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蜜丝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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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宴那一晚在表面上的平和欢乐里结束,众人对各自知情的部分都选择了沉默,薛云晗并不清楚宫宴那晚汀兰舫发生的全部事情,只庆幸薛云萍没能和二皇子做出点什么事来,选秀到底是顺利度过了。

    “三妹妹,走吧。”

    秀女们在宫里待了一个多月,每个屋子配的宫女和嬷嬷会将各自伺候的秀女的性情、喜好、习惯一一呈报,大至是否擅长书画,小至做梦是否磨牙,皇家选秀自然要求极高,是一点瑕疵都不能有的,薛家一方面叫两位姑娘藏拙,另一方面便是打通了此环节的宫女和嬷嬷,相信落选是极容易的。

    再佐以御花园后妃宫宴那一晚的表现,张皇后和几位有话语权的娘娘各自心里都有了计较,复选其实就是走个流程,复选完的当日秀女们还是由玄武门出宫,等三天之后出了结果,宫里会派人前往选中的秀女家中宣旨。

    大红的宫墙,金黄的琉璃瓦,薛云晗出了玉翠宫的门,回头一望,这一遭好歹见到了宣和帝的面,也是值了。

    “三妹妹别舍不得了,以后我做了二皇子侧妃,你自然还有机会进宫的。”

    薛云萍见薛云晗频频回头面有不舍,荣华富贵果然人人爱,可惜同人不同命,心中越发意气风发,一把挽住薛云晗的手附耳道:“三妹妹答应我的事可别忘了。”

    不知这一去,还有没有机会回来,薛云晗这一刻倒真有点希望这位二姐姐能如愿以偿,可惜她知道薛云萍是不能如愿了,只浅笑道:“谢谢二姐姐。”

    薛云晗和薛云萍一回薛府便先去拜见了薛侯爷、老太太和其他各位长辈,因为知道薛云萍是无法进宫的,便依着事先答应她的,只说两个人在宫里本分得很。

    林恒送的那只小橘猫儿现在已经半大,原先进宫之前还没想好取什么名儿,薛老四依据体型随意喊毛团儿,现在薛云晗要改其他名儿叫,竟然叫着都没反应了。

    天气越发热起来,毛团儿整日在园子里乱窜,薛云晗去花园里找猫,看到一人一猫背对着她坐在石桌旁,“毛团儿,你说这只鸟能用来干嘛呢?”

    毛团儿的尾巴被薛老四扯着,四只肉呼呼的爪子使劲儿往前扒拉,薛云晗觉得这场景有点眼熟,一边走一边道:“四叔抓到了什么鸟?”

    “晗姐儿啊,四叔给你看个好东西,”薛老四看着侄女儿坐下,将桌上的献宝似地捧到薛云晗面前,是一只灰色的大鸟,胖得肚皮的毛几乎要埋住两只细爪,放到桌上摇摇晃晃地站立不住。

    薛云晗:……这不是林恒的鹞子元宝吗?怎么隐约有股酒味儿?

    “四叔,这只雀鹰是哪里来的?”薛云晗把元宝接过来,想起林恒说过让元宝传信的话,这只傻鸟多半是来找她的,“这只雀鹰脚上有个小小的铜环应该是有人驯养的。”

    铜环上面拴着个小竹筒,筒盖儿上封的蜡还是完好未打开过的,薛云晗松了口气。

    “这可是它自个儿送上来的,我在这里喝酒呢,这雀鹰一头扎下来停在桌子上,竟然趁我不注意偷喝了我一杯酒,德,醉倒了。”

    元宝虽然看着胖的过分了点,但是竟然还贪酒……林恒到底怎么养的,不是说很聪明的吗?

    薛老四得意地“嘿嘿”一笑:“不过也不怪它,老头子十年前埋在老梅树下的梨花白,是醇香了些。”

    “祖父埋了十年的梨花白被你偷喝了?”薛云晗有点无语了,这位四叔真是花样招打啊。

    没想到薛老四听了这句话,收起了吊儿郎当的样子:“你是不知道我心里的苦啊。”

    原来薛老四年有十七,同年进书院的林恒已是中了小三元的秀才,他却多年来读书毫无寸进,如今薛侯爷有意为他说个能管得住他的媳妇儿,薛老四终于鼓足勇气说要弃文从军,可想而知,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命苦啊,还得接着考秀才啊。”薛老四老气横秋地总结道。

    历朝历代无不是重文超过重武,何况现今太平年岁,武将无用武之地,越发显出文臣地位超然,薛家本来就是开国时唯一以文臣封爵,又怎么肯让薛老四舍重就轻,薛老四恐怕自己心里也是明白的,薛云晗没法儿劝解他,只道:“我看着鹞子生的乖伶俐的,主人家丢了想必也着急,不如我抱回去,等它醒了酒就放出去,如何?”

