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苹果泥

夭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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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锦歌本来是打算初三走的,但奈何侯家的人盛情难却,硬是把她留着多住了两晚,逛了庙会又看灯会,所以直到初五下午,她和侯彦霖才离开侯家。

    每天大鱼大肉伺候着,饶是素来胃口小吃不胖的慕锦歌过完这个年也不免长了几斤肉,烧酒就更别提了,圆了一圈,慕锦歌抱它起来时感觉跟举重似的,所以直接把它扔给侯彦霖抱了。

    到了住所,侯彦霖又以搬行李和搬烧酒为由,再次成功踏进这间出租房,而慕锦歌拿钥匙开了门后则先是把刚刚在楼下信箱里找到的信封拆了开来。

    侯彦霖见她看得认真,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

    慕锦歌一边看,一边答道:“房东寄过来的水电费单。”

    侯彦霖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哦……”

    等看完上面的明细,慕锦歌把账单塞回信封,抬头看了眼还傻站在客厅的某人,问道:“不是说等下你们家还有什么事吗,怎么还不走?”

    “靖哥哥,你看。”侯彦霖舔了舔下唇,犹豫道,“我们一起开店,也见过家长了,那……”

    慕锦歌:“那?”

    侯彦霖绕着弯子说道:“我就是想说,我自己住的那套房子还挺大的,有多余的房间,还有一些烧酒以前用的玩具,虽然地方没有你这儿近,但平时上下班开车也很方便……”

    慕锦歌看着他,直截了当地问:“你想和我同居?”

    侯彦霖态度诚恳:“希望你能好好考虑下这件事,不用马上做决定。”

    慕锦歌收回视线,淡淡道:“好,我会考虑的。”

    侯彦霖原以为她会果断拒绝,没想到竟然应下了,所以愣了一下:“真的?”

    “嗯。”

    侯彦霖喜出望外,当即扑过去抱着慕锦歌就是一阵乱啃。

    烧酒:我都冇眼睇。

    成功在对方白皙的脖颈上留下一记新鲜的吻痕,侯彦霖功成身退,恋恋不舍地摸了摸对方有些发烫的脸颊,深情款款道:“你慢慢考虑,反正‘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慕锦歌拍开他那只虽然卖相极佳但仍然不能掩盖其本质的咸猪手,面无表情道:“别人吟诗作对,都是雅兴大发,你吟诗作对,是兽性大发。”

    侯彦霖抬手撩起她的一绺长发,低头吻了吻,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却直直地盯着慕锦歌,带着略有些危险的笑意,低笑着缓缓道:“靖哥哥,我要是真兽性大发起来,怕吓着你。”

    慕锦歌不以为意:“我会打电话叫动物园的人来抓你的。”

    侯彦霖愣了下,然后“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可以的,他专注撩妹二十年,今日败在靖哥哥手上,一点都不亏。

    慕锦歌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你笑什么?”

    “靖哥哥你真是太可爱了。”侯彦霖止住了笑,凑过去啄了啄她的脸,蜻蜓点水地落了一个吻,便撤了回去,“那我先回去了。”

    而就在他开门准备出去的时候,慕锦歌喊住了他:“等等。”

    侯彦霖回头,笑道:“嗯?舍不得我?”

    “不是。”慕锦歌无情地敲碎他的黄金梦,指着刚才由他拎上来的一大袋东西问,“这一袋是什么?”

    刚才上楼时她没注意看,以为是侯家人送的一堆年货之一,但现在仔细一看,地上一堆物品里只有这个的包装是暗色的,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不像是侯家的人送的。

    “你说这个啊?”侯彦霖顿了顿,随即语气轻快道,“本来想偷偷送给你,没想到被你发现了呢。”

    慕锦歌问:“你送我的?是什么?”

    “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我走后你自己打开来看吧。”侯彦霖眨了眨眼,“就这样,靖哥哥拜拜,不要太想我。”

    等他走后,慕锦歌坐在沙发上,把那个深色的口袋打了开来。

    里面装的是一个朱红色的方盒,很大,跟蛋糕盒似的,盒子上没有印任何商标和字迹,打开来看只见里面铺了层黑色的绒布,内部划分成了大小不一的细格,每个格子里都放了形状不一的瓶子,拿出来一看,全是国外原产:新西兰的黄油,西班牙的橄榄油,印度的黑胡椒,意大利的黑醋,法国的淡奶油,泰国的鱼露,英国的李派林喼汁……

