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刺青的人

三耳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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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青最初的由来已不可考,艺术的延伸却无从置喙。

    图腾最初的意思是家庭,种族,代表着社会体制,是区分阶级和民族的象征。

    那么由此就可以联想到崇拜,崇拜某一件事物,或者是某种动物,为了给宗教信仰烙上一个完美的标签,所以就发明了这些代表性的图案,供人们在内心里虔诚。

    而后,将图腾的寓意刻画在皮肤之上,谓之刺青。

    古代的时候,刺青的人不被人们理解,认为这是对神灵或者是统治阶级的挑战和亵渎。

    所以一般有刺青的人都不是一般的人。

    宋朝的时候为了辨识犯人,让其无所遁形,就在凡人的脸上刺青,这是官府行为。

    刺在身上的花里胡哨的图案,则被打上了不入流的烙印,后世很多人的眼里,只要是看见身上有刺青的人,都会下意识的联想到黑社会。

    面前这几位的身上就布满了各色各样刺青,显得威武霸气。

    一个胳膊上刺了老虎的家伙,蹲着马步,下颚上顶着一根三丈长的独木,一个和其年龄相仿的家伙,猿猴似的迅速攀爬到顶端,金鸡独立的站好,底下看热闹的行人一阵叫好声。

    罢了,一个人耍了一套拳,胳膊抡得的很圆,拳打出去呼呼生风,吴熙觉得要是打在自己的身上,八成是废了。

    一套拳打完,双手平摊而出,做下蹲的姿势,另一人绕场一周助跑,狠狠地踢向了那人的裆部,尽管面部表情很痛苦,但是依旧纹丝不动。

    这是真功夫,模仿不来,真替他们的娘子感到担心。

    这时一个人跑到吴熙的面前,双手抱拳道:“这位公子看了热闹,又捧了人场,在下先谢过了,看你穿着讲究,气宇不凡,是不是也捧个钱场啊?”

    这话说的就有些下流,下巴上挺,有些挺挑。

    “赏!”

    老孟呵呵一笑,掏出一把铜钱扔进了盘子里。

    这些小把戏后世见得多了,赏完钱,转身欲走。

    “这位公子,太不讲究了吧,高门大户的就给这点钱恐怕不合适吧,我们哥儿几个负责的就是修德坊的治安,耍把戏是爱好而已,希望公子不要搞混淆了。”

    那人不依不饶的说道。

    感情是有目的而来,城墙的西北角住的都是达官贵人,油水自然大些,想必这几个人在帮会里面有些地位,要不然不会得到这么好的差事。

    吴熙呵呵笑了起来,朝着牛眼娃努了努嘴,牛眼娃心领神会,走上去假意出拳,实则脚底下已经在动,那人没想到还真有不把猛虎帮放在眼里的人,慌乱之下,顾着护上身,下盘空虚,牛眼娃伸脚轻描淡写的就踢在了那人的半月板上。

    “咔嚓!”又是一脚踩在小腿上,白森森的骨头穿破肉皮暴漏了出来。

    哀号声瞬间就响了起来,惊动了那边还在表演的众人。

    身手灵巧的爬杆男,哇哇怪叫着冲着牛眼娃的下盘踢去,吴熙见状,笑盈盈的掏出自己的利器,射向爬杆男。

    弩箭带着风声“噗哧”就钉进了爬杆男的大腿,改变了身体运行的轨迹,没有踢到牛眼娃,自己用力过猛,整个身体飞了出去,摔在地上,哪哪都疼,不知道自己该抱着身体的那个部位哭。

    二狗子冷哼一声,单脚跺地,提起身形就冲了出去,三下五除二,赶过来帮忙的人都被干翻在地。

    眼看着这些人没有了走路的能力,这才收了弩箭,说道:“回去告诉你们帮主,要认清形势,不要在背后捣鬼,我们解决恩怨的办法很多,还轮不到他来出头,万一哪一天我们化干戈为玉帛了,你想你们还有活命的希望么?”

