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何而救

舒长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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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荞默默地看了顾惜之一会儿,从腰那里抽出一捆绳子扔过去,说道:“我的确不知道什么叫千金不换,把这个拴在脖子上,我把你牵到大街上看看,到底是你说的千金不换,还是我想像中的一文不值,又或者说你根本就是个赔钱货。”

    顾惜之就不干了,说道:“你说我一文不值也就罢了,可为什么会是赔钱货?”

    安荞一脸认真地说道:“长得太难看,往大街那里一站,谁知道会不会把人给吓出毛病来。要真那样的话,人家不得找我讨要医药费?你这卖不出去,还得倒贴别人医药费,不是赔钱货,那是什么?”

    顾惜之听着嘴角直抽抽,摸了一把脸,又看了看自己难看的手,说道:“你不是说你能把我治好?我可告诉你,我以前的皮相,敢认天下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你要有那个能耐把我治好,你就赚大发了。”

    安荞看了黑丫头一眼,见黑丫头在祠堂里老老实实地擦着灵牌,就懒得跟顾惜之废话,扭头就朝后山走去。

    “哎,你这是几个意思?”

    “……”

    “你要不吭声也行啊,把东西先给我呗。”

    “……”

    “你就算不看在我的面上,好歹也看在大牛的面上呗,怎么说昨儿个也帮你的大忙不是?”

    “……”

    “拜托了,只要你把复明果给我,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安荞停了下来,扭头狐疑地看向顾惜之,问:“你怎么知道我有复明果?”

    顾惜之笑得一脸贱兮兮地,小声说道:“其实我跟大牛在今天之前都不知道有复明果这个东西,都是大牛的外公无意中得到一本古医术,刚好抄写到好一页,才发现了复明果的记载,才知道昨儿个那虫子跟复明果有关。”

    “古医书?”安荞愣了一下,又琢磨了一下,把剩下的最后一颗药丸取了出来,朝顾惜之扔了过去,说道:“这药丸是以百年蛇胆与复明果为主药炼制而成的,只要大牛爹不是坏了眼珠子,一般情况下都能治好。不过有一点就是,眼珠子的情况越严重,服药以后就越痛苦,短则半个时辰,长则三十六个时辰。服药之前最好做好心理准备,以免到时候痛死。”

    顾惜之疑惑:“伯母可是没跟我说过,吃这药会痛苦啊!”

    安荞面无表情地说道:“她有病,连被人打成猪头都不知道是咋回事,吃药感觉不到难受也很正常。”

    顾惜之:“……”

    这话好像说得没错,可听着怎么就感觉怪怪的呢?

    不管如何,这药是得到手了,顾惜之也顾不得那么多,赶紧扭头往回跑去找大牛,一边跑一边叫道:“你先在这里等我会,我把药拿给大牛,回头就陪你上山。”

    安荞只当没有听到,扭头就往后山去,一点等人的意思都没有。

    大牛就在老安家二房屋门口那里坐着,瞧着老安家人进进出出的,不管老的少的都仔细地瞧上一眼。说起来老安家人长得都挺周整的,可一个个瞅着怪里怪气的不说,还老在背后说人坏话。

    特别是那个叫兰儿的姑娘,不过是见她长得有那么点秀气,多看了几眼,结果就说自个心眼不正,一看就是个登徒子,肯定是想要非礼她。

    开玩笑呢,俺老牛可是练着童子功,再过个十年八年的,都不一定会稀罕女人呢。

    那老太婆不是一般的嘴碎,啥话都能说出来,真是难听。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令人讨厌的,最让大牛不痛快的是左边房子里的那一家子,一个比一个阴险。一会说要想办法让二房净身出户,一会说要想法子让二房不提小谷赎身一事,一会说最好就让杨氏一病不已,一会又说把胖丫黑丫都卖人牙子……反正没一句好话,听着就可怕。

    还血肉至亲呢,哪怕是仇人也不至于如此。

    大牛第一次觉得听力太好也不是件挺好的事情,有些糟心事不是你不想听它就会不存在,就坐在这里一刻多钟就听到了一箩筐那么多。

    为防找不到人,他与少爷兵分两路,一个守在这里一个去祠堂。

    也不知道少爷找到人没有,拿没拿到那复明果。想到自家老爹吃了复明果就能好起来,大牛别提有多激动,就后悔昨儿个没有留下来。

    要是能把自家老爹治好,别说是给那黑丫头当半个月的三陪了,就算是当一辈子的,他老牛也是愿意的。

    左看看右看看,没多久就看到顾惜之从门口冲了进去,一脸兴冲冲的样子。

    “少爷,怎么样了?”大牛立马迎了上去。

    顾惜之将装药的瓷瓶一把塞到大牛的手里,说道:“你拿回去以后告诉你外公,这里头是百年蛇胆加复明果制成的药,对你爹的眼睛大有好处。我已经把自己卖给那个胖女人了,就不陪你回去了,你自己一路小心。”

