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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章战争中的人
烈火军真的完了吗?
不知道
至少现在还没有完。而且看起来,似乎胡忧要完的机率更大一些。
三万烈火军,向洞拱城发起了最猛烈的进攻,他们像蚂蚁一样,铺满了洞拱城外每一片能站人的地方,来势凶凶
而胡忧只有三千多人,和一些刚刚组建还不到一天的民兵。看着那些拿着刀枪四处乱跑的民兵,胡忧不由在心里升起了一种特别的觉得。
一种很温馨的感觉。
很奇怪,胡忧居然在这个时候,还能想到‘温馨’这个词,不过说真的,胡忧此时心里想起的,真的还就是这个词。
真的是很奇怪的感觉,眼前的一切,让胡忧想当了当年。哦,当年似乎总是让人觉得很久以前,实事上,时间不是那么久远,当年指的不过是四年前而已,准确说来,是三年多以前,胡忧和朱大能几个,第一次经历真正意义上的战争——那巴坡马里府一战。
那不是一场大型的战役,但是胡忧这一辈子,无论今后会达到什么样的高度,恐怕都不会忘记那一战。
那时的他,也和现在的这些民兵一样,手里拿着刀,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只是知道人家往前,他也往前,人家跑,他也跑。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傻。
但是那时的傻,傻得可爱,至少那时候他看见血腥的时候,还会感觉到害怕,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看到血已经没有太多的感觉。
短短的三年多时间,战火麻木了他的神经,那些当年看着害怕的血,已经不能再激起他太多的感觉。他甚至能够把那些已经洒上了敌人血的馒头,当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的吃下去,想想还真是可怕。
“少帅,东门的敌人进攻得很猛,那边需要支援”
一个士兵跑到胡忧的身边,汇报最新军情的同时,也把胡忧从记忆之中拉了回来。
“是吗?”
胡忧把目光看向东门,他现在坐的地方,是全城的最高处,这里能让他看到东门那边的情况。
其实不用怎么看,只要用耳朵听听,就知道东门那边很热闹。这种热闹,绝对不是过年舞狮子点爆竹的那种,那是战争的声音,那边正在进行最残酷的攻防战。
守城的一方,是不死鸟军团内卫团的八百余人,和三千菜鸟民兵,而进攻的一方,则是烈火军的人。
“增援吗?我们现在没有增援”
胡忧摇摇头,笑着说道。很奇怪,他现在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是的,他们没有增援,区区三千人,连分到各个城门都还差点,怎么可能有后备队?更何况,胡忧打仗从来就不准备什么后备队。
士兵傻傻的看着胡忧,胡忧的轻松,让他那颗狂跳的心,也渐渐的平静下来。
不怕,有少帅在,什么都不用怕。
士兵是这样告诉自己的,这也是不死鸟军团的很多士兵,在心里的想法。胡忧在他们的心里,就像是一颗定海神针,有胡忧在,他们真的不需要怕太多的东西,只要准备迎接他们的胜利就可以了。
一定是胜利吗?
如果是失败呢?
会失败吗?也许会,但是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结果。
胡忧拿过手边的茶,喝了一口,淡然的说道:“让东门的兄弟再顶一会,我会帮他们解决掉麻烦的。”
胡忧的话,说得很豪气,就像是一个闯关东的大侠。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胡忧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能为什么大侠。在他的心里,他一直都是那个江湖小混混而已。而现在,唯一不同的是他这个小混混也有了自己的梦想。也就是说,他现在是一个有梦想的小混混而已。
用自己的双手,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梦
这是胡忧现在,或是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所要做的事。
似乎有些可笑,不过有梦想的人,是值得尊重的,那没有什么可笑的。失去了梦想,不敢做梦的人,才是真正的可笑呢。
不知道是谁说过,**是很痛苦的事,事实上,追梦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因为追梦之人,往往付出的很多,得到的很少。
从古至今,有多少人曾经梦想过自己能当皇帝,而能真正能当上的,又有几个?
很不幸,胡忧现在的梦想,就是当皇帝。别笑,那并不是没有可能的事。至少欧阳寒冰就曾经说过,要把自己的帝位给胡忧。如果胡忧不是想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完成自己的梦想。那么他只要死皮赖脸的跟着欧阳寒冰,弄不好真轻松的成功了
但是胡忧要的不是那样的成功,那种没有过程,没有付出的成功,与失败有什么分别吗?
也许没有,但是那样的成功,绝对不能使人狂喜,因为那一切,来得都太容易了。容易得似乎没有多少意思。
自己的梦,使终还是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实现的。
“老朋友,应该到我们出场了”
胡忧拿出了换日弓。这把跟了胡忧三年多的弓,还是和当年从红叶手里接过来时那样,黑色的弓身,暗金色的花纹,依然是那么的漂亮。
换日弓似乎有感应的闪了一闪,它似乎也挺开心的。
弓有心吗?
