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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章妙计脱身
庆良城仍是宁南帝国的经济文化中心,地位仅次于国都绿城。这里的经济非常的繁荣,大街之上,人来人往,道路两旁,店铺林立,一派欣欣向荣的景像。还有,也许是因为气候比较炎热的关系,这里的女孩子,身着都很火辣,只可惜,就是人黑了点。没有曼陀罗帝国的白嫩
童颜虽然喜怒无常,但还是挺讲信用,说了带胡忧上酒楼,这话到没骗胡忧,三人在街上走了五六分钟,登上这庆良城中一所比较大的酒楼。
这一路行来,胡忧的眼睛一直在乱转,他并没有被绑着,但是他却不敢逃跑。经过这一个月以来的暗中分析,他已经能大约的猜到,童颜的功夫,走的是一种类似意念或催眠的路子,在没有想到怎么样破解这种功夫之前,逃跑是没有成功可能的。之前的几次实验,已经验证了这一点。刚跑两步就全身动不了,那真要命。
此时正是吃饭的时间,酒楼里挤满了人,童颜只淡淡的扫了一楼一眼,就转身往楼上走。按酒楼的规矩,同样的酒菜,一楼和二楼的价钱是不一样的。二楼因为风景较好,当然会比较贵。所以二楼的人也相对较少一些。
也许是因为这宁南帝国的人真是太有钱的关系,二楼虽然相对一楼要安静一些,但是同样也没有坐位,看来今天想在这个酒楼吃饭,有一定的难度。
这事如果让胡忧来解决,以他的能力,要找个空桌并不难。只要给小二塞几个铜板,他肯定会有办法帮你解决的。
不过胡忧此时并不出声,他装傻充愣的站在一边,有心想看看这祖孙俩要怎么样解决这个问题。要知道从一个人解决问题的方法,就可以大体的看出人的心性怎么样。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要想战胜敌人,必须要更多的了解敌人才行。
童颜的孙女,胡忧现在已经知道这丫头叫做童玲了。胡忧的注意力更多的停留在她的身上,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而是胡忧觉得这个丫头是唯一可以利用的人。童颜那老头,活了八十几岁还不死,见过的东西太多。胡忧自知很难在他的身上,讨到什么便宜。这个童玲就不一样了,二十岁的小丫头,年轻啊,年轻总是容易出错的。
童玲显然不打算把这事交给小二处理,她在楼梯口扫了一圈,就直直走到一张临窗的桌前。‘啪’的一声,把一枚金币拍在桌上,娇声道:“这张桌子本姑娘要了,你们到别处去吃的吧。”
那桌前本坐着三男两女,其中一个男的想要说什么,被另一个男子拉了一把,匆匆结账而去。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了饭还得了金币,干得过。至于尊严嘛,有些人要,有些人懒得要了。
小二非常的机警,看到这边的情况,马上就知道,来了他惹不起的人,赶紧的把桌台给收拾干净,恭恭敬敬请他们坐下来。
胡忧把这些全都看在眼里,暗暗的记在心上。这小辣椒的刁蛮脾气,看来是可以利用的。
酒菜很快就上来了,胡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低头猛吃大嚼。还故意吃得吧吧有声,兴高采烈。
童玲厌恶的看了胡忧一眼,道:“你是饿死鬼投胎吗,吃像那么难看。”
胡忧奇道:“吃饭不是图的就一个爽么,人活在世,本来已经装得够辛苦了,难道连吃饭还要装?”
胡忧说着用手一指对面桌,装做小声,实事上确略略提高了一点音量道:“难道要我像那两个小白脸一样,吃饭还装成一副知书达礼的德性?不知道他们晚上把人家女孩骗上了床,是不是也那样。‘妹子,我进了”‘我就动一小下’。”
胡忧后面的那两句话,用的是半阴不柔的声音,学他手中指的那两个男子讲话。他的口技很了得,居然让他学了个八分像。
胡忧手指的那桌人,共坐着一老五少,个个身上都带刀带棍的,看着像是在荷红镇看到的那些江湖人。其中有一个女孩子非常的漂亮,年约十七、八岁,发育非常好,胸前鼓鼓的两团,很惹眼。而胡忧口中说的那两个小白脸,正在给那女孩大献殷勤。
那老者身型刚猛,红红的脸庞,体格骠悍强壮,刚才童玲强行要人让桌子的时候,他曾经往这边看过一眼。至于另外两个女子吗,看起来要比那漂亮女孩大几岁,不过长像普通,那两个年轻男子并不理会两女。
胡忧这话出口,那俩个忙着献殷勤的男子没有注意,许是没有听道。但是那个漂亮女孩肯定是听到了。女孩的俏脸上闪过一丝怒容,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却没有发作。
童玲从小跟在童颜的身边长大,童颜对她非常庞爱,简直是她说要星星就不会给月亮。刁蛮成性,也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她听胡忧说得有趣,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咯咯’的笑了起来。
童玲白了胡忧一眼,娇声骂道:“你要敢对我那样,我踹死你。”
胡忧现在哪还像个手掌几十万人马的将军样,整个变回了以前的小流氓,闻言说道:“那俩小白脸是想上人家姑娘,才那样的。我又不想上你,才没有那么溅呢。”
胡忧这话一出,那漂亮女孩顿时脸色一变,那老者显然也听到这话了,不过他没有做声,只是稍稍的瞟了胡忧一眼,面色不善。
童玲也不知道是跟同龄人接触得少,还是觉得胡忧的话题有趣,撒娇一样的打了胡忧一下,娇声问道:“你为什么不想上我,难道我不漂亮吗?还是我的胸脯没有那个女孩子的大?”
