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1章 该死

西方不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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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灯如豆,当沈悦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了。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在万家的寿宴上倒下去的,只是迷迷糊糊中觉得心很疼,疼到后来,就是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医院那白花花的屋顶实在是眼熟到过分。她还插着氧气管,动一动,手上扎着的三个针头就跟着一起动。

    她被痛醒的,没什么力气,但是觉得肚子很饿。

    睁着眼睛过了好久,好久,才有白大褂过来。告诉她因为心脏病突发去鬼门关走了一趟。

    对了,林悦是个自带先天性心脏病的孤儿。其实,她也没把那病当回事儿。但是那一天不一样,事情太打击人,结果引得她的心脏病突发。

    没想到,死神的光临这么容易。

    下意识的,她张了张口。想喊一声:“萧牧。”但那一天,萧牧的“不行”却涌入脑海。有泪意上涌,却没有办法哭出来。她觉得,再为萧牧哭实在太丢脸了。灰心,失望,沮丧,还有二叔那一颗带血的头颅,萦绕在心头。

    她不会放过这一群人的。一定一定,不会放过他们的。

    “咔擦!”是推门的声音,白大褂对来的人说:“先生,您的探亲时间只有十分钟。病人现在刚刚脱离危险,需要休息。”

    她张了张口:“滚。”

    “林悦,你让谁滚?”杜以泽在她身边坐了下来:“支付你住院费的恩人吗?”

    “小泽?”她哑然,还以为是萧牧。没想到是小泽:“你怎么在这里?”

    “你说我为什么在这里?”杜以泽的声音有一点沙哑,但已经表现的很克制。他随手把悬挂在空中的点滴调整了下。于是点滴滴落的速度慢了许多:“林悦,有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一个?”

    “坏消息。”

    “你打碎了万常青的康熙郎窑红。”杜以泽冷笑道:“你该知道那是什么价位的东西吧?”

    ……知道,朗窑红是十八世纪始产于清朝督陶宫郎廷极所督烧的郎窑,是当时御窑厂的工匠模仿明宣德时期宝石红釉特征烧制的御瓷。釉凝厚,玻璃感强,佳品呈鲜红色。但也非常难烧制成功。因此当时有民谚说:“若要穷,烧郎红。”

    现在的价位,不下三百万吧……正在懊悔,只听杜以泽又道:“东西价值三百五十万。不过万老爷子不打算和一个心脏病突发的人计较,所以不用赔偿。”

    “……”她没好气道:“那好消息呢?”

    “好消息是,把你气病了的那个人。我把他揍了一顿,短时间以内不会出现在医院。”杜以泽的声音更近了,但是却有压抑不住的怒气:“那么亲爱的姐姐,现在你可以告诉我,那个男的是怎么用短短十五分钟把你气病的?”

    “你怎么知道是十五分钟?”

    “你当人人像你一样出门不看时间吗?”

    “……”她别过脸去。打算不理杜以泽,但小泽却凑得更近了。他是伏在她的床边的,半只手臂搭在她的被子上。就像小时候。他买了一包双黄连冲剂,小狗似的伏在床边看她吃药。还会笑话她:“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还怕苦。”

    “林悦,你们是就以后结婚在哪里买房,还是生一胎二胎的事情吵嘴了?”他冷笑着问她,咄咄逼人的样子,她回避不过。

    “和这些无关,萧牧也不是故意气我的……”她深吸一口气:“不说了。越说越气,我还要珍惜自己这一条小命。”

    “那你以后别去见他了。”杜以泽坐了下来,算是警告:“还有,我不认为你这种小心眼的人能在他身边能活下去。”

    “好。”她不假思索地答应了,这一次她真的心寒了。

    “杜先生,十分钟到了。”外面的白大褂在催了。杜以泽就站了起来,临走之前,他又凑到她的身边咬耳朵:“萧牧的前女友林悦女士,我觉得你能迷途知返是好事。等到你下一次再被某个前男朋友气死,我想我大概可以准备收尸了。”

