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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章小草何罪
洞汪城东门大开,胡忧带着红叶,朱大能,候三等一众将领,押着从落石谷得来的粮草,得胜回来。
没有百姓的夹道欢迎,有的只是代军团长齐源杰和一众等着分粮的各师团将领。洞汪城不大,也不是驻军之地,胡忧把部队留在了城外,只带着红叶,朱大能,候三,哲别和哈里森以及科奇士所属三十人进入城中。
齐源杰,庄进熙等一众大小将领,看到胡忧回来,各自的反应并不一样。他们的脸上是全代着笑,可谁知道他们心里想什么。
一阵寒暄之后,一行百来十人,走进了洞汪城唯一的酒楼——醉仙楼。这里已经准备了丰富的酒席。明面上是庆祝胡忧得胜而回,实际上的大家肚子里都没有什么油水,借机会大吃一顿。
青州已经算是帝国比较苦的地方了,可是这洞汪城比青州还要苦倍都不止。当官的想刮油水,都找不到地方。一个个饿都是脸黄肌瘦,连强抢民女的兴致都没有了。
到不是说这些当管的没有吃的,普通的白饭他们还是有保障的。可是这年头,当官的都习惯了酒肉,那淡而无味的白饭,对百姓来说是无比珍贵,可在他们的眼里,那哪是能吃得下去的东西。
“胡忧督将这次得胜而回,给我们暴风雪军团挣了脸。一杯小酒,不成敬意,我代表暴风雪军团全体将士,敬你一杯。”齐源杰举起满满一大杯酒,拉开了这一顿酒席的序幕。
还一杯小酒呢,你看看他那拿的,明明是一个大海碗嘛。洞汪城穷得要命,吃的都不多,酒更是没有多少了。这醉仙楼全部的酒拿出来,不过十几罐,想喝场够的,只得八仙过海,各想办法了。不然别说是醉仙,醉猫你都做不了。
“不敢,不敢,大家同饮,同饮。”胡忧抱着大海碗,嘿嘿笑道。他昨天在落石谷喝了一顿,这会对酒并不是那么馋,不过现场的气氛就是这样,你要不拿海碗,拿个小杯子,人家还笑你蠢呢。所谓进乡随乡里,入乡你就得随俗,别老把自己弄得好像与众不同一样。枪打出头鸟,有时候该缩还得缩。
源杰一口酒下去,长长的出了一口爽气,美得不行。这老小子不好色,就好酒。少一顿不喝,他心里就难受。
“胡忧将军,我看你刚才那长长的车队看来此仗收获不少吧。”齐源杰捋着胡子眯着眼道。
胡忧心说‘得’,这才刚喝了一口酒,就找老子要东西来了。你也不问问我这一仗剿了多少匪,损失了多少人马兄弟,上来就要分东西,也太不要脸了吧。小爷我就算是不要脸的了,比起你这老小子,还差那么一大节呢。
胡忧心里想的什么,嘴里可不会说出来,眼前这位,好歹还是代军团长,跟他对着干,可没有什么好处,赔笑着说道:“托大人的福,这次出去,算是略有收获。”
说好话谁不会呀,胡忧真要说起来,能说三天三夜不重复的。
齐源杰眼睛一亮,抽*动着胡子道:“多少?”
齐源杰这话一出,现场的声音,顿时小了很多,人人都伸着脖子,在一边偷偷留意着。这可是事关各个师军的利益,他们都得听清楚,好计算自己应得的那一份。
胡忧也懒得在心里骂不要脸了,反正都已经那样了,骂也没用。
胡忧道:“具体的数目,还得等军团司粮官计算才能知道,我也就知道个大概。这次从落石谷得回来的粮草,应该够全军五万将士吃三个月吧。另外还有一些金银珠宝之类的东西,也都交上军需处去了。”
经过与朱大能一众商量之后,胡忧决定这次采用截留的方法,把从落石谷得到的东西,留下一批。
落石谷这几年抢得很凶,谷里有不少东西。胡忧留下的东西,只有两样,一是米,二是金币。这两样最实际,别的都是花头,没有太大的作用。
“这些强盗,居然抢了那么多民脂民膏,真是太过份了。”齐源杰是嘴里骂得凶,那眼睛都乐眯了。够五万人吃三个月的粮食,那得多少,这次算是一解燃眉之急了。
齐源杰这是光顾着高兴,都没有注意到,民脂民膏似乎不应该用来形容强盗的赃物吧。
“就是,那些个可恶的强盗,都应该抓起来,全都杀掉”
“不杀不足以平民恨呀。”
“顶楼上,同意”
齐源杰开了口,下面的一众大小将领,全都开骂了。他们嘴里是骂,心里都在计算着,这单单一个落石谷,就有够三个月吃的粮食和那么些金银之物,这洞汪城周边那么些强盗土匪,要是全剿了,那能得多少好东西。老天爷呀,让土匪来得更猛些吧。
一顿连喝带骂之后,众将军一致通过从严从重镇压洞汪城周边匪乱的见意。这打击的范围,从之前洞汪城周边百里,阔大到五百里。他们也不管五百里外,究竟是不是洞汪城的节制范围,一心想的都是怎么从土匪那里拿到更多的东西。要不是有条翻不过的秦岭隔着,弄不好他们连池河帝国的土匪也想帮人家给剿了。
