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0章

无衣yoyo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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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子霄拿到的角色,正是金国小王子杨康。

    一个悲剧人物。

    “你们俩这回都是王子啊!”卫士锦靠坐在沙发上,呼了一口气,“不知道子霄看没看过金庸的武侠小说,这个杨康虽然是配角,但人设上,真的非常丰满。而且更重要的是,《射雕英雄传》的续集《神雕侠侣》,主角正是杨康的儿子杨过,正所谓一见杨过误终身,书上写的是,这父子俩长得非常非常像,所以你拿到了杨康这个角色,在争取杨过上,就占了先手。”

    杨康是配角,杨过是主角,卫士锦相信以王子霄的实力,演完杨康之后,到时候拿下杨过,不说十拿九稳吧……至少他想不到有更好的机会,能让他这么顺利就能三级跳,直接过渡到大制作男主角的地位上。

    “真该好好感谢感谢冷枭啊!”

    卫士锦拿了一块肉干,一边小心地递给那只越来越大的猎鹰,一边小心地用另一只手凑上去,试图给它顺顺毛。

    男人天生就对凶猛的动物感兴趣,冷枭越是拒卫士锦于千里之外,卫士锦就越是看它心痒痒。总是试图“勾引”它,可惜无论大家多熟,这只猎鹰就是不鸟他,黑豆眼盯着他时,如同在看傻逼。

    卫士锦只好自己把那块被嫌弃的肉干吃掉了。

    “据说,徐大财主先看上的是冷枭,接着才留意到子霄。猎鹰跟雕严格来说不是一个物种,但除了体型有差别以外,一般人也分不出来它们之间的区别。再说,星变之后,猎鹰成年之后也能长得一人多高了,到时候咱不玩特效,带真鸟进剧组……绝对大杀器啊!”

    “路要一步一步走,饭要一口一口吃,你想得也太远了。”王子霄低头看剧本,朝冷枭招了招手,大鸟就屁颠屁颠的过去,跟刚才在卫士锦面前的高贵冷艳截然不同,别提有多乖巧了。

    “也不知道你是怎么训练的……”比狗狗都要听话啊!

    不过卫士锦没敢把后面这句说出来,冷枭通人性的很,好歹现在鸟大爷不啄他了,他若敢“挑衅”,就怕它当场翻脸,大翅膀给他掀下沙发……

    “近期的工作呢,一是先去试镜。行之那部《帝王路》,估计是等《蛮蛮于飞》上映了,才会开机。而子霄的《射雕英雄传》大概会稍微晚一点,但也晚不了几天,反正都是在八月份吧。所以这闲着的一个来月,你们俩除了跑《蛮蛮于飞》的宣传以外,还记得那首《玫瑰的名字》吗?我已经联系好了拍mv的导演,咱们要玩一票大的了!”

    莫行之将手中的剧本合上,双手十指交叉,若有所思地看着卫士锦。

    “我有一个想法。”

    “什么?”

    “就是《玫瑰的名字》的mv,你拿过来的剧本,背景是西方的中世纪风格,两个角色,一个是美艳绝伦的吸血鬼公爵,一个是穿着白色祭袍的圣洁主教。创意还可以,但为什么不让我来演主教,让子霄演吸血鬼呢?”

    “可是、可是,歌是子霄唱的啊!”

    玫瑰的名字这首歌,站在演唱者的立场上,他喜欢的人才是娇艳的玫瑰,而他自己才是对玫瑰珍而爱之,宁愿在圣堂下跪地俯求的那个僧侣吧?

    “你的想法还是太保守。”莫行之谆谆善诱道,“知不知道什么是反差美?按正常的思路来分配角色,观众看着,还能有惊喜吗?只有这样‘出人意料’,他们才会思考,才会推敲,这里边是不是有什么隐喻?比如,主教才是被公爵珍视的玫瑰,而公爵为了主教,甚至宁愿跪伏在‘仇人’的圣台前,撕掉所有的放浪形骸,好像一个禁欲的僧侣,护持在他左右……”

    卫士锦目瞪口呆地看着莫行之,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我怎么总觉得你这是在忽悠我?”

