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四章 青梅竹马

沙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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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宁见得床上空无一人,吃了一惊,立刻扭头向房门瞧过去,他记得进来之后,房门拴上,而且他警觉性甚好,便是迷迷糊糊睡着,也是存了提防之心,若当真有人敢半夜溜入房内,必能察觉,可此时那房门竟然是微微敞开,心下更是一凛。

    他立刻起身,忽听到隐隐约约传来乐声,凝神细听,似乎是古筝之音。

    齐宁轻步走出房门,却见到向百影正坐在门外走廊一根立柱边上,手里拿着那只牛皮袋,微仰着头,瞧着天上的一轮明月,若有所思。

    齐宁这才松了口气,心想自己倒也是多虑,向百影乃是当今天下屈指可数的顶尖高手,即使喝醉,又有谁能近得他身?

    筝音袅袅,似乎是从东北方向传过来,这影鹤山庄入夜之后,万籁俱静,那古筝知音倒也是能够依稀听得清楚。

    齐宁对于音律不算十分了解,但是听到那古筝之声,却似乎含着凄楚幽怨之意。

    齐宁轻步走到向百影身边,向百影却是动也不动,依然是呆呆瞧着天上的明月,只等到齐宁在他身边坐下,向百影才扭头看了一眼,淡淡一笑。

    齐宁知道向百影虽然多年之后再见故人,但心情肯定必然是极其复杂,他半夜三更独自在门外饮酒,显然也是排解心中愁绪。

    片刻之后,那古筝知音忽然消失,向百影这才拿起牛皮带,仰首灌了一大口。

    齐宁轻声劝道:“向叔叔,昨晚你已经喝的够多了,还是少喝一些,免得伤了身体。”

    向百影微微一笑,问道:“怎么醒来了?”

    “忽然就醒了。”齐宁笑道:“向叔叔,你该不会是被这古筝之音惊醒了吧?”

    向百影一怔,浅然一笑,并不说话。

    “向叔叔,这是谁在演奏古筝?”齐宁疑惑道:“半夜三更,怎么不睡觉?”

    “是夙......是陆夫人!”向百影道:“她自幼就学习琴棋书画,古筝瑶琴更是她的最爱。”

    “你难道很小就认识她?”齐宁奇道。

    向百影微微颔首,道:“陆夫人的父亲当年也是江湖上的一位高手,和家父是结拜兄弟。陆伯伯性情耿直,嫉恶如仇,路见不平却得罪了一帮高手,陆家满门被杀,只有陆伯伯带着陆夫人拼死突围,悬着最后一口气,找到了封剑山庄。”

    齐宁一愣,向百影看着那轮明月,缓缓道:“那时候我十一岁,陆夫人也不过是六岁的黄毛丫头,陆伯伯到了封剑山庄,将陆夫人托付给家父,便因伤势过重逝去。家父出手为陆家报了血海深仇,而陆夫人从那以后,就留在了向家,家父将她视若己出.......!”

    齐宁恍然大悟,这才明白二人的关系,不自禁道:“如此说来,向叔叔和陆夫人还是青梅竹马?”

    向百影身体一震,随即苦笑摇头道:“我一直将她当作妹妹看待,而且......她如今已经嫁人,过得很好,我也就放心了。”

    齐宁心知其中绝不像向百影说的这般简单,如果向百影真的将陆夫人视作妹妹,绝不会久别重逢之时,连看也不敢看陆夫人。

    “向叔叔,刚才那古筝之音中,似乎......似乎有些凄楚之意。”齐宁轻声道:“乐由心生,如果......我说句话向叔叔可别怪我,如果陆夫人真的生活幸福美满,为何这音律之中会有如此杂音?”

    向百影皱起眉头,道:“不可胡说八道,你一个小孩子,又懂得什么。”此时倒像一个长辈在斥责晚辈。

    齐宁叹了口气,道:“向叔叔,我不是三岁小孩子,有些事情也是能够看出来的。”

    “你看出什么?”向百影瞥了齐宁一眼,没好气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你没读过书?”

    齐宁道:“有些事情,连瞎子也能看出来的。”凑近一些,低声道:“向叔叔,你是不是喜欢陆夫人?”

    向百影神色立变,冷下脸来,森然道:“休要胡言。”

    “向叔叔,本来有些话我不该多说。”齐宁叹道:“来影鹤山庄的途中,你就心神不宁,昨晚见了陆夫人之后,你就一直闷头饮酒,你是丐帮帮主,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过,但如今心神不宁,和平日的你完全不同。”见向百影冷着脸,摇摇头:“算了,我不说了,只是你刚才也说了,陆夫人都已经嫁为人妇,该放下的也要放下了。”

    向百影眉头锁紧,盯着齐宁眼睛,片刻之后,苦笑摇头,道:“向某走南闯北,统御丐帮,想不到临了还要你这小娃娃来教训我。”拿起牛皮袋,却发现袋中已经是空空如也,丢到齐宁手里,道:“去帮我找酒来。”

    齐宁苦着脸道:“向叔叔,深更半夜,我哪里去给找酒?我连影鹤山庄的酒窖在何处也是不知。”

