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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章以医之名
“你没事吧。”
柳氏看着胡忧手臂上插着的那支箭,有些担心的问道。那支箭本来是射向她的,是胡忧帮她挡了一箭,才没有让她伤着。
胡忧回头看了一眼那已经被他们甩开的追兵,笑笑道:“没事的,你不用担心。咱们得加快速度才行,不然他们又追上来了,这些家伙,真是烦人。”
柳氏也隐隐能听到身后黄家追兵的声音。他们虽然已经逃出了大营,但是并没有能摆脱追兵的追杀。这主要是因为,她手里抱着孩子,本身身体又虚,跑不快。
柳氏道:“是我连累你了。”
胡忧道:“你这是什么话,咱们现在可是一条船上的人,我的荣华富贵还得看你呢。”
这是胡忧的策略,他得让柳氏相信,他们这间是一种利益的关系。
利益关系说起来似乎不太好听,但是有时候,它确要比什么朋友亲情来到要更可靠。因为只有大家的利益相连,才能很好的把彼此绑在一起。只要利益不破,就暂时不会发生背叛的事件。
柳氏咬着嘴唇道:“我对天发誓,只要能平安到达池河帝国,我保你一生富贵”
胡忧心说发誓这种东西,我可是不会信你的。大家现在不过是相互利用而已,用不着那么拼。
胡忧一副感激无比的样子说道:“多谢少夫人抬爱,我无名就算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定保你母子平安。”
胡忧看柳氏已经把一口气喘回来了,连忙继续赶路,他可不想在来次一挑几十了。刚才要不是蓓蓓佣兵团的人,有在暗中出手帮助,他和柳氏还没有那么容易跑出来呢。至手臂上的伤,那是他故意弄的,总要带点伤,才说能说明自己的功绩嘛。英雄不都是死了之后,才称人英雄的嘛。
“哼啊”
柳氏没有路出两步,就发出了惊呼。
胡忧转头看柳氏要摔倒,赶紧伸手一把抱住她,不让她摔下去,她的怀里,可还抱着孩子的,这一摔倒可很要命。
胡忧扶住柳氏,急急的问道:“你没事吧?”
柳氏皱着眉道:“我的脚崴了。”
胡忧暗骂一声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眼看身后的追兵越来越近,没办法,只能受点累了。
胡忧叮嘱道:“你把孩子抱好了。”
胡忧说着,就反柳氏挟起来,向前飞跑。按理说,背着更利于赶路,可是柳氏怀里抱着孩子,背不了。
柳氏除了某些地方比较大之外,整体看来,还是比较轻巧的。对于胡忧这种已经刻苦训练了三年的人来说,挟着她走还不算太难。只不过胡忧得小心柳氏杯里的孩子才行,别一个不小心,把他给压扁了。
柳氏对胡忧的体力感觉得惊讶,不过想想,他敢独自一人四处游走,自己也应该有一些本事,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胡忧一口气跑了近半个小时,看追兵不见了,这才放慢了步子,不过他并没有把柳氏放下了,反正抱着她手感也挺不错的。
胡忧问道:“我们是直接去老树吗,吴立公子的人,是不是已经到了?”
柳氏调整了一下抱孩子的姿势,小嘴有些喘息的说道:“那里是吴立公子在林桂的一个据点,什么时候去,都会有人的。我们只要亮出吴立公子的令牌就行了。”
胡忧紧了紧怀里的柳氏,避开了块大石头,转进树林里,心想了原来那里有一个据点,这个池河四公子,看来也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呀,胡忧继续问道:“就是那天你给我看的那个令牌吗?”