    顾惜之说完就跑,一点说话的机会都不给大牛。

    大牛愣愣地站在那里,张口想要问点什么,可刚张开嘴巴人就已经跑到了宅门那里,好速度就是想要说点什么,估计顾惜之也是听不到了。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回过神来的大牛小心翼翼地把瓷瓶藏进怀里,急吼吼地往镇上跑,打算把药送回去以后再赶过来。在大牛看来,只要这药是真的,不管对自家老爹有没有用,都有必要在这段时间里好好照顾这孤儿寡母不受欺负。

    以顾惜之的速度,来回跑了这一圈也没有花上半刻钟,以为自己说过以后安荞会留在原地等着,没想过回来以后会看不到安荞。

    “人变丑了以后就不值钱了?这胖女人,就连一会儿的功夫都不等,还真是可恶!”顾惜之扭头就想要回去的,可走了两步还是又转了回去,往后山方向眯眼瞅了起来。

    一会儿后顾惜之眼睛一亮,赶紧往山上爬了去。

    就知道这胖女人体型大,到哪里都是亮点,进了林子也别想藏住。

    安荞正采着蘑菇,身后就传来脚步声,起先还以为来了什么大型野兽,惊得回头一瞅,发现竟然是只两脚兽,便没再理会。

    “你个胖女人,不是让你等我,竟然就自己跑了!难道你不知道这山上危险,像你这样肉多骨头少的,一个人在山上逛多危险啊!”顾惜之对这片林子的也算是有点熟悉了,之前来找大牛外公的时候,无意中听人说这山里头有条活了几百年的妖蛇。

    那人吹牛的时候,谁也不信,偏偏顾惜之无聊跑来寻了。

    也不知是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寻了整整三天,最后想要放弃的时候无意中发现蛇爬行的痕迹。顺着痕迹找到了那个山洞,确定那条蛇出去以后才进的山洞,没想到刚采到东西那条蛇就回来了。

    想起那条蛇至今还心有余悸,才过了不到三招就被吞进了肚子。

    那种在狭窄的通道中被蠕动,还有被恶臭包裹的感觉,至今都不愿意回想,实在是太恶心了。

    正想着事情就发现安荞手上的匕首好眼熟,越看就眼睛就瞪得越大,忍不住怪叫:“胖女人,你手上那把匕首是我的吧?原来被你捡去了,怪不得找不到了。”

    安荞斜目:“什么叫捡?”将刚吹了棍子的匕首往棍子上蹭了蹭,收回刀鞘里头,才继续说道:“我这是明目张胆是从你身上拿走的,我记得当时你还瞅了一眼来着,怎么?想抢回去?”

    好像是有那么一回事,只是当时头脑发沉,根本记不得多少事情。

    反正等顾惜之真正清醒过来的时候,身上除了那根玉簪子以外,其余的东西都被扒了精光。再加上长剑都被蛇的胃液给腐蚀了大半,回去山洞找不到匕首以后就以为东西已经毁掉了,就不再找了。

    “不,我一点都不想,你捡到了那就是你的了!”顾惜之摸了摸腰间的匕首,虽然比不上安荞的那把,可好歹也是精铁打造的,勉强能使了。

    很明显的,跟这胖女人抢东西,实属不明智的行为。

    安荞挑挑眉,把砍来的棍子扔给顾惜之一根,说道:“这根棍子给你,我要到大山里头看看,你要跟着的话就小心点。打草惊蛇懂不?我身上可没有带解毒药,到时候让毒蛇给咬着了,会很要命。”

    “没事,上次那条蛇那么毒都没毒死我,再来一条我也不怕。”

    “再来一条你就真成丑八怪,没得救了。”

    “你的意思是我现在还有得救?”

    “一千两银子,我包你三个月内变回美男子。”

    “我整个人都是你的了,你还跟我算银子,会不会太那啥了点?你看看,是不是什么时候找个时间,帮我治治?”

