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二十年前的旧案

晨晨powa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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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智,有兴趣和我去查个旧案子么?”在我准备休年假的前一星期李京问我。

    “呃。”我有点犹豫,说实话我还没有规划好假期安排,可能到最后还是会闷在家里睡觉吧。可是去查案,好像会更累,我内心纠结着想拒绝。

    李京没等我拒绝就自作主张地说了下去:“估计你也没安排,那我们就利用这几天空闲去调查一个之前的案子吧。”

    就知道会这样,我趴在桌子上:“不过这回是什么案子啊,肖队让你查的?”

    “不是哦。”李京摆摆手,“是一桩20年都没有解决的案子。”

    “20年?”他还会有放不下的心事,我来了兴趣问李京,“是什么案子啊?”

    李京好笑的看着哦:“你太八卦了吧!不过说起来这桩案也困扰了一个前辈20年。20年前,鲁老师被派到美国进修期间,他的一个同事遇到了一个案子。嫌犯是自己到警局自首的,她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是那个同事始终觉得不对劲。他质疑自己是不是抓错了嫌犯,但是嫌犯一口咬定就是自己做的,而且提供了自己的犯罪证明。他的同事就越发觉得嫌犯有所隐瞒,但是无论怎么问,嫌犯都说是自己干的,在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之下,只能将嫌犯收押。那个嫌犯当时已经是癌症晚期,所以审判结果出来后一直保外就医,半年后就死在了医院里。所以在他同事心理里,这个案子并没有解决,久而久之就成了一块儿心疾。嫌犯当时有个10岁的孩子,前两天那个孩子找到了当年查案的那个同事,坚称自己的母亲是无罪的。这正好提供了机会让鲁老师的同事重新查这个案子,他把案宗翻出来看过,并没有发现疑点。他听说咱们鲁老师现在在警局从事犯罪行为分析工作,所以这回他想让鲁老师帮忙重新审理案件。”

    “但是。”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开口,“但是事情都过了二十年,当年的证据应该都消失了吧。”

    “话虽这样说。但是你忘了‘经过的必留下痕迹’,如果仔细再找的话,一定还能找到其他的证据。”

    年假的第一天就要被李京拖出去查案其实心里还是满不爽的。

    “好想吃花馍。”我指着眼前的白粥和荷包蛋。

    “那个和馒头有区别么?”李京坐在对面和我一起吃早餐。

    “颜值比较高。”我想了想回答道。

    李京无语的翻了个白眼。

    吃完早饭去鲁老师家集合,因为并不是正式的翻案重审,小范围的调查只能在鲁老师家开始。我好奇的在鲁老师家转了转。

    鲁老师看着我觉得奇怪:“又不是第一次来我家,有什么好奇的啊?”

    “您的朋友没有来么?”我想起李京说这个案子本来是归鲁老师朋友管的,但是当事人却没有出现在这里。

    陆老师听完脸色暗了一下,我意识到我可能是触碰了鲁老师的伤心事。果不其然,鲁老师面色凝重的告诉我他的朋友在1个月前因病离开了人世,因为还是放心不下这个案子,所以在临终前把调查案子的事情托付给了鲁老师。

    “抱歉啊,鲁老师,我不知道……”我嘴拙的道着歉。

    鲁老师猛然从悲伤中醒了过来,赶紧安慰我道:“没关系的,我接这个案子就想把当年的事情查明白,让他在九泉之下能够安息。所以这次我们几个要一起努力。”

    气氛缓和了一些之后,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到了20年前的案子上。

    如果只看卷宗,其实是个很简单的案子。以内受不了邻居的骚扰,单亲妈妈愤怒之下杀了邻居。口供没有修改过的痕迹,致命伤和非致命伤都被法医证明是一人所为,尸体发现的地点和嫌犯说的地点相同,唯一的一点疑惑就是嫌犯自首的时间和尸体死亡时间差了6个小时,不过嫌犯解释说在杀人后因为慌张延误了6个小时,最后决定报警自首,给的理由也说得过去。刚开始鲁老师的同事曾怀疑嫌犯是在为儿子顶罪,但是受害者的死亡时嫌犯儿子正在上课,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都能证明这一点。也查过嫌犯的社会关系,很简单,嫌犯和前夫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收入是主要来自服装厂的工资。嫌犯的儿子在学校是个普通的孩子,不算优秀但是很老实,对于这个孩子的遭遇,老师们都很同情。无论是嫌犯还是她的孩子都没有复杂的社会关系,所以暂时我们也没有其他的证据。

    “鲁老师,嫌犯的孩子有没有和你说他为什么笃信他母亲没有杀人?”李京看完手里的资料抬起头问鲁老师。

    “理由就是那天受害者死亡的时候他母亲正在服装厂上班。”鲁老师回忆了一下。

    “他怎么知道?”我心惊了一下,他当时不是在学校上课呢吗,他怎么知道自己母亲在哪里?

