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6 诗人

茶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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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务完成。

    希瓦在帮我解下那一身的银色铠甲。

    卸去一身的铅华。我还是我,一个普通的女孩。

    “现在,越是厉害的人怎么越喜欢自称普通了。”麒麟在撇着嘴。

    “这叫潮流。”我笑笑地告诉她。

    感觉,不错啊。我的翅膀终于可以收起来了。重新放出的时候,又恢复了刚开始的模样,不像刚才那么残破。

    `

    好舒畅啊。

    我伸了个懒腰。

    “王。”大先知在看着我。

    我摇头。

    不要叫我王啊。现在,演出结束了。戏已经谢幕,我该做回我的小小召唤了。

    “你真这么想?”他问我。

    “我只是答应小生他们,在演一个光明王。”我耸肩。

    而且,不像。

    有时候过于仁慈,有时候过于狂暴。好吧,我基本已经疯了。

    也该,歇歇了。

    `

    六章结束。

    我们保有了自己的都城撒丁,并且攻占了魔族的首都厄萨格。在胜负判定上,有一定的优先权。

    虽然在数量上,他们有三个主城,而且实际控制面积比较大,但我们已经有了谈判的权力。

    我在看着面板,现在,所有的人都可以看面板了。

    光明王已经解甲了,战争,结束了。

    大家都在看着自己身前的面板,很紧张。

    “怎么样?”小穗没有这个面板,是凑在我身前的。

    忽然想起来,记得当时莎尔拉和我也是这样的。

    我微微地笑了。

    `

    主城判定:60比40。

    他占有三个,我们光明系的有两个。

    我感觉自己都在冒汗。

    我们现在唯一可以用作资本的,就是占有了他的主城,可以加十分。但,他们的实际控制领土,很大啊。

    看了看边上。连一向沉稳的秋姐,也在握着拳。

    “老公。”她抓住了我的手。

    “秋姐,你要闹到什么时候。”我这个哭笑不得啊。

    不过,心里倒是没那么紧张了。

    “我们领土面积没有那么差。”公爵发现了。他在看着小生的面板。

    哦?

    我看看。

    人鱼已经打回了萨特岛?就在我们同时?

    耶!吉娃、灿,我爱你们。

    出来了。

    实力总评:42比58。

    我们突破了百分之四十。

    战争打平。

    我们已经有了谈判的资本,可以打加时。

    `

    说是加时,其实是谈判。

    “王。还没有结束,请穿衣服吧。”拜伦大画家在我跟前笑着。

    “谈判还是我?”我指着自己的鼻子。累死我了。让我歇一歇好不好?

