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章 断手

土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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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算是见多识广了,这些年下墓无数,什么诡异的东西没见过?

    可是,当我看到这条人面鱼的瞬间,整个后背登时汗毛倒竖!

    并不是因为这条鱼拥有一张人的脸,这并不可怕,狮身人面像反倒挺可爱的,关键是这条鱼的脸是一张已经高度尸化的人脸!

    人脸上的皮肤已经消失,显示出条纹状的肌肉纹理,尖锐的牙齿从嘴角斜刺出来,仿佛随时都会朝你扑来。

    它似乎微微地在笑,深陷的眼眶下一双空洞的眼死死盯着你,盯得你不寒而栗!

    这还是拓印出来的纹路呢,看着就已经让人肝儿颤了。

    如果摆在我面前的是个实实在在的器物……

    那一刻我就打定主意,这辈子再也不吃鱼了!

    这特么究竟是什么鬼东西!

    什么人会用僵尸作原型来制作器物的?!

    要不是为找十三叔的线索,我恨不得把这瘆人的玩意儿撕了算球,不过这时,我依稀看到这人面鱼下方还有一行淡淡的文字,仔细一看,嘿,这不是十三叔的字迹嘛!

    “金秀,老卢,十三。”

    一目了然,最后的“十三”,是十三叔的签名,前面的“金秀”和“老卢”我虽然不知道具体指向什么,但大概判断,“金秀”应该是个地名,而“老卢”差不多就是某个老家伙。

    我立刻给圈子里的朋友发了求助,很快,结果就出来了。

    “金秀”是广西的一个县城,而“老卢”则是这个城里的一家古玩店。

    古玩店?这就对了!

    看来我已经知道十三叔的行踪了。

    至于为何他要绕这么大一个弯子才让我发现他的行踪,我猜,一定事关重大,并且不能走漏一点风声!

    我当即从杭州飞了广西。

    相对江浙而言,广西的环境自然是要好上一层的,尤其是出了省会南宁之后,一路都是青山绿水蓝天白云,不仅养眼,还好生惬意,所以我趁机打了个盹。

    等我醒来,车子已经在高山峡谷间盘旋了。

    眼前的峡谷并不算太深,只是对岸的山脉实在高耸无比,所以让坐在车子里的我感到非常震撼,觉得自己作为一个人渺小无比。

    这种感觉其实时常会有。

    每次进到大山深处,面对大自然的天工开物,你不得不由衷感叹这鬼斧神工。

    这次,对面的山脉绵延至天际尽头,仿佛无边无际的,紧挨着峡谷连续耸立着十几座高低错落的巨大山峰,山巅黑漆漆的见不到一丝生命的气息。

    而这些连绵的巨大山峰群中,最高耸的恰似张开的五个手指,簇拥着一片深不见底的幽暗峡谷。

    “我们管那叫五指山!”

    邻座的一个小姑娘看我望得出神,跟我做个鬼脸说,“那儿是瑶族人的地盘,很恐怖的。”

    我扭头好奇地问:“小姑娘,你怎么知道那儿很恐怖呢,难道你去过?”

    她摇头:“我没去过,只是听老一辈人说起过,据说那里的人会巫术。”

    这不奇怪,瑶族据称是蚩尤的后代族裔,本身就是信奉巫医术士,说广一点,其实瑶族和苗族在很多地方很像,比如用蛊,比如巫术。

    其实,我对这个倒没什么兴趣,但当我远远地望着那五指山峰时,直觉告诉我,那样特殊的地形,让任何一个风水术士见到了,一定会大加利用!

    为什么?

    风水学上求聚不求散,宜入不宜出。

    许多帝王在选择陵寝位置时,都严格遵循了这一原则。

    最典型的就是当年越国勾践王陵被发现,就是用了这条原则。

    越王勾践墓所在的位置就是四面环山,中间低谷,而陵寝就建在这低谷中央。

    当年一位考古学家大致判断陵寝所在地范围之后,见到四面环山环抱下的这一堆小小的土丘之后,便判断此乃王陵所在,果然就中了!

