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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章以一敌百
“马拉戈壁的,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胡忧心急如焚的出了五色花,心里一直在反复的呐喊着。本以为自己的青楼运转好了,没有想到啊没想到,这一次比之前的哪一次都更差,更坏。本田龟佑居然说要十天之内,杀死欧阳寒冰,那可怎么得了呀。
想到欧阳寒冰对自己的好,怕自己没有人伺候,她把从小保护她的旋日四侍女都遣到了自己的身边。现在本田龟佑正是抓住了欧阳寒冰身边没有得力人这一点,准备要害她。真是太可恶了。
胡忧本想在青楼躲两天,然后再想办法回浪天去。现在收到这个消息,他还怎么走得了。他早就在心里,当了欧阳寒冰是自己的女人,这与欧阳寒冰是不是宁南帝国的公主没有关系,她是真的对胡忧好呀。如果胡忧没有收到消息,还说得过去,既然收到消息,难道还能看着欧阳寒冰死不成。
天大地大,现在欧阳寒冰的事最大,无论怎么样,都绝对不能让她有事。不然别说对不起欧阳寒冰,就连旋日四侍女都没有脸再见她们了。
可是要怎么救欧阳寒冰,这对胡忧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这里不比曼陀罗帝国,他的手下有几十万能为自己卖命的部队。还有西门玉凤那个姐姐,凤园的德福,再不济拉下脸来,还能请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帮帮忙。
在这南宁帝国,胡忧是人生地不熟。别说是找人帮忙,真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哪是哪。如果时候充足的话,他还可以急令旋日四侍女过来,这里毕竟是她们的地盘,有她们在,一切都会容易得多。
可是现在没有时间啊。十天时间,跑个单程都不够,来回就更不可能了。胡忧现在是除了自己之外,谁也指望不上。
胡忧现在是故不得许多了,出了五色花,就马上往绿城赶。他此时并不知道欧阳寒冰具体在什么地方,但是绿城是宁南帝国的皇宫所在地,欧阳寒冰生为宁南帝国的公主,理应该在绿城才对。至于怎么进皇宫,怎么和欧阳寒冰见面,他现在暂时还没有想到。
晚上骑快马,不比白天,有一定的危险性。心急如焚的胡忧管不了那么多了,上了大路,他就一路急催,恨不得背生双翅,一夜而到。
胡忧一边急催着马儿,一边在脑子里整理整个事情的经过。他知道,本田龟佑肯定已经有了全盘的计划,不然他决绝对不敢夸下那样的海口。
说心里话,胡忧刚才真的非常想拿出霸王枪,直接冲到隔壁的房间里,把本田龟佑一干人等,全都给宰了。
他是不断的告诉自己,那样解决不了跟本问题,才没有那么做的。先不说自己独自一个人,能不能打得过他们的问题,单单是这整个计划已经在运行之中,杀了他们跟本就没有用这一点,就足以让胡忧放弃。
再者说,这样贸然的暴露目标,对自己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躲在暗中,才更有利帮到欧阳寒冰。冲动是魔鬼,现在最主要的是冷静,冲动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的。
“胡忧,你往哪里跑”
胡忧正在思考着,突然背后一声暴喝,吓了他一跳,转身一看,身后居然是铁克拉摔大队人马杀到。这队人马足足有百多人,全是江湖人士打扮,人人刀枪在手,一看就知道不是好对付的。
原来胡忧走进的那个五色花青楼,是紫荆花王朝这些遗民在宁南帝国的一个秘密据点。铁克拉因为身份级别不够,并没有能参加会议。而是在外围做防御工作。胡忧从楼上下来的时候,碰巧让铁克拉给看见了。
对于被胡忧夺眼之仇,铁克拉是铭记于心,他每天不知道对着胡忧的画像吐多少口水,胡忧就是化成了骨头烧成了泥,铁克拉都能认识他的灰。
铁克拉发现胡忧之后,没有回报给上面的任何的人,而是纠集自己的亲信人马,就杀了过来。他要亲手,干掉胡忧,以出心头之恨。
其实他们早就已经远远的吊着胡忧了,只是之前庆良城人多,他们不好出手,这一出庆良城,他们就再也忍不住了。这也是胡忧因为欧阳寒冰的事,心神不宁,不然他早应该发现,铁克拉的人马跟在他身后。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铁克拉一家伙拉来百多人,所谓双拳难敌四手,胡忧还没有狂到自认为能以一敌百,又脚一夹马肚子,赶紧跑路吧。
才跑出三、四十米远,胡忧就觉得耳后生风,这些混蛋,居然开始射箭,伴随那箭矢飞来的,是铁克拉阵阵的狂笑,怪不得他要喊那一嗓子呢,原来他是借着自己的势大,想玩猫戏老鼠的游戏。
