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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一出,众人皆惊!
所有人都好像痴呆了一般,他们看看倒在地上,喉咙中鲜血流淌不休的徐平,又看看手握长剑,一脸厉色的刘正,竟然一时没有反应。
踏踏踏
徐大虫大步上前,他的身体极重,加上一身沉重的铁甲,走在地面上竟然好像地震一般。
“刘小郎君说的,你们还没有听明白?只诛首恶,胁从不问!而今首恶已经伏诛,你等还不快快投降,否则不仅徐平,李成也是你们的下场!”说着,徐大虫从身后家丁手里取来一个包袱,然后将包袱一抖!
哗啦啦
九枚人头落地,在地上相互碰撞着,发出沉闷又恐怖的响声。
“这,这是李成!你们把他杀了!”花白胡子的族老颤声说道:“我徐家堡与李家堡世代交好,你们竟然将他们的族长给杀了!”
“李成卖国求荣,对异族卑躬屈膝,某只恨杀得太晚!”徐大虫傲然说道:“还有谁敢以身试法?你们须知,某家的长刀不是好惹的!”
他手里长刀如冷月,在日光的照耀下放射出令人心悸的光芒。
族老们面面相觑,用眼神交流着彼此的想法。
刘正差距到火候一到,开口说话:“我乃是大汉楚王之后!深受南朝荆州刺史桓冲大人青睐!要带领徐家堡全族前往南朝避难!南朝地多人少,是太平之地,正适合宗族繁衍生息!只要你们今日投降,协助我们统领全堡人民,不仅饶你们一命,日后还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一边是近在咫尺的刀锋和死亡,一边是虽然不知道真假,但是毕竟还有个盼头的未来,这个选择题并不算太困难。为了理想和信念牺牲的卫道士自然是有的,可是并不存在于在场的十一位族老之中。
花白胡子族老用颤颤巍巍的声音问道:“刘小郎君,此事,此事当真?”
刘正哈哈大笑道;“如何不真!你们只道这北方是好地方,却不知道北方虽然农业发达,田连阡陌,却也是兵家用武之地,兵连祸结,不可胜计!这南方才是真正的风水宝地,不仅雨水甚多,而且气候温热,最适合种植水稻!我会带你们去南荆州之地,彼处土地甚好,一年两熟,只要用了我的法子,一亩地一年便可以收成六七百斤!”
“六七百斤!”众人纷纷交头接耳起来,虽然听不清他们究竟在说什么,但是很明显是被这个数字吓到了。
明代南方粮食亩产普遍高于北方,上田可以达到六七石的产量,哪怕是下田也至少有一两石。不过那是在南方得到普遍开发之后的结果,但是在这个时代,只要注意农业技术的培养,亩产一两石,一年两熟,还是可以有六七百斤之数的。
这些人对于刘正的话未必全然相信,毕竟任何一个宗族都是安土重迁的,若不是实在活不下去,谁愿意去到异乡求生。可是人都是需要理由说服自己的,刘正的话未必属实,但是毕竟给了他们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
很多时候事实如何并不重要,只要自己相信,能把自己骗过去,那就足够了。
眼见众人已经动摇,刘正微微一笑:“徐兄,把咱们的酒拿上来,给他们看看我的本事,让他们知道我没有骗人!”
徐大虫闻言,有些不满地说:“这太浪费了!这酒可都是十斤出一斤的好酒,为了证明小郎君的本事,就把这酒拿出来!太亏了!”
“无妨!咱们是要让徐氏一族永远生息繁衍,而不是彻底斩尽杀绝,能够以理服人的,何必动刀动枪!”
说着,就有家丁抬着一桶酒进来,虽然隔着盖子,可是扑鼻的酒香仍旧充斥了整个房间。
一名族老用力吸了吸鼻子,失声惊叫道:“这等好酒!隔着盖子,如何都能透出来!”
“这边是透瓶香的本事了!没有这等好酒,小郎君如何说服你们!”徐大虫咧嘴一笑,用一个葫芦瓢从酒桶里面舀出一瓢酒来。
经过蒸馏和过滤的酒液透明而晶莹,好像是初秋时分草叶上凝结的清露。
香味更加浓郁了,这给所有人都造成了无与伦比的震撼,何曾有人见过这样浓郁的好酒!
酒如烈火,可是凡酒是小火苗,此酒却是熊熊烈火,燃遍天际!
徐大虫贪婪地吸了吸鼻子,用力把一瓢酒全倒进嘴巴里!
哈!
他高呼一声,吐出长长的一口气来,随即一抹嘴:“好酒,真是好酒!就冲这酿酒的本事,也足够世世代代富贵安康了!”