    鲁老师明显知道我心里的疑问,赶快解释道:“这个问题我问过他。他说那天他记得很清楚,学校收午餐费,他把这件事忘记了,就打电话到她妈妈工作的服装厂希望他妈妈放学接他的时候可以帮他带过来,他妈妈亲自接的电话,他没有记错。那个时候大约是上午9点,6个小时后,也就是当天下午两点他母亲去的警局投案自首。9点的时候他和母亲通的电话,他母亲工作的服装厂离他们家有一个小时的路程。他母亲的单位有规定还要是上了工作岗位除了特殊事情一律不准请假外出,所以他母亲没有机会走出工厂大门,更不要说跑到邻居家杀人了。”

    “警方没有采信嫌犯儿子的证词?”李京和我有着一样的怀疑。

    “警方查过了,没有通话记录。但是嫌犯的儿子确信自己确实给母亲播过了电话,监督员把电话接给他妈妈的。后来再问监督员的时候,监督员说自己确实有接过嫌犯儿子的电话,不过时间是在早上十点,监督员说那天他母亲迟到了一个小时才上岗,下午突然说要有事,死活就要提前出厂,但谁也没想到是杀了人这么大的事儿。”鲁老师拿出了另外一份资料念道。

    “那警方查了监督员的证词?”

    鲁老师点头:“查过了,证实监督员说的话都是真的。所以调查员认为有两种可能,一是孩子记错了时间;而是孩子一时接受不了母亲杀人的事实,下意识的编造借口来帮母亲逃脱罪行。调查员当时更倾向后者。”

    “鲁老师也认为这个孩子在撒谎么?”我问道。

    鲁老师面露难色:“这。我不认为这个孩子撒谎,因为观察这个孩子说话似的表情和语气、语言特点,都让我查不出丝毫破绽。”

    “谎话骗了一百遍,连自己也会相信的。”李京在一旁冷嘲了一句。

    鲁老师无奈的叹了口气:“你这小子。我当然也只知道这种可能性,而且事实上从电话局查到的证据也表明这个孩子和母亲通话的时间是在10点而不是孩子所说的9点。”

    “但是如果这个孩子当时20岁,我还能觉得他有可能为了保护母亲做出为证。但是当时他只有10岁,没有人教他的话,他是不可能聪明到要编谎话证明自己母亲的清白。9点左右的话应该是在第一节课下课做课间操的时间,这个时间小孩子是不会搞错的。而且我看了记录,孩子录口供的时候应该还不知道自己母亲已经杀了人。所以他不可能说谎。”

    “我考虑过这种可能性,但是电话局的记录却是驳斥了这个观点。”鲁老师给我看了电话局的通话记录。

    “我看案宗里写道嫌犯拒绝见自己的孩子,所以即使是自己保外就医直到死亡的时间,嫌犯也没有再和自己的孩子见过面。”李京转移了话题,成功地让鲁老师暂时脱离了刚才的辩论。

    鲁老师放下手中的打印纸:“这就是老万(负责这个案子的老警官)怀疑的地方,他记得这个嫌犯一直在拜托他不要让自己的孩子和自己有接触,甚至在审判当天她也拒绝去见自己的孩子。也拒绝自己的孩子出庭或者旁听。老万当时只当是因为嫌犯不想让孩子因为自己受到影响,但是后来他却总是怀疑当时自己对嫌犯的判断。她总是想嫌犯拒绝孩子和自己见面是不是因为其他原因,不过到最后他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所以现在的我们最先要解决的就是找到嫌烦不愿意见自己儿子的原因,这样通话时间差异的可能性才会有理论支持。”李京做了最后的总结。

    “这就是哦找你们两个回来帮我的原因。我希望你们能帮我找到当年和这对母子有过关联的人,如果有可能一定要多打听这对母子的消息,还有这些人对这对母子的看法。这样也能侧面了解嫌犯和前夫离婚的原因。这个案子确实没有看起来那样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