    她瞪他,小恶魔长大了,成为了大毒舌。

    却看小泽近在咫尺的眼眸深不见底,你看不见他的任何感情起伏,却有一种能把人吸进去的魅力,使人百般移不开眼睛。

    “看够了吗?”杜以泽好笑地盯着她有点傻乎乎的眼神。

    沈悦收回了目光:“哼,出去出去出去!姐姐我现在谁也不要见。”

    话是这么说,隔日秦小蝶过来看她。她还是要见的。秦小蝶一反之前看到她必嘲讽的嘴脸,反而有些同情的笑:“老板娘,早知道你有心脏病,我该提醒你千万不要和萧牧这种人讲道理的。”说完,给她削了一只苹果。

    其实秦小蝶这个人手工能力很强,给她弄头发就能弄出赫本头。削个苹果就能苹果皮不断,整个剥下来。完事了,秦小蝶坐在她的床畔,她咬苹果。而秦小蝶不顾医院的规范,居然拿出一支烟来抽,抽完了还说:“你知道吗?七年前,我被萧牧从那个魔窟救出来的时候,我觉得,他简直就是我的大英雄。我想我没什么可以报答他的,但是他想要女人,我可以送到他的床上去,展示我最好的技术,包准他满意得不得了。”

    沈悦看着她,不说话。秦小蝶冷笑道:“结果,我洗干净了去他房间。他却求我回到那个肮脏的地方去,还要再一次把那个毒枭给迷得神魂颠倒。因为他的兄弟就快要被折磨死了。”

    沈悦微微动容,却听秦小蝶凄凉地道:“你知道他这样的一个人,也会有求人的时候吗?他说他的战友的断手被寄过来了,他难受得恨不得开枪崩了自己。我说,你别崩了自己,大不了我回去就是了。全当我没认识你。”

    沈悦不言语,却是叹息一声。

    秦小蝶继续道:“但是现在,我也想通了。他就是个圣人,圣人是干什么的?存天理,灭人欲。而我们这些俗人最好不要遇见他们。”

    沈悦开了口:“你是劝说我离开他吗?”

    “不,我只是想来问问。”秦小蝶站了起来:“老板娘,上个月我帮你看了这么多天店面,还管你的q.q群。你打算怎么报答我啊?”

    “……加薪。”

    秦小蝶这才满意地走了。到了晚上,白大衣就把她的点滴给拔了。这时候,她就惦记起出院。归根到底,心脏病也就突发的时候比较危险,稳定了下来后就好了。她想要早点出去,毕竟知道了那档子事,再也睡不安稳了。

    一闭上眼,二叔沈镛那空洞的目光仿佛就在面前。

    到了晚上的时候,杜以泽又过来了。沈悦正好醒过来了,抬眼望去,先看到一双锃亮锃亮的黑皮鞋,继而是结实修长的双腿。这人是她的弟弟,看样子是来管饱晚饭的。却是笑道:“小泽,现在是轮到你伺候姐姐了吗?”

    杜以泽不屑地把鸽子汤放在她的床边:“起来,别以为本少爷会喂你。”又看她瞪他,也瞪大了眼睛:“怎么,自己没长手吗?”

    好吧,他的眼睛比她大,而且黝黑深邃的要命。沈悦悻悻然喝完了,杜以泽瞄了一眼她动过的鞋子,道:“不想在医院住,那你明天跟我回上海。”

    “为什么?”她没觉得自己要死要活到要离开大连的地步呀。

    “因为我良心发现,觉得一个有心脏病的姐姐流落在外面,不是被人给气死,就是被人给骗的骨头渣都不剩下。想把她带在身边看紧点,不行吗?”

    “这什么话?难道我照顾不好自己?”她郁闷了。

    “那前几天是怎么回事?”杜以泽的眼神危险起来:“沈悦,你在萧牧身边,是时不时想鬼门关一日游吗?”

    “小泽,我觉得你搞错了一件事。”沈悦心知肚明,萧牧只是个引子,病发的根源在于沈家的惨案把她打击得不轻。于是道:“我的病和萧牧没关系,他也气不死我。我得留在大连……”她有点愤愤然:“还有很重要的事情。”

    “什么事?和萧牧旧情复燃,还是你们打算登记结婚?”

    “和他旧情复燃个鬼!”沈悦直接把碗往床头一放:“小泽,姐姐现在很忙很忙。没空管萧牧的事情!他要死要活也和我无关!”

