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糖(八)

木苏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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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簸箕山竹楼后头,靠近山壁的地方有眼温泉,说大倒也不大,横纵都不超过两丈,池边有青竹野花,甚至还有个小小的竹亭,是个闲趣安逸之处。

    近百年来,因为山坳间雾瘴缭绕和那些传说的缘故,这温泉从不曾被外人碰过,能用得上这温泉的,也就只有竹楼的主人,以前是一位,现在是两位。

    薛闲把自己硬生生喝成了一条醉龙,偏偏他还自觉清醒极了,非要拽着玄悯往云上窜。

    玄悯惯来由着他闹,也就真的乘龙而归了。路途之中某人就走岔了好几回,差点儿把玄悯带着奔去边塞,幸好玄悯方向感极强,及时止损,一本正经连哄带骗地将他拉回了正途。

    总之,原本十分平顺的路途被他走出了九九八十一难的错觉来,终于在天蒙蒙亮的时候看见了簸箕山的影子。

    龙涎的效用硬生生被磨了一夜,已经侵皮入骨了,薛闲几乎连竹楼都等不及找,径直顺着山壁栽进了温泉里。他下坠的半途中昏头转脑地变了形态。

    玄悯一身僧袍在水面漾开,他一手撑着池边的寒石,刚抬起眼,就见一个细小的黑影倏然从眼前划过。

    他下意识伸手一捞

    一条细绳似的小黑龙垂头耷脑地挂在了他的手指上,尾巴时蜷时收,缠着他的手指翻腾着,难耐极了。

    玄悯:“”

    龙涎的作用即便是他也有些扛不住,尤其某些人还总爱刻意把那些效用勾起来,加深加强。是以他此时的眼睫也是湿漉漉的,眸光从半垂的眼皮里透出来,深不见底,又含着一股刻意压制的欲念。

    他用手指拨了拨那耷拉的龙头,拨得对方半死不活地左右晃荡了两下,沉声道:“变错了。”

    薛闲缠在玄悯手上,正蹭得急躁,闻言反应了好半天,才发现本该变回人形的自己不小心缩小了。他哼了一声,当即化成了人。

    平日里化形的时候,他总会在眨眼间将衣服穿上。这回披了一半,忽然想起过会儿总是要脱了,何必费这周章,便就这那么半披半挂的模样,抱着玄悯便闹了起来。

    黑色的袍子浸了水后颜色更是浓重,在水面上散开成一片湿墨,又在不断荡漾开的涟漪推笼下,同玄悯雪白的僧袍堆靠在一起。

    混乱之中,薛闲一边咬着玄悯的下巴,一边含糊道:“要不这回让我”

    话说了一半,他又咕哝着摇了摇头,用鼻梁蹭着玄悯的颈窝,兀自道:“算了,好不容易才将你救回来,还是给你留条命吧。”

    玄悯当时只是撩了撩眼皮,没说什么。

    好一会后,薛闲被抵在石壁上,长直的腿从浮在水面的黑袍中露出来,又缠上玄悯的身体,满心焦虑就快找到出口时,玄悯忽然停了动作,垂着眸子将薛闲散开的眼神和微张的嘴唇上下扫了一遍,嗓音沉缓又平静地问道:“你先前说的,当真不想?”

    薛闲这时候哪还有那心思去想自己说过什么,他眯着眼勾下玄悯的脖子,急不可耐地吻上去,贴着玄悯的薄唇,在一下一下随着动作而起的喘息中含糊道:“不想不想,你管那么多作甚,快点才是真。”

    黑鸟崽子原本听见龙吟,扑扇着翅膀就迎过去了,结果刚从野林里扑出来,就看见温泉里两个交缠的身影,当即吓得屁滚尿流地跑了,满心郁卒地找了棵歪脖子树,伸着脑袋在那树枝挂着的老藤上比划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吊死的角度。

    只能两脚一抻,晕倒在树杈中,人事不省。

    山间的两人昏天黑地胡闹之时,卧龙县的胡瓜巷里,酒醒了一半的石头张,正歪歪斜斜地靠在门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送陆廿七。

    凡人之间的缘分总是这样奇怪,原本毫不相干,甚至走在街市上连招呼都不一定会打的两个人,忽然就因为意外牵扯到了一起。哪怕那一路上相互之间连句正经话都没说,尽是挤兑,但经历过生死,好像忽然间就成了特别的人,再过上几年,就顺理成章地成了特别的故人。

    石头张也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明明那段经历鸡飞狗跳不说,还总有性命之忧。但兴许就是太过惊险了,以至于人生之中也就仅此一次,所以格外令人感慨和怀念。而见证了这些的故人,也是见一回少一回了,兴许哪天就再也见不着了。

    陆廿七从没说过他一句好,另走前却忽然拍了拍他的肩,极为难得地说了句中听的话:“哭什么,此生还有那么多年,此生过完了,还有来生。故人总是在的,至少那两位始终都在,兴许下辈子某一天,你又碰上他们了呢。”

