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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汤池不远处,正有两名乐姬在拨弄琴弦。
缭绕的雾气中,两个长发披肩的男人离得极近,温泉水刚刚漫及胸膛,在镜头拍摄的角度来看,朦胧中有一丝暧昧在氤氲,恰如交颈的鸳鸯在低声细语。
等广告大片剪辑出来,这一段其实也就几秒钟的时间,但取材的时候却绝对不能草草了事,徐春华的意思是让王子霄和莫行之尽量多做些互动,自然点,就当是真的在享受古代汤池的乐趣,等时间到了,她会过来验收拍摄结果的。
毕竟是两个年轻刚入行的演员,徐春华顾及他们可能会脸皮薄放不开,干脆将几个取景用的摄像机摆好,所有人都清场,只留他们两个自由发挥。
轻轻渺渺的丝竹声,更凸显了汤池中的幽静,偶尔会溅起几声水花,虽然并没有特意要求,但王子霄和莫行之自然而然地便开始将交谈声压到最低,除非他们彼此,别人哪怕将耳朵竖的再高,也是听不清楚具体的内容的。
“果然是樱花粉啊……”
盯住王子霄的胸前,一脸端贵的莫行之叹咏调般的开口说道。
王子霄低头一看,果然,因为纱衣被浸湿了,正贴在身上,变成了半透明,不但什么都遮不住,还因为这一点点的不真切,更分外显得色气撩人。
“你这家伙……”
他这次倒没有上手去遮,而是自然而然地伸出手来在莫行之的胸前捏了一记,便马上将身体转过来,向前游动一段距离,从之前的面对面,变成了背对着莫行之。
莫行之骤然遭遇偷袭,却并不介意的样子。只噙着一抹笑朝他靠近一步,保持着安全的距离不与他的身体有直接接触,然后随手从岸边的玉几上取过一只乌檀木的梳子,这柄梳子上还镶嵌着一只振翅欲飞的火凤凰,一看便价值不菲。
他捞起王子霄的长发,一下下细细地为他梳头。
王子霄斜着眼回头看了他一眼,带着三分笑意三分慵懒,两个人的长发均铺散在汤池中,一片暗色,倒映衬的那相视不言的两个人更加如玉质般清冽了。
就那么静静的为彼此梳了一会儿头,再系上有着玉坠作为装饰的发带,他们又慢慢来到汤池的边缘处,那里铺了好几层的台阶,拔水而上,并肩而坐。
莫行之的眼睛时不时就要在王子霄的胸前流连一番,脸上挂着三分促狭的笑意,但更多的动容,却被他小心的掩藏在雾气缭绕的水下,并不轻易示人。
王子霄凤眼从下而上挑起,就那么睨着他:“怎么样,好看吗?”
莫行之点点头:“色若春晓之花……”
他这句根本就没有说完,王子霄的凤眼就突然眯了眯:“哥,你倒是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反目成仇’的理由……”
说完,他就突然朝莫行之出手了。
顾及到他那十分业余的武力值,王子霄并没有拿出真正的实力来。
但正是因为如此,才更显得他并非真怒,一场打斗都能给他们打出*似得效果,你来我往,雷声大雨点小,也真是令人服气。
兄弟两人过招一样纠纠缠缠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王子霄棋胜一筹,抓住了莫行之的胳膊,将他一把带入怀里。
两个人又一起滚落进水中。
宛若两只传说中勾人心魄的山魅,在镜头前消隐了自己的身影……
徐春华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她忍住不往汤池中看,耳中听着偶尔几点水声,将刚才从几台摄影机传过来的镜头又看了个遍,心里满意的不能更满意,脑海中早已勾勒出最后应该剪成什么样的效果了。
“好!保持住这种感觉,接下来我们拍穿衣服的部分!”
刚才的衣服是怎么脱下来的,现在就再怎么将它们一一穿上。可能是刚刚才泡过温泉的缘故,王子霄和莫行之的脸上还带着一丝隐约的潮红,眼眸水润,流转间便是夺魂摄魄,几个扮演侍女的美女都不敢抬头细看,在镜头的大特写下,本来就有着非凡质感的珠宝玉器,因为佩戴它们的人实在不凡,而更增几分华贵清透。
所有的镜头,几乎都是一遍过,只除了徐春华特别要求时,少部分重来了一回。
“非常好,温泉这边就算过了,我们接下来转战跑马场。”
因为要去骑马,刚刚才穿好的衣服、戴好的配饰,就又要脱下来换上另一套了,跟刚才的宽袍大袖不同的是,这次的骑马装更加能凸显出两个人的身段,别有一番潇洒的韵味。
“之前确认过,你们两个是会骑马的对吧?”