    杜以泽却是微微收敛了一点张扬,仿佛想到了什么:“如果你说的是你的古灵轩生意很忙的话,那我恭喜你,以后不忙了。”

    她惊悚:“为什么?”

    “我去看了看你的店。姐姐,虽然你在资金管理和店铺的选址方面全是错。但是恭喜你选古玩的眼光还不错。所以本少爷全包了。”

    “……全包了?!”她过了好半晌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却是更加惊悚。那,那些东西就算不是什么稀世孤品,也价值不菲呀。他怎么说包就包?!

    ……大概是看她木木呆呆的样子不太耐烦了,杜以泽敲了敲她的脑袋:“姐姐,你要开店可以。别在大连开,这一块地杜家管不着。”

    她有的选么:“为什么?”

    “总之别在大连开,其余的,北京,上海,深圳,就是开到台湾香港华盛顿伦敦都随你。但是大连不可以。”他说的很认真。

    这个她明白,但是她叹了口气:“算了,小泽,不开店就不开店吧。”本来开店是为了养家糊口,顺便重操旧业。结果发生了这种事。家族的血海深仇往脑子里一搁,什么都要往后退。所以现在,报仇比开店要来的重要多了。

    她得想方设法把万家弄下去,切断那什么小坂先生走私的通道。然后把所有的罪恶揭发…………

    想到这里,她觉得可以和小泽合作一下:“小泽,你说大连不是杜家的地盘,那你们杜家想不想收回大连的地盘?”

    “姐姐,这种事不是想就能成的。”杜以泽倒是觉得这个话题合胃口:“万家在大连早就根深蒂固了。各行各业,也只认他们万家。只要他们不做杀人放火的事情,那谁也扳不倒他们。假如一举不击溃,那更会后患无穷。”

    “假如,万家有什么把柄呢?”

    “把柄?有什么把柄能把万常青打倒吗?”杜以泽觉得她的话有点诡异,但还是顺着道:“万家的经济犯罪证据一箩筐,但这些远远不够。现在国家提倡资本自由化,他们交点钱罚款也就可以息事宁人了。”

    她点了点头,看来,证据得重要到“杀人放火”这个层面上啊。

    出院的那一天,阳光明媚。她说想回沈阳看看,杜以泽同意了。但他有事,留下一个叫做“徐楠”的少年陪着她。徐楠问她去沈阳哪里,她报了一个陌生的地名,不是天使之家,不是曙光拍卖行。而是沈家的老弄堂。

    其实,她根本没什么证据证明万常青参与了走私和灭门案。光靠那一副只有她能解读的唐卡,什么都证明不了。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混入万家。等到万家和那什么小坂先生做交易,或者是走私文物的时候,一举揭发,警察就能抓现行了……不,惩罚远远不够。罚钱,坐牢什么的,她都觉得不够。最好是死亡。

    死亡是最好的赔偿,不是吗?她已经起了杀心,要不然,二叔的灵魂在天不安。

    来到了沈家的老宅前。唐卡的记忆里,1980年,沈常青就来到了沈阳,挖掘取走了二叔埋在荷花塘里的宝贝。于是,如今的沈家——其实只是齐腰高的野草而已。

    她慢慢趟过了沈家祠堂的祖宅地,能有什么呢?现在一切都没有了。

    据这里不远的山坡上,有一座小小的坟包。是她的二叔沈镛的坟墓。当年的无头尸,无人认领,尸体就在发现的地方掩埋了。多少年过去了,再也没有人光顾这里。但这一座小坟包,以一种顽强的姿势,屹立在群山之巅。

    她走到小山坡上,给二叔上了一捧白百合——二叔,侄女不孝。现在才过来看你。算是冥冥有灵,我得知了你冤死的前因后果。

    沈家的血液还在世上流淌。里面已经开始生蛆,发霉。许许多多的罪恶,都因当年我卷入鄱阳湖沉船案而起。而我,不知道如今的自己能做到什么地步,但假若有一天黄泉下相见,所作所为,将绝不负沈家家主之名。

    放下花束,她转身而去。

    首先要做的事——收拾好心情,重新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