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剑为一人

陆少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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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虬须烁目的老人,缓缓攀上城楼,身后跟着一位少女。少女梳着两条大辫子,手搀扶着老人的手,就这样将他引上城楼。老人咳嗽两声,嘴角有血溢出,这血却像是早已干枯的尸体所发出,漆黑而可怕。老人全无表情,他只是动了动嘴:“蝶儿啊,我们跋涉万里,终也来到琉璃城。”

    “面无表情”好像会传染,又或老人与少女有着某种血缘关系,使得这位少女也是满面冰冷。她点了点头。

    老人叹息道:“应辰若是中原,早已白雪皑皑。或许人在迟暮,都想回顾一次琉璃城的烟火。”

    “天下再没有比烟花更好看的东西了?”

    “不是的。”老人低头看着青石阶,用别样的语气说道:“烟花就是我们操戈忙碌的一生,绽放之时,好像看见我们自己,怎么舍得腾开视线?”

    少女却不懂这句话的意思,她只是一步步掺着老人上去,“没想到琉璃城属于波斯,却横在西域与玉门关夹缝之间。”

    老人只是笑,或许他觉得这句话并不值得回答。

    心里却想:土地不过是个代号,某位君皇挥酒一杯,就要天下操戈流血,血染透土地,就成了名字。或许今天这是波斯的领土,明天又要属汉,后天再归西域管辖。

    悠悠千古,又有几片土地不曾更改过?

    是非成败转头空!

    人不会关心这片土地属于谁,他们仍要生活,仍要在土地上相爱相思。琉璃城是个文人墨客喜欢的地方,两街青楼灯火不歇,有些姑娘却戴着“毛茸茸”的挂饰。她们咬着罗娟,笙歌曼舞......一瞬间老人看得有些痴了。他似乎陷入某些回忆里头,直到少女拉动他的衣角,然后给他松下背上的物件。

    “对不起。”

    少女轻轻闭起眼睛,“对不起谁?”

    “你,还有你娘。”老人不经意地抬头,“好想回去,可是再也回不去了。”

    他打开物件,一柄薄如蝉翼,透似明镜的宝剑。

    他撕下人皮面具,面色竟比面具还要冰冷。

    他说:“蝶儿,你去喝杯茶如何?”

    少女好像察觉到什么,紧紧拉着“老人”的衣角,说什么也不肯走。

    女人好像有种天赋,一眼就能看穿男人是否在说谎。她从后面紧紧抱着他,容易令他想起一个人。这人曾将心交给他,她就这样轻轻搂着自己的腰,“相信自己的爱人是女人的特权,当证明自己则是你的责任。”可惜人间憾事,也不枉他生命中走过这样一个可爱的姑娘,还给他留下了“蝶儿”。

    谁曾想过,“老人”竟就是西域第一剑客。

    若他被人识破,岂不传得满城沸沸扬扬?直到这时候,他还记得某人的低语:“我不喜欢人群,他们有时像羊,大家往哪走就往哪里走,一生都失去方向。或许与狼一起才更有趣儿。”

    易迢苟就像是狼。

    看他的眼睛,好一双剑眉星目,平时熠熠生辉,一旦拔剑,那将是人间噩梦。

    可惜他的剑不如从前快了,自从某个女人死后,他再没有出现在尘世间。直到蝶儿的出现,这个步履蹒跚寻上门来的少女。

    他的剑重回巅峰状态,甚至比从前更快。可惜有点迟了,在蝶儿不远千里寻到他的时候,他竟然得了肺痨。

    他没敢回头看少女的眼睛,因为他随时都会咳嗽,有些地方将肺痨定位传染病。

    回想当初,那名青涩剑客是否也害羞得不敢与她对视?

    第一眼是她占据了眼眶。

    “就是你,为什么偷看我?”

    “我......”

    “好吧,看你也不算奇形怪状,就给你看看咯。”

    没想到一看,就看了那么多年,他还嫌不够。他愿余生都看着那张脸。易迢苟成名之前,曾受波斯贵族“金武氏”长女垂青,两人一见钟情,在琉璃城私定终身。后来易迢苟远赴西域各地,成就威名,归来之际,却没有发现那位姑娘。

    原来波斯皇室联姻,金武氏长女被逼婚,金武氏不从,竟用一柄薄如蝉翼的软剑刎颈而死,死后被查出已经临盆,便被冠上“不受贞洁”的臭名,在注重女子节操的波斯王国,她被处以极刑:尸体在烈日下暴晒三天三夜,首级悬在刑台七日之久,死时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肉。易迢苟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已是两年后。

    当时易迢苟的剑术在茫茫西域位列“第三”,波斯皇室怕他复仇,所以早已埋伏一万精兵,更以重金召来当时的“第一”与“第二”,欲将易迢苟彻底抹杀。

    但从此以后,易迢苟成了“西域第一剑客”。

    没有人能形容当时战斗的情景,只看见皇宫内堆积如山的尸体。一个血人遍体鳞伤,他砍杀敌人时发出的声音令人胆寒,“第二剑客”被活活吓死。这个人竟在一万精兵的厮杀中抱走了爱人的尸骨。那个时候,他吹开了软剑上的尘土,波斯皇城,他就那样一路杀出去,竟没人敢留下他。

    疯魔?痴心?

    佳人成骨,血刃十里。

    他为一个人成为“第一”剑客,回首一瞥,那人竟已不在,他为何还攥着剑?

    或许是他爱得太深,至今她的一颦一笑还在不断回响。

    “我喜欢的人绝对是个不平凡的人。”

    “怎样才算不平凡的人?”

    “至少也要第一,你觉得自己哪里最有本事呢?”

    “剑。”

    “那就做第一剑客好啦,到时候你若不带着这个名头来娶我,我就恨你一辈子。”

    “你相信我吗?”

    “嗯。”

    “你敢将一生幸福寄托在默默无闻的流浪少年身上?”

    “相信自己的爱人是女人的特权,但证明自己则是你的责任。”

    他终究还是独自登上琉璃城顶,看着烟花烂漫,是否有千万根针刺痛着自己的心?“我们约定的是第一剑客,现在我只做到了一半。”他强忍住咳嗽,不想自己的血染污美丽的烟花。他绝不会死!在与名动江湖的“夺剑人”一战之前,他绝不会死。

    他与她必须遵守的约定。

    天地惊鸿掠影,漫天黄沙席卷而过。

    忽然天生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