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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了冬以后天就黑得特别快,刚刚七点钟,天色已经漆黑如墨了。
其他两个女孩都有男朋友来接,摄影师看了看表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小梁,你住的离这远么?这个点我儿子刚好下补习班,你方便的话能不能……”
梁晚书连连摆手:“你快去接孩子吧,我坐地铁也很方便的,这一带我熟。”
摄影师看向凌煜,得到对方首肯后连忙开着公司的车火急火燎地走了。
一时间,只剩下她和凌煜两个人。
不得已,她转头看他。
他那一双眼睛在夜中显得更加亮。
“我的车子停在南门那个停车场了,我送你。”凌煜用眼神询问她的意思。
如果是以前,确切的说是半个小时之前,她肯定是不愿麻烦他这么一个半生不熟的上司的。可一时间,凌煜就莫名其妙成了她的学长,这反倒让她不好意思拒绝了。
两人沿着林荫小路慢悠悠地走,银杏树在夜风里沙沙地轻响。
凌煜呼了口气:“夜风一吹,忽然觉得有点饿了,南门外边那家牛肉面小店还在么?”
“你也爱吃那一家?”一提到吃的,她仰起脸,眼睛亮晶晶地瞅着他:“那家的牛肉面实在好吃,连牛筋都慢火炖得软糯绵密入口即化的,价格又实惠!不过我都两年没去吃过了,这两年处处变化都这么大,也不知道那家店还在不在了。”
他笑笑:“这个时代就像大浪淘沙,值得的东西总能被留下。”
梁晚书静静听着,仰头望了望在树叶间穿梭的月亮。
转了个弯,隔着校园围墙的铁栅栏,远远的便望见银杏树小路尽头的一盏钨丝灯,在朦朦胧胧的水汽中泛着温暖的哑橙色的光。
小店的生意十分红火,面香扑鼻,老板娘正在忙着擀面条,听见门口的风铃响,踮脚从厨房的小窗子里探头望出来。
梁晚书没想到老板娘还记得自己,寒暄了两句,老板娘笑着将他们迎进店、一边扭头问她:“你男朋友怎么没一起来呀,每次能吃两碗面那个小伙子?”
她垂眸陪着笑,表情僵硬。老板娘是个精明人,打量了一眼一旁高大的男人和那张好脸孔,便把这个尴尬的话题翻篇了。
于是面端上来的时候,凌煜碗里的牛肉特别多。
这男人非常知趣地转过身,冲着小厨房地方向花俏地打了个响指,笑着冲老板娘眨眨眼睛。
老板娘顿时乐得心花怒放,擀面时不知不觉哼上了小曲。
梁晚书垂着眼睛用筷子扒拉着自己的那碗面,他瞧着她那副委屈的模样觉得好笑,于是把自己碗里的牛肉一片片夹到她的碗里去。
“不不不,太多了,我吃不完。”她连忙摆手,又把牛肉夹回他碗里去。
来来回回的,引得其他桌的客人朝他们望过来。他们俩人坐在这些年轻的大学生间,倒真像是一对恩爱的小情侣。
梁晚书盯着碗里的那些炸得酥脆的花生碎,咬了咬牙,舀了一勺面汤默默喝着。
她是向来不能吃花生的,连花生油都不能沾。从前她与萧青山来吃面,有时生意太好老板娘一时忘记端了两碗加花生的上来,萧青山便一个人解决掉两碗,请老板娘再做一碗没有加花生的送过来。
其实吃一点点也不会死,既然萧青山已经不会再陪在她身边了,从此以后她也不能太挑剔了。女孩子太作了,难免会招人烦。
梁晚书这样想着,轻轻挑着碗里的面条,尽量避开漂浮在汤面上的那些花生碎。
凌煜吃的很快,梁晚书光顾着和花生碎作斗争了,两人头碰头吃面的时候也没听见他发出什么声响,一抬头,竟见他面前的碗里已经空了。
“好久没吃得这么畅快了。”他瞧着她惊讶的神情,拿了餐巾纸用拇指按着在下唇上抹了抹,不忘嘴角噙笑补充一句:“秀色可餐。”
梁晚书对于工作以外的时候他的公然调戏已经见怪不怪了,皮笑肉不笑地呵呵了两声当作对于赞美的感谢,拿起包问:“那我们走吧?”
凌煜看了看她碗里几乎没怎么动的面,挑了挑眉:“不是说最爱吃这家的面么?”
她嘴唇动了动,面露难色。
他想了想,大概女孩子吃饭都慢条斯理,又以为她是因为同他面对面吃饭感到不自在,于是拿过搭在一旁椅背上的西装站起身说:“你慢慢吃,我去和老板娘聊聊天。”
“哦……”她握着筷子,小小的一团窝在座位上。
看着他拐入小厨房,影子映在磨砂玻璃上,远远的隐约能听到他和老板娘的聊天。隔壁座的几个学生正讨论着这两天的微博之夜,不足十平米的小店里热热闹闹的,一片欢声笑语。
梁晚书深吸了口气,埋头苦吃。
等凌煜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搁在她面前的那个碗终于空了些,剩了三分之一的面飘在汤里。
临走的时候,老板娘还不忘喜滋滋地同他们道别:“下次再过来吃哟,给你们小两口打八折!”
