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章 机灵鬼

江南一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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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章机灵鬼

    放下对弩弓的兴奋,马车继续上路。这一次,应为有西门玉凤的面子和红方正的暗中帮忙,胡忧不用与大队将官一同回青州,但是这回军的限期,是已经定死了的。逾期不归,等同于逃兵。胡忧如果是撞在这条之上,就连西门玉凤也保不了他。

    一辆马车四个人,算起来也就王二一个随从,还是鲁游的。相比起其他将军,多少寒酸了一些。不得不说,这是军部有意难为胡忧的结果,要不然,他至少可以带上朱大能或是哈里森,也不用做个光杆司令。

    不过胡忧对此,并不是很在意,他不是一个讲究排场的人。江湖生活十三年,什么事他没有见过,去年从天德哥伦比亚军校赶回青州,沿路何止几千,还要途经好几个国家,他也不是单人匹马,回到青州。这次坐有马车,身边还有美人伺候着,再加上一个巧器大师在旁,再他看来,这已经是很不错的生活了。

    胡忧四人是中午出的帝都,一早上都在鲁游的藏金楼里搬鲁游的家当,之后又急急出城,连顿午饭都没有吃上。

    赶路加上胡忧在路上试弩弓,现在已经下午两点多了。车过小集市的时候,正好路边有家两层高的小酒楼,酒楼名为杜康,依河而建,颇有几分景致。

    王二看到这个杜康酒楼,心里就转开了。王二是小从在帝都下层长大的,之后又做了藏金楼的跑堂,几年下来,也练就了几分眼色。他从鲁游和胡忧之间的对话就知道,今后自己的主子,很可能就是胡忧。

    对于胡忧,王二的心里是有几分敬佩之意的。胡忧的故事多在青州,帝都流传还不多,王二也不是很清楚。但是胡忧身上的军服,他可是知道。

    王二记得很清楚,胡忧第一次来藏金楼的时候,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队长而且,而这才不到两年的时间,胡忧身上的军服,就已经变成了督将服。

    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就从一个只有三十人士兵的小官,变成手掌几千人的大官。那意味着什么?

    在王二看来,那意味着胡忧如果不是世家子弟,就是一个非常了得的人。无论是哪一样,都证明胡忧这个人,前途不可限量。再加上坐下这辆西门玉凤专属的马车,就更能说明问题了。

    人们都说,男人最怕入错行。其实这话不对,一个人最怕的是什么,不是怕入错行,而是怕跟错人,站错了边。

    哪怕是你得以进行一个最吃香的行业,跟了一个没有前途的上司,你也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他自己都混得那么惨,又能给你带来什么?只能把你带向更惨。

    王二知道自己很有可能跟上胡忧这么一个很有前途的人,自然也就想着,怎么在胡忧的面前表现一翻了。以他现在的地位,别的也做不了,唯有在小细节方面,做出一些表现。

    王二看这杜康酒楼还算不错,觉得是他表现的机会,于是深深的吸了口气,大着胆子,回身俯下腰,敲了敲车门,恭声道:“胡忧少爷,前面有一间杜康酒楼,看来不错,你看是不是停车吃饭。”

    要不怎么说王二机灵呢,只看他不管胡忧叫将军,而叫少爷,就能说明他的心思了。我们都知道,叫将军,可以是下属,也可以是尊称,这是一种对外的称呼。而叫少爷就不一样了,这大多是府内的称呼,就算是称其他人为少爷,那也有一种相熟的成份在里边。王二这么叫胡忧,那是告诉胡忧,要尊他为主的意思。说白了,就是咱们是自己人。

    马车车厢里,胡忧正在研究着弩弓,有牛筋和马尾毛做弩弦之后,弩弓的成本就大大的降低了。虽然比起天蚕丝做的弩弦,这马尾弦的威力要小了不少,只能大约达到三百五十步左右。不过这也已经比普通弓箭强了五十步,而且体积小得多,携带方便,还具有突然性,只要大量装备部队,战力是可以看得见的提升。

    按说这应该能让胡忧很满足了吧。

    可是胡忧只是兴奋了一阵之后,他就又开始琢磨了。都说人心不足,胡忧也算是一个人心不足的人。他是见过枪炮的人,只是一把弩弓,怎么可能让他满足。

    做枪炮当然不可能,胡忧此时琢磨的是怎么能让弩弓做到连环发射。机关枪和手枪的威力那可是不一样的,单发的弩弓和能连环发射的弩弓,威力也同样差别巨大。

    弩弓连环发射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胡忧以前在电视里见过。可问题是他不懂得制作原理,他一个跑江湖的混混,怎么可能掌握那种高深的机械动力原理。