胡忧那个气呀,真是热血沸腾,胸中涌起无限的杀机,伏下身子,紧紧的贴着马背,边死命的催动坐下的马儿,边拿出弩弓,点杀那些冲得快的人。一时之间喊杀连天,情况真是危机到了极点。
胡忧的马是在市集上随意买的,虽然已经算是高价马了,但是比起铁克拉坐下的战马,还是稍有不足。这么跑出两千多米,慢慢的就有些不太给力了。胡忧知道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就会让铁克拉的人给追上。看前面有一片树林,他一咬牙,打马进了树林里。
胡忧一进树林,就拿出火折子,四处乱扔,以期能点燃地上的干草枯枝,从而制造一些混乱。至于什么放火烧林,毁坏公共财产嘛,他现在是顾不上了。
猛的感觉有人接近,胡忧是想都不想,挥刀就往后砍,树林里并不适用长兵器,霸王枪在这里挥不开,还好胡忧的戒指里有一把上好的马刀。虽然算不得是什么宝刀,但是这时候,却是刚好能用。
‘咣’的一声,胡忧的马刀和身后那人的砍刀碰在了一起。马刀属于轻兵器,硬碰砍刀是有些吃亏的。只这一下,胡忧就感觉右手心手机看一阵阵的发麻。不过那人更惨,被胡忧一刀给劈下了马,马脚不认主,一脚踩在他的肚子上,肠子都从嘴里挤了出来,死像极惨。
说时长,那不过是瞬间的事。胡忧跟本就无心去看身后的战果,又一连几刀,把身后冲上来的敌人给杀退。
就这么连追带跑的过了二十分钟,胡忧渐渐的涌力了一股无力感。来到这天风大陆那么久,他还是第一次单独让百多人追杀,而且带兵之人,还是他手下的败将。
泥人也有三分土气,随着血腥之气日重,胡忧的真怒也上来了,加上前面是一条小河,前路已绝,胡忧猛一咬牙,抽过马头,反身杀了回来。
敌军到没有想到胡忧居然来这招,一时之间,也有些慌乱。胡忧是杀机大盛,管你乱不乱,举刀就砍,居然连连得手,七、八个反应不急的敌人,让他砍于马下。一时之间,胡忧居然占了上风。
不过铁克拉的兵,也不是草包脓蛋,在经过初时的慌乱之后,也渐渐的稳住了战脚,远的用箭,近的用刀,很快就把胡忧的势头给反压了下去。
胡忧心里知道,铁克拉这次是下了决心,要留下他这条小命了。
胡忧从小在江湖里挣扎着长大,虽然表面嘻哈,但是他有一颗决不轻易放弃的心。你越是要让他死,他就越是要活给你看,而且还要活得比任何人都更好。
之前所跑过的树林,已经燃起了大火,胡忧知道,今天要想活得命去,只有利用那片火场,才能有一线生机。
看准了目标,也就有奔头了。胡忧紧咬着钢牙,撕下身上一块布条,把手和马刀给绑在一起,单刀独战百人。那气势,还真是长虹灌日,豪情万丈。
耳边的惨叫不停的飞过,胡忧的身上,也已经新添了二、三十处伤口,那大大小小的伤口,像破了洞的水桶一样,涌出大量的血,杀得已经麻木了的胡忧,此时已经没有了感觉。那些伤口,不但没有给他带来痛楚,反而给他一种变态的刺激。
小小的树林早已经横尸处处,惨叫不断,刀光也不断。胡忧现在打的已经不是什么战法了,他打的是意志,是运气。打的是用一刀伤,换对方一条命。
“去死吧”
一个暴喝声在胡忧的耳边响起,听到声音的时候,同时带来的,是背上的巨痛。铁克拉那个混蛋,居然直到现在才上来捡便宜。
受铁克拉的一下重击,打得胡忧一口鲜血喷出,趴在了马背上,痛得胡忧的眼前一阵阵的发黑。这时候,要是能昏过去,那有多好呀。至少不用那么痛。
可是胡忧不能,现在昏过去,那就永远都不会再醒过来了。瞬间,胡忧的脑子里闪过欧阳寒冰,红叶,黄金凤,西门玉凤,哲别,朱大能,候三,还有数十万的将士和几百万的百姓,还有那飘扬的不死鸟战旗。那些女人,兄弟,下手,百姓都齐声的在大叫着不死鸟不死
是的,不死鸟是不会死的。
胡忧咬紧着钢牙告诉自己,他是不死鸟,不死鸟不管在任何的情况下,都是不会死的,不死鸟就是胡忧,胡忧不会死,更不会死在这片无名的小树林里。
马刀在刚才那一击之下,已经飞了出去。那融入在胡忧体内的血斧,在一片白光之中,闪现出来。一尺来长的利芒,带着金色的火焰,身边的惨叫不停的响起,这一刻,胡忧不是胡忧,他是来自地狱的杀神。
血斧的死光一直再闪,胡忧已经失去了意识,他的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
杀
杀
杀
杀尽世间不平事,杀得天惊鬼神嚎
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的喊杀声,渐渐的消失了。胡忧努力的睁眼,但是看到的,却是一片白茫。身子还在动,但是他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动。意识早已经模糊,他终于失去了知觉。
无法忍受的口渴,把胡忧从无边的黑暗之中,强行的拉了回来。艰难的睁开眼睛,入眼之处,尽是蓝天白云,耳边居然还传来了阵阵鸟叫之声。天地之间,是那样的祥和。