    他在点头。

    看了看周围,都在点头。

    那好吧。

    这身衣服好重啊。

    `

    离补的一章,第七章还有一段时间。我歇歇。

    做光明王的日子,要加几天了。

    一般来讲,战争是六章结束。现在是平局,所以会加一章。

    不过,这章时间太短,只有一个白天。从日出到日落。一般的军队没有什么作为,调兵都不一定能到敌方城市。

    所以,这章一般是谈判。解决一些细节问题。

    专门查了下。因为第三次圣魔大战在第五章的时候已经僵持不下,双方难有进展,所以才第六章谈判的。

    魔族那边已经派使节过来了,邀请我去西风城,谈判。

    好啊。

    西风城。谈判的好地方。就是容易中埋伏。

    不怕,还有几天呢。

    使节回去的时候,我专门让他们从地牢里把多蒙找了出来。

    “跟他们回去吧。你们的王不会责罚你的。”我这么告诉他。

    “光明王,你为什么?”他有微微一愣。

    “你当时对我不错。”我笑笑地告诉他。

    我很喜欢报恩的。喂,不要被我感动哦。

    呵呵。

    `

    恶魔的王宫,很大。

    魔王斩风四处奔波,并没有很多的家眷。

    吉祥死了。死在守城战中。现在这里,一片的安静。

    公爵他们在策划着如何改建厄萨格,如何改名之类的,我告诉他们,没有必要。等我从西风城回来吧。

    “可是,西风城或许有埋伏。”他们还在担心。

    不怕啊。

    不怕。

    就埋伏就对了。那,这一代一代的恩怨,就可以从我结束了,很好。

    很好。

    `

    恶魔的主城,一片的黑红。

    我会在这里停一晚,然后明天去哈图沙。因为,方便去西风谈判。

    魔王的宫殿,地面光滑如镜。

    没有心思去注意其他,我要睡觉。我累了。

    ……

    我们到这里,没有带侍从。他们从本土人里挑了几个来照顾我。

    战俘吗?不用那么害怕,我们只是在这里停一天而已。

    我在安抚着她们。

    而且,我不怎么用服侍的。

    `

    镜子里看了看自己。

    闪闪发光啊。呵呵。

    他们每天会花近半个小时的时间用白玉和象牙还有各种银饰来装饰我的翅膀,让我看起来更尊崇一些。

    更象一个,光明王。

    干脆今天晚上就这么睡了,明天她们也不用那么忙了。

    对哦,我也不用起那么早。反正战争结束了,我也睡个懒觉。

    ……

    这么想的时候,看到镜子里的闪光。

    不是我身上,而是,一个人的手上。她是一个战俘,现在,被选出来服侍我了。

    “游吟诗人用匕首吗?”我笑笑地回头看她。

    ……

    比较高挑的一个人,穿着类似印度舞娘那种跳舞的纱衣,看起来有点凉。

    她的手上,一个很长的匕首,发着寒光。

    “王……”她已经愣了。一个人要刺杀的时候被当场说破,不愣都不行。

    “你这个匕首是不是叫七星刀什么的?很好看啊。”我在看着。

    确实很好看。上面镶宝石的,而且,是各色的。

    ……

    她不语。

    “要献给我就早说嘛。我很喜欢。对了,刀鞘呢?”我一把抓过,在欣赏着。

    嗯,不错,寒光闪闪。鞘呢?

    她递了过来。嗯。刀鞘也不错。

    对了,要以史为鉴嘛。刺杀的时候不要选这种跟七星刀一样的宝器,会吓醒董卓的。

    `

    游吟诗人蒂瓦?多洛伦是没有国籍的。他们四处游荡,以歌舞为生。

    不知道为什么,她在这里守城,然后,被我们抓了。

    于是,就有了刚才那一幕。

    不过,我不愿意去苛责他们。

    他们是本土人。不管生活的方式怎么样,要好好活着。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会唱歌,准确地说,是唱诗。

    “我因为这诗歌,来刺杀您。我的王。”她告诉我。

    “是献给我名剑。”我纠正着。

    这里,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你刚才做什么我没看见。

    呵呵……

    `

    关于我的诗歌吗?

    来将来听听。没事,我不会生气的。

    ……

    比黑暗更黑暗者,比恶魔更恶魔的人,绝对的恶者,已经君临这个大地。

    颤抖吧,弱者们。

    ……

    她野心勃勃,成为了人族的实际控制者。然后,意图吞并整个大陆。

    她勇武有力,是艾登的斩龙者。

    她冷血无情,是厄萨格的屠城者。

    ……

    她下令自己的军士们,对厄萨格整个屠城,一个不留。

    恶魔们,在她面前瑟瑟发抖。因为,她才是恶魔,恶魔中的恶魔。

    ……

    世界上的人都是有怜悯心的,只有她,是绝对的的恶中之恶。纯粹之恶。

    集阴狠狡诈、冷血无情于一身。

    其余的十二大恶魔,在她的行为面前都显得那么地仁慈。

    ……

    我们要感谢我们的王子,他带领军队进行了艰苦的抗争,在她的魔爪下夺回了我们生存的土地。

    我们的都城沦陷了,但我们不应该屈服。

    反抗吧,魔族的勇士们。否则,这世间将进入无尽的恐怖。

    `

    呃,你确定这是光明王传?

    “嗯。光明王的诗歌同时是第一恶魔的诗歌。”她站在那里,看着我。

    好吧,只是站得角度不同而已。

    他们现在已经把‘夸张’这个文学手法,运用的淋漓尽致。

    “现在,应该要改了。因为我看到的完全不一样。”她在想着什么。

    “不用了。”

    改东西,太累。而且,改不过来吧。就让他们就这么相信吧。

    我去睡觉了。这匕首是我的了,不要想要回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