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天下第二杀手

王蜀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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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处传来一片青烟,熏得白墨捂住了口鼻。

    原本宛如荧光版的火焰越涨越高,终于冲天而起,又向四方蔓延开来,白墨不知道是那些刺客的火把不小心点燃了林木,还是他们故意纵火,想要瓮中捉鳖。

    白墨从树上跃了下来,发现刺客们皆已退开,看来不小心引燃林木的可能性更大些。白墨长舒了一口气,脚步一浮,便以自己能达到的最快的速度逃离了战场。

    不知跑了多久。

    白墨已经逃离了那燃起火的密林,远远看去,红光闪耀,如果不下雨的话,这火很快将蔓延至整片林子。

    白墨脚步一软,径直倒在了充满草味的地面上,大口穿着粗气。

    他从自己的左胸、后背以及胳膊上各摘下一支箭矢。

    现在根本来不及处理,看来要留疤了。

    值得庆幸的是,左胸和后背的箭矢穿得并不太深,没有伤及心肺,不然白墨也无法与那群刺客对抗。

    可这时,一曲飘飘渺渺的二胡声自天际传来,伤心、孤寂又落寞,还夹杂着些状若癫狂的高音变宫。白墨警惕地站起身子,目光四处逡巡,可那笛声却仿佛是自四面八方凭空生成,白墨既没有看到人影,也没有听出笛声的方向。

    “什么人!”

    白墨怒吼了一声。

    “嘿嘿嘿嘿嘿嘿……”

    随着那一连串神经质般的狂笑,微风迭起。

    白墨顿时感到天旋地转。

    他最开始闻到的并不是单纯的火烟,而是混杂着幻药的毒烟。在白墨的感官中,是天地在旋转,可在观察者的眼里,却是白墨自己不停地原地转圈,最后摔倒在地上。

    “没劲。”那声音道,“太没劲了,早知道这么没劲,老子不会答应他的。”

    “老子的阴损招数只用了半分,就是为了能跟你多玩会儿,可这你都没坚持住,太没用了。”

    月光下,一位粉面朱唇的少年提着二胡踱步走来。他身上穿着绣花的戏服,脸上涂脂抹粉,眉线画得狭长,俨然一戏台上的粉面小生。

    在白墨的身前站定后,这少年俯视着白墨的脸,嘿嘿笑道:“长得还可以,比云采心顺眼多了,可惜跟老子比还是差了那么七八筹。”

    他话音刚落,倏然举起手掌,用掌尖刺向白墨的咽喉。

    “接着装!”

    与此同时,白墨睁开了眼,一手抓向那少年的手掌,一手变拳为爪,刺向少年的胸膛,并沉声吼道:“剜心!”

    那少年没有与白墨硬碰硬,须臾之间,少年收回了手掌,向后一纵,躲开了白墨的招数。

    “这还差不多。不过你装晕的破绽也太大了,要不是老子想玩玩你,一个锁魂钉就能送你去见阎王。”

    白墨掸了掸身上的尘土。

    “甩脱了小卒又来了将,白某今天运气很糟糕啊。”

    少年摇头道:“非也非也非非也。将是不能出米字格的,老子是車。”

    “車,你看我现在走投无路,就要死了——咱们来谈谈人生理想怎么样?”

    “好啊,”少年眯起了眼睛,“比起这么快就杀了你,你的提议我更感兴趣。”

    白墨一边说话,一边向后退去:“首先,你是个杀手。”

    “废话。”

    一枚细小的银钉忽然自少年手中弹射出来,刺中了白墨的胳膊。白墨吃痛,立即用手指将银钉扣了出来,然后抬起胳膊,撸开袖子,想要吸吸毒血,这个过程却被少年打断了。

    “放心,这颗勾魂钉没喂毒,老子还想听你谈人生理想呢。这只是个警告,你敢再说废话,就不止一颗勾魂钉了。”

    现在敌我差距太过悬殊,白墨没理由怀疑他,也没必要怀疑他。

    白墨继续向后退,一边退一边说:“第二,你是个很厉害的杀手——先别动,等我说完你特么再判断是不是废话行不行?第三,你不止是个厉害的杀手,还是个精神病,就是得了失魂症的人。综合这三点,你是个厉害的精神病杀手,我已经猜出你是谁了。”

    少年掐了掐自己的脸:“我是谁呢?”

    “嫁得钱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传说有一江东大族之子,生而柔弱内向,自幼遭族人欺压,与青梅竹马的婚事更在族长的阻挠下被火火拆散。那女子最后嫁给了一个商贾,那商贾连年走南闯北,很少回家,女子故作此诗,后自缢身亡。那遭欺压的大族子弟听闻此事,便患了癔症,被锁在家中不得出入。可不过两年,那大族全家三百一十口,被人尽数屠灭,天下第一杀手的名字也换了,换成了‘弄潮儿’。”

    少年纠正道:“是天下第二杀手!”