    莫行之十分诚恳地看着他:“怎么会呢?好了就这么定了吧,别忘了跟导演说一下。”

    卫士锦又看一眼王子霄,发现他虽然还在低头看剧本,嘴角却早就翘起来了,一副心情十分明媚的样子。

    这位未来的金牌经纪人突然就恍然大悟了,呵呵,原来这特么是在秀恩爱,是在发狗粮啊!

    他现在越发佩服王子霄了——这才多久啊,就让莫行之这样的人,都忍不住用这种迂回的方式来“讨好”他了!拍个mv而已,都不忘了隐晦的示爱,狗屁的反差美吧!

    卫士锦悲哀地想到,自己比他们俩大了十岁有余,结果却一直单身狗,虽然身边来来去去的人不少,可愣是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你来我往式的纯情恋爱……实在是羡慕嫉妒恨啊!

    “行,我去跟导演沟通。”不想继续被喂狗粮了,卫士锦难得没有留下来再蹭一顿饭,脚步匆匆就走了。

    没过几天,王子霄和莫行之分别去了各自的剧组试镜,本来两个剧组的导演没见到真人之前,都有点担心他们俩年纪会不会太小了,可等上完妆,试演了几个镜头,立刻满意的不能更满意,当下便签好了合同,只等《帝王路》和《射雕英雄传》筹备好,他们俩就会跟着进组。

    好消息是,因为取景上都包括古代的宫殿、街道民居,《帝王路》和《射雕英雄传》的取景地都在月球的古韵影视城,所以尽管王子霄和莫行之势必不在同一个剧组,他们俩距离也不远,有空了串个门什么的,方便的很。

    试镜结果刚刚下来,《玫瑰的名字》那边也准备好了,包括服装、道具,和其他的配角们。王子霄还看见了一个老熟人,就是曾经在《龙战于野》合作过的小夏哥。

    小夏哥在服装道具这一块,做了好几年了,虽然年纪不大,但他审美很够得上。因为创意这方面弱了点,所以当初想做个设计师什么的,根本混不出头,干脆凭着祖传的好手艺,专门跟着剧组做服装、道具,只要你能提出比较具体的要求,他就能给你完美的做出来,相当厉害。

    王子霄和莫行之借着《龙战于野》的东风,一战成名。小夏哥也跟着熬出头来了,干脆成立了一个工作室,口碑有了之后,找他们的剧组还真不少,这回正好又给卫士锦挖了来,大家得以再次合作。

    “小夏哥,你这刮了胡子之后,至少年轻十岁啊!”

    王子霄先是跟小夏哥拥抱了一下,他还真不是恭维他,小夏哥当初一直是留着满脸的胡子,加上本人黑且瘦,看着别提多沧桑了。现在胡子刮掉,换了个十分精神的潮男发型,身板挺得直直的,还真别说,颇有几分清秀耐看呢,让王子霄差点没认出来。

    “主要还是有你做榜样啊!”小夏哥唏嘘道,“当初刚见时,你就是个不起眼的土豆精,咱俩水平半斤八两,谁也别笑话谁。可后来再看你的新闻,嚯!差点把我眼珠子吓掉,变太狠了!我就想着,哥们儿可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你看连王子霄都能变身大帅哥,这世界上还有什么奇迹是不能发生的?”

    王子霄囧着脸看他。

    小夏哥哈哈大笑道:“当然啦,我能有今天,除了有你激励我,最重要的是,我找了一个超级棒的女朋友啊!”

    “就是那位化妆师吧?”