    “你都不要脸了,还治来干啥?”

    “这都没脸了,我想要也不行啊,好歹你得让我有个脸是吧?”

    “……”

    论耍嘴皮子,顾惜之未必会输给安荞,特别是开启死不要脸的模式的时候。不过安荞嘴里头说着懒得理会顾惜之,每次进山都会多留意,一旦发现用来制作焕肤膏的药材,都会尽量采集。

    因为顾惜之是全身被腐蚀伤,所覆盖的面积极大,治疗的时间至少长达一个月,需要的焕肤膏量自然就特别的大。最近所采集到的药草,相对来说只是杯水车薪,还要采集很长时间才能采集得够。

    毕竟这草药不是大白菜,随便就能采到,比一般药草要珍贵一些。

    说实在话,收一千两银子,算是便宜了。

    哗啦!嘶嘶!

    “我去,有蛇!”

    顾惜之跟在安荞身后,不甚在意,见身旁的那一片草丛挺茂密的,闲着无聊就打了一棍子,没想到一棍子打出一条手腕粗的灰蛇来。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说不怕蛇那是骗安荞的,这会看到蛇吓得整个人都跳了起来,赶紧躲到安荞的身后。

    这条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蛇,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棍子打中,不但没有跑,还立起身子盯着顾惜之,开始了攻击状态。

    “怎么办,我腿软了!”顾惜之不似装假,整个人都哆嗦了起来。

    安荞拨开顾惜之的手,上前盯着那条灰蛇看,与之对望了有三息那样,抬手就一棍子敲了下去。

    灰蛇被棍子敲中,蛇头‘啪’地一声砸到地上,顿时就吓破了胆,哪里还敢立起来叫板,扭头就想要游走。

    “挑衅完就想走,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安荞追上去又敲了几棍子,直到把灰蛇给打死了才停下,弯身将灰蛇捡起来打了几个卷,拔几根韧草一捆,往篓子里一丢,又继续往林子走。

    这过程如行云流水,给的的感觉那是绳子不是蛇,看得顾惜之眼角直抽抽,突然就觉得这蛇一点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眼前的这个胖女人。

    安荞没去注意顾惜之的表情,一边走一边说道:“回头看着野鸡的话,记得打上一两只,合着蛇一块炖了,味道可是不错。”

    顾惜之立马就道:“打野鸡这种小事情包我的身上。”

    正走着安荞突然就停了下来,跟在后头的顾惜之一不小心撞了上去,把安荞撞得往前踉了几步,撑住一棵树才停了下来。不过尽管被撞了,安荞却没有生气,而是愣愣地看着手撑着的这棵树,伸手指往树干受伤处流出来的那一层厚厚的树脂戳了戳,又摁了摁。

    顾惜之还等着挨骂,没想安荞并没有骂人,而是专注地看着一棵还没有一人抱粗的树,凑近问道:“这棵树怎么了?有不对的地方么?”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应该是橡胶树。”安荞说着把匕首拿了出来,在树身上划了划,果然流出来浓稠的白色液体。

    “橡胶树?有什么用?”

    “流出来的树脂能做很多东西,至于是什么东西,我一时半会也说不清。这里应该是一片小的橡胶树林,我看你也是有武功的人,你帮我个忙。咱刚路过的地方好像有一片小竹林,你去砍几棵竹子,做一百个竹筒给我,不需要盖子,也不用多深,做好了就赶紧拿过来给我。”

    “你要做什么?”

    “你把竹筒做好就知道了。”

    安荞说完就朝距离这里十多米的一棵树走去,盯着这棵树看了一会儿,又上手去敲了敲,这才把匕首拿出来在树身上比划了一下。

    顾惜之原本还想要问点什么,见安荞已经忙了起来,想了想就转身往回走,记得那片小竹林离这里不到半里远,为了防止迷路,刚路过的时候还在其中一棵竹子上做了记号。

    “等一下。”

    才走几步,身后传来安荞的叫声,疑惑道:“怎么?”

    安荞指了指身前水桶粗的树,问道:“你应该有内力吧?用你的内力,能一剑把这树给劈断吗?”

    顾惜之摇头:“要是跟你胳膊那么粗的,用尽全力的话勉强还行。这棵太粗了,起码要劈上三十剑才行。”

    “那就劈吧!”

