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锦瑟

堵上西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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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静谧窗纱微微亮。

    “姐,那许小闲,莫非病好了?”季星儿沐浴出来,换上了一身红色的睡裙,侧着脑袋垂落一头的秀发。

    她双手搓揉着润湿的长发,看着坐在窗前发呆的姐姐问了一句。

    今儿晚实在难以想象,太震撼了!

    在苏平安的要求下,整桌的菜肴全部被撤掉,然后换上了那两道菜品。

    另一道菜品名为拆烩鲢鱼头,以鲢鱼头为主料,配上此时正好的油菜心,那味道简直令人回味无穷!

    两道菜都精彩绝伦,每一道都令所有人赞不绝口。

    这样两道鲜为人知的菜,自然没可能是从未出过凉浥县的许小闲能够偷来的了。

    那么他又是如何创造出这些菜品的呢?

    不是说他是个书呆子么?

    落第之后不是还疯了在这城里裸、奔的么?

    华神医亲自给他做的检查,难不成还看走了眼?

    书案上摆着那张取回来的婚书,季月儿并没有将它打开再看看。

    此刻她的脑子里也极为疑惑——凉浥城所有人眼里的书呆子、傻子、疯子,他怎么就能做出那么美味的菜品来呢?

    今儿晚这场为苏平安举办的接风宴,就变成对许小闲的讨论宴,他就这样成为了这场宴席的焦点。

    听楼永年说,许小闲的兜里一年四季都不会超过五个铜板……他根本没钱去买那些食材。

    苏平安说这样的菜品定然需要千百次的试做调整,才会有而今这样的味道。

    说来说去,这就说不明白了。

    最后苏平安给出的结论是——所谓疯子,其实就是在某些地方有异于常人之处,所以许小闲恐怕是因疯得福,以至于他对菜肴有着极为敏感而且细腻的认识。

    这样的解释当然牵强,但除此之外又无法解释。

    可惜,他菜做得再好,终究还是个疯子,最多也就是个手艺了不得的厨子,却不是君子。

    君子当远庖厨。

    季月儿悠悠一叹,

    “华神医的诊断错不了的,别去管他了,这里是五两银子你收着,可莫要出去乱野。”

    季月儿话音刚落,便见父亲走了进来,脸色极为疲惫。

    “你们这些日子尽量不要出门。”

    季月儿站了起来:“爹爹请坐,发生什么事了?”

    “今日彩云湖不是发现了一具和尚的尸体么?经调查,这和尚来自于城外的青云寺。身上中了五刀,刀刀致命,是一桩凶杀案。也在今天午时时候,城北杨柳巷的杨员外来衙门报了案,昨儿他那儿子成亲,今儿他那儿子却死在了婚房里,被砍了十刀……连脑袋都被割下来不见了。”

    “杨员外那儿媳妇身子已破,还上吊自杀了。”

    “现在案子还没有头绪,但凶手极为凶残,你们千万记得莫要出门。”

    “女儿知道了……爹爹,劳烦爹爹取回了这婚书,女儿有个不情之请,还请爹爹答应。”

    “啥事?”

    季月儿抿了抿嘴唇,低声说道:“许小闲那府上不是有个恶奴欺主么?女儿想请爹爹帮他惩治一番。”

    季中檀一听,顿时笑了起来,“你不说我还差点忘记了这茬,今儿一早去许府,正好看见那许小闲惩治恶奴。”

    “那小子下手狠啊!将那恶奴用那柳条儿抽得血肉模糊,对了,咱们家可不欠他的,他用这婚书换那恶奴一条命,那恶奴而今正关押在牢房里,等今日这三桩命案破了,为父再去处理他那破事儿。”

    季月儿小嘴儿微张,抬头看着父亲,满脸的惊诧,“爹,你说……他已经将那恶奴给收拾了?”

    “是啊,若不是有华神医此前的诊断,为父还以为他那疯病已经好了,就这样吧,时候不早了,你们早些歇息,记得莫要出门。”

    季中檀起身离去,季月儿呆立当场,难以置信。

    那许小闲今日将欺负了他十四年之久的恶奴给收拾了,又弄出了两张了不得的菜品,还卖给了淡水楼。

    这一切岂是一个书呆子、傻子,疯子能够做到的?

    “姐,我觉得吧,他那是间歇性发病,但终究有病。你可千万别对他起了心思儿,万一他发起病来又干出、干出裸、奔这等惊天动地的大事,那可就太吓人了。”

    季月儿微微颔首,那双剪水的眸子忽然一亮,看着季星儿说道:“明儿……你去许府偷偷的瞧瞧他究竟在干什么?”

    季星儿撇了撇嘴,“爹不是说不让出门的么?”

    “五两银子!”

    季星儿顿时一乐,“行!”

    ……

    ……

    日上三竿。

    说好的早起锻炼呢?

    许小闲走出主屋伸了个懒腰,口袋里有了银子,这睡觉都踏实多了。

    对了,那侧院里还有个宝贝登山包得取过来,可千万不能被贼给偷了。

    如此想着他走去了侧院,这地方他的记忆非常深刻,毕竟足足在这里生活了十四年。

    他又站在了这窗前的书案边,看了看桌上的这张纸,纸上是他昨日清晨写的那首诗。

    “九曲池头三月三,柳毵毵。

    香尘扑马喷金衔,浣春衫。”

    春衫,对了,得让稚蕊去买点布,大家都应该做两身新衣裳了。

    来到这世界三个多月了,前世的妻子秦若曦在这样的季节里总是喜欢穿上一袭翠绿的长裙,徜徉在柳岸花间,沐浴着春阳,明媚而慵懒。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随手磨墨,前世终成回忆,若曦……我很想你!

    他取了一张纸,饱蘸浓墨,落笔于纸上: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是一纸极美的簪花小楷,淡雅清秀,字态婉丽,极显柔美。

    许小闲搁笔,深吸了一口气,隔壁那厮姓王!

    码的!

    他转身从床下拖出了那登山包,背在了背上,又看了看桌上的这副字,离开了这住了十四年的房间,回到了主院,踩着碎石甬路上铺洒的细碎阳光来到了闲云水榭。

    放下登山包,在那鼓鼓囊囊的登上包里掏了掏,掏出了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

    黄鹤楼。

    就这一包了。

    若曦说必须戒烟,戒了两年终究未能戒掉,现在好了。

    点燃一根烟,深深的吸了一口,许小闲嘴里冒着浓浓的烟雾正看着水榭下荷塘里欢快的鱼儿。

    来福正好跑了过来却吓了一大跳——

    哎妈呀!

    少爷、少爷这都能吞云吐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