    她一样样拿起来看,摆到茶几上列成一排,然后才发现盒子底下还混着几瓶没有标签文字的,看不出产地,可能是国内的调料。

    慕锦歌对调料并没什么讲究,但在食园里耳濡目染过一段时间,大概可以推测出这些调料都来自于最佳产地中最具口碑的品牌。

    ——但是其中其实有几种调料连她都不是很了解,毕竟厨师会的菜再多,也都是主攻一个系统的,像她母亲慕芸就是做淮扬菜和粤菜的,而她这种不中不西放飞自我的要是放早些年还没那么能包容创新的料理界,肯定只会被打成了不伦不类。能了解这么多种调料,只可能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老江湖。

    侯彦霖又是怎么知道的?是向顾孟榆咨询的吗?

    不,如果真的那么大费周章,那个二傻子肯定会借此各种求亲亲求抱抱的,怎么可能低调到把这袋东西混在侯家人的礼品间,直到她主动发问才提起?

    “靖哥哥,你怎么了?”烧酒见她沉默不语,于是回过头来,这才看到茶几上一排的瓶瓶罐罐。它跳上沙发,再轻轻跃到茶几上,走近挨个打量,在最末的一瓶前停下:“哇,这瓶辣酱蒜蓉酱的包装我认得,是已经退隐的一位川菜大师祖传秘制的,当初周琰很想要,但是接连吃闭门羹,根本要不到。”

    听它这么说,慕锦歌更是确定了:“这份东西,不该是侯彦霖送的。”

    烧酒虽然也觉得奇怪,但也想不出其中暗含什么玄机,只好道:“可是大魔头刚才不是说了吗?是他送给你的。”

    是啊,如果不是他送的,那他为什么不说出真正送出这份礼的人的名字?

    ——究竟,是谁送给她的呢?

    *

    新年新气象,奇遇坊年后开张后每个人似乎都有些微的变化:小丙剪了个刘海,小山打了耳洞,小贾看小丙的眼神更殷勤了,雨哥把头发两侧给剃了,问号回家一趟后戒烟了,而肖悦竟然剪了个短发,整了个梨花烫,染成了栗色……

    刚开张还没一个星期,慕锦歌作为天川街最年轻的成功营业者,还接受了本地电视台的一个采访,而为了避免麻烦,奇遇坊对外宣称只有一个老板,侯彦霖在当天抱着烧酒出去溜达回避了。

    在这次采访中,慕锦歌的态度要比比赛那会儿的态度好多了,虽然还是神色淡淡,但起码还是会配合地回答一两句的。

    三月初的时候,顾孟榆来了一趟。

    一进店门,她就抓着侯彦霖问道:“我听说过年的时候你把锦歌带回家了?”

    侯彦霖正坐在柜台前玩手游,懒懒地应道:“是啊,你怎么知道的?”

    “彦语晒她弟媳都晒到美国去了好吗?”顾孟榆愤愤道,“太过分了,那你们来我们家拜年的时候,怎么都不带上锦歌啊?”

    侯彦霖道:“串门客套这种事,她不适合做。”

    顾孟榆把他的手机按下:“就算这样,你小子起码给我通个信儿啊,这样我就不把彦语喊我那里去,直接上你们家找了……不是,你俩啥时好上的啊?我怎么不知道?”

    “就过年前不久。”侯彦霖也顺势放下手机,抬起头笑眯眯地看向她,“说起来你还是我和锦歌的半个牵线人,为了感谢你,这顿我请了,孟榆姐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吧。”

    顾孟榆抚额长叹一声:“行吧,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吃了顿做媒饭。”

    现在已经将近一点了,午饭时段接近尾声,室内客人还是比较多,顾孟榆最后在宠物区内找到一个比较喜欢的空位。

    奇遇坊的规定是这样的,带宠物的客人在一般情况是坐宠物区,如果室内人少的话可以坐到a区和b区,而高峰时期普通客人如果在普通区域找不到座位,是可以坐进位置相对比较充足的宠物区。

    除了考虑距离和光线等条件外,顾孟榆选择这个位子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隔壁桌的客人带了条漂亮的萨摩耶,漂亮得让她移不开眼。

    她是个犬控女,家里养了一条金毛和一条牧羊。

    本来去年她是还想养一只萨摩耶的,但是却被她父母无情阻止——因为工作性质,她时常出差,飞这儿飞那儿,养的两条狗只有放在顾宅让父母帮忙养着。

    用顾母的话说就是“我们家的狗已经够多了,甜甜(金毛)、沫沫(牧羊)和朔朔(顾孟榆小名)。”

    顾父更是一声长叹:“不说孙子了,你什么时候扔给我们的能不是狗,而是热乎乎的女婿啊!”