竟像是转眼就把从前那个能吃两碗面的小伙子忘记了。
梁晚书瞄了眼凌煜,他正穿西装外套,没打算解释的样子。她若是眼巴巴地着急去解释,倒显得做作刻意了,于是只得也装作没听见。
可是她却没法这么快就忘记。
十四年,并不是十四张年历,能够轻而易举地就从生命里完全撕去。
从前两人吵架冷战时她问过萧青山,他们之间十四年的感情除了比其他情侣更加彼此了解之外,还能有什么。
那时她在伦敦,学校在组织一个战地记者的培训计划,两人也正是为了这件事争执。
当时萧青山说,十四年的意义就在于,假如有一天她失踪了,他会用一生的时间带她回家;假如有一天她死了并渐渐被人遗忘,他会用一生的时间去铭记她。
他说,人活在这世界上,走的时候总得留下些什么。他们能在这世界上留下的,就是彼此。
她在电话那头潸然泪下,就此放弃了成为战地记者的念头。
为这十四年,已经成为了她的一个理想。
梁晚书望了望头顶的月,将脖子缩在大衣领子里,在夜风里跺了跺脚。在南市,大概也只有在大学区能勉强望见些月色了。
凌煜将车子从停车场开出来,靠在路边落下窗子对她招招手。
她一溜小跑过去,坐进副驾驶位。车子里暖气很足,有一种很清新好闻的味道。
凌煜偏头看她,她假装没看见,然后他忽然“滴滴”按了两声喇叭。
“干嘛?”她把身体缩在大衣里,不得不瞧了他一眼:“大学校区附近禁止鸣笛。”
“哦。”他目视前方,眉目带笑,路灯的光落在侧脸显得五官十分立体俊挺。他腾出一只手,用食指摸了摸鼻子:“我这车很久没载过女人,它在撒欢,我已经告诫过它不准再叫了。”
她被逗乐了,憋着笑望向窗外。
他终于收敛了笑意,一本正经地开车。
车载音响里缓缓流淌出舒缓的音乐,是首老歌。
“veryoudo,iw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
她觉得这歌特别耳熟,依稀记得是首电影插曲,一时间就是想不起来歌曲叫什么名字。想着想着,眼皮就打起架来,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车子已经停在了公寓楼下。
“你怎么不叫醒我呀。”她不好意思地从座椅上坐直,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
“车子刚停下你就醒了。”他笑笑,然后指了指她的黑莓:“没有用公司给你的那部?”
她抓了抓睡得凌乱的长发:“这手机我用四年了,都习惯了,舍不得换了。”
他点点头,眸色在夜色中显得深沉:“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像你这么节俭念旧的不多见了。”
她不置可否地笑笑,转过身解开安全带,这个动作的瞬间就听见“当”一声沉闷的响,手机竟从她手中滑落了。
她下意识惊呼一声,忙弯下身去找,恰巧凌煜也弯下腰帮忙去找,于是和她的脑袋磕在了一起。
“哎呀!”车窗里溢出一声女子的惊呼。
桂圆正和身边在派对上认识的帅哥说话,忽然听见这一声吓了一跳,连忙借机拉住帅哥的胳膊。
帅哥拍了拍她的手,指了指前边:“别怕,你看,那辆车在动。”
桂圆眨了眨眼睛,手抓的更紧了,一脸纯情地问:“真的在动……是不是闹鬼呀!”
帅哥做了个“嘘”的手势,暗示她仔细听。
“疼不疼?”
“还好……你呢?”
“我一个男人没事的。”
“你别乱动了!我自己来……”
桂圆一边听着一边在心里嘀咕,这大晚上天寒地冻的,在车里那啥,太热血了吧!
她伸长脖子瞧着,那车晃了一阵静止了下来,然后车门打开了。
“晚……晚书?”桂圆长大的嘴巴可以吞下一个鸡蛋。
“诶?你在站着发什么愣呢?”梁晚书莫名其妙地看着桂圆,然后扫了几眼她身边的陌生男人。
“哦,我,我也刚回来。顺便路过,真的是路过!”
凌煜见梁晚书迟迟没上楼,于是下了车子走过来,默默打量着站在一旁的男人。男人最先看见了他,愣了愣,然后伸过手来:“您是凌煜先生?”
凌煜同他握了握手,目光却是看向梁晚书:“碰见朋友了?”
梁晚书点点头,指指桂圆:“这是我闺蜜兼室友,梁桂圆。”
桂圆走到凌煜面前,不敢置信地说:“真人看上去果然比照片上更帅呀……凌煜大大,你是我的大本命,我是你的脑残粉!”
这架势是完全把一旁的小帅哥当空气了。
凌煜露出招牌微笑同桂圆握手:“晚书的室友,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