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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锦是在一张柔软而狭小的小床上醒来的,醒来的时候,徐舒宁正在小厨房里熬着粥。
这里是徐舒宁的小出租房。
脑子还有些迷迷糊糊的,徐舒宁端着粥走到她面前,她昏昏沉沉地喝下了,听着徐舒宁絮絮地说着她是怎么接到警察的电话,又是怎么跑去医院接来的她,另外还有从下出租车到拖到床上等一系列细节等等。
“我还以为你想开了呢,怎么又跑到医院去了?”徐舒宁的眉头都拧成了一个“川”字,“要不是你的手机这几天打的电话都是我的,警察还不知道要把你送到哪里去。”
依锦抿了一口粥,轻声地说了句对不起。
她的脑子里不断地回放着前一天晚上路遇歹徒时的画面,照理说,攻击人的时候,那两个人的速度怎么可能那么慢呢?她一个中了迷|药的弱女子都可以撂倒他们……那也太不可思议了。
那样的动作,简直就像慢动作回放一样。
还有,那两个歹徒是什么人?救自己的那个风一样的男子又是谁?
依锦问了徐舒宁是谁救的她,徐舒宁摇头说不知道,依锦只得托着腮,给那位白衣勇士取了个代号,叫做红领巾。
两个歹徒用那么慢的速度攻击她是不太可能的,不论他们的目的是她的人还是她的财,都不可能是送人头。
“舒宁,你说两片一模一样叶子一起掉下来,什么情况下一片会掉的特别慢啊?”林依锦百思不得其解,转头问一旁在电脑前噼里啪啦打字的徐舒宁。
徐舒宁认真思考了一番:“你知道的,我是文科生,这种物理方面的问题我不太懂……是不是跟什么相对论还是什么参照物有关啊?”
依锦扶额。
什么相对论,什么参照物……等等!
会不会是——在当时的危机情况下,她自己是以正常的速度活动着,而那两个歹徒的速度却被放慢了?……不可能的,哪有这么玄幻的事情。
哪里没有这么玄幻的事情了!她林萝死了,穿越到林依锦身上,这件事情不就很玄幻么!
既然人都可以死而复生,那么时空和速度相对扭曲一下,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半个小时后,林依锦站在了大马路上。
放学的中学生们从来就是飙车的先锋,撞向依锦的这个也不例外。
眼前的男孩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年纪,依锦看着他的表情从极度的自嗨慢慢变成紧张再慢慢变成了惊恐,然后以极致的慢动作在自己面前一点一点挪动着,自行车的轮胎就像放大了的蜗牛壳一样,动一下,再动一下,再动一下……
而身边的人甚至声音也一下子像是被冷冻了一般,车子都成了毛毛虫,一下一下地蠕动着,而人则成了机器人,一个个都一抽一抽的。人行道上一个中年男人牵着的哈士奇晃着的尾巴成了钟摆,晃一晃,顿三下。
依锦忍着笑,在自行车轮胎即将碰到她的裙摆的一瞬间,淡定地走回了人行道上。
在她的脚步踏到安全区域的那一秒,周遭的景物一下子又像是活过来了一般,而身后刺耳的刹车声则伴着小男生的尖叫声骤然响起。
“啊啊啊啊要死了要死了我撞人了!——”
“哪儿呢哪儿呢?”
“就、就那儿呢——咦?人呢?”
依锦心想,真是罪过罪过,但是那话怎么说的来着——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她偏不。踮着脚尖拍一拍中学生的肩膀,亲切地叫了声“小弟弟”之后,她如愿地看见他们几个像触电了一般一边叫着“鬼啊”一边踏着自行车飞驰而去。
鬼?
