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城

挖坑不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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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井人家走亲访友,只要说一声就行,而像是金家这种大户人家,若是想要走亲访友,那就得先下名帖,约了时间,再将自己打点妥当,带着一溜的侍女仆从这才能上门去。

    为的就是个不让人小觑了。

    而许娇娇不同,金四爷前头说了一句:“随时欢迎许神医来玩。”

    许娇娇就真的是什么也不表示一下,直接上来就敲门来找自己曾经的病患玩了。

    金家小娘子自有一股仙气,许娇娇看着她都能多吃一碗饭。

    而这位得了好几年麻风病的姑娘,自然也很欢迎许娇娇这么一个小妹妹找她玩。放在以前,别说是有年龄相仿的女孩子能陪她一起玩了,就连自家的亲爹妈也要避个嫌。

    就怕他们也得了麻风病。

    许娇娇这种直来直去,完全不会拐弯抹角和什么说话艺术的人,别人说她是“没有礼数”,她也完全不在乎,她根本没有将这些人的话听进去。

    吃完中饭,她躲在金家小娘子的闺房里头看话本。自从花满楼将她的话本收了两次之后,她再也不将这些书随身携带了——就怕花满楼再没收她的书。

    许娇娇看书的时候还和自己的新朋友抱怨:“你说说看,花满楼他简直和我以前的老师一样,不就是看个闲书么,用得着上纲上线到没收的程度吗?”

    要不是主人家说话,侍女没有插嘴的资格,金姑娘的侍女真是恨不得说一句:“哪一户好人家的姑娘会看这种艳情话本?”

    许娇娇看样子就算是名声没有因为男女有别坏得可以,但也不是很好听。

    没有礼数的下一步骤就是没有教养。

    可她又没想让这些自己不喜欢的人喜欢自己。

    她又不是强迫症,非要所有人都喜欢自己才行。

    金姑娘笑道:“那也是关心你才是。”

    许娇娇摇摇头,翻了一页书,道:“我知道他是关心我啦,不然我才不会把书给他呢,要是换了陆小凤这种人,我一定会把书抢回来。”

    她倒是没考虑过,像自己这种走平地都能不小心踩到衣角摔一跤的战五渣,到底怎么能从“灵犀一指”的陆小凤手底下将书抢回来。

    金姑娘含笑称是,她完全没了病入膏肓药石无灵的时候,那副什么都不挂心,什么都不在乎,就连自个儿看到的东西都和别人想的不一样。

    那副或者不如去死的样子,何其悲惨,何其痛苦?

    将她从那种地狱里头解救出来的许娇娇,就算她是个抠脚大汉,金姑娘也绝不会逆她半点意思。

    何况许娇娇还是个那么可爱的小姑娘呢?

    卫道士见到了许娇娇这种一派天真的小姑娘,自然会为她那“不通礼数”的行为痛心疾首,可狂士见了她,自然是欢喜的不行。

    金姑娘不是狂士,可也绝非卫道士。她受够了卫道士对她“为何活下去要拖累她爹娘”的话,自然是瞧着许娇娇,怎么瞧怎么欢喜。

    给了金姑娘自由和未来的许娇娇,却全然不知自己做了什么天大的好事。

    她收钱治病,当然要为病人负责。

    金姑娘的病好了,得了未来,得了今后,那颗心也自由了。她便问道:“许姑娘,可有你医不了的病?”

    许娇娇还特别想了好一会儿,随后才说道:“除了复活死人,没有我治不好的病。”

    其他的医生说这话,金姑娘自然是一千个一万个不信。

    若是真能起死回生万病可治,为什么治不好她呢?

    自然不是因为天下的大夫都是庸医,金四爷也不可能找庸医治病,他们只是没有厉害到像是这为许小神医一样,什么病都可以治——除了不能复活死人。

    许娇娇又想了想,修改了之前的说法:“我不知道你说的要让死人复活,到底是复活到什么程度啦。”

    她说的是关于死者的定义。

    “你觉得一个人死了,是以什么状态来判定死呢?是大脑死亡算死亡,还是*死了,就算死了?”

    金姑娘眨了眨眼睛,她那双眼睛如远山含水,美得简直让人无话可说。

    她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行尸走肉,与死何异?”

    许娇娇“哦”了一声,觉得这个世界的人一定没玩过丧尸游戏,游戏里头的丧尸没有最基本的思考能力,但是*上可以行动。

    依循本能找到活物,然后发展新的族人。

    驱动尸体的是微生物,不是尸体本身的物种。

    所以,在这个游戏里与玩家为敌的,是微生物,而不是丧尸的原生物种。

    如果仅仅是那种*复活的程度,许娇娇觉得自己还是做得到的。

    可惜89454立马跳出来一个提示框,告诉许娇娇这种微生物是禁止使用的s类药品。

    许娇娇在心中“切”了一声,又不死心的继续追问89454,“难道说不可感染和变异的菌种也不行?”