    “没错,叫丽丽,我们俩这工作室说白了就是个夫妻店,卫哥一叫,我们俩二话不说就过来了。对了,丽丽还是你的粉丝呢……”

    小夏哥朝丽丽招了招手,看着很有几分小白兔气质的女化妆师就赶紧小跑过来,抿着嘴朝王子霄乐。

    打过招呼,签了名,接下来就是忙正事儿了。

    小夏哥给王子霄跟莫行之带来了一共十套衣服,每人五套,严格按照尺寸缝制,每一件都精致华美——王子霄的主打中世纪风格的西装、燕尾服、斗篷,各种蕾丝、缎面,贵族的奢靡之气迎面扑来。至于莫行之,主打的就是雪白绣金色花纹的祭衣和黑色教士袍,权戒和权杖,以及各种精美的十字架装饰。

    当然,道具中更少不了各种各样的玫瑰,甚至他们其中一个取景场地,就包括了一个种满玫瑰的温室花棚。

    现在王子霄和莫行之已经分别换好了衣服,接下来就是上妆的时间了。

    王子霄出演的角色是吸血鬼,面色肯定要更加苍白一点,化妆师丽丽细心地给他上着粉底——这个小姑娘方才还十分腼腆的样子,到了工作的时候,却专注又自信,眼中带着几分陶醉,就像是在创作一副完美的艺术品一样。

    “你皮肤真好啊……这样上出妆来肯定非常漂亮。关于发型,我想将你的头发往后梳,用发油固定,将额头都露出来。你的眼睛,眼尾长得尤其漂亮,微微强调一下,上镜时就有一种魅惑的感觉。唇色是接近鲜血的颜色,但我不会给你弄的太红,那样会显得太突兀……好了,接下来是犬齿的部分,放心,已经经过彻底的消毒了,使用的材料也是可食用的凝胶……”

    丽丽化妆的时候,还喜欢跟着说话,也不要求王子霄回答,她自言自语的挺开心的。

    小夏哥刚好忙完了,凑过来看,丽丽将最后一把刷子放进自己的工具箱里,让出后面的镜子:“就是这样了,看看哪里不满意,可以继续修改。”

    她转身看见自己的男朋友正张大嘴巴,一副白痴相,遂笑眯眯地走过去在他眼前晃了晃。

    小夏哥愣了好一会儿,这才哀嚎一声:“还有没有天理啦!丽丽你相信我,就半年前!我刚认识这人的时候,他比我长得还丑啊!”

    现在镜子里这妖孽,真是当初那枚土豆精?

    这变化的也太大了!

    尤其穿着他精心制作出来的华美服装,再上了妆之后,就看着镜子漫不经心地那么一笑……饶是他一个有了女朋友的直男,都不禁心脏怦怦跳,就跟传说中被吸血鬼迷惑了的可怜人类一样。

    为《玫瑰的名字》mv执镜的导演姓贾,迈进化妆室时,刚好看见王子霄上完妆后的造型——当初他拿到的第一版剧本,是王子霄演主教莫行之演吸血鬼,没想到他们临时变卦,贾导还得重新想分镜,心情当然不会太好。可现在看到了王子霄的造型之后,他什么怨言都没了,整个人跟着兴奋起来!

    要知道,每一个mv导演,最想要的就是能执镜真正的电视剧或者电影。他等待这样的机会已经很久了,就在今天,他突然有了强烈的预感,只要将这部mv好好拍出来,一定会引起非常大的反响的!

    这是一个可以证明自己才华的机会!

    王子霄的眼神在镜中,与并肩而坐的莫行之对视。

    他在莫行之的眼睛里,看到了无边的暗色和熊熊的火。

    王子霄将固定在自己嘴里的雪白尖齿露出来,整个人涂上了一层危险的颜色,他的舌尖在犬齿上轻轻扫过,眼神随之落在莫行之的唇上、脖颈上、锁骨上,移到哪里,便在哪里留下一串暗流涌动的热潮。

    莫行之穿着雪白的祭袍,眼睑忽然低垂,脸上有一种结合了悲天悯人和急不可待的强作安静,神性和人性在交映生辉,矜持和堕落在双双起舞,有一束阳光刚好照在他的身上,一半光明一半暗影,如此的……令人心动。

    王子霄觉得,如果他真是一个吸血鬼的话,面对主教这样的刻意引诱,早忍不住一口咬在他的脖颈上了!然后,一边享受着鲜血的甘霖,一边与他共赴极乐之巅……

    啧,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解禁啊!

