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4更新

裁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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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早,楚歌坐在饭厅桌前,打着呵欠,等着开饭。 叶归程和阿飞帮杜叔从厨房把食盒端来。

    过了没一会儿杜叔递过一只细瓷碗儿,楚歌还以为是粥,随手接过来,习惯性地拿勺子搅和=了搅,突然睁大眼,看着碗里几只白胖软和的汤圆,有点惊讶地抬起头:“今天元宵节了?”

    “还没睡醒?”叶归程抬手敲了敲她的额头,“外头的花灯都挂了几天了,今天可不正是正月十五上元节?”

    就是因为花灯挂了太久,她才一时没想起来好么。这个世界的背景原著里虽然没说,但默认都是大明,明朝元宵节从初八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七,足足有十天。她刚看到大街小巷挂起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花灯时还兴奋了好一会儿,等到现在,早没了那股新鲜劲儿。

    不过汤圆还是很好吃哒~白瓷勺里晃着一颗白白胖胖的汤圆,极其勾人食欲,一口咬下去,香浓的芝麻香味在嘴里逸散开来,齿颊留香,而勺子里的半个软胖汤圆配着溢出来的黑芝麻馅儿,又格外诱人。

    楚歌一边呼着,一边三下五除二将碗里的五个汤圆吃掉,除了黑芝麻馅,有桂花馅、豆沙馅什么的,杜叔了解她的口味,倒没做得太甜,她吃着正合适,便意犹未尽地把碗递给杜叔,表示再来一碗,同时直起身子,往叶归程的碗里探去:“归程,你的汤圆是什么馅的?”

    “没馅啊。”叶归程愣了一下,然后举碗给她看:“……你们叫汤圆吗?我家乡管它叫面蚕来着……不过汤圆这个名字,是不是太可爱了一点?”

    楚歌探头一看,叶归程碗里的完全不是什么汤圆,看着超像一碗疙瘩汤,只不过这疙瘩呈椭圆形,大小均匀,若那汤底不是显而易见的肉汤,倒像是拉长了的汤圆。

    楚歌不由歪头看向杜叔。

    杜叔却另递了一碗紫米粥过来:“小姐,汤圆你不能多吃。喝了这粥不够的话,我还做了点心。”

    楚歌接过粥,指了指叶归程的碗:“归程的汤圆跟我的不一样。”

    杜叔这会儿已经又盛了一碗汤圆放到叶归程手边:“叶公子吃完蚕面,不妨尝尝这边的上元节食汤圆。这碗是甜的,你应该喜欢,还有咸的,你大概也会比较适应。”——毕竟蚕面就是咸的。

    叶归程探头看了一眼,笑了:“这个呀……这小东西叫做汤圆倒是挺合适的。”说着迅速喝完碗里的蚕面,舀了一个汤圆尝尝。他吃的正好是个水果馅的,甜而不腻,不由竖了个大拇指——好吃!

    楚歌不解:“蚕面是什么?”

    正闷头默默吃了两大碗汤圆的阿飞也抬头看来。

    杜叔索性也该他们俩各盛了小半碗,道:“蚕面是叶公子老家的上元节食。食材其实个汤圆很像,用绿豆粉、糯米粉、面粉和糖做的,软糯有弹性,搭配上肉汤的肉香,味道还不错。”

    两个人一块儿尝了尝,阿飞耿直道:“还是汤圆更好吃。这个……味道淡。”

    叶归程也跟着点头——汤圆的糯米面皮比较薄,而面蚕整个一团,确实不容易入味。

    杜叔笑道:“不能这么比。节食吃的就是那个氛围,真要说好吃,还有什么比红烧肉还好吃?”

    阿飞使劲点头啊点头——他最爱吃红烧肉了,尤其是杜叔做的,他能吃整整一大盘!

    楚歌和叶归程对此持保留意见,给出的反应就是没反应。

    杜叔对阿飞的态度很满意,然后挑眉看向另外两人——他觉得他作为大厨的尊严受到了质疑。

    楚歌立即诚恳道:“只要是杜叔做的,什么都特别好吃。”

    杜叔满意了,决定高抬贵手放他们一马:“快点吃吧,吃完一会儿还要出去再买几盏花灯,我虽然做了几盏,到底不太够。这一年也是有够忙的,多挂点,也好多添些喜庆。而且晚上还有灯市,你们也都要去凑热闹吧?”

