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一壶浊酒敬知己

黎明尽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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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渊弟和吕老如此熟悉?”文会已然散场,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更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墨天工一副醉酒的样子,半倚着矮桌,装作听不见前来恭维告别人的声音。而夜孤城,无论谁走过去,无论谁开口说了什么,他连眼都未抬一下,还有谁会自讨没趣?

    等到云渊懒洋洋地起身时,墨天工骤然转醒,眼神清明地问道。

    “不算熟悉。只是……”云渊想到了吕老的那段故事,念出了一句感人的诗。就算是半圣,仍然逃不过“情”啊。

    “只是……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他们两人联系到那首《白头吟》,顿时了悟。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夜孤城重复着这句话,唇角间溢出的,竟是苦笑。是吗?所以母亲服了那么多的纸醉金迷,喝了那么多的浮生,是因为相思吗?

    就连不羁风流的墨天工,都想不出什么话语来接下去。他对情感看得比谁都淡,不太能够理解什么样子的女子,能让半圣铭记百年千年。

    “我不懂相思,可我懂及时行乐。”墨天工漫不经心地活动着筋骨,放电的双眼略带邪肆地看过来。

    “我与渊弟当初一见如故,却未久叙。今日与渊弟再见,更是相信了缘分二字。”

    “我等交浅言深,可愿风流一日?”墨天工不论说出什么样的话语,仿佛都透着自由的风的气息。抓不着,摸不透,偏偏还带了颗真心。

    “风月楼风月楼,总要见识一下,真正的‘风花雪月’。”

    云渊了悟他的意思。风月楼有清倌,自然也有……娼/妓。

    许是百家争鸣的原因,社会风气异常开放。清倌可对相中之人托付终生,而娼妓,也不是什么下流的职业,春秋时期齐国管仲让女子以此为职业敛财,富国强兵。所以娼妓的名声,并未有后世那么难听。

    这里的娼/妓也没人能强迫,银钱是个前提罢了。而后娼/妓待价而沽,看对了眼就欢好一夜,好聚好散,看不对眼……就请你有多远滚多远吧。

    许多寒门子弟的银钱是不够见到清倌的,娼/妓们也有才华,更得他们青睐。他们间还流传出不少妓者反过来资助文人钱财,文人高中之后厚报的故事。

    此时仍有魏晋遗风,男子注重深情,故而夜孤城等人年近而立都未成家。娼/妓清倌,可成为他们年轻时的红颜知己。不少文人也以在名妓清倌中的名声作比,不把其当做丑事,反而引以为荣。甚至因此惹得人称羡。

    但墨天工能将这样的事直截了当的说出来,也是够……任性的。云渊实在想不出什么词来形容他,便懒得再想。话说回来,墨天工这样狂放浪荡的人,在七国的清倌娼妓的口中,却是名声最好的一个!

    夜孤城从容地站了起来,云渊以为这位要不给面子的拂袖而去了。可夜孤城竟然看了他一眼,然后说:“同往。”

    一起去!一起去?!什么鬼!你不是高贵难言吗?男人去这地方是本性?云渊在心里吐了个槽,笑着点了点头。他才不承认他也很好奇,那些电视剧里放的青楼换到这个世界,是怎样的场景?

    等真的到了哪里,云渊才发现自己想的太过肤浅。那里的女子都在安静地抚弄着琴棋书画,轻柔的面纱遮脸,余下一双俏丽的眼偶尔打量着他们三人。

    随后,几位女子陆陆续续摘下了面纱,都是粉面含羞,容颜胜似鲜花,毫无俗气之态。他们比之清倌所欠缺的,是一份天赋、一份运气罢了。

    “呵。”

    云渊本以为这里多少回沦于庸俗,脂粉扑鼻,看到这样的场景不由轻笑起来。永远不要凭想象来确定一件事啊,他受教了。

    “渊弟可是有心仪之人了?”墨天工熟练地点了几个菜,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他们肚子里除了酒,什么都没有。文气虽能抑制饥饿,可何必要亏待自己?