    “……”

    原本安荞是想要自己动手,用匕首一点一点砍下来的,可那样要的时间会很长。突然间就想起顾惜之好像有武功在身,就试探了一下,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厉害,不过总比她一点一点地砍的快。

    顾惜之闻言嘴角直抽搐,这胖女人把他当成伐木工了不成?明明就懊恼得不行,一点都不想劈,可偏偏这胖女人连瞅都不曾瞅他一眼,就只顾着瞅这片橡胶树林子。

    “真不知道你想干嘛。”顾惜之满心郁闷,可到底还是砍了起来。

    自顾惜之开砍,安荞就将视线从橡胶林收回来,转而落到顾惜之的身上,凝眉仔细观察着。

    这是……气功?非内力,非灵力,几乎全是动功。

    为求证心中猜测,安荞开口问道:“你这功夫是怎么练成的?”

    顾惜之道:“从七岁开始,不管酷暑寒冬,每日坚持练剑,到现在已经练了十三个年头了。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厉害?”

    “是不是每个人都这么练的?”

    “这倒不是,有些人练的是拳法,有人练的是棍法,有人是枪。怎么?你也想练?别做梦了你,就你那一身肥膘,一被子都别想练出劲力来。”

    “没有,我就是在书上看到,说盘着腿就能修炼出内力什么的。书上说有内力可是相当厉害,可以飞檐走壁水上漂,甚至还有排山倒海之力。”

    “书上说的你也信,还真是幼稚,那都是骗人的。”

    “也是,童话故事都是骗人的!”

    “……”

    顾惜之顿住,扭头看了安荞一眼,以为安荞很是失望,犹豫了一下,说道:“其实你要是能把这一身肥膘减掉,说不准也能练武的。”

    “减肥是一件万分痛苦之事,我还是不打算减了,你快劈罢,劈完赶紧去做竹筒,到时候还有别的事情。”安荞才没有心思去练什么气功,又或说是劲力,就如顾惜之所说的,真要练成的话就成了金刚芭比了。

    顾惜之点头:“不减也好,我觉得你现在这样就挺好的,肉肉的,软软的,一点都不胳人。”

    安荞:“……”

    低头地看了一眼自己肥硕的身体,又看了看顾惜之那线条优美的身体,默默地举起了棍子,顿了足足十息有余,又缓缓地放了下来。人家不过是说了个大实话,自己就是肉肉的软软的,不服气就减肥,揍人算什么本事?

    于是默默地点了点头,幽幽道:“我也觉得挺好的,人家穿衣服我穿一床单,两条裙子正好给我当裤子,肚子三个游泳圈,脸盆有人家四个大。我可警告你,千万不要惹我,我这一巴掌顶得上人家五个巴掌,一下就能把你抽死了。”

    话音刚落,水桶粗的树传来‘咔嚓’一声,轰然倒地。

    顾惜之顿住,一脸呆滞,眼珠子转了转,悄悄斜目看去,感觉安荞这话充满了暴戾气息。不禁回想了一下自己刚才说过的话,似乎没有什么不对,相反还夸了几句。

    “我去给你做竹筒!”为防这胖女人讨要银子,顾惜之撒丫子就跑,就怕慢上一点会被喊住。

    安荞默默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手,的确是挺肥硕的,可也没有人家五个大,顶多就比人家的爪子圆点,倒是一个肚子可能有人家五个肚子大,一条腿怎么也顶得上人家三条腿粗,算起来武力值并没有多少。

    从刚才某人砍树可以分晰得出来,真要干上一架,不使阴招的话那是一点胜算都没有。

    算了,还是做木桶吧!

    之前安荞就发现这棵树有些奇怪,上前敲了了敲后发现中间那截是空的,确定位置才让顾惜之砍。到底是练过武的,刀刀砍的都是同一个地方,砍出来的口很是平整,稍微修整一下就可以。

    安荞拿着匕首往上插了进去,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了出来,使劲砍割了起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把空心的那截分离出来。

    一米多高的木桶,底是靠树根那块,有五公分厚,除开树皮后桶壁只有一公分多点厚,看起来像是人为造成的。

    砍开以后看到的树心因为经过的时间太长,早已氧化,碰上去软软的,轻轻一挖就能挖掉,没费多大的劲就清理干净。没有蛀虫也没有烂掉,如同被强行分离了一般,得不到树的养分而干枯氧化。