    “不错,”白墨点了点头,“他自称天下第二杀手。”

    “老子这点上比较有自知之明,杀手这个行当,萧大将军才是祖师爷,他老人还在世,老子怎么敢自称第一?——不过,说好的谈理想呢?”

    “弄潮儿,杀伐品上,你才第六,杀了我,不怕吕归尘和大炉子来找你麻烦?”

    “笑话,老子在暗处,他们在明处,如果老子想,明天老子就能让吕归尘吃饭噎死。快谈理想呀,再吊老子胃口,老子真要用杀着了!”

    弄潮儿说着,手中拿起了一根银钉,对着白墨晃了晃。

    白墨微微一笑,道:“我的理想是,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连理的归连理,比翼的归比翼,不会有人再颠沛流离,不会有人再失去自己所爱。弄潮儿,我行此道,值一命否?”

    “有情人终成眷属……有情人终成眷属……”弄潮儿像着了魔一样呓语着。

    白墨长吁了口气。

    这弄潮儿为情而疯,从病因上下手,兴许有效果,白墨是在赌。

    可这时,弄潮儿忽然仰天长啸:“那为什么老子就要颠沛流离!会少离多!永远失去!白墨,这不公平!!!”

    “糟!”

    白墨脚下踢起一抔尘土,拔出甲午一,反守为攻,直接将手中长剑掷向了弄潮儿。

    弄潮儿并没有躲闪。

    甲午一透胸而过。

    无尽的鲜血自弄潮儿口鼻之中喷涌出来。

    可弄潮儿不怒反笑。

    “你小子,怎么听话也只听半句?老子刚想说,你这套大话,说老子心眼儿里去了,能值个半条命。”

    弄潮儿拔出了插在自己身躯上的长剑,轻轻的扔给了白墨,白墨接住宝剑,又紧绷起了心弦。

    这人的身体,透着古怪。

    “很奇怪是不是?”弄潮儿笑着说,“老子不仅是个杀手,还是个药人。那裴行俭没把老子弄到谲云品里,是他眼睛瞎。”

    所谓的药人,并不是像黄鹂、仙鹤那种被五石散迷失了心智的人。而是一种自幼被人喂食各种被称作“成仙饵”的草药,洗浴不能碰纯水,必须泡在药水里。最初的药人本身并不是一种作品,而仅仅是欲成神成仙的方士的试验品。可他们歪打正着,竟然靠这种实验发现了一种快速提升个人战力的捷径。

    传说中,那杀人过万的战狂楚戟士,也是个药人。

    “老子的药性比那个大块头还大些,跟他不同的是,以前他们给我喂的药,‘成仙饵’不太多,毒药更多些。老子现在是百毒不侵了,所以最爱用毒,最不怕用毒。”

    “原来那所谓的江东大族,是个方士世家。”

    “没错,所以你们这些人,所听到的传说半真半假。我跟他们并不是血亲,他们收养我,就是为了炼成药人。”

    “所以,那半条命,是要让我帮你变成正常人?”

    “你别把自己看太高,药人一旦炼成,神仙也变不回去,而且老子觉得当药人也挺好的,除了一天不吃‘成仙饵’就浑身难受之外。唉,老子当杀手也是迫不得已,谁让那些‘成仙饵’都卖得死贵死贵呢。”

    白墨想了想,道:“白某出一千两银子,买我那另外半条命。”

    弄潮儿哈哈一笑。

    “你这蠢驴,总算跟上老子的思路了。你以为老子迟迟不杀你是要听你说这一大堆废话吗?老子要每年一千两!什么时候你给不起了,什么时候就来杀你!”

    “成交。这么来来回回,说不定什么时候咱俩能培养出点感情,你还能给我饶几条命过来,这笔买卖,是我赚了。不过你就不怕在你取钱的时候,我把吕归尘跟大炉子叫过来,给你来个瓮中捉鳖?”

    弄潮儿的笑容忽然变得有点邪性。

    “老子想杀谁,王灵神来了也保不了你。老子虽然在杀伐品上只排了个第六,但除了跟老子一样百毒不侵的等神身柳如风外,没有杀不得的人,你最好别跟老子耍什么心眼。”

    “既然生意谈妥了,白某这便告退。”

    白墨刚要转身,弄潮儿又叫住了他。

    “等一下,老子要去哪儿取这一千两银子呢?”

    “到凤京城,去找一个跟丞相府魏缶有来往的,一个叫孙獾的人。见了他,跟他说一句‘茜诶艾斯诶吃一千’,他就什么都懂了。”

    白墨话音刚落,便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任弄潮儿站在原地,苦苦背着什么“茜诶艾斯诶吃一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