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摸鱼儿

三耳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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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

    嗣武城地方不大,妓院却有两家,一家在城西,做的是军汉的生意,城南的翠红院,却是士子们的天堂。

    说是士子,其实就是上过几天私塾,或者是小时候放牛经过私塾门口的时候偷听了老先生几句。

    长大之后,为了附庸风雅,摇身一变,就成了士子,拿着几首不知道哪里抄来的诗词,就敢大言不惭的站在翠红院的凭栏处托着小红的下巴卖弄风骚。

    这样的人比比皆是,吴熙闲来无聊,也加入了装叉的行列,据说,如果诗词做的好的话,不仅可以得到翠红院头牌蝴蝶的侍寝,还能赚到不菲的银子。

    这大概就是最早的版权费了吧?

    可是直到现在,依然没有一个人能让蝴蝶解开腰间的束带。

    毕竟是小地方,有才华的人凤毛麟角,像蝴蝶这样的美女能委身在这里,已经是破天荒的了。

    井底之蛙没有见过天的浩瀚,所以仅仅是为了见蝴蝶一面,就成了嗣武城的全体民众向往的目标。

    一身翠绿的丝绸长衫,腰间系暗红色的的玉带,玉带上一块乳白色的玉佩光滑细腻,头发长的不是很长,随意的扎了一个马尾,一条束发丝带轻飘飘的掉在脑后,配上一把知县家里的搜到的折扇……

    啧啧啧,一个英俊潇洒的儒生嫖客就新鲜出炉了。

    不过,这样的打扮,吴熙不是很喜欢,松松夸夸的藏蓝色长衫,不需要束腰玉带,这样就很舒服,不过场合不同,就要穿戴不同的衣服,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因为前几天的山民袭击事件,多多少少的影响到了翠红院的生意,那些公子哥儿们都在忙着重整生意,没有心情来这里左拥右抱。

    所以,来的人大都是些家境还算富裕的士子。

    吴熙帅的一塌糊涂的走到楼前,赞叹古人巧夺天工的同时,也在打量着气氛,毕竟第一次来,如果闹出笑话,那就丢人丢到家了。

    门口迎人的茶壶自然看见了吴熙,一张风流倜傥的生面孔,全身名牌的土老冒装大尾巴狼,他见的多了。

    如果不让他露出本来土老冒的面目,他打算给老六磕三个响头。

    老六就是和他一起做茶壶的那个人。

    按照排序,那么他应该就是老七。

    老七笑呵呵的恭迎了上来,在吴熙的面前躬身一礼,还算标准,在斯文多年的熏陶之下,言语之间也显得很斯文。

    出来混,不多掌握几门外语,在码头扛麻袋都没人要你。

    “公子看着面生的紧,小子这里有礼了,敢问公子是来听曲还是聊天解闷,还是需要其他的特别服务?”

    他们有礼的可不是这些装叉的公子,而是随从布袋里的银子。

    吴熙哈哈一笑,掩饰住了尴尬的表情,从腰间的玉带里掏出一些铜子扔给茶壶,说道:“二楼包间,叫蝴蝶出来验诗。”

    “验谁的尸,蝴蝶是正经人家的女子,出道前也没听说会这门手艺啊?”

    说完之后,茶壶就有些后悔,验尸,验诗,当然是来作诗求睡的,这已经是第二百八十一个了,前面的那些人做的诗实在是难登大雅之堂,这小子一看就是色迷心窍,想睡蝴蝶?门都没有。

    “我说的是诗词,不是尸体,本来美好的意境,都被你糟蹋的体无完肤了。”

    该指正还是要指正,这是作为嫖客的权利。

    “是是是,公子教训的是,小的才疏学浅,确实有辱斯文,不过翠红院的规矩是,你要在大厅之内当众作诗,然后众人鉴赏,如果大家都觉得好,才能呈送蝴蝶,蝴蝶看了之后,没有从房间里出来,那就表示他看不上你,不管是人还是诗都没有看上。”

    老七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笑盈盈的,生怕哪个公子哥没忍住,招呼到他的脸上。

    “无妨,本少爷这就去做来。”