    想到晚上有热闹,在杜叔眼里都算是小孩子的三个人立刻低头,专心巴拉碗里的汤圆。

    楚歌他们已经在这个世界待了一年了。这其实算是他们在这里过的第二个元宵节,只是那会儿他们刚来没多久,叶归程要铸剑却连材料都没找好。

    虽然杜叔从酒馆仓库扒拉出一大块垫箱子的天外陨铁,但铸剑不能全靠陨铁啊,还得找别的。

    所以叶归程每天都早出晚归的出门找人打听哪里有什么好的或者稀奇的矿石什么的,有时候甚至还要出趟远门亲自去看看听说的矿材。与此同时,他还要学习这个时代的锻造技术,他扒拉过史书,这个时代距离大唐都快一千年了,锻造技术发展得极快,他要学的东西非常多,甚至连年都没好好过。

    元宵节也讲究个团团圆圆,团圆都团圆不起来,杜叔也没心情操持,只早上随意煮了点汤圆。不过当时叶归程虽然是第一次吃,却只以为这又是杜叔琢磨出来的小吃食,再加上太累,囫囵吞枣地咽下去了,没太当回事。

    矿材的事到底是解决了——酒馆的大客户里有不少走南闯北的走镖世家,托他们的福,总算找到比较合叶归程的矿材。

    这会儿叶归程也差不多学透了这个时代的铸造技巧,之后便几乎都住在了新建的剑庐,幸好新的藏剑山庄距离酒馆不远,要不然他吃饭真是个问题。

    叶归程闭关铸剑的时间里,青魔手伊哭来了一趟,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得来消息,他徒弟被叶归程所杀,来报仇来了。

    然后被阿飞干脆利落地打跑了——阿飞如今的剑术也大有长进,不再是过去追求快准狠,出剑必要人命的了,最后在楚歌的提醒下,废了伊哭的双手,然后丢给了追过来的蓝蝎子。

    伊哭是蓝蝎子的情人,蓝蝎子本来还想给伊哭报仇,楚歌却硬是把她忽悠得开开心心地带着伊哭回去了——伊哭根本就不是蓝蝎子能驾驭得了的,就算能一时把他留在身边,一旦有更好的选择,他肯定分分钟抛弃她。蓝蝎子自己也知道,她不甘心,但也没办法。可是现在不一样来,伊哭最自傲的青魔手没了,还不是任由蓝蝎子搓扁揉圆。

    而后李寻欢拎着龙小云过来道歉,瞧着龙小云那样子,倒确实是有几分改好的样子,倒不是嘴皮上,而是一举一动都非常懂礼,就连杜叔都对他和颜悦色来起来。

    楚歌向来不愿意强别人机缘,壮大了自己是一回事,可也不能不给别人留下生机,索性便把《怜花宝鉴》给了李寻欢,倒没提林诗音的事,只说若是龙小云当真改好了,也未必不能传授给他。

    楚歌总是想把秘籍利用个透彻,这次她把《怜花宝鉴》分成几个篇章,除了那些主要重要害人的歹毒内容扣了下来,其他的都公开到了江湖上。

    这么一来,孙驼子,也就是孙小红她二叔便闻讯找了来。

    楚歌立刻推出阿飞顶缸——这位可是王怜花他外甥!也就是王怜花不知道这位外甥的存在,要不然肯定把秘籍给他。

    至于王怜花和白飞飞的感情有没有那么好……这孙驼子肯定不知道。

    外甥肖舅。阿飞身上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王怜花的影子的,孙驼子越看越觉得像,就不再管这事了——为了个承诺荒废了十多年的时间,孙驼子心里其实也是一团火气,也就是重诺,才不得不坚持了下来,此时给了他一个光明正大撂挑子的机会,他其实求之不得。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怜花宝鉴》满天飞,林诗音也来找楚歌套近乎。

    本来只是因为生活中的一点小问题发发牢骚,结果楚歌针对这些问题,给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女人也该有自己的活法,不能一味地遵从男人的想法,那些女戒女则早就该扔了,那本来就是古代女子先贤写来哄男人的,没想到真会被用在女人身上。

    林诗音愈发放飞了自我,无意间倒是真跟楚歌关系拉近了不少。

    再之后就是名剑大会。

    名剑大会邀请了十个人,基本上是按照兵器谱上排名,有千机老人、上官金虹、李寻欢、胡不归、郭嵩阳、阿飞、吕凤先、大欢喜菩萨、西门柔、蓝蝎子。

    刚听说叶家藏剑山庄召开名剑大会,好多人都当是热闹看,毕竟藏剑叶家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们之前可从来没听说过,至于胜利者能够得藏剑山庄所出宝剑“断水”……他们更是当成个笑话——不说这里头好几个不用剑的,就是用剑,也得瞧得上他家的剑才是。

    然而大会的结果却分外令人震惊。

    千机老人没有露面,只派了儿子孙驼子、孙女孙小红送来一把断裂的天机棒——意思显而易见,他老了,不愿意参加这种比试。

    而剩下的,除了大欢喜菩萨因为路途遥远,行动不便、胡不归因为找不着人,没有过来,其他人,竟然都到场了。

    当断水剑展示出来时,参见名剑大会的众人立即便意识到这并非一场儿戏——这确实是把不世出的神兵利器,若能得个主人,想必要不了多久也会上《兵器谱》——虽然百晓生不在了,但凑热闹给江湖人排名这种事大家都乐此不疲。

    李寻欢一看到那把剑,便从怀里拿出金灿灿的请帖,当着所有人的面,以内力击碎,然后含笑道:“宝剑配英雄,这把武器不适合我,我退出。”