“噗”胡忧一口气没有憋住,差点把嘴里的一块五香肉给喷出来。这个童玲还真够极品的,居然什么话都敢说。
胡忧偷偷瞟了童颜一眼,看这老头自个的喝酒吃菜,对他和童玲的谈话,似乎并不关心,心下暗笑了一声,装傻道:“全文字w整]理那个女孩子的胸脯很大吗,我到没有注意。”
胡忧说着故意拿眼去扫那女孩子的敏感地带。那女孩子的坐位刚好对着胡忧,她虽然没有听到童玲说什么,但是胡忧那坏眼神,跟本不用语言,都能明白。
女孩子气得小脸都翻白了,恨恨的又瞪了胡忧一眼。胡忧得意一笑,却死不要脸的给她回了一个媚眼。气得那女孩子全身发抖,胡忧却哈哈大笑起来。
胡忧突然没头没脑的大声说道:“确实很大,又大又圆。”
别人不懂他在说什么,但是胡忧相信,那个女孩子肯定能知道。胡忧的本意,就是想惹那个女孩子生气,然后制造混乱,看有没有机会跑掉。可是结果却让胡忧有些失望,那女孩听到这话之后,居然转为了平静。
胡忧百思不得其解,在心中暗道:“难道她喜欢人家夸她胸大?”
看这几个人拿着武器,却没有生胆子,胡忧也就把计划给放弃了。看来江湖人也不全都是脾气火爆的,挑不起火,还得另想办法才行。
胡忧想着,把注意力转回到童玲的身上。他发现这个童玲虽然刁蛮,但是却像一张白张一般,没有经过多少事,如果能搞定这个女人,说不定能得到不少的好处。
胡忧天生就是靠嘴皮子吃饭的,在他的有心讨好之下,很容易就和童玲有说有笑起来。童颜也不知道打着什么主意,对胡忧的行动并不理会。任着胡忧拿那些故事逗童玲。
一餐饭,在胡忧的活跃之下,吃得算是挺开心的。特别是童玲的娇笑不断,几成了酒楼的一道风景。
酒足饭饱,胡忧提着让小二打包的点心,跟着童颜祖孙往外走。女孩子都喜欢甜的东西,他这点心,可是用的。
当经过那女孩桌时,女孩突然伸出一只脚,插进了胡忧的****。胡忧本已经把这边的事给忘记了,感觉女孩突然把脚伸过来,脑子一转,赶紧压下战场反应,装作不知道似的撞了上去。
要不说胡忧的演技高呢,他的脚刚和女孩的脚相碰,接着就是一声惊叫着往前扑,手中的点心更是顺势的砸在童玲的身上。
胡忧这招借力打力,借刀杀人的坏招,让双方都使料不极。童颜最疼爱的孙女被弄了一身恶心,那还不暴跳?
最妙的是那女孩,显然也是平时骄纵惯了,居然很适时的用不屑的语气骂道:“一对狗男女,摔死活该。”
胡忧心里那个乐呀,这下好,用不着他在里面挑事了,这架不用挑,就能打起来。
那老者低喝了一声:“漫妮。”转身拦在童颜的面前,抱拳道:“真是对不起,此事错在我方。那位姑娘的衣服我包陪,还有这位小哥,要是受了伤,汤药费也由我出。”
童玲那个刁蛮女,从来只占便宜,哪吃过这样的亏。老者这话还没有说完,她就已经抢过一路过小二手里的汤,抖手泼了过来。小嘴还骂骂咧咧的道:“姑奶奶我陪给你们。”
老者想拦,童颜一个甩手,把老者给截下来。那汤可比暗器厉害多了,躲都没得躲,全泼在那叫漫妮的漂亮女孩身上。
好了,这下整个局面全都乱了。那两个呆头鹅一样的小白脸,大喝一声就扑向童玲,童颜那会让他们得手,一人一掌,把他们劈回去,大喝道:“住手。”
童颜喝声的同时,马上转头去找胡忧。因为就那么一瞬间的功夫,他已经想到了,这全都是胡忧给弄出来的诡计,不然以他的身手,怎么可能让这个小姑娘给扮倒了。他要是这么菜,早被人在战场上砍死了,还能活到现在?