胡忧冷眼看着这些喝得半醉,已经快要接近疯狂的将军们,真恨不得直接下令,把他们砍瓜切菜一样,全都给砍了。暴风雪军团的士兵,大部份都是好样的。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统领,才落得如今这个地步。正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一窝的将领,没几个好东西,还能带出什么好兵。
胡忧正想着,突然感觉有一道目光,停在自己身上。他心中一凛,脸上瞬间换出了自大般的疯笑,大喝大叫,比谁都兴奋。
过了良久,感觉不到那道目光之后,胡忧才借倒酒的时候,看向那个方向,发现那目光来自于庄进熙——这个目前暴风雪军团的二号人物。
胡忧看完庄进熙之后,条件反射的又看向齐源杰,发现这个老小子表面上喝得一脸通红,那双半眯着的眼睛,却并不显醉意,他藏在狂乱之中,暗暗的留意着周围的人。
“一个个全都是老狐狸。”胡忧在心里暗暗的骂了一句,同时也警醒自己,这酒桌之上,虽然看似一团和气,背面确是刀光剑影,一不小心,就要落得万劫不复之地。
第二天,胡忧让部队休整,并没有出去剿匪。别看醉仙楼上,那些将领对土匪强盗一个个大加声讨,可是真要干时,全都缩头,谁都不去,都等着胡忧带人上,然后他们好吃现成的。今天胡忧不动,全军都静下来了。
这洞汪城真不是人呆的地方,天热得跟火炉一样,城外又没有什么树木遮阴,胡忧坐在军帐里看书,衣服都脱光了,还是热得不行,越看越是心烦,干脆把书丢到一边去。
“怎么了?”红叶进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胡忧扔书,不由问道。她知道胡忧平时是最喜欢书了,一般不会这样做的。
“天热,心烦。”胡忧像孩子一样赌气道。
红叶把书捡起,来到胡忧的身边,伸手擦去胡忧脑门上的汗,笑道:“你呀,肯定是昨天喝酒上了火。看不下去就不看吧,我陪你到城里散散心怎么样?”
胡忧想起楚竹要在洞汪城里建学堂的事,也想去看看,一骨碌爬起身道:“好,咱们去找虎子和妞儿他们玩。”
说去就去,胡忧在红叶侍候下,换了身便服。这衣服是红叶到洞汪城之后,亲手给胡忧做的,用的是女儿家做裙子的纱制布料,穿在身上不粘身,很是凉爽。按红叶的意思,是做给胡忧在帐里穿的,哪想到胡忧这个流氓,平时在军帐里跟本就不穿衣服,所以这新衣服也就一直放着。
“胡忧,你要穿这身衣服出去?”红叶有些担心的看着胡忧。
胡忧扯动了一下身上的衣服,没觉着有什么问题,不由奇怪的问道:“是呀,这衣服挺凉快的,有什么问题吗?”
红叶摇摇头道:“问题是没有,可是这布料是女儿家做裙子的,你在军帐里穿穿,问题不大,穿出去恐怕不太好。”
胡忧这才明白红叶在担心什么。再怪的衣服他都穿过,一点小小的面料问题,他跟本就不会在意。笑呵呵的拉过红叶的手,一起走出营帐。
城里毕竟是居民居住的地方,虽然破点烂点,却要比城外军营里的环境好多了。最起马这里有树,有屋檐可以遮挡太阳,不时有小风吹过,还是挺凉爽的。
“呼,要不怎么都说要做城里人呢,这城里就是要比城外好。”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凉快的一些,他的心情也好了一些。
红叶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长发道:“其实这洞汪城也挺美的,可惜就是人太穷。我听一个老乡说过,几十年前,这里曾经繁华过一阵,当时这洞汪城的人口,曾经一度达到三四十万呢。”
胡忧来了兴趣:“哦?还有这事,我到是没有听说过。这里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以吸引得了那么多人?”
红叶得意的笑了笑道:“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原来你也有不知道的东西呀。”
胡忧抓抓脑袋道:“你以为我是神呀,什么都能知道。快告诉我,这里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不然小心我惩罚你哟。”
红叶小脸一红,白了胡忧一个风情万种的魅眼,胡忧的惩罚就那么几招,红叶只会爽,才不会怕他呢。
胡忧看红叶不说,坏坏一笑,靠上来,一只色手,就到了红叶的腰上,并按着熟悉的路线往上移动。
“要死了,大街上你就乱来。”红叶拍开胡忧做怪的手,看没有人注意,敢紧拉好衣裙。这小流氓疯起来,可是什么都敢做的,红叶可不敢惹他。
胡忧得意的笑道:“怕了吧,看你说不说。”
红叶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道:“算我怕了你了,也不知道上辈子欠了你什么。哼我来问你,你知道天风大陆那里的马最好吗?”