那谁知道,反正胡忧在那一瞬间,是感觉到了换日弓的喜悦。这段时间,胡忧一直没有间断过虚质精神力的练习,但是进展并不大,唯一感觉有变化的,是他似乎能感应到武器的思想。每一把刀,弓,箭,似乎都有自己的生命。
已经三次了,每一次,都是瞬间的出现,又瞬间的消失,什么也没有留下。想要去追寻,却没有任何的印记。
“走吧,我的老朋友”
胡忧的手,轻轻抚过弓身,似乎和老朋友握手。
胡忧当然不是翻墙出去,去做那千军万马取敌大将首级的独行侠。活腻了?不是逼得没有路走,谁去做那种傻蛋事。以前胡忧那样干,那次不是被逼的。能活到现在不死,还真是他的命硬了
胡忧这是去东门,那个他前几天拼命打开的地方,现在,他要守住那里。
“少帅来了”
“少帅亲自过来了”
把守东门的士兵,看到胡忧的身影,都很激动。刚才还叫苦连天的声音,一下没有了,人人都像打了鸡血一样,亢奋起来。
胡忧看了眼下面的情况,暗暗的吸了口气,李世奇居然把三万兵力中一半,一万五六千人,调到了这里。城下黑压压的,全都是烈火兵,怪不得东门打得那么惨呢。
胡忧二话没说,看都不看,一个拉弓放箭,先干掉一个离城四百步左右的敌军将军。
“哗”
城里暴起了一阵嚣叫,城外传来的是惊叫。
“可惜全是男人的声音,加点女声就爽了。”
胡忧暗暗的在心里摇摇头,这么帅的表演,没有引来女孩子的尖叫,还真是有些可惜。
似乎感应到胡忧心里的感叹,风吟偷偷的在胡忧的耳边,说了一个‘好’字。这还是风吟跟胡忧以来,第一次看到胡忧射杀敌将。
也不知道胡忧射中了谁,一箭之后,烈火军的攻势微微一顿,没有缓下去,反而变得疯狂起来,不要命的往这边冲。
“全都停止射击别急,听我命令”
胡忧举起手,制止了马上想要反击的士兵。还那么远,就算是射到了,杀伤力也有限。不如把敌军放近点再打。
三百米。
二百米。
一百米。
五十米
敌人的弓箭,已经越来越多的射上城头,胡忧却依然没有下达放箭的命令。
正当士兵们以为胡忧已经睡着的时候,胡忧终于出声了。
“放”
“哒哒哒”
五连弩连环发射的声音,有如机关枪,非常的悦耳,却很要命。冲在最前面的烈火兵,一下倒下了一大片。
“好”
胡忧握紧拳头喝了一声。
五连弩过后,是滚木擂石,火油火把雨一样的往城下砸。攻城战,永远是战争中最残酷的一种战法。守城一方,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守城者用不到的。
攻城一方,往往是吃尽了苦头,才把城拿下。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很多攻下城头的将军,所下的第一个命令,往往都是屠城。他们打得实在是太惨了,不杀些人泄恨,他们出不了这口气。
“轰”
一个火把扔下,城下猛的燃起了烈火,声声惨叫,从火中传来,没有多久,城下居然飘上了缕缕肉香味。不过再过不了多久,飘上来的就是糊味了
没有经验的民兵,憧憬的询问着,这是哪来的肉香。
回答他们的,是有经验的老兵那铁青的脸,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闻到这样的味道,但是每次一想起那肉香的来源,总是让他们感觉胃在抽筋。
东门的战斗,一直打到下午五点多,虽然胡忧说没有援军,还是不得不连着从其他的城防处,抽调了三批人,补充到东门的防卫中。面对十倍敌人的攻城,这一战,不死鸟军团军团打得很惨,还好有五连弩,不然这城真守不下去了。
不过现在好了一些,那些新招的民兵,初经血雨腥风之后,终于起到了一些作用。应该吐的,都已经吐过了,接下来的,就应该是麻木了。
对生死的麻木,是新兵蜕变成老兵的一个必经过程。很多人,过不了这一关,而过来了,也就成了老兵。
烈火军停止的进攻,城头上的士兵们,却并没有退下城头。战争是不分白天黑夜的,没有人说得清楚,敌人会在什么时候,发动下一轮的进攻。他们没有轮换的人,除非战争已经彻底的分出胜负,不然他们是不需要下城头的。
有烟瘾的士兵,赶紧抓紧时间,给自己点上一支。尿急的,赶紧去解决。累得不行的,找个血不是那么多的地方,趟上一小会。城下的伙夫和百姓,赶紧把碗菜送上来。城上有备干粮,不过那是实在没有办法才吃的东西。累了一天,拼死拼活,这时候能吃上一口热的,那是一种幸福。
胡忧把换日弓放到一边,揉了揉有些发麻的手,一百一十七箭,胡忧箭无虚发的,干掉了一百一十七个烈火军的军官,给烈火军的进攻,制造了非常大的麻烦。战斗打到下午,因为损失太多的军官,烈火军的进攻几乎已经全都乱了。