可不是么,要细说起来,她现在其实不过是个死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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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她处理完了林依锦父母的遗产,又去工商银行交了学费,最后从徐舒宁的小出租房里搬了出来,住回了寝室。
原主一整个暑假都在拍戏,现在距离开学没几天了,她得拾掇拾掇自己,赶紧地投身到学习生涯中去才是正经。
没过多久便是开学,衣锦除却每天顶着林萝好友的身份跟林芃联系之外,便是努力地适应新的环境。
旧主的那些衣服没几件是入得了她的眼的,不过她想着自己得勤俭节约,不能因为有了钱就看见衣服就买,那钱说到底也不是自己挣的,所以新添置的也不多,旧主的衣服也凑合着穿着。
站在寝室的落地镜前,林依锦开始了每日一次的自我欣赏。
这是一张漂亮得出奇的脸。
饱满的额头、细而长的眉毛,丹凤眼上嵌着深深的双眼皮,长睫毛扑闪扑闪地。高而挺的鼻子,嘴唇上薄下厚,唇色茜粉,再配上一个轮廓完美的鹅蛋脸和些微有些尖的下巴,五官无一不好看大气。
林依锦的个子很高,有将近,她选了白色字母t恤搭配牛仔热裤后,再把t恤下摆在腰上打了个结,露出纤细的小蛮腰,造型完毕。
从前身为林萝时,她再怎么用心搭配都觉得差强人意,可换了林依锦的身体,随便一搭就是时尚靓丽,青春逼人,细想起来也真是让人忧伤。
刚收拾完自己,寝室门就开了,室友宋丹霓和刘穗站在寝室门口。
宋丹霓看到林依锦,立刻冲着她眨了眨眼睛:“依锦,你猜我们刚才看见了谁?”
“谁?”依锦没说话,倒是另一个室友杨盼盼兴奋道。
“徐明朗啊!”宋丹霓看向傻愣愣地站着的林依锦,“依锦,你朗哥来学校了唉!该不会是来找你的吧?”
林依锦愣了愣,唇齿间咀嚼着“徐明朗”这三个字,然后脑中“轰”地一声,记忆顿时便如潮水般排山倒海而来。
徐明朗、徐明朗!
这个名字,正是原来的林依锦为之神魂颠倒的那个大、明、星的名字。
徐明朗素有“古装王子”的称号,亦毕业于华东电影学院。一出道便担当热剧男一号,年轻帅气的他很快就俘获了一大群少女的芳心,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当时只有高二的林依锦。
现如今,徐明朗出道已经三年多,在娱乐圈85后小生中稳稳当当地占有一席之地,因为一直出演偶像剧,他的人气也一直居高不下,此次前来华东电影学院,也不知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说起林依锦对徐明朗的喜欢,其实起初只是青春期少女对偶像自然的崇拜,如果她喜欢的是个正能量的好偶像呢,可能也不会走上不归路,可偏偏她喜欢上的却是个玩弄少女感情的渣男。
半年前,林依锦刚刚签约□□公司,跟徐明朗正式认识。后来两个人在同一个剧组,林依锦毫不掩饰自己对徐明朗的喜欢,徐明朗也十分配合,时不时邀请她吃吃夜宵,对戏时对她关怀得无微不至的,把林依锦迷得七荤八素。
杀青之后,林依锦小鹿乱撞地对徐明朗表白了,哪知道徐明朗却如临大敌,借口方便,逃之夭夭。
跟同组的女演员聊了之后,她才知道——原来他惯用的便是这样的套路,前前后后被他暧昧过的小演员也不下两位数了。
林依锦顿时崩溃,原想着喜欢了一个大暖男,却没想到是个中央空调。
那之后林依锦的精神状态就变得不是很好,没过几天就碰上了跟父母全线吵翻的事,再加上学费的事,整个人生一下子全线崩盘。
凭什么?凭什么要因为这么个对自己爱答不理的男人毁了自己一辈子?原主四不四傻?
很显然,四的。
思虑片刻,依锦就捎上了包,转头杀气腾腾地对着宋丹霓问道:“那姓徐的在哪?”
离了宿舍,林依锦沿着林荫道一路寻觅徐明朗的踪迹,好巧不巧,让她一眼就瞧见了远处坐着的徐明朗和另一个带着眼镜的男人。
自从重生之后,她的眼神就特别好,虽然算不上是什么千里眼,但是距离不到一百米的细微之物譬如微表情啊,唇语啊,她都能不自觉地将其放慢,然后咀嚼之。
她看见徐明朗说道:“这样不行吧,老板不会同意的。”
眼镜男说:“我爸说,只要我能找到合适的演员和投资商,就让我来负责这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