    向百影瞥了他一眼,靠着柱子躺下,双臂环抱胸前,闭上眼睛,再不多言。

    齐宁心知自己猜的八九不离十,这向百影与陆夫人是青梅竹马,当年这位丐帮帮主定然是喜欢陆夫人,只是后来不知何故,陆夫人却是嫁给了陆商鹤。

    向百影虽然在江湖地位极高,武功高强,性情洒脱,但却显然在此事之上并没有完全放下,或许这也是向百影最大的弱点。

    次日一早,陆昇过来请二人去用早餐,自有家仆安排两人洗嗽,陆昇领着二人到了山庄平日用饭的雅厅,陆商鹤早已经在等候,见到两人过来,笑道:“逍遥,小侯爷,我已经让人连夜准备妥当,吃过早饭,咱们立刻就去白马山打猎。这个时候,正是打猎的好时候,今晚咱们就以猎物做一顿晚餐。”

    齐宁扫了一眼,见到饭厅只有陆商鹤一人,问道:“冯门主他们没起来?”

    “他们一早就走了。”陆商鹤笑道:“逍遥,冯门主此人说话素来有些刻薄,但为人倒也不坏,只是喜欢计较一些小事而已。这次七青门攻打千雾岭的时候,也伤了两名门徒,冯门主心里不痛快,难免会有几句冒犯的话,你们可别放在心上。”

    早餐确实很丰盛,陆商鹤显然知道向百影的性子,一大早竟然也是备了一坛好酒在桌上。

    “每年这个时候,我都会抽时间去白马上打猎。”陆商鹤笑道:“那里野物众多,可是打猎的好去处。”

    便在此时,却听一个柔美声音道:“杀生太多,总是不好,还是少些打猎为好。”话声之中,却见到陆夫人端着托盘,袅袅而来。“逍遥,你大嫂一大早就起来给你熬了五宝粥。”陆商鹤起身过去,忙从陆夫人手中结果托盘,“你来尝尝,还是不是当年的味道。”

    托盘里面盛着三碗粥,陆商鹤亲自给向百影和齐宁一人端了一碗,自己也端下一碗,这才瞧向陆夫人道:“夫人,这里没外人了,坐下来一起用饭。”

    这一次陆夫人倒是没有拒绝,靠近陆商鹤身边坐下,虽然并无其他人,但陆夫人依然是在面孔上罩了一层轻纱。

    “逍遥哥,你尝一尝。”陆夫人声音柔和:“已经有几年没有熬过粥,也不知道合不合你口味。”

    向百影笑了一笑,端起粥碗,拿起勺子,二话不说,眨眼间便已经将一碗粥俱都喝完,放下粥碗,见陆夫人一双水眸正瞧着自己,立刻道:“和当年的味道并无区别,一模一样。”

    齐宁心想你这话就有些违心了,分别十八年,你便本事再大,还能记起十八年前的味道?

    陆夫人浅浅一笑,她相貌美极,这一笑更是动人心脾,柔声道:“我自己知道手艺已经差了许多,你这是故意哄我。”

    向百影忙道:“没有,真的是当年的味道。”

    陆商鹤哈哈笑道:“逍遥,你要是喜欢,在这里多住些时日,让你大嫂每天给你熬粥。”看向齐宁,道:“小侯爷也尝一尝!”

    齐宁微笑点头。

    用过早餐,几人准备一番,陆商鹤另外带了山庄的四五名壮丁,一同往白马山打猎,白马山距影鹤山庄不过十几里地,不算太远,山清水秀,众人上了山,陆商鹤令人放出猎鹰,从林中赶出了猎物来。

    齐宁两世为人,这还是第一次真正地入山狩猎,倒也颇感兴趣,陆商鹤箭术了得,不过个把时辰,已经打了两只兔子,三只稚鸡,另有一只獐子,只是一时间还没有碰到野猪虎狼,齐宁也是射杀了一只獐子两只稚鸡,倒是向百影看上去似乎并无太大兴致,勉强射杀了一直狍子。

    打了两个时辰,已经到了正午时分,陆商鹤笑道:“小侯爷,咱们往山里深处去,还能找些野猪豺狼,天色还早,天黑之前赶回去就是。”又看向向百影,问道:“逍遥,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今天可只射了一只狍子,也加把劲才是。”

    向百影道:“大哥,昨晚饮酒太多,脑袋有些疼,我.....我现在山下歇一歇,等你们回来,就不进深山了。”

    “啊?”陆商鹤一怔,“该不是生病了吧?要不咱们到此为止,先回庄里去。”

    向百影立刻道:“不必,小侯爷平时也很少在山上打猎,难得有兴致,我在山下歇歇就好。”

    “这.......!”陆商鹤微皱眉头,齐宁心想向百影武功高强,酒量更是惊人,怎可能因为昨晚多喝了几杯就生病,觉得有些奇怪,走近过去,还没开口,向百影已经道:“小侯爷,出门打猎,若是没有猎中一头野猪,那就是白跑一趟,你们今天可要加把劲。”向齐宁使了个眼色,齐宁心领神会,立刻笑道:“陆庄主,向帮主身体不适,咱们就不难为他,反正半天才射了一只狍子,看来打猎不是向帮主所擅长,咱们往山里去,去打一头野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