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HP完

初夏物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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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晃悠着居然也过了六年,在这六年当中,曹晓颖一直接受着布莱克家族的培养,对魔法这个神秘的事物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不同于武侠世界中修炼内功心法和招式,魔法更加侧重身体本身,通过魔杖引导稳定和增加能量,以达到防守和攻击的目的,当然还有在生活中的应用。曹晓颖对此感到非常新奇,也如饥似渴的接受着新的知识,当然并没有如一些小巫师一样发生魔力暴动。外面的局势依旧如胶似漆,黑魔王成功组织了食死徒,邓布利多的凤凰社也初具雏形,布莱克家族毕竟底蕴深厚,在这场无声的博弈中并没有太过吃亏,仍在艰难的维持着中立,黑魔王已经开始打上布莱克家族下一代的主意。

    六岁的纳西莎出落得异常美丽,比她大两岁的安多米达则有些孤僻,常常被小天狼星捉弄,十一岁的曹晓颖对此早就看开了。原来小天狼星小时候就这么调皮,热血冲动的简直不像布莱克家族的人。说起来沃尔布加姑姑嫁给了她的堂弟奥赖恩·布莱克,曹晓颖之前还在奇怪,为什么姑姑的孩子也叫布莱克,后来才知道是近亲结婚,当然,这在贵族之间是很常见的一件事,纯血家族普遍要保持血统的纯净。雷古勒斯·布莱克今年六岁,不过看起来已经成熟稳重,至少比他那惹是生非的哥哥,要来得更让人放心些。

    这天,如往常一样风清气爽,曹晓颖打开书开始研究魔法咒语,得益于她异常明晰的大脑,这些知识基本上翻过一遍就刻在脑子里。但是光记得可没什么用处,还需要实践理解,可年幼的孩子根本不允许使用魔法,就算来自贵族家庭布莱克,曹晓颖也只允许使用一些简单的生活魔法。小孩的魔力并不稳定,如果使用大型魔法极有可能发生意外,甚至会变成哑炮,布莱克家显然不愿意子孙冒险。不过最近管束开始放松,因为曹晓颖已经足够大了,差不多是该上魔法学校的时候,所以近来一段时间,曹晓颖总是兴致勃勃地研究这些魔法书。

    扑通扑通的节奏敲击声,隔着窗户传来,曹晓颖有些不快地抬起头,一只猫头鹰正瞪着荧光眼看着她,吓了曹晓颖一跳,要不要这么人性化啊!见曹晓颖看过来,猫头鹰又用爪子敲了敲窗户,曹晓颖这才注意到猫头鹰嘴里叼着东西,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书。曹晓颖迟疑中打开了窗户,猫头鹰好像已经等得不耐烦,丢下信封就飞走了,只留下抓着信无语望天的曹晓颖,能不能不要这么傲娇。低头看信,果然,这就是她的入学通知书,想想她也到了十一岁该上学的时候了。

    信封的用料是羊皮纸,颇为厚重,地址用翡翠绿的墨水书写,右上角并没有贴邮票,有一块蜡封、一个盾牌纹章。纹章就像曹晓颖见过的那样,是一个大写的h字母,周围圈着一头狮子、一只鹰、一只獾和一条蛇,曹晓颖知道这分别代表着四个学院。拆开蜡封,信的内容几乎与曹晓颖知道的一模一样,据曹晓颖所知,就一直没有变过,除了开头校长的名字和称呼。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国际魔法联合会会长、巫师协会会长、梅林爵士团一级魔法师)

    亲爱的贝拉特里克斯·布莱克小姐:

    我们愉快地通知您,您已获准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内容省略)

    曹晓颖在这几年早就想好了,自己打算毕业以后去圣芒戈就职,没有自己的拖累,布莱克家族也不至于在黑魔王的泥潭里陷得那么深。小天狼星虽然鲁莽冲动,但是加入凤凰社生命也有保障,安多米达嫁给麻瓜不会有什么危险,纳西莎又得到马尔福家族的保护,自己只要不作死折腾,想来一家人也没太大危险。现在就到改变命运的时候了,只要自己在校好好表现,毕业以后加入圣芒戈,贝拉特里克斯·布莱克的悲惨遭遇就会改变,曹晓颖死死握住手上的信封,厚重的羊皮纸都有些皱巴。

    “贝拉,你在发什么呆?手上拿着什么?哦,是霍格沃兹的入学通知书吧,真是令人怀念!想当年,爸爸也收到过入学通知书,现在都轮到我女儿去上学了,时间过得真快,贝拉也十一岁了。”西格纳斯感慨地摸了摸曹晓颖的头,让曹晓颖有些黑线,能不能别老是摸她的头,会长不高的,还有她好不容易熬到现在容易吗?她!算了,谁让这位是她现在的爸爸呢:“爸爸,通知书上让准备好多书本和材料,我们什么时候去对角巷购买?眼看开学的日子也没多少天了,先买个猫头鹰送回信去学校吧。对了,现在最重的是,先去对角巷买魔杖,我早就想要一根合适的魔杖了。”