    吴熙说完抬脚就迈了进去。

    二狗子紧紧的跟着吴熙,同时观测着周围的环境,手背在身后,一刻也不曾离开,因为他的那把牛耳尖刀就藏在那里。

    大厅里坐着很多人,基本都很斯文,楼上的包间里隐隐的传来琴声,想必是在抚琴赏鹤,这么高雅的事情也只有在青楼这样的地方才能做的出来。

    如果站在高山之上,裸露着上身,谈情唱词,那是笑傲江湖。

    早有老鸨子等在那里,见有贵客登门,抖了抖手里的手绢,拧着肥硕的腰肢朝吴熙走了过来。

    还是那一套,问吴熙是唱歌还是聊天。

    吴熙扔过去一锭银饼子说是要写诗给蝴蝶看的时候,周围的人笑的见牙不见眼,好像他们又见到了一个农民想登九五的傻子。

    “小子,我们已经下好了赌注,就等你写诗了,如果一会儿被蝴蝶小姐脱光衣服扔出来的时候,你要是赔不起小爷们的银子,你就准备好去东京城伺候皇上吧。

    听说后宫内院最近很缺刷马桶的白脸侍从,我看你面白无须,正好符合这个标准,怎么样?敢不敢写了?”

    这就是他们所说的士子?就是一堆地痞流氓组成的城管队,人家只是去嫖个娼而已,有没有占道经营,凭什么非要逼着人赌博。

    文人士大夫的社会里,不应该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么?也应该是样才是,要不然宋王朝标榜的和士大夫共天下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吴熙本来不想理会,但是,觉得这样赚钱的机会实在是少之又少,于是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现场又是一片大笑。

    自从京兆府的那个臭道士输的倾家荡产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大言不惭的点头了。

    吴熙根本就不理会这些疯言疯语,在大厅中央的那一张桌子上,早有杂役摆好了笔墨纸张,就等着吴熙开始呢。

    这样的好戏好久都没有人敢尝试了,这小子简直是不想要命了,虽然看上去很有钱的样子,但是这些下注的人,也不都是穷光蛋。

    更要命的是,赌注很大,二十两起压,上不封顶,赔率是一赔二十。

    我的乖乖啊,算都不敢算,掐着指头都数不过来了。

    “赶紧滚回去吧,你老爹不容易,要是他明天醒来发现自己连家都没了,会被你气死的。”

    “我佩服你的勇气,在你下笔之前,还有一次改动的机会。”

    “想吃天鹅肉都想疯了。”

    “……”

    如此云云不堪入耳的话不绝于耳。

    可吴熙依旧没有停下手中的笔,笔走龙蛇,洋洋洒洒的一篇《摸鱼儿》就做好了。

    这可不是他的才华,是辛弃疾的,这个时候,辛弃疾的父母都还小,根本就没有这么个人,在吴熙强大的个人魅力下,这个人能不能出现都是两回事。

    所以就先盗用名人的句子,来圆了自己的想装叉的梦想。

    重要的是奖励很丰富,一想到自己横扫千军的床上功夫,吴熙就觉得小腹一股热流火辣辣的往上涌。

    《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

    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可况落红无数。春且往,见说道,天涯芳草无归路。春不语,算只有殷勤,画檐蛛网,镇日惹飞絮。

    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闲愁最苦,休去倚危栏,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前半部分描写人生苦短,后半部分借古喻今,辛弃疾写的真牛,曾几何时,吴熙已经进入了角色,觉得这就是自己的大作。

    回过神来的时候,周围再也没有一点儿声音,落针可闻形容也不为过。

    老七已经爬在地上给老六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响头,然后靠在门边上仔细的回味吴熙的这首词,个中滋味不为外人道也。

    那些自称是士子的纨绔,也觉得自己必输无疑,因为直到如今,从来都没有谁能写出这么好的词。

    不管最后蝴蝶能不能宽衣解带,这些银子就当是为这位公子的才华买单吧。

    早有奴仆把银子装在袋子里递给了二狗子,二狗子身子一沉,差点没掉在地上。

    “赏!”

    二狗子心里高兴,家主从来都没有说过他的诗词能做的这么好,平时唱的那些奇音怪调,词曲大都很下流,没想到家主还是一位文采出众的少年。

    随着吴熙的一声赏,二狗子打开布袋,随意的掏出一些银两,就抛给了赶过来的奴仆。

    今天晚上没有失意的人,只有被折服的心。

    蝴蝶的案头上摆放着吴熙刚刚做好的词,她只轻轻一笑,伺候他的丫环瞬间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转身出去之后,站在三楼的凭栏处,高声唱到:“小姐有请!”

    瞬间台下爆发出了一阵叫好声。

    大家纷纷抱拳表示祝贺,刚才的不快早就烟消云散了。

    吴熙整了整衣袖,正要抬脚上楼,却被一声凌厉的“我不服”硬生生的挡在了楼梯的入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