闻着身边那浓重的血腥味,胡忧逼着自己吃了一碗饭。具体吃进去的是什么东西,胡忧自己也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是不吃东西,就没有力气。在战场上没有力气,后果很严重。
“少爷,你没事吧”
旋日匆匆赶来,一脸焦急的看着胡忧。之前她就已经听说胡忧上了东门城楼,可是她手中的事实在是太多,跟本无法脱身。她是提着心,硬挨到现在的。
胡忧放下手里的大海碗,笑道:“我好好的,能有什么事?”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旋日边说着,边上下打量着胡忧,凡是有可能伤着的地方,她都是看了又看。习惯了在胡忧的身边保护他,突然不在他的身边,旋日那颗心,真是怎么都不安稳。
“别看了,我没有伤着,那些小混蛋还没有那个本事。你怎么样,吃过饭了没有?肯定没有吃吧,我就知道。”
胡忧打了个响指,让一个士兵去帮旋日拿饭来。
接过士兵拿来的大海碗,胡忧把满满一碗饭,推给旋日:“今天的菜似乎不错,快吃吧。”
旋日苦着脸道:“这,太大碗了。”老百姓怕城楼上的士兵吃不饱,这饭都是加了量的,旋日一个女孩子,哪吃得了那么多。
“要不,少爷帮我吃一点了。”
旋日看胡忧没有伤着,也放下了心,小小的撒了把娇。
胡忧摸摸肚子苦笑道:“这个我可没有办法帮你,我刚刚才塞下去一碗,现在都顶着嗓子眼了。”
胡忧那滑稽的样子,弄得旋日‘扑哧’一下笑了起来。
这一笑麻烦了,很多听到声音的士兵,都把头转了过来。听了整整一天的惨叫声,这时候女孩子的笑声,对他们来说,简直可比天籁之音。
胡忧也感觉心灵流过一丝温意,忍不住说道:“笑得真好听,旋日,再笑一个”
旋日小脸一红,摇头道:“嗯,不笑了,一会人家当我傻了。”
胡忧渴望道:“谁敢说傻,真的很好听,再笑一个嘛。大家说是不是呀”最后一句话,胡忧提高了音量
“是”
“笑一个,再笑一个”
士兵们全都起哄,旋日是不是有笑,他们看不见,但是他们自己的脸上,却已经带出了笑脸。
笑是一种传染病,它的感染率很高,只要有一个人带了头,就会带出两个,三个,无数个笑脸。
“哈哈哈”
东门城楼之上,传出了阵阵的笑声,接着南门,西门,北门,整个洞拱城全都应喝起了笑声。
没有人知道,大家究竟在笑什么,不过那已经不重要了,笑总比哭好,不是吗?
民兵那边的事很多,旋日看过胡忧之后,就匆匆走了。胡忧稍微休息了一会,就起身去检看防务。这是胡忧的习惯,哪怕有专人会做这些事,他还是依然会亲自去看一遍。
累了一天的战士,睡了一片。现在可还是冬季,那些流在地上的热血,都已经结了冰。身上只裹着行军毯的士兵,在熟睡之中,瑟瑟发抖。
小说里写的那些浪漫英雄主义,那些留着芳香的花草,温暖的篝火,永远都不会出现在真正的战场中。战争,永远都是残酷的,无论你为它披上怎样的外衣,也改变不了它的本质。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士兵们会凉僵的。”
胡忧替一个士兵拉好行军毯,转身站了起来。
“少帅”
几个还没有睡觉的民兵,看到胡忧走过来,赶紧行礼。民兵并不属于不死鸟军团的序列,但是他们自己,早把自己当成了胡忧的兵。
胡忧回了一个礼,道:“给你们一个任务”
“是保证完全任务”
“嘘,小声点,别把大家给吵醒了。你们都是洞拱城的人吧,咱们现在也算是一家人了。你们看,天气那么冷,弟兄们都冻着,这样下去不行。”
一个胖胖的民兵反应级快,插嘴道:“少帅,我明白了。我这就回家把棉被拿来,让弟兄们暖和一些”
下属插上级的话,这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不过胡忧并不生气,和气的拍拍他的肩膀道:“你很聪明不过用不着棉被,仗打完之后,你还得用的。这里到处是血,棉被拿上来,也不好用,你想办法让乡亲们帮忙送点稻草之类的御寒之物就行了。”
“是,少帅,我明白了,我这就去,保证完成任务。”
胖子民兵说着转身就跑,跑了几步,他又停住了脚步,转过头来,一脸期待的看着胡忧,问道:“少帅,我们会胜利吗?”
胡忧肯定的点头道:“当然,胜利属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