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穷生奸计

两个大馒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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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林国庆被分别带上两辆警车,然后押回市局分别关在两个地方。我们两个全都像是没事人一样,这种小把戏的玩闹,真心没必要动多大的阵仗。等他们发现我们的身份之后,到时担惊受怕脱警服,有他们好受。弄不好再治他们一个玩忽职守,让他们也尝尝被抓进去的滋味。

    程向东买了猪头肉,酱牛肉还有一些小菜,又弄了一箱杜康。准备好好跟我们喝一顿,他也好久没这么痛快过了。最近又被降职,媳妇孩子都回娘家,无奈啊。原因就是他调查不该调查的案子,调查到了市委常委的头上,被人一句话就给降成了临时工。

    下一步这是要往清退公安系统哪一步走。

    他带着酒肉菜回到烂尾楼,远远就看到了一队警察正在扯警卫线。旁边还停着三四辆警车,都闪烁着红蓝警灯,看上去十分唬人。程向东将酒肉交给两个新加入公安队伍和他同样是临时工的伙计,自己走了上去找人一打听,就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程向东并不知道林国庆现在已经是一方大员,当初林国庆和他认识的时候,还是那次抗洪救灾的时候。那时候他还是个副队长,后来只知道林国庆高升省城去了,至于到底做了什么,他也不清楚。现在听说林国庆被抓走,顿时就意识到要坏事。

    不过他脾气爆,并不代表他没头脑。驱车回到市局,找到朋友询问一下准备怎么样督办林国庆和我。

    以前在他手底下做警察,现在胜任支队副队长的警察斜睨了一眼程向东,有些不耐烦的说:“老程啊,这事你还不明白么?打了谢队长,你认为他还能有机会出来?不督办他个暴力袭警,难解谢队长胸中的那口恶气。而且这两个家伙很明显还绑架了一个人,这次恐怕要载了,十年大牢,没跑。”

    程向东脸色抽搐了一下,当即就想发飙。不过想了想还是忍住了,刑警队谢伟华最近正想找机会整自己呢,如果这时候再犯错,那不就让他得逞了。

    程向东犹豫不决,看了看自己身边跟着的两个新警察,脑袋一懵问他们:“小张,小李。我现在要救老林,你们愿意跟着我帮忙吗?或许会很危险。”

    两个新警察脑袋一怔,互视一眼,同时说:“愿意。”

    其中一个补充道:“程哥,我们当警察本就是为了理想,可是进入警察队伍之后,见到的人,办的案都是什么样,您比我清楚。蓝湾半岛那块地到底有什么猫腻,您也都知道。可是有人管吗?没人管啊。啥也不说,要是被清退出去,我就不干这警察了。当警察不抓坏人,那叫警察吗?说白了,我们也就是为了荣誉。要不然谁干这警察,每天加班就跟玩似的,赚的钱还不够塞牙缝,吃顿卤肉都算奢侈。”

    程向东点了点头,让他们两个将车里的酒肉拿出来,说:“哥几个,今天程哥请你们喝酒吃肉,先吃,吃完再干大事。”

    三瓶酒直接碰在一起,酒液四溢。

    ……

    今天一天,孙晓青在医院里都在陪着我父母。

    我父亲昨天刚刚动了手术,今天情况依旧有些不太好。身上的伤口动一动就疼,孙晓青看着我父亲难受,就去买了点中药,又买了一只活鸡,找了个饭店,用他们的后厨熬了一锅鸡汤,让父亲喝了之后,减缓一些疼痛。母亲也喝了一点,喝完直夸孙晓青手艺好。犇犇是个闲不住的主儿,在医院里面来回跑。而且他在上海长大,从小吃的好穿的好。整个人白净可爱,一双像孙晓青一样澄净的大眼睛十分惹人爱。

    护士医生都喜欢他,抱着他就亲,犇犇那叫一个乐不思蜀。当然,仅限于女护士。要是过来个男的抱他,小家伙跑的比兔子还快。我母亲见小家伙这么欢脱,欣慰高兴的不行,眼睛里面还带着些向往,她对孙晓青说:“当年仁仁也是这样,后来上了初中之后,就慢慢变得沉默寡言。”

    孙晓青理了一下鬓边的秀发,对我母亲说:“妈,你放心,犇犇一定会从小到大都很快乐的成长。”

    母亲笑了说:“是啊,我的孙子有福。当年仁仁跟着我们,吃了不少苦。他上初中的时候,想买一个游戏机,家里没钱,我就说他考第一名我就给他买。后来他考了第一名,我也没送给他。再后来能买起游戏机的时候,他学会了上网。如果不是他考上大学,估计当年那台电脑也给他买不起。”

    孙晓青轻轻对我母亲说:“穷养儿,富养女。穷生奸计,富长良心。妈,正是因为您,郝仁才有今天。您给郝仁买的那台电脑犇犇经常拿来玩一些小游戏,现在还能用着呢。”

    “哦,是吗?”母亲有些惊讶。

    孙晓青盈盈一笑,沉默了一会儿,犇犇被一位漂亮的护士阿姨抱起来,小家伙将手放到阿姨的胸部里面,咧嘴傻笑。孙晓青和我母亲看着这些,孙晓青突然说道:“妈,要不这次将犇犇也给您留家里,您带他,他现在已经三岁了,认识我们了。我想将他穷养,这不是说您穷,而是相较于大城市,小城市能够让他成长的更有突破力。我不想让他太善良,男孩子就应该奸诈一点。英雄不如奸雄。”

    母亲听到孙晓青这话,眼前一亮道:“真的?”

    看得出来,母亲对孙晓青那繁杂的理由没有兴趣。什么奸雄,什么英雄。什么穷生奸计,富长良心他都不管。他只想要犇犇留下来,自己来带一带孙子,不用将孙子带大,带一年就足矣。

    孙晓青见母亲如此欣喜,又理了一下鬓边的秀发,摸了一下耳垂说:“嗯,我思考了两年,让犇犇在小城市长大比较好,大城市的环境太复杂,也太容易将人养成高傲的性格,小城市长大的孩子,容易谦卑,也更容易看清楚自己的位置,对一个人的人生,有着不同的见解。”

    我母亲喜出望外,他太希望犇犇能够留下来了。现在我们家搬到了市里面,他和我父亲每天吃吃喝喝没事情做。出去打工吧,我又不让他打工。让他们遛鸟唱歌跳舞,他们是农村人,城里老头老太太那一套他们实在学不会。

    如果能将犇犇交给他们带,他们有了事情可做,而且孙子还经常在身边。

    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他们真是求之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