    胡忧在想着怎么跟鲁游说,被王二打断,他皱了皱眉,拉开车门上的一个气口,往外看了一眼,想起大伙直到现在,连午饭都没有吃,于是点头同意道:“好吧。”

    这一路之上,红叶给准备有干粮,大可不必停吃饭。不过胡忧考虑到鲁游的年纪毕竟有些大了,就算他的肠胃功能没什么问题,但是他的身体,毕竟不再年轻,这要一路之上,餐风露宿,弄病了,损失可就不大了。

    像鲁游这样的人才,可不好找。就算有,胡忧现在也没有那么多精力,在去收服一个。人家既然跟了自己,总得善待人家才是。

    再说红叶一个女儿家,多少也有些女儿家的私事要处理的,这老在马车上,也不是个办法。总得也给她一点空间。

    王二看胡忧答应他的提议,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他觉得自己这一次,做了一件漂亮的事,应该能在胡忧的心里加上分,这对今后的发展,也是大大有利的。

    王二心里很清楚,胡忧将致督将,身边肯定已经有了一批心腹之人。他这么一个新人,想要在胡忧的班子里出头,就必须要做出更多的努力。

    王二小心的在杜康酒楼门前,把车停下,伺候胡忧下车。胡忧虽然已经官致督将,不过这下车有人伺候,他也还是第一次。军中可没有这么多讲究,以前骑马他都是直接跳下来的。

    给王二递过一个赞赏的眼神,胡忧学着王二的样子,向红叶伸出了手。红叶看到胡忧的动作,微微一愣,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把一只玉手,交到胡忧的手上。

    胡忧做戏没有做全套,王二是扶着他下马车的,他却是抱红叶下来了。把红叶抱下来之后,胡忧才仔细的打量起这个杜康酒楼来。

    黑漆的木质招牌,高挂于正门之上,草书的‘杜康酒楼’四字,方正而有气势,算得上不错的手笔,至少比胡忧那几手鸡爬要好得太多。

    由于战乱的关系,有钱人大量涌入帝都,造成了帝都病态的繁华。这个离帝都不远的小集人气也不错,从大门往里看,里面人头攒动,不时传来嘈杂的声音,还挺热闹的。

    胡忧拉着红叶,当先上了二楼,王二扶着鲁游,紧跟于胡忧的身后。胡忧拣了个临街能看到河景的干净座头坐下,红叶坐在胡忧的身边,鲁游坐在了胡忧的对面。

    王二没有坐,他见酒保来没有过来,就自己擦起桌子来。他刚擦没有两下,酒保就满脸赔笑的跑了过来:“让小的来,让小的来,哪敢劳动客官动手。”

    王二笑笑道:“没事,在家里也做惯了。你这里可有什么拿手的好酒好菜,可供我家少爷品赏?”

    胡忧大有深意的瞟了王二一眼,暗道这小子有几分机灵。没有学着那着高门恶奴大喝小叫,却自己抹桌子,让酒保自己跑来,这可不是什么人都懂的。对于王二‘我家少爷’这个说法,他没有开口,任得王二发挥,想多看看他还有什么本事。

    酒保听得王二的问话,略有几分得意的说道:“客官你这可算是问着了。小楼这里有刚宰的肥猪,河里现抓的鲜鱼,还有大虾。如果少爷想尝尝野味,我们还有山鸡,野兔,麻雀可是大补。酒嘛,自然是杜康了。

    我们这杜康酒呀,可是大大的有名,我可不是瞎说,有诗为证。嗯,那个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酒保说得兴起,居然还弄出诗来。王二偷眼看了胡忧一眼,看胡忧并没有不耐之色,也就没有打断那酒保,直等酒保说完,他才开口道:“看你说得到是不错,不会是光说不练吧。”

    酒保急道:“那怎么会,小楼的酒菜,在这一带可是大大的有名。各位客倌想要吃什么,尽管点,小楼保证能让各位满意。”

    王二这次没有再答酒保的话,而是转向胡忧,一脸恭敬的问道:“少爷,你看想吃点什么?”

    胡忧拿起茶怀,喝了一口,淡淡的说道:“我对帝都的菜式不是很熟,你看着办吧。”

    “是,少爷。”王二得了胡忧的话,又才转向酒保说道:“我说着,你记一下,给来个水煮鱼,溜红肉,小麻豆腐,鲜菇汤..........”

