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第47章 幻妖

血魔狂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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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个人一脸惊奇的看着林玥和小蝶两人从进阶变化为一颗金茧到破茧而出,成功进阶一阶。

    他们都是普通人,胆子又不大,末世剧变后,家中有人老人小孩亲人,哪里敢出来乱跑,索性躲在家里,直到被李宏胜他们给救了出来,但也因此受了他们的控制。

    经过一番了解,凌云也知道,方天河他们所住的小区叫做沁春小区,而这五人里,除了方天河有一个战争加持的天赋,其他四个人竟然都没有获得任何天赋,也算是极为奇葩的了。

    因为后世有人研究发现,那些没有获得天赋的人,要么是智商上有缺陷,要么就是未成年人,而那些未获得天赋的人里面,未成年人占了大多数,成年人也有一些,但是数量及其的少,一千人里面有一两个就十分难得了,一下子遇见两四个,也算是难得了。

    而且据说,那二首领,也就是黑脸大汉,也没有获得天赋。

    “走!加快速度去沁春小区,把那里的事情弄完,就去找一阶怪物,然后给你们提升实力。”凌云掏出战场地图看了一下,只有不到三公里的距离了。

    战争加持,使用后可使两百米范围之内的所有友方生物战斗力大幅度提升,敌方防御力大幅度下降。

    方天河的这个天赋说好,又好不到哪里去,说不好,它又的确有别的天赋或者技能可以替代的能力。毕竟在初期,能有这么大范围内的状态加成已经很不错了,若是成长起来,恐怕只会更强。

    但缺陷也是很明显的,时间不可能很长,加持的人数越多,恐怕天赋持续的时间就越短,而且这种天赋能够加持的属性也不可能很多,所以有些鸡肋了。

    ……

    一路前行,使得林玥充分将血控术这个天赋的优势完全暴露出来。只要怪物的身上出现一道血痕,林玥就能直接施展血控术,控制那个部位的血液,可以让血液一瞬间消失,让它受伤的那个部位瞬间废掉,也可以让血液沸腾起来,然后爆开,同样能废了它受伤的部位,而且严重的还能造成内伤。

    这让林玥甚至可以不用怎么动手,只要远距离的对前面受伤的怪物实施血控术,就能使它们彻底完蛋。

    同时,幻魔开始了,在林玥的血槽吸满之后,一路上遇到的所有怪物身上的血液,都被它汲取了。

    足足百来只怪物,每一只怪物的体型都要比幻魔大上近十倍,但是幻魔就好像一个永远填不满的黑洞,无论多少血液,它都照吞无疑,而且随着吞噬的血液越来越多,它的身上开始出现一道道晦涩难懂的文字。

    其他人完全看不出上面写的什么,凌云虽然通晓混沌大陆各种文字,但是,幻魔身上的文字残缺不齐,只能认出一个‘幻’字。

    当幻魔再次将数只地精战士的血液汲取干净的时候,身上突然发出一阵金光,晃了众人一眼。

    旋即,金光散去,幻魔的样子依旧没有多大改变,但是各个属性确是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幻妖,成长期,品阶:一阶技能:1,幻影:幻化出一道影子,迷惑对方心神,持续三十秒,冷却时间:1分钟。

    2,幻雾:制造出一片幻雾,幻雾持续时间、范围大小视幻妖精神力而定。

    3,精神操控,可操控任意精神力不超出自身的生物,目前最多可操控一只。

    4,护体,当主人遇到致命一击的时候,会自动激发护体技能。

    不仅仅名字发生了改变,而且还多出了两个技能,幻魔……不对,应该是幻妖,幻妖的实力也开始逐渐展露出来。

    凌云从记忆中得知,幻魔有两种种类,一种是幻魔,以血为食,汲取的血液够了,自然而然就进阶了,但是实力越大,进阶所需的血液也就越大。还有一种,就是现在的幻妖了,幻妖不同于幻魔,幻妖不需要以血为食,它可以自主吸纳冥冥之中幻界的能量,充沛己身,而且幻妖还是幻魔之中的皇者,是幻魔的克星。