“那自然是池河帝国了,池河帝国的战马有名的力气大,耐力好。”胡忧想都不想的回道。这方面,他可是做过调查的。他一直想着怎么建立一只属于自己的骑兵部队,对于这方面的事,自然是特别的留意。
红叶点点头道:“算你说对了。那你知道我们曼陀罗帝国哪里的马最好吗?”
忧这才发现,红叶不问,他还真不知道,这曼陀罗帝国那里的马最好。青州的马肯定不好,那里的马虽然大匹,但是耐力不行。南方的马也不好,有耐力,但是个子太小,骑着矮人一头。个子高的人骑上去,脚都快拖到地上了。别说打仗不利,平时骑着也不好看呀。
“不知道了吧。”红叶得意的笑道。能看到胡忧吃憋可不是容易的事。以前都是她让胡忧弄得‘胡说八道’,这次有机会,非得笑回来不可。
“又顽皮是吧。”胡忧动了动手指头,坏坏的笑道。
红叶噘噘嘴,低骂一声‘小流氓’,赶紧说道:“今天本姑娘就告诉你,让你长长知识,你听好了,帝国最好的马产自西北。”
“西北?”胡忧皱皱眉,这个说法,他还是第一次听道。
“是的,由于西北特殊的天气原因,这里的马无论是体形还是耐力,都是最好的。”
胡忧思索道:“特殊的天气原因,你指的是白天热,晚上冷?”
红叶对于胡忧的反应很满意,点点头道:“不错,以前我在家的时候,我父亲就曾经跟我说过这方面的事。只不过那时我并不能解理,跟你来到这里,我才知道,原来这世上还真有昼夜温差那么大的地方。”
胡忧想了想道:“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这洞汪城当年的繁华是来自于马吧?”
红叶回道:“就是呀。这洞汪城是帝国最西北的城市。要不是当年以马繁华过,怎么可能成为帝国七十二城之一?”
红叶这个问题,算是说到胡忧心里去了,他之前就一直很纳闷,这洞汪城的规模,连个镇都不如,怎么会是一个城的建制呢。
“那为什么这里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胡忧指指空空的马路,这里哪有什么马,连个马屎都没有。谁能想到,这里曾经以马而繁荣。
红叶叹了口气道:“这一段,就是帝国史上没有的东西了。这洞汪城,当年又叫马城,这里因为出产良马,而曾经一度是前紫荆花王朝军马的供给地之一。紫荆花王朝的骑兵你应该听过吧。”
胡忧点点头道:“嗯,听说他们曾经以五万骑兵,就横扫了半个宁南帝国。”
红叶道:“是的,这话虽然说得有些夸大,但是当年紫荆花王朝的骑兵确实非常厉害,而那些骑兵的战马,就是出自这洞汪城。
当年太祖皇帝几次败在紫荆花王朝的骑兵之下,心生恨意,在推翻了紫荆花王朝之后,就派人烧掉了这里的牧草,并下令三十年内不许养马。”
忧一拳打在路边一棵槐树上,以发泄内心的不满。帝国的史书上,里杰卡尔德是多么伟大的人物,胡忧也曾经一度觉得他很伟大。
可是随着了解到的事,越来越多,胡忧才发现,理想和现实,往往都是差距很大的。这再一次应证的那句话,历史是胜利者写的东西。
里杰卡尔德,这个在历书上多么伟大的人物,他怎么可以因为自己的错误,而把吃上败仗的原因怪在洞汪城上。只因为你一个不爽,就使得这当年几十万人的大城,破落于现在只剩下两万苦哈哈的民众。
让一个以养马为生的城市,三十年不许养马,那和让一个渔民,三十年不许打鱼有什么分别。
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技能,你不让人家做,那就是砸了人家的饭碗。怪不得城外的黄土满天飞呢,原来是里杰卡尔德派人烧掉了上面的草,怪不得那些土地如此贫瘠,跟本种不出什么粮食,那是长牧草的土地,用来种粮食,能长吗
里杰卡尔德为一己之私,不但毁掉了一座城市,还让帝国失去了一处出产良马的宝地,这是人民之痛,是帝国之不幸呀
胡忧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敢紧追问道:“那现在呢,现在三十年早已经过去了,为什么这里的人,不重新养回马呢,这是他们的老本行呀?”
红叶摇摇头道:“这里的马之所以好,是因为这里的牧草很特别。而这里的草,自从那次被烧掉之后,就再也没有长出来过。没有草,何以养马?”
胡忧无语的闭上眼睛,脑子里浮现的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在烈火中哭泣。是人们一手毁掉的那美丽的草原,伤透了小草的心。
那些小草有什么错,他们用自己的身体,滋养着马群,却遭到无情的毁灭,为什么还要长?长出来再让人类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