    尽管很奇怪这树为什么会变得这样,也没去多想,趁着顾惜之还没有回来,将简单做好的柱型木桶打磨了一下。

    刚打磨了一会儿,顾惜之就回来了,带回来一百个出头竹筒。

    安荞见状将柱型桶放下,拿起一个竹筒走到最近的一棵橡胶树那里,固定在橡胶树上,拿出匕首在橡胶树上,踮起脚尖在竹筒的上方划了一条直直的痕下来,之后又补了一次,将划开的树皮撕掉,形成一条小沟,只留下一截将树沟里溢出的乳胶引到竹筒里。

    之后又在树身上一道又一道地划着,溢出来的乳胶通通引到同一个竹筒里去。

    “看到没有,像我这样割,不能割太深,要不然会伤了树的根本。我数过了,这里有一百多棵树,你挑大的来割,这一百个竹筒勉强够用。”安荞说完就不管了,坐回原地继续打磨柱型桶。

    看了看地上堆积着的竹筒,又看了看橡胶树,顾惜之瞬间无语。

    最可恨的是那胖女人打磨完柱型桶就背着篓子在附近逛了起来,一点要来帮忙的意思都没有。

    好在开始的时候有些麻烦,后来找着方法,习惯了速度就快了。

    可尽管如此也花了一个多时辰才搞定,等停下来再寻安荞的时候,却不见了安荞的踪影,赶紧跑出橡胶林处四下张望起来。这一片到处都是树木,就算没有树木也有荆棘丛,甚至连普通的杂草丛也长得很高。

    “这胖女人到底上哪去了?不会让野兽给叼走了吧?”顾惜之踮起脚尖也找不到半个人影,干脆找了棵大树爬上去,几乎爬到树顶才停下来,掰开树枝四下张望起来。

    体型大到底是不方便,连走路都嫌累,才走过一片荆棘丛安荞就走不动了,正好这里长了一大片野生芦荟,而芦荟也是她要采集的之一,干脆就不走了,撅着屁股在那里挖芦荟。

    这芦荟一时半会也用不上,砍回去放久了就废了,连根挖走虽然麻烦了点,但种着以后也能用。

    刚挖了两棵,正要挖第三棵的时候,身后传来野兽奔跑的声音,安荞心中一突,赶紧扭头看了过去。只见一只梅花鹿莽莽撞撞地朝这边冲了过来,顿时就松了口气,心想这梅花鹿也太慌不择道了。

    可很快安荞又感觉不对,没事这梅花鹿干啥慌成这样,分明后头有追的。

    踮起脚尖往梅花鹿后头一看,顿时浑身寒毛都炸了起来,赶紧找地方躲了起来。可偏偏这一片地方的草丛不是很高,荆棘丛也不是很多,根本就藏不住安荞这肥硕的身子,眼瞅着梅花鹿都冲到了根前,安荞寻了个最傻的办法,撒丫子跑了起来。

    这年头不止人会坑人,连野生动物也知道坑人,安荞明明就选了一条与梅花鹿岔开的路来跑,谁曾想还没跑出去二十米远,那头梅花鹿就掉了个方向朝安荞追了上来,然后越过安荞继续奔跑。

    “我去,想拉老娘垫背,没门!”安荞黑了脸,猛地一下朝梅花鹿扑了过去,紧紧抱住梅花鹿那肥硕的屁股,死活不撒手了。

    砰!

    到底安荞还是太胖了点,梅花鹿拖不住安荞的重量,连带着安荞一起重重地摔到了地上,然后就一动不动地躺着了。

    安荞哪里顾得上去看梅花鹿是怎么一会事,爬起来就想跑,刚立起来身后传来一道破风声,安荞吓得赶紧又趴了下去。趴下去的瞬间,一庞然大物从头顶飞过,‘啪’地一声落到前方,刮起了一阵狂风。

    那是一只吊睛大白虎,估计是伙食太好的原因,长得又肥又壮。

    你丫的长得比本姑娘还要壮实,好意思么你?安荞脸都绿了,趁着吊睛大白虎转身的时间,赶紧把篓子从背后拿了下来,挡在自个前面。到了这种时候,想要跑掉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顶多就盼一下这位虎爷胃口不要那么大,把这头昏死过去的梅花鹿拖走了事。

