧尸。

    它还在动。

    尽管脖子被穿透,但这头丧尸却依旧很有精神,手舞足蹈的,似乎要抓住唐德的身体一样。

    对丧尸来说,只要头部没有受到伤害,再严重的伤势,那也不值一提。

    就算唐德把它的脑袋砍下来,它也能用嘴巴咬人。

    毕竟从本质上来说,丧尸只是一具活着的尸体罢了,除了猎食的本能,它们什么都没有。

    尽管丧尸想要抓到唐德,享受唐德血肉的味道,但它却不可能办到这一点。

    长枪是长兵器,长度足足有两米半,丧尸的爪子再长,也够不到唐德。

    只不过一枪不中之后,唐德就有点着急,连忙将长枪从它的身上拔了下来,然后冲着它的脑袋再次刺了下去。

    不得不说,白蜡杆的确是一件好兵器,刺的时候就像捅豆腐,拔的时候就像拔萝卜,省力至极。

    直到这个时候,唐德才明白,他的姥爷为什么那么看重他的那杆雁翎枪,唐德想摸一下都要苦求半个小时左右,宝贵的不了的。

    对于武者来说,一柄好武器实在太重要了!

    这二枪,唐德刺的非常准,正好扎到那头丧尸的眼眶处,然后硬生生的捅了进去。

    “击杀丧尸(一星),获得10点杀戮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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