    两个人都准备好了,一行人便进入了此次拍摄的主要场地之一:圣彼得大教堂的偏殿。

    洛可可风格的光辉殿堂,天使的雕塑处处可见,祭台前有着一个等人大小的银色十字架,mv首先拍摄的,就是莫行之独自跪坐在祭台前忏悔的场景。

    因为mv基本不会有台词,所以,剧情上,就只能尽量的简单易懂,省得观众们看完还是云里雾里,根本体会不到其中蕴含的深意。

    众所周知,中世纪的时候,吸血鬼与教会的主教,肯定是生死仇敌,见了便要不死不休的那种。

    圣堂的骑士们南征北讨,主教骑在马上,与坐在王座里,一副百无聊赖的公爵阁下初次相见。

    隔着残酷的战场与杀戮,那目光恰似穿过千山万水,从此执念成魔,再不能忘。

    奇怪的是,哪怕手下们死伤狼藉,公爵最后竟然也没有太多反抗,他被主教抓回去了,唇角挂着一缕殷红的血,被主教亲自禁锢着,共乘一匹马——按理说,这样的吸血鬼,肯定要关进异端审判所,但主教却起了私心,将他关在只有自己能够进入的广袤玫瑰园。

    公爵也不跑,就像一株静立的植物,放肆的妖娆着,偶尔会有一些回应,却也是淡淡的,随心所欲,任性又迷人。

    吸血鬼也是会死的,不像是人类面对死亡的恐惧,对几乎永生不灭的吸血鬼来说,死亡反而是一种解脱。公爵在被主教关进来的时候,一柄纯银的十字架便已经刺在了他的心脏处,生命每一天都在流逝,他却仿佛在享受着这种难言的香醇与甘美。

    直到他终于支撑不住,在主教的注视下,茂盛的玫瑰花田中,迎着正午和煦的阳光,回眸一笑,化成一段灰烬。

    残忍又得意,还有一点恶作剧成功的小调皮。

    但对主教来说,锥心之痛,不过如此。

    他一瞬间甚至是茫然的,然后一步步走向那段灰烬,颤抖的手指被玫瑰的刺划破,有殷红的血流出来,就像是那一天,曾被公爵的犬齿刺入时流出来的一样。

    最有希望获得教皇冠冕的主教,就这么被一只吸血鬼困死在以玫瑰花的枝叶编织而成的牢笼里,永生永世,再不能解脱……

    细究之下,这种剧情简直就是蛇精病——尤其是公爵这个人物,他对主教到底是爱是恨啊?说恨吧,那几个相处的片段,实在让人看着便想要跟着他们心动、跟着他们微笑。可说爱吧,明明要死了却不说,还特意选在主教看着的时候,化成一缕灰灰,还有比这个更加残忍的事吗?

    不过,对全场只有四分多钟的mv来说,根本不需要剧情有么多严密多么复杂,全片场景也就十几个,只需要烘托出那种感觉来,便是成功。

    贾导拍了这么多年的mv,也许讲故事的能力相对真正的影视剧导演来说,还是弱了一点。但论起将画面拍得精美富有冲击力,他绝对能够迈进一流的行列!

    主教的禁欲和矛盾,对公爵强烈的占有欲隐藏在圣洁的表情之下,恢宏的圣堂与娇艳的玫瑰,情不自禁与静默忏悔……

    公爵的肆意与安静,每当他在黄昏时分静静地走在开满血色玫瑰的小径上,漫天的花瓣在凋零,他脸颊苍白,唇色却诡异的艳红……每一帧画面,都如同色泽浓郁的油画,美至极巅,反容易令人心生不详的预兆。