    如果能商量的话,安荞一定会劝这位虎爷一下,自己身上的脂肪太多,虎爷已经够肥壮的了,再吃那么多脂肪的话,肯定会影响健康。

    可偏偏人家虎爷不会说话,也不满足一只梅花鹿,还对这只从来就没有见过的两脚兽起了兴趣。好不好吃的且不说,咬死了尝尝再说,好吃就吃掉,不好吃就扔掉。

    猎物被东西挡住,大白虎试图绕过去攻击猎物,绕开昏死过去的梅花鹿想要绕到安荞的身后去。安荞一手拿着匕首,一手紧紧拽着篓子,绕着梅花鹿跟着转了起来,死活不把脑袋露出去。

    站在树顶上找人的顾惜之看到这一幕惊得差点从树上掉下去,最开始的时候不是没有看到大白虎追梅花鹿,可顾惜之万万没有想到那胖女人会那么倒霉,明明就隔得老远,甚至都试图躲开了,却还是赶上了。

    那一瞬间顾惜之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想的,明知道不敌大白虎,还迅速从树上滑了下去,提剑朝安荞方向飞奔过去。

    一人一虎以梅花鹿为中心转了整整三圈,大白虎终于不耐烦地停了下来,喉咙发出低沉的威胁声。要开始了,安荞心中一寒,抓住匕首的手又紧了紧,哪怕是以过去的身材与身手都没有把握拿下这只大白虎,如今拖着这肥硕的身体,安荞感觉自己连一成的胜算都没有。

    吼!

    大白虎不再犹豫,一声虎啸,朝安荞扑了过来。

    乍闻虎啸声,昏迷中的梅花鹿猛然惊醒,一下子蹦了起来。

    砰!

    大白虎本是越过梅花鹿朝安荞朝口扑来,不料梅花鹿突然蹦跳起来,已然躲闪不及,瞬间撞到了一起。

    巨力冲撞,将梅花鹿一下子撞飞出去,朝安荞方向砸了过来,好死不死地砸中了篓子,把篓子一下子砸扁了去,脖子一歪,当场气绝。

    “卧槽!”安荞禁不住爆粗。

    大白虎撞得太猛,脑袋也有些懵,可凭着身姿矫健,只是歪了歪腿,连跤都不曾摔一个。安荞还想趁着大白虎发懵的时候上前给一刀的,见状哪里还敢跑去,赶紧撅着屁股躲到一半人高的杂草丛后头。

    合该安荞倒霉,还没躲好大白虎就扑了上来,就地打了个滚才堪堪避开。然而这一滚,直接就将自己暴露了出来,而且还是完全暴露的那种,眼瞅着着大白虎又扑了过来,已然躲无可躲。

    完了,今儿个这命就交待这了,安荞下意识闭上了眼睛。

    千均一发间,大白虎屁股后面冲来一个人,在大白虎将要咬到安荞的瞬间,利用冲击力飞起一脚踹中大白虎屁股。大白虎身躯越过安荞,朝前狠狠地摔了出去。

    “还躺在那里做什么,快跑!”

    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安荞猛地睁开眼睛,‘哧溜’一下从地上爬了起来,一声不吭地躲到顾惜之身后去。

    那种虎毛从脸上扫过的感觉,太特么的可怕了!

    “英雄,你可算来了!”安荞感动得想要以身相许,要不是时机不对,真想抱住这丑男人一阵狂亲,来得太特么及时了。

    “你快走,这吊睛大虎太利害,我很有可能不是它的对手。”对上这头无比硕壮的大白虎,哪怕是自小习武的顾惜之也是没有多少胜算,握着剑的手都冒了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

    “那就太谢谢你了!”安荞扭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叫喊:“丑男人,你要是不幸死了,欠下的银子就算了,我保证不找你要了。”

    没良心的胖女人,都到这个时候了,竟然还惦记着银子。

    安荞刚跑出十多米远,身后传来一声低沉的虎啸声,脚步不自觉地顿了顿,扭头往回看了一眼,顿时瞳孔放大,心中不知被什么狠狠地震了一下。没来由地就犯了傻,管不住自己的脚步,扭头就跑了回去。

    眼看着顾惜之被利爪按住,就要丧命于獠牙之下,安荞脑中一片空白,无意识间将速度提升到了极致,利用自己肥硕的身躯狠狠地朝大白虎撞了过去,连带着大白虎狠狠地摔到地上。

    正巧摔下去的地方有块凸起的石头,大白虎脑袋磕中石头,一下子就磕懵了去。

    安荞摔得七荤八素,一时间也爬不起来,就连腿也是发软的。

    顾惜之原以为自己要死了,没想到安荞又冲了回来,并且发挥了自己的优势,一下子把大白虎撞了出去。尽管受了伤,可事不宜迟,赶紧提剑冲了过去,将压在大白虎身上的安荞推开,趁着大白虎正懵着的时候,一剑刺入大白虎的心脏。

    吼!