    幻魔在幻妖面前,若是实力相当,幻魔完全不是幻妖的对手,也不敢还手,而幻妖甚至还可以吞噬幻魔,提升自己的实力。

    “对了,你们可知道,你们首领有什么特殊的能力吗?比如:喷火之类的……”凌云不经意问了一句。

    方天河他们五人也开始有些知道天赋的重要性,但是五人里除了方天河,其他四人都没有天赋,所以有些沮丧……

    “具体的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曾经听别人说过,他好像能控制沙石,将普通的沙子凝固成其他东西……具体我我也不知道,只知道这些了!”方天河道。

    凌云点了点头,心中暗想,“是固化沙石?还是控制沙石?”

    想了一会,实在想不出,凌云便将注意力集中到赶路来,毕竟再过一会不就知道了吗?以他一阶中级巅峰的实力,倒也不怕现阶段的绝大多数人类。

    …………

    “首领!兄弟们快撑不住了!”疤痕大汉对着李宏胜大喊,同时拉过站在其身旁的一个人,为自己挡住了致命一击。

    李宏胜左手握着手中的土黄色玉珠,随手就是一道魔法攻击过去,将数只围攻过来的地精奴隶给放倒,右手的大砍刀劈砍在眼前的地精小队长身上。

    “撑不住也得撑,你们要是撑不住,那我们就真的玩完的了!”李宏胜大吼一声。

    “谁杀死的怪物最多的,以后谁就是二首领,杀得第二多的,就是三首领,其余的人能活到最后的,以后都是我的心腹,以后女人食物装备优先享用……”李宏胜为了鼓舞士气,空头支票不要钱一样的甩出。

    虽然是空头支票,但是还是激发了数十个小弟的士气,数十人一瞬间就将眼前的近百只由地精奴隶和地精战士组成的队伍给击退。

    见到大后方安稳了下来,李宏胜带着三个人疯狂的攻击着眼前的地精小队长。

    说起来,李宏胜也真倒霉,还没从床上下来,外面就冲进了数百只怪物,的亏他之前布置了一票人在外面,防止有人逃跑,然后挡住了一部分的怪物。

    等到他出来一看的时候,最近刚收的十几个小弟已经死无全尸了,而地精小队长也已经快要接近他所在的楼房了。

    带着驻扎在这栋楼房里的所有人,连同着还幸存的十几人,李宏胜等七十多人杀了出去,很快就将怪物给打退出去,但也损伤了二十多号人。

    “大地之力!”

    李宏胜将手中的大砍刀丢在地上,双手紧握玉珠,大吼一声。

    一股土黄色的光芒从地下汇出,融入玉珠之中,然后玉珠带着土黄色的光芒融入李宏胜的体内。

    李宏胜如同神助,双手直接撑着地精小队长手中长枪的攻击,而且力量看起来还胜之一筹。

    “给我倒!”李宏胜双手青筋暴涨,咬着牙掰着紧紧握在双手中的长枪。

    砰!

    地精小队长竟然已经力量弱于李宏胜,被他直接掰倒在地。

    “沙矛!”李宏胜又大吼一声,话音刚刚落下,他身边的空气出现肉眼可见的波动,空中凭空出现一股风沙,猛烈的风沙在他头顶汇集起来,形成一把由沙子构成的沙矛,落入了他的手中。

    李宏胜有些虚弱的倒退了一步,然后双手猛地用力刺下,沙矛发出一声可怕的尖啸声,咻的一声刺了下去。

    沙矛速度太快了,凭借地精小队长的的速度根本无法躲避。

    地精小队长连忙双手交叉,横在胸口,企图用双手挡住这一击。砰!

    噗嗤!

    在一声撞击声下,沙矛狠狠刺在了地精小队长的双手上,巨大的力量瞬间刺破了地精小队长的皮肉,而后咔嚓一声脆响,沙矛直接穿透了它双手上坚硬的骨头,直接刺入了它的胸口。

    沙矛刺中地精小队长的身体后,轰的一声,沙矛破裂开来。

    汇聚成沙矛的沙子犹如一粒粒小钢珠,弹射在地精小队长身上,顷刻间就将其身体打得千疮百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