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136

无衣yoyo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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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在刚刚抽到【鸳梦结界】时, 王子霄浪了一把, 直接将梦中场景设置成他前世的状态……莫行之虽然并没有和他相同的记忆,但也由此大受触动, 兴起了要拍摄一个带有他们影子的军旅剧的念头。

    他这么有心, 王子霄能说什么?

    当然是举双手表示赞成啦!

    两个人先商量出剧本的大致架构, 然后就找了一个专业编剧团队, 来给这个剧本大纲添枝加叶。

    现在完整版剧本已经出来了, 王子霄和莫行之也忙完了《洪荒》和《致最好的你》,终于可以投入到这个项目中来。

    他们在剧本刚完成的时候,就与军♂部联系了一下,每年军♂部都有一定的指标, 可以“适当地”为一些合适的军旅片提供装备上、场地上、人员上的支持。如果他们的剧本审核通过, 好处将是巨大的,一来可以节省大量的成本, 二来,拍出来的质感也会大不一样。

    军部的考量是,一些正面的军旅作品,可以为军部树立起更好的形象,如果拍出来的片子影响力很大,就连次年的征兵都会掀起一波热潮。所以付出一点小小的支持,实际是很划算的。

    王子霄他们搞出来的剧本质量很不错,加上他们俩现在算当之无愧的流量明星,所以很快,军♂部那边就给出了积极的回复, 只需要再确定一些细节问题,那边的政策就能批下来了。

    所以到了约定的日子,王子霄和莫行之就一起去了火星这边的驻军总部。

    双方早有共识,又都态度诚恳,碰头后的一个小时之内,就商定好了合作细节——军部将派遣一个连队来跟进他们的剧组,枪♂支♂弹♂药,甚至还包括两艘战舰,他们还可以将拍摄场地定在一个地外小型驻.军.基.地中……拍摄期间有任何麻烦,可以跟那个连队的长官联系,只要不是太过分,都可以得到满足。

    给他们引荐连队长官时,王子霄一见就乐了,这不是他前世刚入伍时的教官孙明朗吗?

    记得前世刚入伍时,教官就是个黑面煞神,嗓门很大,但有不服、动作不标准者,立刻一脚踢过去,全部新兵蛋子都对他又恨又怕,晚上做梦都在扎他小人。

    王子霄那时候正中二病晚期,每天黑云压城城欲催,脸上自带“苍天负我”的特效。所以教官看他特别不顺眼,动不动拉他出来单练。

    单练就单练,老子怕你?

    王子霄手上也是有真功夫的,他满身的火气没处撒,干脆跟教官杠上了。

    一开始王子霄打不过这等兵油子,主要是没他下限低,可是吃了不少苦头。后来王子霄在部队的大染缸里熏陶日久,加上实在有武学天赋,两个月就不再吃亏,互有胜负小半年他就可以压着教官打……

    孙明朗是个很磊落的人,他从来没有因为“打不过小兔崽子”而给王子霄穿小鞋,还越发欣赏他。回首往昔,王子霄真挺感激这个人的,他抚平了自己的满身炸刺,助他顺利地度过了最艰难的两年,然后一路取得了那么多的成就。

    王子霄回来之前,孙明朗就已经转业到地方了,当刑♂警队长,最后一次见他,他身材发福了些,依旧大嗓门,豪爽得很。

    教官从头到尾将嘴唇抿成一条线,王子霄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位是对这趟任务不咋满意,对他和莫行之更是没啥好感。

    握手的时候,王子霄故意朝他挑了挑眉,果然教官的脸色更黑了一度。

    “孙连长,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干巴巴的应酬腔……哈哈哈,算了,来日方长。

    王子霄跟莫行之并肩往外走。

    这里有着熟悉的空气熟悉的风景,王子霄的眼底滑过怀念……有些东西,你虽然一开始不喜欢,但当它成为你生命中不可割裂的一部分时,喜欢和不喜欢已无足轻重,因为那便是你的身后身。

    曾经的军旅生涯塑造了现在的他,所以别管初衷是什么,现在真的可以释怀了。

    “你怎么在这里?!”