柳氏下意识的去摸了摸那藏在衣服里的令牌,回道:“是的,那是吴立公子亲手给我的。”
胡忧心说,希望这玩艺不会过期作废,不然少爷我这次就算是白忙活了。
在一处隐蔽的地方,躲过追兵的纠缠,在确定已经没有黄家人跟着,这才转进了大路。柳氏的脚伤,并没有太大的问题,经过胡忧的简单处理,已经能自己走了。而胡忧的箭伤嘛,当然也得弄一下,分已经拿了,再插着,那就不合适了。
也许是因为要见情郎了关系,柳氏的心情看来挺不错,一路上,还主动的找胡忧说话,并给胡忧价绍了吴立这个人。
通过柳氏的嘴,胡忧也对池河帝国的家族关系,有了一定的了解。胡忧之前已经知道,池河帝国实事上了一个属于部落制的国家,赵尔特的家族赵族,是池河帝力最强大的一个家族,也可以称之为王族。
现在听柳氏这么一说,原来吴立家的吴族,实力也很强大,几乎可以和赵族平起平坐。
当然了,女人的话,总是有夸大成分的。不过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从吴立能成为三国联军河池帝国一方的主将来看,他的实力,想来不会太差。
断断续续的走了近五个小时,胡忧三人终于到了老树。这还是后半段,胡忧用钱开道,让三人坐上了骡车,才加快了速度,不然弄不好,得走到半夜。
老树不是一个城,只是一个小镇而已。因为地处林桂,安融两国的边界,这里的贸易还算热闹。进到老树,街上的人也多了起来。胡忧在偏过一辆单轮木头车时,顺了人家一个梨,塞到柳氏的手上。
柳氏也不管胡忧这梨是哪里来的,给胡忧一个微笑,轻轻的咬了一口。这一路走来,可把她累坏了。
胡忧这时才仔细的观察起这个老树镇来,这个老树镇比之前胡忧见过的那些大城不同,全镇大约也就几个平方公里,他们此时所处的中心主街上,大约有三四百幢泥屋、茅寮、石屋不规则的排作两行,形成了一条宽阔的街道。
各种农作物和牲口、卖买的人们,黄粱、黄米、小米、麦、菽、牛、羊等东西,四处可见。镇子虽不大,却还挺繁荣的,就是不知道是否娼盛。
才走入小镇,柳氏就不停的四处找着,不了一会,她低呼一声道:“找了到,就是那家卖黄豆的店。”
胡忧顺着柳氏的目光看过去,果然看到了一家卖黄豆的店,心里有些奇怪,那个吴立的联络站,干什么要卖黄豆呢。
柳氏继续说道:“我进去和他们接头,你先在外面等一下,弄好了,我叫你。”
胡忧知道,柳氏是不想让他知道接头的暗号,点点头,表示明白。他对这种小站点,可没有多少兴趣。
没过多久,一个布衣汉子出来把胡忧叫进店里,胡忧心说,看来一切顺利,已经接上头了。
后院。
胡忧,柳氏和刚才那个汉子,分别落坐。
胡忧仔细观察那布衣汉子,看来应该在三十五岁左右,乍看还真像一个做小生意的老板。但是仔看之下,此人的骨架特别粗大,目光有神而灵活,与一般的小商贩比起来,显然很沉稳,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
那布衣汉子也观察了胡忧一会之后,这才开口道:“本人吴鑫魁,乃吴家外事主管,今次是奉命,特意在此等候柳夫人的。听柳夫人说,这位无名兄弟,一路对柳夫人母子照顾有佳,吴鑫魁在此带我家公子谢过了。”
胡忧不知道外事主管在吴立哪里,算是个什么样的职位,不过这吴鑫魁也姓吴,看来有些地位,也有心与他交好。
胡忧回道:“吴管事太客气了,我对池河吴立公子,一向仰慕得很,这次能帮吴公子做一些事,那是我的荣幸呢。”
吴鑫魁对胡忧的回答,并不感觉惊讶。像吴立这种大权在握的人,想要巴结的人多了去了,点头道:“无名兄弟这次算是立下了大功一件,本人会向公子报告的。不知道无名兄弟是哪的人呢。”
胡忧之后已经跟普斯卡丝说了自己是韩国人,那时候说着,是玩笑的成分居多,但是现在,已经改不了了。柳氏肯定也已经知道他自称韩国人的事,再改难免会让她生疑。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柳氏可是他的一张王牌呢。
胡忧看得很清楚,当他说出自己是韩国人的时候,吴鑫魁的眼中不屑之色,一闪而过。看来他对韩国人的无耻,很不以为然。
胡忧到不觉得那有什么丢脸的,反正他也不真是高丽棒子。他反到觉得,自己这国籍会给他带来好处,至少不会引人防备。甚至无耻嘛,反正他比韩国人也好不了多少。
当吴鑫魁听说胡忧是一个大夫,而不是一个武人的时候,到是挺感兴趣的:“我这人也算是见过几天世面,像无名兄弟这样有那么好功夫的大夫,还真是不多见呢。”
胡忧谦虚道:“吴管事叫我无名就可以了,说起这功夫嘛,小人也算是丢脸了,要不是佣兵团的朋友们暗中帮忙,我还真没有机会跑出来。相信管事大人亲自出手,肯定比小人厉害得多。”
吴鑫魁看胡忧挺上道,暗暗的点点头,笑道:“你能从三十几人的手里,把柳夫人救出,已经算不易了。这样,一会我让人带你去休息,等我处理一些事之后,咱们就起程回池河。”
胡忧知道,这个吴鑫魁肯定是要去处理黄九成那边的手尾工作,也不再言语什么。
第三天,一行人正式上路。胡忧对过去两天的事,不闻不问,似乎一点都不关心,不过他知道,吴鑫魁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受了些小伤。不过他并没有找胡忧帮他医治,应该是自己弄了些刀伤药。
柳氏现在已经变成了柳夫人了,这两天,胡忧都没有见过她,今天临上路的时候,胡忧到是远远的看了她一眼,她的身边,多了个小丫头,看来是吴鑫魁找来照顾她的。
北部山区的天气,阴睛不定,也没有个天气预报。早上还是阳光明媚,下午却又下起了大雨。
这次回池河的人并不是很多,一共就二十多人,五辆马车,柳氏坐在最中间那辆大车里,胡忧也分到了一辆,看来待遇还算不错了,虽然小了一些,还堆了不少货,也算不用走路骑马不是。
胡忧现在的马术,已经算了很不错了。可是他却不喜欢骑马,他也说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小胡忧的关系吧。
胡忧不用淋雨,趴在马车上,看外面的雨中世界。车队的前后,都有戴着竹笠蓑衣的护卫护着,看起来还挺有点派头。
胡忧觉得这吴鑫魁这么做,弄得似乎有些招摇,要是换成他,他肯定不会弄这么多的马车,搞得自己很有钱一样。这不是找贼惦记吗,要知道这世道可不安全。
不过他才刚进队里,并不好说什么。这些大家出生的人,是不会在呼这种事的,说了他们也不会听,何必要出这个头呢。
冒雨走到黄昏,大队人马才停下来,安营生火,做饭煮茶,都有专人做,胡忧并不需要去插手。胡忧看这里的风景挺不错的,雨也停了,就下来四处走走。虽然不用走路,可是坐了天的马车,也不是那么好受的。
雨后的空气,特别的清新,胡忧看得精神爽快。远远看见有条河,胡忧刚想过去,就听身后有人叫他,转头一看,是一个叫大飞的护卫,今天不过十九岁,长得挺黑的,为人有些憨直。
“无名大夫,无名大夫请等一下.......”