    大白虎浑身一震,眼中的光芒渐渐消失,没多久就黯淡了下去。

    呼!

    终于死了!

    劫后余生,二人‘咣当’躺到地上,浑身都发软了。

    似乎直到现在顾惜之才回过神来,觉得自己刚才肯定是脑子里了水了,要不然怎么会不好好呆在树上,偏要跑到这里来寻死。

    最可恨的是这死女人刚才竟然真的想跑,幸好她良心过意不去又跑了回来,否则做鬼也不放过她,缠死她。

    顾惜之本以为休息一会儿安荞就会起来替他处理伤口的,可躺了好一会儿,感觉自己的血都快要流干了都不见安荞起来,顿时就不痛快了,嗷嗷叫道:“胖女人,你还有没有良心了,没看到我正在流血吗?再不帮我止血,我就要死了。”

    安荞扭头看了一眼,说道:“就一边肩膀流血而已,你自己来吧!我手软腿也软,到现在还在颤抖着,都快要吓死了。”

    顾惜之一脸愤愤之色,内心是奔溃的,如果现在还有力气的话,真的很有可能会掐死安荞,艰难地挣扎起来:“没良心的,要不是我,你早就死了,现在连帮个止个血都不肯。你给我等着,再有下次,我肯定不救你。”

    安荞这才看清丑男人的伤口,一下子就怔住了,三道爪痕深入皮肉当中,几乎深可见骨。倘若不是为了救她,这个丑男人也不用遭受这罪。眼见着丑男人连取药都十分艰难,安荞心脏又似乎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敲了一下,不自觉地朝丑男人伸出了手。

    “你干嘛?”顾惜苍白着脸,疑惑地看着安荞。

    安荞默不作声,将止血药拿出来放到身旁地上,再将本就无力支撑着的丑男人轻轻按倒躺在地上,小心将伤口上的衣服挑开,把药撒在伤口上面。之后又拿出银针在自己左右手扎了几针,待到手不再发抖,再去扎丑男人。

    第一次受到这种待遇,顾惜之一下子有些愣神,呆呆地看着安荞。

    这算不算是受宠若惊?顾惜之下意识就在想,这胖女人长得肉肉的,软软的,要刚把自己摁倒的时候,是倒她的腿上而不是躺在冰凉的地上,那感觉就会更完美一点,说不定伤口就不疼了,腰不酸了,腿也不软了。

    可惜这胖女人给上完药后就发呆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等了半天也不见吱声,顾惜之就忍不住问:“喂,胖女人,你在想什么?”

    安荞愣愣道:“我在想怎么才能把这大白虎还有梅花鹿给带回去,不管是大白虎还是梅花鹿,都全身上下是宝,丢了未免就太可惜了。随便一只都能卖到不少银子,够花好久的了。”

    提起银子,顾惜之突然想起一件事,赶紧道:“胖女人你看,我为了救你可是差点连命都豁出去了,欠你的银子,是不是就不用还了?”

    “你是为了银子才救我的?”安荞扭头问。

    顾惜之愣住,不知该怎么回答,无端端地心里有些难受,说不清为什么要去救这胖女人,但能够肯定的是,绝非是为了这银子。

    安荞喜欢银子没错,可也不是那种见着银子就找不着北的人,刚问的那句话说的时候不经大脑,才问完就知道自己问了个很是愚蠢的问题。真要为了银子就不会救她了,当时那种情况可是要命的,若不是运气,两人都要交待在这里。

    钱没了可以赚,人没了可就真的什么的都没了。

    “想想该怎么把这两只弄回去吧!”安荞不想承认自己问了个很愚蠢的问题,干脆就转移了话题。“要是能把它们弄回去,你欠我的银子,我可以少你点。”

    顾惜之顿时就不干了,叫道:“胖女人,我记得你之前有说过的,银子不用我还了的?”

    安荞愣愣地摸了摸鼻子,努力回忆了一下,义正辞严地说道:“丑男人,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刚是有说过不用你还银子了,可前提是你死了。现在你还活着,所以这银子肯定是要还的,懂不?”

    “……”

    一阵凉风刮过,某人只剩下抽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