    ——好吧,这个逼婚是她自找的。

    想到这里,顾孟榆就悲从中来,看向萨摩耶的目光中也多了一份沉重。

    “?”阿西莫夫斯基回望过来,吐着舌头,保持着优雅依旧的微笑。

    直到小山把顾孟榆点的菜端上来,这场略有些悲伤的人狗对望才得以中止。小山道:“顾小姐,这是您点的特制苹果泥烩饭。”

    顾孟榆收回目光,朝小山莞尔一笑:“哦,好,谢谢你。”

    她有一段时间没来了,没想到这里竟又新增了不少料理,所以拿到菜单时很是惊喜,赶快点了最感兴趣的新品。

    看到苹果泥这个关键词,她还以为是一道颇为小清新的料理,没想到上来后的菜色比想象中要沉许多,颜色奇怪的苹果泥和米饭混成一团,上面还洒了一层白芝麻。

    顾孟榆喝了口店内免费提供的大麦茶,舀了勺泥中有饭饭中有泥的烩饭,淡定自若地吃进了嘴中——

    这道菜里所用的苹果酱并不是超市里直接买的那种,也不太像是用机器直接打的,尝这味道,应该是把苹果烤软之后再刮出来的瓤,格外浓郁,味道也随着颜色而沉了下来,更有质感。

    而苹果泥颜色的奇特并不仅仅是出于这个原因,除此之外,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在于调料。

    香甜的苹果泥中,竟然还加了辣油和黑胡椒!

    独特的甜辣味道瞬间征服了味觉,让原本已被过年时的山珍海味麻痹的唇舌猛地苏醒过来,原地复活,壮志酬筹地开启新一年的征途!

    因为职业病的缘故,顾孟榆一边品尝,一边喃喃般将心中的评语说了出来,不时肯定地点了点头,没一会儿就将盘中的烩饭一扫而光。

    用纸巾将嘴角擦干净,再喝一口热茶,茶足饭饱的顾孟榆这才察觉到来自于身旁的两道目光。

    她偏过头,发现隔壁桌那只萨摩耶的主人正在看她。

    钟冕早就吃完了,一如既往地带了电脑来码字。当与顾孟榆四目交汇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就是目光一躲,腼腆地开口道:“你、你好,我是一名作家,最近打算开始写一本以慕小姐为原型的小说,涉及美食,所以……你刚刚说的那些话,可以再、再重复一次吗?我想为小说取材。”

    作家?

    顾孟榆打量着他,愈发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

    钟冕见她不说话,以为她是在怀疑自己,于是忙道:“我绝对不是坏人,也不是、不是想借机搭讪,我是这里的常客,慕小姐和侯先生都认识我……我知道我有些冒昧,如果你不愿意,那就算了,没关系的。”

    然而顾孟榆却是突然问道:“你是不是钟不晓?写《不如我们在城市间流浪》的那个?”

    “啊,”钟冕愣了下,才虚心道,“那确实是我的拙作。”

    听到答案,顾孟榆露出笑容:“真是缘分啊,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你。”

    钟冕流露出疑惑的神色:“我们认识吗?”

    顾孟榆道:“我们之前在同个场地做过签售,你忘了吗?”

    钟冕还是很茫然:“你也是作家吗?”

    “不算,我是名美食评论家,之前出过一本有关西北美食走访记录的书。”顾孟榆笑着提醒道,“钟老师,你真是贵人多忘事,那时在休息室我们不还碰见过交换了名片吗?我的笔名叫朔月。”

    钟冕语气歉意道:“不好意思,我忘了……”

    顾孟榆并不计较:“没事,你刚才说你要以锦歌为原型写一本小说?”

    钟冕推了推眼镜:“嗯,是这样。”

    “那有什么问题尽管问我吧。”看着男人怯生生的样子,顾孟榆觉得有些有趣,“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钟冕问:“什么要求?”

    顾孟榆笑道:“后来我回家拜读了钟老师的作品,觉得写的真的太好了,所以想要钟老师你给我个特签,在我买的那本书的扉页签一句话。”

    钟冕点头:“哦哦,可以啊。”

    顾孟榆忍不住调戏他道:“就签‘我想要和美丽的朔月小姐一起在城市间流浪’好了。”

    “咳咳!”钟冕猛地被口水呛了下,整张脸都涨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