    89454的回答非常干脆。

    “同样禁止使用。”

    既然硅基生物都说不行了,那就没辙了。

    许娇娇不由得庆幸,还好金姑娘没选另外一个。

    不过仔细想想她从89454那边科普到的麻风病的种种后遗症,不由得想,得了病的病人的生活质量真是太差了。

    尤其更惨的是,还要受到歧视。

    讲真,就算是地球教最猖狂的那些年,许娇娇也顶多觉得那个邪教很讨厌,也称不上歧视信教的人。

    既然他们觉得人类能跟虫族和平共处,那他们做表率,证明可以咯。

    结果并不可以。

    这就相当于智商捉急导致的证明失败,并不是应该被歧视。

    还是未来好啊。

    活在达到了“天下大同”的未来世界的许娇娇,头一回发出了这种感慨。

    89454发给许娇娇的一堆信息对比,许娇娇压根就没看,她直接点掉了。

    不过当她觉得不高兴的时候,就会翻出来89454发给自己的邮件,看看自己同桌去的那个剑与魔法的奇幻世界,忍不住捶地大笑好好嘲笑一番。

    她在这个世界遇到了武功这种不科学的设定也就算了,好歹她爹也是武林高手、高高手,还是可以习惯的,但是她同桌……遇到魔法啊剑技啊这种设定,真不知道会有多苦逼。

    许娇娇真相同情一把自己的同桌了,可她最后发现还是同情不了。

    没办法,谁叫她会来这里是因为和对方打了一架呢。

    其实也挺好的,毕竟认识了很多很好玩的人。

    许娇娇将没看完的那个《神僧》的话本看完了,或许是因为提前代入的缘故,所以她真心觉得故事里头的男主角真的是那位江湖上很有名的高僧无花。

    没辙,这种行走江湖,除了是个光头,并且只吃素外什么都好的和尚——在她那浅薄的江湖常识里头,也就剩下一个无花了。

    许娇娇正和金姑娘说着书里头的内容,她刚刚说了个开头就自己先笑个不行。

    “完了完了,我居然觉得这本甜炸了。比那本剑神还要甜。”

    金姑娘奇道:“剑神又是什么书?”

    许娇娇已经补了货,自然能从衣袖里头掏出来《剑神》这本同作者的不同前作。

    她对书被没收一事耿耿于怀,但是若为了推荐这本书,她是绝不会吝惜将这书送人的。

    哦,不对,是借人。

    “这书我借给你啊,看好了还有另外三本呢,都挺有趣的。”

    她也没说那本《大侠》重温了三遍,自己居然掉眼泪了。

    仔细想想,写得根本不是警世良言,是只能笑着说出来的苦逼。

    许娇娇正给金姑娘推荐书,后者是自从病入膏肓可好几年后,无论干什么事情,有什么愿望,只要说出来,她爹妈都能给她做到。

    别说是看闲书,就算她想养面首,她娘都能笑着一擦眼泪,心中念叨着我家姑娘好啦,好啦,自上南风馆给她买两个知心暖被的面首去。

    就算世人皆知她家姑娘好了又怎么样?

    得了麻风病,哪怕治好了,也要被指指点点偏见一辈子。

    你瞧,就算是花满楼,他眼睛没好的时候,哪怕与人和善,好好一个温润如玉的君子,也被人说“可惜是个瞎子”,就算现在眼睛好了,还是有人不信,瞧见了病真好了,还会说一句“可惜瞎了那么多年”。

    人言可畏。

    她家姑娘只要如意便好,哪好让她受什么婆媳妯娌之间的委屈?

    万福万寿园的金家家大势大,子嗣众多,十几二十房人加起来,有做官的当将军的做买卖的混江湖的,只要不是下九流的门当,金家的人总能闯出一片天来。

    你说这么多人中间能够各个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别开玩笑了,一只手掌还有五根手指的长短呢。

    金姑娘的娘能有这般慈母心肠,也是因为她是亲妈。就算是亲妈,这世界上还有卖了女儿替儿子换媳妇的亲妈呢。

    许娇娇和金家姑娘正说着话,院子里头就俏生生的站了一个姑娘,她还没推门而入,就听到她的笑声。

    她说:“婉娘身子骨好了,怎么不出去多转转?”

    金姑娘笑着摇摇头,也没说话。

    于是那姑娘转眼瞧见了许娇娇,定眼一看,认出她是谁,就立刻昂首道:“你是许神医?”

    许娇娇眨了眨眼睛,也笑道:“我是姓许,也是个大夫。若说是神医……”她一指自己,乐道,“对,天下间只有我一个神医。”

    那爽朗伶俐又傲慢,像是压得满屋子金银玉石珠翠黯然无光的剔透宝石一般的姑娘,自听见许娇娇这么说,居然也没生气,反倒像是满意般的笑了。

    “也该是你。”

    她的腰间挂着一把剑,看着就知道她是用剑的。

    “我叫金灵芝。”

    许娇娇点点头,道:“你好。”

    金灵芝一伸手,便向许娇娇说道:“这屋里头太闷了,你要不和我一起出去逛逛吧。”

    许娇娇笑着说好,然后站起身,说了一声:“走?”

    金灵芝也不拖泥带水,回她一句,“走。”

    两个人便真走了。

    金家姑娘哑然失笑,捡起许娇娇落在床榻上的书,慢慢地翻开了第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