    众人一头雾水的看着这个年轻的娃娃笑呵呵的说着狠话,做着和他年龄不相仿的事情,内心深处不由得生出一丝寒意。

    挣扎着爬出了糖坊街,街口自有他们的人来接应。

    马车上跳下来几个人,把爬在地上的人抬上车,就消失在了大街的尽头。

    恶人收保护费的桥段,没什么新鲜的,小小的插曲正好调剂一下众人的心里,也给他们敲个警钟,初来乍到的。

    京兆府也是一个大杂烩,和京城里的奸佞已经沆瀣一气,收买当地帮会,准备不惜一切代价,要吴熙不能出京兆府半步。

    好,那就来吧,一个人仁慈的久了,老鼠都想在头上拉泡屎。

    一个现代人来到古代,残酷的生存条件足以把他的心拉到游戏里面变的冷酷无情。

    不是不敢杀人,而是缺少第一次,有了第一次之后,似乎就有了瘾头,吴熙现在很享受这种现状,置人生死不需要太多的语言,只要知道对方的目的,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就行了。

    拖泥带水的死来死去那是后世影视剧情节。

    很显然,吴熙不是在拍电影,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

    很多的时候,吴熙觉得整个世界最真实的只有自己,其他人都是虚幻的存在,身周围发生的一切似乎和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现在有一大家子的人跟着他,才有了一丝真实感,尤其是来到了后世生活过的大西安,一时间恍若隔世的自己。

    晚饭做的很好,完全按照吴熙要求的后世标准,大家围坐在一张桌子上,说说笑笑吃的开心。

    刘妈的做饭手艺和领悟力很高,吴熙在来的路上,把菜名和做的方法说了一遍,没想到做出来的饭食甚至比吴熙这个现代人还现代化。

    饭食很好吃,众人吃了很多,尽管很饱了,依旧觉得距离吃饱还有一定的距离。

    下人们从来都不会和主人做在一起吃饭,这是常识,可是这种生活太压抑,在吴府里这规矩就终结了。

    新招的伙计有些不适应,哪怕是自己家里吃饭的时候都分三六九等,一个虞候,被仆役挤下了桌子,就坐在门口上端着一碗面,吃的香甜无比。

    要是别人家,这么不讲道理的仆役早就被乱棍打死,扔在乱葬岗被野狗吃掉了。

    刚开始的时候,新招来的仆役觉得很惊讶,时间久了,他们觉得吃饭这种小事在吴府来说就是小儿科。

    他们发现,在吴府什么都是自由的,只要你兢兢业业的做好自己的事情,其余的时间可以自己安排。

    和虞候说话从来都不需要客气,大大咧咧的有啥说啥才是,以身作则的做仆役们做的事情,讲个笑话都能在仆役们中间笑的像个小孩。

    卖身契?没有,谁想走了,和虞候说一声就行,还专门给你搞一个欢送会,多付两年的工钱,算是对你的一种肯定,也是感谢。

    这哪里是仆役,简直就是自己的家,比家里都来的痛快,所以,留在这里的人没有一个人主动表示要离开。

    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工作,这个世界真的不多了。

    “这里以后就是你们的家,既然是自己的家,随便一些就行,我不是黄世仁,你们也不是恶奴,把咱家照顾好就行,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求大家好好的活着,活得像个人。”

    喝了点酒的吴熙话匣子就打开了,滔滔不绝说的众仆役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管理要诛心,诛心要彻底,他们才会为你拼命,后世的经营之道,今古想通,一个企业和一个家是一样的。

    说完了大话,就来到了内宅,经过池塘,穿过月亮门,就看见蝴蝶一个人坐在花厅里发呆。

    “见你不高兴,过来聊两句。”

    吴熙也不客气,搬过一张椅子,坐在了蝴蝶的对面。

    “睹物思亲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倒是虞候的做事方式和别人有些不同,实在是令蝴蝶佩服。”

    “也没什么,把他们当家人看,人家才会把你当人看,这是互相的,这是一个家族经久不衰的道理,人人都懂,不一定每个人都能做的到。

    我只是随着本心生活而已。”

    “虞候宅心仁厚,人中龙凤,总有一天直上九霄,冲出天外,是蝴蝶错了。

    从现在开始我已经喜欢上了这里的一切,再也不愿意离开了,这段时间的静怡,让我找到了自己想要的。

    可是生活里总有一些事情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不是我不告诉你我的身份,其实……”

    吴熙摆了摆手,从仆役的手里接过酒壶,仆役暗笑一声就离开了。

    仰头喝了一口,说道:“千万不要说,我什么都不知道,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喜欢这里就住着,我不会赶你走,住多久都行,认识的朋友不多,你算是一个,老道也算一个,那个和尚虽然没有见过面,我想他也快来了,酒肉和尚而已,我家的红烧肉他绝对能闻的出来。”

    蝴蝶笑的很惨然。

    “第一次有人和我说这样的话,蝴蝶记下了,为了朋友两字,肝脑涂地,也是值得的。”

    说着抢过吴熙手里酒,往自己的喉咙里灌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