族老们忽然忘记了眼前的情形,他们眼巴巴地看着徐大虫喝酒,也想要分一杯羹。
人都有好奇心。
家丁们给族老一人倒了一杯酒,所有人喝过酒的族老无不脸色通红,可是随即就激动万分!
“果然是好酒!何止是透瓶香,简直就是香飘十里!”
“这样的酒,若是卖给胡人,只怕一桶就能换数十匹上等的战马!”
“若是这方子能落在我徐氏手里,只怕这子子孙孙就有一技傍身,如何害怕迁徙!”
少数民族多是牧民,这些人酒瘾最大,比如后世蒙古人最是馋酒,若是酒瘾上来,哪怕是卖了摩托车换一瓶酒都有之,也因此历代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互市贸易,除了茶叶、铁器之外就是酒为交易大宗。
众族老一时忘了举族迁徙的痛苦和被人胁迫的恐惧,纷纷被这透瓶香的气息征服,又被未来的美好前景吸引,开始议论纷纷。
刘正看到众人已经被打动,这才慢慢说道:“我刘正向来做人恩怨分明,我要求徐氏举族迁徙,一是不要给胡人留下资敌的粮草,二是我初到南朝,寸功未立,不能服人,因此要借着你们的势力绞杀一只胡人,立下功劳,以便在桓大人面前立足!我也不亏待你们,这方子,若是你们想要,咱们就一同经营,对半分账,你们意下如何?”
“小郎君竟然如此慷慨!”一个族老有些不相信地问道;“若是如此,这迁徙又算得了什么!金山银山不足恃,唯有一技傍终身!真能如此,我徐氏一族反倒是受了小郎君天大的恩惠了!”
说罢,他生怕刘正反悔,连忙下跪说道;“在下徐康,愿意听从小郎君号令,举族迁徙,死不旋踵!”
有了带头的,剩下的所有人也都拉下面子,一个个跪下称颂道:“愿意听从小郎君号令!”
看着眼前乌压压跪倒一片的人,刘正心中一阵激动,哈哈大笑道:“好,很好,从今以后,你们徐氏一族就在我的保护之下,只要有我刘正立身之处,你们徐氏一族就会繁荣昌盛,生生不息!”
一座军营矗立在旷野之中,说是军营,其实更像是宿营地,因为除了四周浅浅挖出来排水兼御敌的壕沟之外,这座军营没有其他的防御设施了。营地里面错落散布着星星点点的帐篷,这种帐篷由牛羊皮精心缝制而成,讲究的还用了多重皮革,可以遮风挡雨,更兼保暖抗寒,是游牧民族外出宿营时的必备之物。
几十匹马在一条小溪的一侧草地上悠闲地吃草,这些优雅的生物身体平均有一米五到一米六左右,身体强健,形容俊美,浑身上下耸动着强健的肌肉,随着他们的动作不时隆起而塌陷,显示出了人类难以匹敌的力量。
这些生物的尾巴不时摇摆着,驱赶着凑近的苍蝇蚊虫,它们神色平静,看上去温顺的很。
但是这只是一种假象,一旦遭遇战事,这些精心训练的生物就会全身披挂皮革或者铁片制成的马甲,承载着身上的骑士,向着敌人的阵线发动一往无前的冲锋。除非经过精心训练的战士,少有人能够在上千骑兵集群突击的震天撼地景象中坚持阵线。而这,也就是胡人纵横中原所向无敌的原因之一。
几名胡人士兵坐在一颗大石头上,百无聊赖地看着马匹吃草饮水,这景象在没有见过马匹的人看来颇具自然意趣,可是在这些已经和马匹打了大半辈子交道的牧民看来,就没有什么新奇了。
战马一般不吃青草,他们的饲料是精制的干草、谷物、豆类,若是战事紧急,消耗太大,还要给他们喂食鸡蛋,偶尔吃青草其实只是当作零食而已。
因此,他们回去之后还要给马匹喂食,眼下只是将马匹放出来放风罢了。
无聊之下,三个士兵开始聊天。
他们都是后秦帝国的士兵,和十六国时代绝大多数帝国一样,帝国境内施行郡县制和部落制双重制度,他们并不从属于某个行政机构,而是一个小部落的成员。
这些人穿着羊皮的袄子,哪怕暮春天气已经颇为炎热,仍然不愿意将它们脱下。与汉人不同,他们头上扎着长长的辫子,并穿戴幅巾或者高冠。
一名士兵似乎颇为热心政治,他对着两名同伴开口说道;“你们有消息没有?到底什么时候打仗?”虽然谈论的是恐怖而又残酷的战争,但是他的语气里却没有丝毫畏惧,取而代之的是跃跃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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