    中国传统讲究过世人护佑现世人,以五指之掌聚八方之势,自然是上上宝地。

    不过,这次我来这里的目的是寻找十三叔,倒不急着去倒斗。

    下次等找到十三叔,再相约一起去那儿看看也不迟。

    这么想着,我也就作罢了。

    到达金秀县城已经是黄昏时分,我马不停蹄地赶往老卢古玩店。

    县城很小,依着山势就两条主干道,打个车不出十分钟我就到了花鸟市场。

    老卢古玩店不难找,就在市场进门左手边,门面不大,倒挺深,狭长的店面塞满了琳琅满目的假货和赝品,从坑人的玻璃手串到骇人的巨大青铜鼎,这家伙的货还配得真够齐的,一面墙上赫然挂着一件“金缕玉衣”,差点没亮瞎我这对钛金狗眼!

    “小哥,相中哪样了?”

    一个白白净净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晃晃悠悠地从里面走出来。

    这家伙估计少说也有两百多斤吧,矮墩墩的,小心翼翼地贴着那些赝品,笑盈盈地朝我走来。

    我不由自主地捂住了自己的钱包。

    “小哥好眼力啊,一看就知道是过来人,老手,我这金缕玉衣呀可不简单,来头可大了,当年长沙老九门为了扒这衣服还遇到血尸,可没少死人!”

    我没搭话,心说,吹,你丫继续吹。

    “听说过血尸么?那玩意儿可特么妖孽了,来福枪都干不掉,最后还得用刀砍!”

    他转身指了指角落里的一堆破铜烂铁:“瞧,就是那把青铜刀,嗖,一刀下去,畅快!”

    我没接他话,自顾自问道:“老卢在吗?”

    “老卢?我就是老卢啊。”胖子说。

    我一脸失望,心说十三叔也忒没眼力了吧,怎么就认识了这坑蒙拐骗的货!

    谁知他还是不依不饶:“唉,小哥,这玉衣可真不错,咋样,给你个底价,五万怎么样,你可是捡到宝了!”

    我瞪他一眼说:“五万?你给我五百块钱,小爷就能给你淘一件回来。”

    “你!”

    胖子顿时脸色铁青。

    我歪歪嘴:“长话短说,既然你就是老卢,那你应该知道我十三叔在哪吧?”

    胖子抖了抖眉毛,诧异地看着我:“你十三叔是谁?”

    “金不换。”我说。

    他一愣,转瞬就笑开了,他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早说嘛,早知道你是金老狗的晚辈,我刚就不跟你瞎哔哔了,见笑,见笑。”

    我说:“我十三叔来过你这儿吧?”

    “恩,来过,那是半年前的事。”

    “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我问。

    胖子拎了拎裤子说:“金老狗来无影去无踪的,我怎么知道他去哪儿了,不过……他走的时候留了一封信,说给你的,擦,这老狗怎么算到你会来这里?真特娘的神了!”

    又有信?!

    此刻的我有些惊诧,我不明白究竟是我在找十三叔,还是冥冥中十三叔在指引着我朝某个方向而去。

    “喏,这就是老狗让我转交给你的。”

    胖子将一个简陋的牛皮纸信封塞给我,一边嘀咕:“不过老狗这次挺奇怪的,往常都会在我这儿待上几天,这次连口水都没喝,似乎……有急事。”

    果然被我猜中了!

    果真有异常急迫的事情驱使着十三叔来这里!

    我一边想一边撕开信封,一张照片不由自主地掉了出来。

    胖子赶紧帮我去捡,但我发现他的身躯突然僵住了,我一眼扫到地上那照片,也是活活一惊。

    照片上赫然是一只断手!

    一只发青的断手,残破的皮肤上长着细细密密的绿色绒毛,乌黑的指甲从手指上伸出半指长,还沾着暗红色的血迹。

    这是……尸化的断手!

    当这个念头从我脑海快速划过的瞬间,我的目光停留在了断手的一根手指上!

    手指上套着一枚扳指,一枚用古玉雕刻而出的精美扳指!

    扳指上的纹饰很模糊,但我一眼就认了出来,甚至说,我都不用细看。

    这个扳指,这个纹饰,对我而言,对我们金家而言,实在太过熟悉!

    这分明就是我们金家历代族长的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