胡忧停下了脚步,站在原地。大夫的身份,可是要比侍卫高一级的,他得习惯自己现在身份,有时候,应该摆的架子,还是得摆一下。
大飞脸色焦急的跑到胡忧的身前,急声道:“无名大夫,可算是找到你了。”
胡忧看大飞那着急的样子,不由疑惑道:“大飞,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了吗?”
大飞擦了把汗道:“无名大夫,你快去看看吧,吴管事突然病了。”
“病了?怎么会?”
胡忧脑中急转,难道说他昨晚的伤很重吗?可是今早见着,没有什么事呀。
大飞道:“我们也不知道,刚才他还好好的嗯。突然一下就歪到地上,不停的吐白吐。”
胡忧心中一动,问道:“他是不是先尖叫一声,然后全身僵硬,四肢有节律地抖动,呼吸不太好,面色青紫?”
大飞连连点头道:“对对,就是这样。无名大夫,你真是厉害,居然像亲眼看见一样。”
胡忧心道,这有什么好厉害了,这是羊角风,少爷见得多了。想到这里,胡忧又有些奇怪,吴鑫魁既然有羊角风这样的病,为什么还能得到重用呢。要知道,这种病真像是定时炸弹一样,随时都会发作的。难道说........
胡忧暂时把心中很想给压了下去,拉了大飞一把道:“别说那么多了,快带我去看。”
胡忧赶到的时候,吴鑫魁还躺在地上,不停的抖动,那些侍卫显然没有遇上过这样的事,一个个都惊慌的在一边看着,不敢乱动。这事把柳氏都给惊动了,她也抱着孩子,远远的在一边看着。
胡忧拨开人群,只看了一眼,就已经确定这吴鑫魁是羊角风发了,二话不话,先把一根树枝横在他的嘴里。这样做是防止他咬舌头。
羊角风发作,一般是不需要怎么急救的,快则一两分钟,慢则最多十分钟,就会过去,自己醒过来。这期间,只要不让他咬了舌头,就可以了。
可是胡忧现在是大夫呀,他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只往吴鑫魁的嘴里放根树枝了事,不然这大夫也太容易做了吧。
这可是一个表现的机会,绝对不能错过。他放完树枝之后,就把吴鑫魁翻了过来,随手在衣袋里,抓了把药就往他的嘴里塞。这些药不过是一些清热去火药,与羊角风跟本一点边都挨不上。不过胡忧可不管那些,他要做出吴鑫魁是他救好的样子。
说来也巧,胡忧刚刚塞进去一把药,吴鑫魁就醒过来了,边上看到一幕的人,眼睛都瞪大了。这也太神奇了一些吧,药到病除了。
顿时,所有人看胡忧的目光,都不一样了。与这样治术高明的人交好,随时都能救自己一命呢。他们过的可都是刀头舔血的生活,谁知道什么时候,会给人家开一刀射一箭,那时候可是先救得活,后救得死的大事呢。
胡忧可不知道,就这么一下,他就已经得到了那些侍卫的认同。他本就是以大夫的身份加入的,把柳氏救出黄家的事,只有几个高层知道,下面的人,跟本不知道。因为本身就没有利益冲突,又加上胡忧的有意交好,他们对胡忧的印象都不错,这下就肯是想着怎么去交好他了。
胡忧正在暗中庆兴呢,这要是晚来一步,吴鑫魁自己就爬起来了,白白少了一个表现了机会。
吴鑫魁刚醒来,看到大家都围着自己,有些茫然,瞬间,他就想到什么,脸色大变。
胡忧把吴鑫魁的反应,全都看在眼里,知道自己的判断没有错,吴氏家族里,肯定还有人有这种羊角风。吴鑫魁之前肯定见过,但是他并不知道自己也有,这还是第一次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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