    独特的中世纪风情,在王子霄和莫行之两个人的暧昧交错间,定格成了一曲激烈到甚至有些凄厉的华美乐章。

    《玫瑰的名字》mv一共拍摄了五天才结束,贾导又用了两天将它们剪好,配上王子霄早就录制好了的歌曲,发行到了华夏音乐网上。

    此时,《海阔天空》已经满了一个月的期限,它称霸了两周的榜单,成绩好到令人侧目,虽然说是有王子霄、莫行之高考成绩爆表这个噱头,又有关鹏这个狗仔之王巴巴地给他们背书,但终归揭底,炒作只能算一方面,这首歌质量过硬,才是它取得逆天成绩的关键。

    因为前面三首歌,王子霄已经积累了相当一部分粉丝。

    当然,他又不是万人迷,就因为有些粉丝在评论区盛赞他是“高音小王子”,引得许多以高音出名的歌手名下的粉丝们十分不满,天天有人跑去骂:“高音个屁啊!这也能算高音?我就笑了,如果王子霄的歌真算高音的话,唱k的时候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去点了!连普通人都能唱出来,也就是流行歌曲的水准,吹高音的都快歇歇吧!”

    其实,也不光是粉丝们挑起来的,对不太懂音乐的普通人来说,像《死了都要爱》那样的歌曲,明明白白就是飙高音的,的确很多人唱k的时候都在点,可那种鬼哭狼嚎……有多少人能嗓子不劈的完整唱出来?

    所以掀起这轮攻势的,反而是一些真正的“专业”歌手们。

    最出名的那个,名叫黄泽,四十多岁,之前在《天籁之音》做评委老师,因为有一个参赛选手选了《死了都要爱》做竞赛曲目,这位大爷就一阵狂批,他本来走的就是毒舌路线,在批评那个参赛选手的时候,顺便还埋汰了几句《死了都要爱》,说这首歌是哗众取宠,典型的伪摇滚,糊弄糊弄外行人就得了,拿来参赛简直不知所谓……

    节目播出后,虽然很多粉丝跑到黄泽的个人主页上,将他喷了个狗血淋头。可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被这种言论影响到了,觉得王子霄的实力也就那么回事儿,论起高音来,他远排不上号。

    钟晓磊就是被影响到的那批人之一。

    他从小就爱唱歌,长大了虽然没有专门去学音乐,但凭着天生的好嗓子,对很多流行的高音歌曲,他都能完整的唱出来。前段时间《死了都要爱》大火,跟朋友唱k的时候,他每次都必点这首歌,酣畅淋漓地吼一遍,享受着被朋友们崇拜的快.感。

    “也就那么回事儿吧,你想啊,连我这样的普通人,都唱的那么轻松……”

    钟晓磊正在网上跟朋友胡侃。

    朋友突然沉默了十几秒钟,然后发来了三个感叹号。

    “怎么了?”

    “磊子你赶紧去华夏音乐网,我刚看见王子霄又上传了一首歌……下面的评论区都炸了!”

    “什么歌啊?叫什么名字?调儿高不高?”

    “《玫瑰的名字》,行了我先去听了……卧槽!他这次竟然还配了专门的mv啊!这画面……”

    “庆哥,庆哥?”

    钟晓磊嘀咕着,怎么这就跑了?

    他也赶紧去点开华夏音乐网,搜《玫瑰的名字》。

    正所谓口嫌体正直,钟晓磊虽然还算不上是王子霄的铁粉,但一连三首歌,他真心觉得王子霄的歌首首都是精品,跟当今最流行的曲风不太像,却是独树一帜,据说他的音乐风格是星变前的风格,就因为那三首歌的流行,当前的华语音乐,还掀起了一阵复古的风潮呢!

    王子霄论起来年纪比他还小两岁,就能以一己之力搅风搅雨了,他其实佩服的很。

    对歌曲的mv,钟晓磊倒是不太care,重要的是歌曲的质量,在他看来,当今的华语音乐圈,就是因为太重视mv了,你画面拍得再花哨,歌却不好听,有什么用?

    但等点开《玫瑰的名字》,音乐才刚刚响起来,这位纯洁的小青年,就被正高居王座,挑着眼睛啜饮一杯血红色酒液的王子霄惊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