两个人均点了点头。
王子霄会骑马,自然是因为前世带来的馈赠,而莫行之也会,就跟他极好的家庭出身有关了。
陈秘书带着两个工作人员,将他们一会儿要用的两匹马牵了过来。
这两匹马一匹为黑色,四蹄各有一圈白毛,看着十分神骏。另一匹则是枣红色,浑身没有一丝杂毛,正在朝着牵他的人不断地喷气。
另有一个工作人员手里提着一个藤编的小篮子,小篮子里放着几只新鲜的胡萝卜,还有几块纯天然的麦芽糖:“黑色那个叫踏雪,红色那个叫追云,都是好马,脾气虽然算不上太温顺,但骑之前喂它们点吃的,一般就挺听话了。”
最后王子霄选了踏雪,莫行之选了追云,一篮子胡萝卜和麦芽糖喂完,两匹马果然暂时接纳了他们,至少允许他们靠近了。
“我们还准备了几条猎犬,和一只驯化好的猎鹰。猎犬还好说,猎鹰就比较难搞了一点。只要气势上压不住他,那只猎鹰鸟都不回鸟你……实在不行就最后用特效合成吧……”
他们俩会先在跑马场拍摄一段,然后就一起弯弓行猎去了。
皇族珠宝的诸王系列,绝不仅仅只有玉佩、玉簪等“软性”配饰,实际上他们销售额的大头,还在于佩剑、雕弓、鞭子、玉笛……上面。反正只要是从古到今贵族男子会有的,他们均有涉猎,且精益求精,无论选择佩戴还是收藏,都是极好的选择。
所以,这一段剧情必不可少,且最好能拍出气势来,若能感染的看广告的观众心向往之,随后买一件,便是成功了。
“还有猎鹰?在哪里?”听见工作人员这么说,王子霄突然来了兴致。
“你说的猎鹰,就是之前从地球带回来的那只?”徐春华突然开口问道。
那个工作人员点点头。
“那不行,我记得那只猎鹰抓伤过不少人,野性难驯,如果出点事,肯定会影响到拍摄进度。干脆还是后期用特效吧。”
徐春华设计这段剧情时,本来是想让皇族找一只温驯点的过来,哪知道他们准备了这么久,带来的还是那只刺儿头。虽然她知道后期特效肯定不如实拍,且必定会导致预算上升,但为了别出岔子,她宁愿退而求其次了。
要说之前,徐春华绝对是最希望皇族将新找来的代言人换掉的那个,可拍完温泉部分之后,她却将王子霄和莫行之当成了宝,根本不容有半点闪失。
谁知道她退缩了,王子霄却十分坚持:“至少让我见见那只猎鹰,我以前玩过猎鹰,不会有事的。”
过了一会儿,那只名叫冷枭的猎鹰就被人架在胳膊上带了过来。
那人的胳膊处戴了一个金属质地的臂环,将近一米高的猎鹰站在上面,尖锐的爪子就停在臂环之上,可以看到臂环已经有些纵横交错的划痕了,可想而知它的威力有多大。
冷枭见到这么多人,依然不惊不惧,翅膀微微乍开,一双黑亮有神的眼睛带着睥睨的神色,仿佛任谁都不被它放在眼里。
莫行之很反对王子霄去接近这只猎鹰:“你别逞强!”
王子霄只说了句:“你放心我有分寸。”就径自朝猎鹰走去。
刚开始,冷枭并没有在意这个朝它走过来的家伙,作为顶级的猎食者之一,大部分人类都太弱了,包括现在架着它的这位,只要它一爪子下去,立刻血溅当场。
可随着王子霄越走越近,这只猎鹰终于感受到了那种不容忽视的压迫感。
它与王子霄冷冷对视。
一声鹰鸣,在场所有人都紧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