    曹晓颖这话真不是胡说的,没有魔杖总感觉魔法少点什么,她又没有强大到可以使用无杖魔法,只好每天蠢蠢欲动,使用些家用小魔法解解馋。西格纳斯好笑地看着女儿脸上的渴望,像是看见了另一个小时候的自己:“贝拉,书本和用具都已经准备好了,猫头鹰也有家养的。贝拉想的话,我们现在去奥利凡德魔杖店,找适合贝拉的魔杖。我想贝拉一定会很厉害的,将来会是一位伟大的魔法师。”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曹晓颖这么厚的脸皮都有些不好意思:“爸爸,我们走吧,去对角巷还有一段路的。”曹晓颖生硬地转移着话题,试图掩饰自己的不自在。

    选魔杖的经历曹晓颖不想再回忆,那真是一场灾难,无论是对于她来说还是对于魔杖店。选一根魔杖的时间,足够曹晓颖体会到冰火两重天,不是大水淹没就是烈火熊熊,真是难忘的经历。曹晓颖的魔杖材料是胡桃木,内芯为龙的神经,尺寸是十二又四分之三英寸,不易弯曲,看上去简单古朴,有隐约的花纹,曹晓颖很喜欢,而且使用起来很顺手。选到合适魔杖的曹晓颖,简直有些兴奋过了头,爱不释手地就研究了起来,连回信的事都忘了,幸亏西格纳斯记得帮她送了过去。等待的日子并不难熬,因为曹晓颖有了魔法的新玩具,这可以帮她很好的打发时间。

    九月一日,就像曹晓颖每年开学的时间,这天她通过九又四分之三车站,坐上了开往霍格沃兹的火车,开始了她全新的旅程。在这里她将要选择一个学院,学习飞行课、魔法史、魔药课、占卜课等等稀奇古怪的课程,曹晓颖想她接下来的日子应该不会平静。不过出乎意料之外的,七年的学习时间中,她并没有遇到什么意外,也许因为她不是哈利波特这个救世主,所以没有解决意外成为英雄的特权,当然她也不愿意有就是了。曹晓颖顺利的进入了斯莱特林,依靠强大的魔法力量和过目不忘的智慧,她成为了级长,引起了包括凤凰社和食死徒在内的势力注意。

    都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但曹晓颖显然不是这个待遇,多方势力的角逐,让她在中间过得异常舒服,她又不像斯内普有把柄握在别人手中。说到斯内普,比曹晓颖小了九岁,现在还是个小婴儿,估计还没有遭遇到以后的悲催生活,曹晓颖顺手就扭转了他父亲的生意,让他不至于被莉莉迷晕了眼,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显然莉莉现在及以后,都不会成为他生命里唯一的光,也不会在临死前说出:,这样令人心痛的话,更不会牺牲自己成全哈利波特。以后他会像一个普通的混血小巫师一样生活,不会因为贫穷受人嘲笑和侮辱,虽然曹晓颖不会参与他的生活,但是这样也不错,做一个安静低调的魔药师。

    七年的学习生涯对于曹晓颖来说有些漫长,学校的课程她早就自学了不少,所以理所当然的她跳级,攒够学分提前毕业,对于一名贵族家庭的孩子来说,总有几分特权的。曹晓颖依从自己的愿望,进入了圣芒戈医院工作,每天看着送进来的食死徒和凤凰社成员,曹晓颖不由的庆幸自己没有卷入这场是非之中。布莱克家族也没有因她陷入漩涡,至于能支持多久,她也无能为力,毕竟就算一个人力量再大,也无法与巫师界的组织相抗衡。黑魔王和邓布利多之间的争斗,总有一天会落幕,布莱克家族至少能够保存一些实力,伤亡在所难免,总比原著死得差不多一个都不剩,来得要好些。

    在圣芒戈的日子温暖而充实,曹晓颖真正体会了一把救死扶伤,做了一回白衣天使,她在努力练习魔法积蓄力量。二十岁生日到了的那年,一个小男孩的出现打乱了曹晓颖的人生轨迹,他是普林斯家的继承人--那个毒舌的斯内普先生。此时的曹晓颖早已熟练的掌握三大不可饶恕咒,被圣芒戈派往霍格沃兹做校医。看到熟悉的环境曹晓颖还有些感慨,不过来不及多想就被小斯内普先生缠上了。原谅一个对魔法界不熟的人,做事总有些毛糙,这不就遗留下了证据,只是当年还是小毛头的斯内普先生,记忆力就这么出色,果然不愧混血王子之名。