    事实上大多数的女子看向是云渊。他的容颜是当今最受欢迎的样子,黑色外衣给略显稚嫩的面容又添上了几分神秘淡雅,偏偏少年眉目间又是风流恣意,那清澈淡然的眸子完全勾到了这些女子的心。

    “啧。下次,定不与渊弟一起来此了。”他们都是席地而坐。墨天工一只手后撑,半躺着调笑。时不时与周围的女子对上一眼,熟稔的姿态比起第一次来的云渊,要从容自得的多。

    夜孤城一言不发,但若有女子为他添酒,他并未拒绝,反而温和地点了点头,比对待那些秀才还要温柔几分。

    这里的文人,似乎真的没有看不起娼妓,以在他们间的名声为荣。

    从这里,便看出人族,真正处在盛世啊!此时比之曾经大唐的民风开放,有过之而无不及。

    “公子说笑了。”一位看上去如水温柔的女子听见了墨天工的埋怨,轻声回了句。

    墨天工不置可否笑了笑,然后亲自斟了杯酒,递予云渊。他云渊,是墨天工认定的友人。他知道云渊懂他。

    他一生浪荡在风花雪月中,大江南北交的友人不在少数,可那只是点头之交。他因为自身的性子不知被家里长辈说教多少次。

    那些故作清高的文人,碍于他的头衔奉承相邀,一转身又是讽刺他诗词歌赋平平。他并非不会作诗,不然怎么可能一路考到进士。他只是不愿做那些规定好的诗词。

    诗为什么要讲平仄,为什么要押韵呢?所以那日云渊回答他“风花雪月”之时,他便清楚,这个人和他很像,只是少年的外表掩藏了内心叫嚣的狂妄。

    而当云渊作出《将进酒》之时,他便认定,此人,是今生唯一的知己。他墨天工玩世不恭,嬉笑中看遍了世界,他明明是个少年,却把人世看得比自己还透彻。

    所以他装作没看见夜孤城诧异的视线,愿意用平生最宝贵的那双制作机关的手,为知己斟一杯酒。

    “墨家兼爱平生,而我,独敬一人。”

    “敬渊弟。”墨天工眼露笑意,那双修长灵活的双手将酒杯端地稳稳的,酒中一丝波纹都没泛起。

    云渊沉默了半响,白皙的手从他那里接过了酒杯,仰头遮袖,一饮而尽。

    “在这里,不要叫渊弟。”云渊用艳若桃花的脸淡淡地说了一句,渊弟渊弟,把他叫的这么小,他还怎么和这些美人愉快地玩耍!真想怒掀桌子!

    有人引我为知己,我便还之以真性情。

    “哈!哈哈哈!”墨天工难得正经的神色被毁得一干二净,实在忍不住笑出了声。这小子,怎么能用这样的表情,说出这样的话语?

    “不知渊兄和夜兄如何相识?”墨天工不与云渊纠缠,从容改了口。

    夜孤城放下了筷子。漆黑的眼眸垂下,定定注视着云渊,让人倍感压力。

    “我一直想问……”男人的声音低沉舒缓,萦绕在耳畔久久不散。

    “当日,你以为我是谁?”夜孤城自那一场花火过后,再也忘不了云渊。一个打破了他执念的人,怎么能忘记?

    母亲为情所惑,放弃了悠久的寿命。可他呢?有了悠久的寿命,无欲无求地活下去吗?不明白,想不明白。

    他渐渐地,感受到无欲无求所带来的痛苦了。

    “我闲来无事写了一部小说。里面的白云城主,叫做叶孤城。‘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的叶孤城。”云渊写下了那个名字,叶字时不同的。

    写小说这件事并非现场编的。他穿越后怎么能再让云衣来养?卖诗词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他选择了小说出书,这是文人来钱最快最长久的方法。

    这里的小说十分贫瘠,多是些才子佳人的恋情,或是晋升文位的幻想。武侠这流派,还真没有。只要将《陆小凤传奇》稍加修改一番,加入生命之火各家学说的设定,便是大火之作。

    而且他觉得,没什么比通俗的小说更能吸收信仰的了。

    “……”夜孤城想不出什么话语来形容自己内心的波动。当读音一模一样的名字从少年的唇中流露,他便觉得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了。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夜孤城猛然闭上了眼,掩住了眼中的情感。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他的嗓音有些哑了,起身倚着栏杆,背对着众人,一遍一遍重复着这句诗。

    什么情况?想到白云城主,脑海里当然浮现的就是这句诗啊?不过是个残诗,应该不至于让夜孤城这样的人……流泪吧?

    众人都被此句的悲壮荒凉所惑。只有云渊注意到男人面无表情流下的泪水。

    “可悲,可笑。”夜孤城最后吐出这句话,敛下了所以复杂的神色,又恢复冰冷的模样。

    他为什么动容?因为他不就是那群山中的孤城吗?纵是千生百态,他永远与寂寥相伴。这世间太冷太冷,冷到最爱黑夜的他,都快受不了了。

    “云、渊。”男人再一次一字一顿地念出了这两个字,透着血色的眼露出的是世间最复杂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