    石头张眼泪嚎完,酒终于彻底醒了,他一边尴尬地抹眼,一边叨叨叨地冲陆廿七告了别。

    清早的卧龙县并不算清静,江边总是有人声的,渔船或是客舟从不歇止,夹杂着街市里叫卖的摊点,显出浓重的人间烟火气来。

    他一双半瞎的眼,虽然不至于让他磕磕碰碰,但是多少跟寻常人有些区别。陆廿七走路从不急躁,总是很慢,但又不是摸摸索索的那种慢,而是给人一种在认真走着每一步的感觉。

    他慢慢走出胡瓜巷,依照寻常人的习惯,总是会在巷子头右转出去,沿着一条十分热闹的长街,走到对面坊区去。

    长街上有远近有名的酒楼天香居,天香居堂倌早上出摊卖的包子出了名的好吃。陆廿七听着那堂倌的叫卖,慢慢右拐出巷子,走上长街,走到了天香居楼下,给家里那三个拾回来的娃娃买了些包子和甜糕。

    他本该继续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毕竟这是离他住处最近的路。然而堂倌将包子和甜糕包好给他时,他却莫名冒出了想换一条路走的念头。

    这念头来得莫名其妙,也毫无预兆。一般而言,他管这叫直觉。

    陆廿七是个体质带灵的人,所以极为顺应自己的直觉。他几乎没有犹豫,便干脆地转了脚尖,从天香居后头的一条斜巷抄过去,走了靠近江边的一条道。

    这条道很荒,有些富贵人家,会将不要的草席或是发霉的被褥丢弃出来,都会丢在这处一个江岸旁的荒土坡上。于是乞丐和流民便喜欢来这处转悠,拾一些能用的东西走。

    一来二去,这里就真成了一块乞丐窝,不过这些年,乞丐已经少了许多了,流民便更是没有了。这大清早的,仅有的那几个乞丐也不会攒聚在这,毕竟江风太大。他们会摸进街市乞些残羹或是善粥。

    陆廿七倒是不在意这里窝过何人,丢弃过何物,他只是顺着直觉,走了这么一条路而已。

    当他走到一处矮坡边时,忽然止住了步子。因为他听见矮坡边有细微而颤抖的呼吸声。

    “谁在那边?”陆廿七问着,转脸看了过去。

    兴许是他眼珠转动的感觉和常人不同,又兴许是他看起来文文弱弱不像个凶煞人,这话问完又过了片刻,一个瘦小的身影小心翼翼地从矮坡后头探出头来。

    那是个三四岁的孩子,灰头土脸,身上的褂子沾着不少泥灰,又蹭破了些许,看起来像是被人丢弃的。

    “你爹娘呢?”陆廿七问了一句。

    那孩子乌溜溜的眸子盯着他的眼睛看了许久,又盯着他额上的血痣看了一会儿,软声道:“没有爹娘。”

    “那你怎么会在这处?”陆廿七又问道。

    那孩子想了想还是摇头。

    陆廿七耐着性子问了好一会儿,却一无所获,就好像这个孩子是天生地养的,忽然出现在了这里似的。他这些年没少往家捡孩子,看见年纪这样小的,自然也没法不管不顾。于是他领着这孩子到浅滩边,帮他洗了洗脸上的泥污。

    他正想说什么,却见洗完脸的孩子抬起头,怯生生地看着他。

    这孩子皮肤其实非常白,只是被泥污遮了,洗干净才显露出来。那眉眼,恍然间同许多年前的另一个孩子有些相像。而真正让陆廿七说不出话的,是那孩子额头间的一枚红痣。

    小小的,带着江水的湿气,正正好落在命宫处,和陆廿七额上的一模一样。

    廿七茫然地蹲在那孩子面前,看着他的额头,迟迟不知道眨眼。

    “你怎么哭了?”那孩子说话带着浓重的稚气,显得有些口齿不清,怯怯的,听得人心里又酸又软。

    陆廿七恍然一眨,大颗的眼泪直接砸落在地。他吸了一口气,低声道:“没,我只是高兴得有些忘形了。”

    那孩子睁着乌溜溜的眼睛看他,试着伸手用手指笨拙地抹了一下他的眼角,却差点儿戳到他的眼睛。

    廿七却毫不介意,他用力眨了好几下眼,将不断泛上的水汽眨下去,用此生少有的温和语气问道:“我带你回家,好么?”

    那孩子问道:“会饿肚子么?”

    “不会,这辈子都不会。”

    那孩子一本正经地“审视”了他片刻,像是在琢磨廿七这话可不可信。不过他实在太小了,着实琢磨不出什么复杂的,只看见了廿七手里的包裹,闻见了包子香气。

    于是他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好。”

    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

    十二年黄泉相隔,远远乡的故人终于还是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