    李寻欢一退出,上官金虹环视一周,觉得这些人都不是自己的对手,也就不自降身份,便随手把请帖给了身边的荆无命。

    于是实际上参加名剑大会的有六人,阿飞、郭嵩阳、吕凤先、西门柔、蓝蝎子、荆无命。

    比试进行了三天,第一天荆无命轻易赢了蓝蝎子、吕凤先完败西门柔、阿飞险胜郭嵩阳。

    这让围观的许多江湖人都十分稀奇,毕竟阿飞和荆无命在江湖上都没什么名气,但显然他俩武功不错,就是输给荆无命的蓝蝎子武功也很好。

    而剩下的这三个人,本来要分三天比试,却不想,只一天,吕凤先便接连败在阿飞和荆无命手下。

    吕凤先武功不算弱,但阿飞有《怜花宝鉴》加持,荆无命打起来不要命,再加上他俩走得都是快剑的路子,速战速决,几乎都是一招定胜负。

    于是最后一天最后一场,阿飞和荆无命。

    这个时候的荆无命,并不是原著里登场的荆无命,而阿飞,也不再是原著里的阿飞。

    只不过荆无命依旧不要命,阿飞却再胆识之外,更加了几分谋略。

    荆无命处处刺向阿飞死**,而阿飞看似步步避让,却是堵住了他几乎所有的变招。

    赢,几乎是必然的。

    名剑大会结束,阿飞和藏剑叶家,一战成名。

    不过在所有人都没注意的情况下,金钱帮也有了一些改变——金钱帮的徒子徒孙再也不穿黄衣了。

    对此,上官金虹咬牙切齿:明明黄衣裳是他金钱帮最先开始穿的,叶家的藏剑山庄居然也穿黄衣,他倒想敲打敲打那位叶庄主,让他改了,偏偏跟藏剑山庄弟子一闭,他家弟子反倒像是山寨的!

    阿飞得了断水剑,自然是珍爱非常,毕竟看过《怜花宝鉴》之后,对于品鉴兵器他也有了不少心得,只是那块粗铁剑是他母亲留下的,他也舍不得扔掉,所以就珍而重之地收了起来。

    不过除了断水剑,他在这次名剑大会的最大收获,大概还有孙小红的青睐。

    孙小红自小跟着天机老人,江湖上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她基本都知道了,江湖上多出彩的英雄人物也都从爷爷口中知晓了,所以她的眼光极高,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什么江湖人物都能看得上的。再加上她又聪慧通透,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便对阿飞表现出了一点意思。

    孙驼子这么多年没回去尽孝,对天机老人也是十分愧疚的,他知道自家老爹疼爱这个孙女,也就多关心了一番,自然是看出侄女对阿飞的兴趣。想想阿飞是王怜花的外甥……跟孙家似乎也算是门当户对,便也帮着助攻。

    孙家的情报向来灵便,很快便知道的阿飞的过往人品性情什么的,年前腊月底的时候,阿飞应邀去了趟孙家,见过千机老人之后,跟孙小红的事也差不都定下来了。

    夜色暗下来之后,街头便响起此起彼伏的鞭炮声,遥遥地还能看到墙外有烟花直冲天际,炸裂开来,绚烂至极。

    这时门外有孙家还有龙家的小厮婢女上门,说是自家夫人/小姐来请。

    不好让人久等,杜叔打了个呵欠,挥手让三个人早去早回。

    临走的时候,阿飞还蹲在墙角摆放花灯的地方,挑挑拣拣地嘀咕着到底选哪一个。

    楚歌没好气地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有情缘了不起哦,就知道虐狗!她买的花灯都好看,有什么好挑的→_→

    正想着,眼前突然出现一盏粉色莲花灯,做工有些幼稚,却并不粗糙。

    暖暖的粉光下,映出叶归程脸上融融的笑意:“之前给杜叔打下手的时候跟着学做了一点,模样有点丑,别嫌弃啊。”

    楚歌觉得心跳得有点快,有些抖地接过花灯,故作镇定地往外走。

    阿飞却是有些幽怨地看着叶归程——叶大哥自己做了花灯,居然不叫我。

    火树银花不夜天。

    天上的烟花仿佛不会停歇一般,一个又一个在头顶炸裂,仿佛满天星雨,铺天盖地而来;地上的花灯蜿蜒而去,星星点点,似乎没有尽头。

    鞭炮声、烟花声、说笑声……楚歌从来不知道城里原然有这么多人,小孩子们嘴里塞满了零食,满是新奇地看着趴在各个铺子前看,黯淡的灯影下,隐约可见年少的男女互诉衷情,互传信物,上了年纪的老人走不了多少路,索性便互相搀扶着,停在路边,眉目含笑地仰头看着烟花……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尽是一副喜悦之色。

    街道虽然拥挤,但有汉子们相护,妹子们只需要聊聊哪家的花灯最好看,哪面的烟花最绚烂,哪个灯谜最有趣。

    顺着人流,不知不觉来到河边,看着河里颤巍巍的浮光,他们也应景地各自写了愿望,放下一盏盏许愿灯……

    放完河灯,已是月上中天,人群渐渐散去,灯火也近阑珊。

    孙小红和阿飞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约会了,龙小云也拉着林诗音的袖子有些睁不开眼,双方人马告了辞,楚歌便和叶归程相携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