    现在的他就是个王子,只是年纪还太小,曹晓颖始终没有承认,是她在背后施的援手,斯内普却好像是认定了她。“没有人可以骗得了一个斯莱特林,贝拉小姐难道以为自己可以,还是承认了吧,毕竟我只是想找出当初帮我父亲的那个人。”看着一脸坚持的斯内普,曹晓颖表示头很疼。已经一年时间了,他怎么会有这样大的耐心,毕竟他现在只是一个没受过苦的孩子,不应该像原来那样敏感坚持的。不过曹晓颖并没有烦恼多久,因为真正的贝拉回来了,曹晓颖也就解脱了。那是一个晚上,还是在顺梦里,贝拉特里克斯从死亡的阴影里醒了过来,剧烈的头痛,让她接受着这些年曹晓颖的记忆,当然只是属于这个世界的记忆。

    贝拉特里克斯感到很诧异,明明是自己的人生,为什么自己完全不记得了,这个人真的是自己吗?贝拉虽然隐约记得自己好像死过一次,但是前世的记忆一点都没有剩下,她现在所知道的大概就是曹晓颖的记忆。理所当然的,她觉得这个人就是自己,只是感觉有些陌生,相当于把一个人的记忆拿走,换进了另一份记忆,感觉就好像是洗脑一样。头痛渐渐缓解以后,贝拉继续进入了梦乡,在这里她好像一下子,就过完了自己二十一年的人生,记忆也变得熟悉不再有隔阂。第二天醒来的贝拉,依旧熟悉的上班,丝毫没有别的变化,看着面前的小斯内普先生,贝拉忍不住在心里吐槽:难道这位已经不用上课了吗?

    日子继续向前,贝拉快乐并烦恼的过着自己的每一天,如果没有烦人的斯内普,贝拉想她会更加快活些,真是甜蜜的负担。一个人的感激之情让她很有成就感,可是如果自己并不想接受这份感谢,却因此饱受打扰的话,贝拉的心情当然复杂,有时候她甚至忍不住会想,如果承认了,那是不是就清净了,但她终究没有这么做。这两个人纠纠缠缠居然走到了一起,让周围的同事和家人吓到了,不说年龄,单就是布莱克家族忠实的纯血理论,也不允许贝拉嫁给一个混血。但是斯内普居然做到了,他在魔药方面的天赋出类拔萃,再加上是普林斯家族的后人,一系列的举动说服了西格纳斯布莱克,让他把女儿嫁给了自己。

    婚礼上,斯内普的心情也很是复杂,不比曾今的贝拉简单多少。他被纳吉尼咬死以后,居然回到了十五岁的时候,本来还在后悔这时候已经加入食死徒,可是左看右看,手臂上完全没有黑魔标记,这让聪明的他也是一头雾水,直到接受了身体里的记忆。在这个世界,他的父亲并没有破产,仅仅是这样一个渺小的变动,却产生了截然不同的人生遭遇,至少这个世界的自己比他幸福得多。十一岁那年,还是如前世一样,他进入了霍格沃兹,只是这次他再也不是,那个受人欺负的鼻涕精了。而就在那一年他遇见了贝拉特里克斯,一个改变了他命运的人。

    这里的贝拉完全和自己记忆里的不同,她不再是狂热的支持伏地魔的信徒,不再疯狂的嗜血滥杀,虽然谈不上乐观开朗,但就如贵族一样优雅端庄。而这个世界的自己,自从认出了贝拉的身份以后,似乎对于这个女孩就有些不同,莫名多了几分关注,当然这在他看来也是正常。正在产生感情的是之后的相处,如同情窦初开的愚蠢行为,让他有些不忍直视,他在努力告诉自己,也许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他,但是记忆是骗不了人的。贝拉一开始坚持拒绝,是少年的真诚打动了她,让她慢慢接受直到答应,本来一切这样下去,也算功德圆满,但是千不该万不该他过来了,这时候两个人已经定了亲。

    作为一个斯莱特林,斯内普当然做不出悔婚的事,他只能说服自己接受这段缘分。渐渐地,他发现似乎并不是太难接受,只是心里还是过不了那一关,毕竟他见过前世贝拉疯狂的样子,她从阿兹卡班出来的时候,简直已经不成人形了,这多少让他有些心理阴影。十七岁毕业的这年,婚礼如期举行,从这天起,他要试着做一个好丈夫,也许还会是个好爸爸。总有这一天的,他现在算是认命了,说不定还有点甘之如饴。嘛,谁知道呢!生活总是以旁人意想不到的姿势,出现这样那样的转折,斯内普表示也许这样也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