    正一边沉默一边陷入回忆,王子霄的耳边突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带着惊讶,很冲,他抬起头来,就看见了他久未谋面的大校爹——

    嗯,现在已经晋升少将了。

    上次见面,还是在《另一个世界的我们》话剧演出的时候,王子霄在台上,看见了他爹的身影,可惜等落幕再找,这位爷早走没影了。

    王子霄跟王鹏程这对父子,你要说有感情吧,他们常年不见面。但你要说没感情,王子霄隔三差五给他爹寄东西,人家也没给退回来过。曾经俩人住在一个屋檐下,天天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现在分开了,反倒培养出了一种外人作不能理解的默契……

    王鹏程身边还有好几个穿着军装的人,这些人王子霄都认识,得叫叔叔伯伯的,此时看着王子霄跟莫行之,脸上全是忍着笑的表情,特别不给老朋友面子的招呼道:“前不久才听你爹念叨你,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肖肖还认得我们不?叔叔伯伯得批评批评你,都交了男朋友了,怎么现在才来看你的老父亲……”

    王子霄乖巧地一一叫人:“几位叔叔伯伯风采更胜当年。”

    王鹏程黑着脸瞪着这群卖朋友卖的干脆利落的家伙,咬咬牙,又很冲地问王子霄:“你又没有通行证,怎么进来的?”

    王子霄嘿嘿一笑:“报您的名字啊!”

    王鹏程:“……少给我嬉皮笑脸!”

    王子霄翻个白眼:“我们要拍一部军旅剧,这不组织传唤吗。”

    “嗨哟,拍军旅剧啊?”其中一位刘叔叔感慨地说道,“拍军旅剧好,支持拿下来了吗?用不用我们给使使力?”

    “谢谢您了,”王子霄感激地说道,“已经拿下来了。”

    “肖肖,你别看你爹这个样子,他嘴硬心软,前些日子你不胖了吗,成天在我们耳边嘟囔啊,把我们烦得不行。现在你又瘦回来了,多精神的小伙子,私底下他不定多乐呢,结果你看他——”

    “嗳!”王鹏程竖起眉毛,先打断好兄弟的话,然后看着王子霄说道,“行了你们赶紧走吧,都不是军人,停留的时间长了影响多不好。”

    王子霄毕恭毕敬:“行啊,等回头我再带着男朋友去看您啊爹。”

    王鹏程鼻子里哼一声,也不搭理他,倒背着手率先走人了。

    几个叔叔伯伯朝王子霄和莫行之眨眨眼睛,赶紧去追老兄弟去了。

    莫行之最开始就跟未来岳父打了招呼,可惜未来岳父只当没看见他,其他叔叔伯伯不好在兄弟之前认下这门亲,也只当莫行之不存在,现在一群人呼啦啦走了个没影,王子霄回过头来看莫行之:“亲爱哒让你受委屈了,你放心,有朝一日我肯定会搞定我爹你公公,让他给你名分的~”

    “我谢谢你了。”

    “别客气,应该的。”

    送他们出去的那个警卫员竖起耳朵……好想知道了了不得的□□?

    王子霄和莫行之给新片取得名字是《与子同袍》。

    在剧中,王子霄的人设就是曾经的他,一个满身炸刺的中二少年。莫行之的人设则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性格软弱,风流俊朗,在学校里是大众情人,自视甚高其实内里十分浅薄。

    在剧情刚开始的时候,王子霄和莫行之就已经是一对别扭的恋人了。

    可惜这样的两个人,根本不可能长久。他们俩都不成熟,性格中也有太多冲突点,尽管心里还是喜欢对方,还是本能地为彼此吸引,但他们俩的恋情还是很快就分崩离析了。

    剧本里的这一段都集中在第一集的前半段爆发完毕,之后王子霄就在父亲的安排下去了部队,莫行之则考了艺校,仗着一张帅脸,做着当大明星的美梦。

    满身炸刺儿的中二少年,一进部队,就碰了个满头包。

    自视甚高的风流大少,每天纸醉金迷,实际内心也空虚的很。

    直到命运将他们两个又凑到了一起。

    莫行之试镜了一个剧组,这个剧组正是要筹备一部军旅剧——

    因为想要拍出最好的效果,所有试镜通过的大小演员,都被剧组打包去部队体验生活去了。

    借着这个契机,两年之后王子霄和莫行之再次相遇。

    经过两年的打磨,王子霄已经褪去了满身的刺,他已经成为一个英武不凡、成熟而有担当的优秀军人了。

    莫行之光看外表,比两年前更光鲜亮丽,可惜他就是个绣花枕头,内里其实比两年前没太大长进。

    他在体验生活时被部队的“残酷”训练虐的哭爹喊娘,王子霄表面上冷若冰霜,实际心里别提多暗爽。久别重逢的一对“老情人”,开始幼稚的较起劲来。

    剧情进展到这个阶段,两方截然不同的人马在观念上的冲突、生活习惯上的冲突一直不断,王子霄和莫行之这对欢喜冤家就是双方的代表性人物,他们从彼此怀念,到彼此嫌弃,最后又转为彼此暗恋……

    几集的剧情,编剧写的妙趣横生,直到一次大的冲突爆发。

    作者有话要说:  写出这个电视剧名字,我突然觉得洒下这辈子值了……哈哈哈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洒家的作者名就是这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