    薛老四沉浸在自己的忧愁里,由着薛云晗抱走了元宝,毛团儿对元宝好奇不已,也乖乖地跟在后头回了院子。

    薛云晗出院子时没带丫头,这会儿进了屋子支开伺候的人,把毛团儿关在外面由着它喵喵叫,再把元宝放到铺着绸面的桌上,取下竹筒倒出里面的纸条,上面用台阁体写着:申初白石斋。

    台阁体是流行于官场文书和科举考场的字体,会写的读书人很多,且这张纸条无任何身份信息,就是被人截住了也无文章可做,是林恒向来的风格。

    这一个月在宫里发生的事情太多,正好薛云晗也有事要找林恒,用银刀裁下一张寸宽的小纸条,她素日所习的簪花小楷个人痕迹太重,略思片刻,往小纸条上轻落了两三笔,再点上几个浅粉小点,便勾出一枝梅花,恰神似第一次在夏府相见时林恒折的那枝别角晚水。

    将纸条裹好放进小竹筒,也依样浇一圈蜡油,等元宝醒转过来往天上一抛,信就带回去了。

    ***

    “二姑奶奶的福气可真是羡煞人了,”冯氏偷眼桥瞧了几回手里的汝窑莲花式茶盏,釉色明亮却不刺目,民间自来有“家财万贯不如汝窑一片”的说法,到底是侯府,吃穿用无不透着积年的底蕴,这样想着,脸上的笑更真诚了几分,“男人要建功立业才能显本事,咱们女人却是看嫁什么人,生什么样的儿子,我瞧着二姑奶奶这气色是越发好了,年岁倒是看着越来越小了。”

    刘氏被冯氏恭维得身心舒坦,也笑意盈盈地回道:“说到儿子,可没人比的上大嫂,我们家老爷把禹哥的文章送去大儒看过了,说是必中举人的。”

    说的是禹哥,眼睛却朝薛云萍看了一眼。

    冯氏心里一跳,禹哥儿今科乡试中了就是十七岁的举人,这个外甥女儿虽然披了个侯府姑娘的皮,到底不是薛家的种,而且自家老爷说过,薛三老爷官职不高又不是紧要部门,将来于仕途上定然帮不上禹哥什么忙……怎么看都是配不上禹哥的。

    只不过眼下却不能露出来,要求着二姑奶奶的还多着呢,冯氏不接刘氏的话,只道:“明玉平日里总是念叨着萍姐儿,我看也别呆呆坐在咱们跟前,让她们表姐妹好好亲相亲相才是。”

    看薛云萍和刘明玉都出去了,冯氏才为难地说:“你大哥这县令一当□□年都没挪个窝,当地的百姓谁提起咱们家老爷都要夸一个好,实在是你哥哥为人老实了些,不会走门道通关系,这一回负责考绩大人的和咱们老太爷是旧交,我想着这么好的机遇多少年才能有一回,就是把咱们家家底儿掏干净也得把这条路给走通。”

    刘氏多年来对冯氏动辄要钱的行为不胜其烦,放下茶杯冷了脸色:“我虽然掌着中馈,手里的银子和物件却是桩桩件件都在账本上记着,没一星半点能落进我口袋里不说,还动辄惹得这个埋怨那个不满,你们只道我嫁进了高门,却不知道我这些年过得有多不容易。”

    冯氏连忙站起来给刘氏倒一杯茶,亲手端送过去:“二姑奶奶的好我们都记在心里,如今老太爷去世了,大姑奶奶家一家子早就散了没了,咱们也只有二姑奶奶你一个至亲的,咱们不求你又能求谁?话又说回来,毕竟是娘家唯一的兄弟,老爷若是好了,二姑奶奶面上也能添光。”

    刘氏叹一口气,这些道理她都知道,只是年年填补娘家,如今手头拿不出那么多钱,拧眉想一阵,薛家庄子店铺上半年的收益不日就要交上来,只好冒险先挪这一笔款子了。

    薛云萍悠悠然地喝着茶,对面的表妹名为明玉,却长得似块黑炭,对比越发强烈,薛云萍一时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一个抱养的孤女罢了,回回见面穿戴都比自个儿好,下头的富商好不容易给父亲献了回贵重的轻烟罗,刘明玉今儿穿了出来,两三句话就把话题引导衣服上去了,听到薛云萍笑,当即不悦道:“我这衣服的料子可是江南时下最流行的,表姐怕是不懂吧,笑什么?”

    薛云萍看着刘明玉黑皮子穿着粉色纱裙,笑意更浓,忍住了要解释,眼角瞥见薛云晗从不远处走来,打扮得贵气端庄,看样子是要出府,当即改口道:“我哪里敢笑表妹,不过是看到我三妹妹过来了,想起了一些她的趣事儿罢了。”

    刘明玉顺着薛云萍的视线看过去,只见一个和自个儿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儿,脖子上带着赤金琉璃项圈,腰上挂着羊脂玉的平安扣,身上的衣服料子不知是甚,看起来轻柔绚丽,似天边流云般飘逸,也似林间春水般灵动。

    “我这三妹妹是咱们侯府世子嫡女,吃穿用度都是一顶一的,为人最是热忱大方,凡她手里的东西,谁若是稍微流露些许喜爱之意,她每每都要强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