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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就是一些关于控火的理论知识,包括一些手法,火、元气、灵识之间关系,你自己认真研究吧,后面的路还很长呢。”
老古的虚影晃晃悠悠的又飘回了星辰戒中,然后偷偷地向外面瞟了两眼,这才狠狠地握着拳头,猛挥了两下。
耶耶耶耶耶!
天才?这么平庸的字眼怎么能匹配这小子的天赋。
死记硬背谁都会,关键是理论能够联系实际,要灵活运用,懂得辨别这个就太难了。当初,自己是花了整整三天时间才记下这些知识,师傅当时看自己时的那种眼神,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现在,出来一个更狠的,璞玉啊,不对,完美无瑕的璞玉啊,天上掉下了个大香饼……大璞玉!
老古决定,有时候胡萝卜要有,大棒必须也要有,玉不琢不成器,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这块玉产生骄傲自满的情绪。
老古刚开始的时候很兴奋,过了几天时间,渐渐地烦躁起来,这小兔崽子搞什么名堂,控火的理论虽然难度上要大一点,但以凌动表现出的天赋,应该早就背的滚瓜烂熟才对,怎么到现在还捧着古简在研究,是不是自己对他的期望值太高了一点。
“臭小子,是不是遇到什么难题了,说出来听听,不要一个人闭门造车。”老古还是忍不住说话了,人才难得,该打压的时候打压,该鼓励的时候也要鼓励,胡萝卜和大棒,一个不能少。
凌动点点头:“嗯,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劲,但又找不到什么原因。”
“不错,就是要有这样的态度,这些基础知识虽然是理论性的东西,但也要有钻研精神,你有一些不理解的地方,这就说明你钻了进去。”
老古很满意地歪着嘴笑,自己的想要的效果达到了,年轻人遇到一点挫折,挫一挫锐气,总的来说是利大于弊。
“说说看,有哪些地方不明白。”
凌动叹了口气,右手一握再一张,冒出一团红灿灿的火焰。
老古的表情瞬间凝固住了,眼睛死死地盯着凌动手中的火焰,像看到了一个**裸的美女一样。
“你,你……凝聚出了真火。”
这是真的,真的不能再真的真火。
凌动翻遍了那堆古简,又花了十几天的时间,依靠无名诀从气海内的那一粒种子中,提取出火属性能量凝聚出来的,虽然跟九龙雷罡火这样的不死火不能比,但绝对超过一般的凡火,这也幸亏他在赤岩谷中炼化了火云犼灵台骨片中的能量,要不然……
嘿嘿,天赋有时候也需要那么一点点的运气。
老古的思维世界开始稀里哗啦地崩塌,头都有点晕,苍天啊,大地啊,神仙姥姥掐掐我吧,这特么是在做梦吗,仅仅靠着控火的理论知识,居然能凝炼出真火,这……逆天般的牛叉,牛叉到逆天。
“老古,我试过了,为什么我的火焰在煅烧的时候,冒出的总是黑烟。”
行行有道道,作为铸器师,掌握的真火不同,控火的方法也有很多种,但万法同归,本质是一样,判断控火的等级高低,就是看煅烧材料时,火焰冒烟的颜色,黑、白、蓝、青、紫,黑色自然是最低等级,紫色是最高等级。
“不要好高骛远,年轻人,慢慢来,饭要一口一口吃,不然会噎死的。”
老古恨不得大哭一场,他娘的这上哪说理去,这下子刚拿金刚钻,就揽瓷器活,黑烟?操,这好歹也是职业级的水准,记得当初自己第一次凝聚出真火的时候,手都炸烂了几回,才敢尝试着去煅烧。
“看来,我的手法还是不行,我再练一会吧。”
凌猛人现在真的很忙,上午打魔兽,下午要研究控火的手法,时不时还要花点时间遛犼,每天睡觉之前还不忘与八荒炉的器灵培养培养感情。
小火苗的态度也好了不少,起码,不再无缘无故地“发火”了。
时间又过去了一个多月,天驷峰除了峰顶,大部分的雪已经融化了,丛林中,偶尔还会听见夏蝉的鸣叫声。
凌动的黑袍换成了青衫,因为十七岁正是男人那个什么……长身体的原因,个头比在落镜城时高了一大截,也壮实了许多,黝黑的头发重新生长了出来,脸部的轮廓少了一丝稚嫩,多了一份粗犷,东胜山脉的骄阳将皮肤晒成了古铜色,硬朗的肌肉线随意地勾勒着,整个人看上去很健康!很阳刚!很俊逸!
“砰!”
一声巨响,东胜山脉的一座山洞中,冒出一阵黑烟,接着一人一犼非常狼狈地窜了出来。
“火,火哎……臭小子,叫你不要着急,不要着急,你特么还要不要小命了。”
老古心都碎了,其实他可惜的是他的鼎炉,这已经是第四个了,每一个可都是价值不菲的宝贝。
“可惜了,就差一点。”凌动掸去身上的火苗,又搓了搓脸上的烟灰。
“老子这点家当迟早全毁在你这个小兔崽子手里。”
“下次注意,下次注意。”凌动从地上捡起一根变了形的铁棍,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失败就会有原因,凌动最善于的就是思考,手法问题?火焰问题?感知问题?……都有一点点。
元气控制火焰,灵识感知温度,同时还要感受金属的内在变化,包括最后的褪火,五行中金、火双属性,这个时候就得到了体现。
当然,铸器不仅靠的是火焰的控制,温度的感知,手法的技巧,更靠的是用心,用心才能决定境界,说起来简单,其实这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再好的精铁不经过成百上千次的锤炼,也成不了大器。
那块黑曜精铁现在还是放在八荒炉中,就凌动现在的水平,不是不敢动它的心思,而是还不具备这种资格,不过,对于将来拿它铸造什么,他早就想好了。
对风雷斩奥义的领悟,就是对变化的理解。兵器的使用,肯定离不开这个范畴,所以,像刀、剑、枪、棍等一类的兵器,凌动都可以上手,但还是决定将来要拿黑曜精铁铸造出一把刀。
原因?
耍剑的飘逸,佩刀的霸气,使枪的……有点那个,总不至于整天后面背着一杆长枪,看起来不协调不说,走起路来也不太方便,还是刀好,再说,凌猛人一直走得就是霸气路线。
日落西山,东胜山脉中升起了一堆篝火,当然不是为了取暖用的。
凌动手里拿着一根细铁棍,铁棍的另一头串着一只獠牙兔,在火上来回翻烤着,火苗乱窜,香味四溢。
小呆盯着已经油光闪闪的獠牙兔,流着哈喇子,一顿狂吼。
凌动的手在这个时候停顿了一下,然后望着不远处的灌木丛笑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兄弟,出来一起吧。”
灌木丛被拨开,一个白白胖胖的少年走了出来,小呆吼得更凶了,如果不是凌猛人安抚的快,早就扑上去了。
“兄弟,你也太会享受生活了。”少年拍着手,眼睛眯成了一道缝,“小弟佩服啊,你的嗅觉绝对比狗还灵。”
“那倒不至于,你咽口水的声音实在……太大了。”
少年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雷蒙,认识一下,祖孙三代都是强盗。”
好有个性的自我介绍,这小子难道是要打劫吗。
“凌动。”
“凌兄弟真是爽快,咦……你的这只狗在哪染的毛,很有气势,下次我把我家那只战狼也弄一下。”
“雷兄弟真是有个性。”凌动笑了笑。
雷蒙,听语气,看表情,应该是个有意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