这是哪
胡忧茫然的看着这一切,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
“哦”潮水一般的巨痛,直到这时才涌向胡忧的大脑,冲击他的神经,让他忍不住呻吟了一声。
深深的吸了口气,艰难的坐起,感觉似乎有些不太对,低头一看,胡忧赫然发现,自己居然还坐在马上。只不过这马,是裁倒在地上的,马儿身上那七、八十道大小伤口,早已经乌黑凝结,再也流不出血了。
记忆直到这时候,才回到了胡忧的身上。原来自己遭到了铁克拉上百人的追杀。看来是这坐下的马儿,把自己带到这里的。
唉,人说动物忠诚,看来真是不假。自己与这马儿,不过是一骑之缘,它却为了自己,付出了一条性命。
“呵呵呵哈哈哈”
胡忧突然疯了一般,放声大笑起来。笑中有血,血中有泪,也不知道他是庆兴自己大难不死,捡回一条性命,还是痛惜坐下这惨死之忠马良驹
以大笑发泄了自己的心情之后,胡忧用了足足十分钟,才从戒指里把皮水囊给拿出来,这在平时对他来说,可是很轻易就可以做到的。
小口的喝了一些水,胡忧才感觉自己好了一些,清凉的水,让他的精神也振奋了不少。
低头看了眼那一身挂着的破衣烂肉,胡忧无奈的摇了摇头。这还叫做身体吗,简直都快成破皮球了。简单来说,就是除了手脚都在之外,没有哪里不带伤的。这全身上下,有多少处伤,他都懒得数了,看着心疼。还好这些伤大多都自动的凝结起来,要不然,光流血就能送了这条小命。
想到这里,胡忧忍不住拉开裤子看了一眼,还有,小胡忧正在睡觉,看来它没有什么事。
微微喘了口气,就着水,嚼蜡一样,把一个馒头给吃下去,胡忧从戒指里找出药包,小心的处理伤口。应该缝合的缝合,应该上药的上药,当他差不多把自己给包成了木乃伊,这才基本完成了一大工程。
本想把这救了自己一命的忠马给埋了,但是看自己身上这些伤,想来埋自己要比埋它要容易一些。这里还是敌人的地盘,不能久留,只能割些柴草,了表心意吧。
给忠马鞠了三个躬,胡忧带着一身的伤,摇摇摆摆的上路。全身只剩下几缕残留的精神力,能这么走,已经是很不错了。还好暂时没有发现追兵,不然这次真是得束手就擒了。
对于昨晚上的事,胡忧有些不太想得起来。他隐隐的知道,最后自己使用了血斧,可是用血斧之后是什么情况,他的脑中却一片空白,似乎没有这方面的记忆。铁克拉有没有被他砍死,他也完全不知道。
努力的走到太阳落山,胡忧再也走不动了,全身的骨头都像要断掉一样,多处缝合的伤口,又炸开了。还有些伤口,不知道是不是没有清理干净的关系,现在是又辣又烫,看来已经发炎了。
胡忧不敢说自己是虎,但是这会,他真有虎落平阳的感觉。唉,如果四侍女在就好了,她们肯定会很温柔的照顾自己的。那可爱的小扶辰,想来又得哭鼻子了吧。
想到四侍女,胡忧不由得又想起了欧阳寒冰,真像快点赶到她的身边呀。可是现在真的走不动了。这里的草地看起来真不错,如果能好好睡一觉,那得多好。再来只烧鸡,来壶酒,唉,生活太美好了。
睡觉是不可能的,在这种地方睡,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有机会醒来。弄不好来条野狗,就得把自己给报销了。要是真那样,堂堂不死鸟居然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死在一条野狗的嘴里,那不是太可笑了吗?
难道就没有又能赶路,又能睡觉的办法吗?
胡忧开始做起白日梦来。人因梦想而伟大,有时候做做梦,还是可以的。有梦想的人,总比那没有梦想的人,多了一份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是?
就这么胡思乱想的坐了二十多分钟,胡忧感觉着自己的体力又恢复了一些,努力的站起身子,想要找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研究过夜的问题。再怎么着,也得把今晚给过了,希望在明天嘛。
刚才几步,一阵马蹄声转进了胡忧的耳朵里,顺着声音,翻过一处小山坡,胡忧才发现,原来自己现在的位子,离大路并不远。
胡忧转着眼珠,看着那由远而近的车队,心里电闪着,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个车队来赶一段路。那样的话,不是可以达到边睡觉边赶路的目的了?
一车队有十几辆车,顺上自己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关键是怎么跟他们搭上线了。唉,看来还得用老办法,招不在老,有用就成嘛。
想着胡忧得意一笑,向大路走去。时间不多了,得抓紧时间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