童颜的反应已经算是够快的了,可是哪还看得见胡忧的影子哟。
童颜心中一惊,转身就往楼下跑,对这边的事,是不管不顾了:“玲儿,追,别让那小子跑了。”
童玲虽然刁蛮,但是也懂得事情的轻重,她恨恨的瞪了漫妮一眼,转身也下了楼。一场挣吵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只剩下那两个呆头鹅公子还趴在地上呀呀叫,和漫妮一头一脸的汤水,证明着这里刚才确实有冲突。
老者直到现在,才缓过气来,喃喃的抖动着嘴唇道:“高手,高”
“玲儿,找到那小子了吗?”
“爷爷,找不到。那个臭鸟像条鱼一样,连个影子都看不到。可恶,让玲儿找到他,一定要让他好看”
童颜祖孙俩经过简单的碰头,又再次分开,在街道上窜下跳,可是街上人那么多,要找一个故意躲起来的人,哪是那么容易的事。
胡忧现在在哪里呢?
在童颜和童玲对话的时候,胡忧事实在就在他们身后不到一百米的一个小摊前,装模作样的挑选着东西。
正所谓越危险的地方,越是安全。童颜的反应快,可是胡忧的脑子更快。他利用了人性的弱点,把童颜给玩了一把。
胡忧早在被漫妮绊着的时候就知道,以童颜那个老家伙的反应,用不了几分钟,就知道他想借机跑。胡忧心里清楚得很,如果用常规的方法跑,那是肯定不会成功的。必须得用脑子才行。
事实上,童颜反应过来,追出酒楼的时候,胡忧根本就还在酒楼里。更准确的说,胡忧就在距童颜不到十米外的地方。
照常理,胡忧好不容易抓到一个机会,肯定是有那么远逃那么远。但是胡忧却来了个反其道而行之,他跟本就没有跑,而是趁着瞬间的混乱,坐到了另一张桌台前,背对着童颜。当然了,胡忧也不是随便乱坐的。
首先,这张桌台的客人,刚刚离开,伙计还没有来得急收拾,胡忧坐下来,不但不会被桌上的客人给赶走,而且还能借那些残羹剩肴来打掩护。
二来,这张桌子是一个视线盲点,它离着楼梯口很近,可是又不太引人注意。
光有这两点还不够,最重要的是胡忧把身上的外衣给脱了,把里面的内衣穿在外边。胡忧身上的黑色不死鸟军服太显睛,早就让童颜给换给了普通的蓝布衣。这衣服胡忧已经穿了十几天了,童颜祖孙俩都已经和很习惯胡忧这身打扮,他们在找胡忧的时候,自然也习惯性的找蓝色。可现在胡忧身上的衣服,早已经不是蓝色了,他们当然没有那么容易发现胡忧。
短短的时间,能充分利用环境和自身的因素,来躲过危险,这就是胡忧的本事了。别看这些说起来,似乎很简单,但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是多少失败和汗水总结出来的经验。要想成功,总不是那么容易的。
等童颜和童玲追出酒楼之后,胡忧这才大摇大摆的走下酒楼,然后蹲在了这个小摊前。
摆小摊的女孩非常热情,不断的给胡忧推销着货品:“大哥,这些都是亲手做的,你再看看这些,都很漂亮呢。”
胡忧边留意着周围的动向,边称赞道:“不错,不错,你的手艺真巧。”
女孩看胡忧来来去去都是称赞,却没有买的意思,不由有些失望道:“可是都没有能让你看上眼的。”
胡忧跟本就没有心买东西,可是听女孩这话,他觉得自己似乎伤害到了这个姑娘的自信心,人家姑娘摆摊也不容易,怎么说人家也帮了忙,还是买一两样好了。
胡忧笑道:“谁说我看不上眼,我是东西太漂亮,每一件都很好,不知道选哪一样而已。不如你帮我选好了,看我适合用那件。”
女孩瞪大了眼睛,失声道:“你用?”
胡忧刚要点头,马上发现这事不对。姑娘卖的都是手工制作的手饰,还有一些肚兜,t字裤什么的,这些明显是给女孩子用的。
胡忧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但是一点不脸红,嘿嘿笑道:“开玩笑了,我是给我妹妹买的。”
女孩这才释然,再次露出了笑脸道:“吓我一跳。我还以为”
胡忧接口道:“你还以为遇上变态了?好了,就这几样吧,帮我包起来。”
胡忧有往戒指里放金币的习惯,钱并不是问题。给了钱,胡忧一手拿着东西,在街上不紧不慢的走着,穿大街,过小巷,很快就离开了危险地带。
胡忧不能确定,童颜在这一带有多大的势力,不过他知道,现在还不是离城的时候,至少得先躲几天,等他们失去了希望之后,再想办法离开,那样会比较妥当。要不然再被抓,那就难脱身了。
一转弯,胡忧走进了一家名为五色花的青楼。这时候住客栈是不保险的,这青楼可就要好多了。谅童颜那个老头和童玲那个小丫头做梦也不会起到,少爷不但没有急着跑,反而还敢来青楼寻欢作乐。
嘿嘿,你们找去吧,翻破了天,你们也找不到少爷。
只不过少爷的青楼运一向不怎么好,不知道这次会不会好点。想来应该没有问题吧,这里可是宁南,不是曼陀罗,怎么着也应该转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