    王二一共点了六个菜,一个汤,两瓶杜康酒。不一会,酒保就给上了菜。胡忧只看了一眼,就暗暗点头。王二点的这几个菜,有晕有素。有辣的,有淡的,有鲜的,有干的,既照顾的红叶女孩子口味比较淡的习惯,也照顾到了喝酒人的喜好,还顺带照顾了鲁游上年纪,吃不了太硬的特性。果然是一个机灵了小子。

    “王二,你也坐下一块吃吧,此去青州,路途遥远,还得辛苦你了。咱们从今往后,就是自己人了,你也不用太过拘谨。”胡忧指指边上的椅子,示意王二坐下。

    “是,少爷,王二记住了。”王二连连点头,在椅子上坐了半个屁股。

    杜康酒楼这菜做得确实不错,胡忧心情挺好,吃得味道十足,红叶也不时点头,大是称赞。

    菜用过半,酒保又给送上白花花,热气腾腾的米饭。这也是王二给安排的,为的是照顾胡忧和鲁游喝酒的习惯。胡忧曾在藏金楼里用过饭,当时胡忧就是先吃菜,最后用饭,王二深深的记住了。

    用过了饭,刚把碗放下,酒保的茶也就到了。胡忧喝着茶,看了眼那些已经见底的碗盘菜碟,在心里暗暗的点头。

    饭菜酒的分量都是刚刚才,够吃却又不浪费,上饭和上茶的时间,也算到了一个非常合理的时候,一切拿捏看似平常,却又透着智慧和观察。这王二确实是有几分本事。胡忧自问,,如果换成自己来做,也就是这样了。

    胡忧在心里暗暗的思量着。他现在已经官致督将,可以自建府帐。身边确实需要一些机灵的人来分管各个方面的事物。

    由于奴营的特殊关系,胡忧身边没人的不便,还没有显露出来。不过他不可能一直在奴营,又或是说,他不可能任着自己部队的钱粮用度,一直掌握在他人的手里。

    到时候,一但拿回这些权力,胡忧要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身边无人可用的问题。曼陀罗帝国不设文官,可是这文官的工作,总得有人来做吧。

    管战马的司马,管钱粮的司库,主管参赞谋划的,应付突然事变的,总揽军政大计的,保全民生的。还要有谋士,术士,方士.......军队营垒、粮食和财用的收支情况何处不要人呀。

    这些文员,都得胡忧自己去找。候三他们,全都是武将,朱大能虽然懂一些后勤,但也用不上。现在胡忧是把这些全丢给红叶,可是他不可能一直把这些压给红叶,现在事情还少,红叶可以应付,以后事情越来越来多,红叶就算有八只脚,也干不了这么多呀。

    人才呀人才,无论什么时候,都得需要人才啊。

    叹了口气,胡忧的思绪又回到王二的身上。这小子确时不错,很机灵,可是他能不能用重呢?

    这一点,胡忧在心里,多少有些疑虑。因为在王二的身上,胡忧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王二的一言一行,几乎与他没有什么不同。

    虽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可是胡忧现在自己也是如履薄冰,不得不小心才行。

    “再观察一段时间吧,路摇知马力,时间会给出一切答案的。”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时间也不早了,趁着天黑之前,胡忧打算再赶一段路。虽然这次回青州,军部给的限期,还是很充足的。但是出门在外,谁能预料到路上会发生什么意外的情况。抓紧一些时间,总是没有错的。

    喝掉手里的茶,胡忧刚想起身下楼,突然听到楼下传来一阵狂乱的马蹄之声。胡忧抬眼看去,只见远处十几匹快马,正在大路上飞驰。是一群传令兵,随着帝国的军情越发紧张,这样的传令兵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百姓对这些传令兵并没有什么好感。不是因为他们总是带来坏消息,而是他们每一次出现,总是横冲直闯,所过之处,总是鸡飞狗跳,。

    特别是那些传加急令的更是蛮横,跟本不管路上是不是有人,他们都照冲过去。说起来,这也不能怪他们,因为帝国严令了号令到达时间,时过不到,那就是违令。违令者死,帝国的军法在这方面,绝对是无情的。

    “呀”身边的红叶突然惊叫着指着前方,一脸焦急之色。

    胡忧顺着红叶的手指看过去,猛的扔下手下的茶杯站起来。

    只见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女孩,不知怎么的,突然从路边走出来。而她的线路,正好和那队传令兵交集。

    骑兵的速度很快,五十多米的距离,瞬间已经不过二十米了。而他们和小孩子之间,刚好隔着胡忧他们的那辆马车,相互之间,都没有发现对方。

    可以遇见,最多十秒钟之后,小女孩就会和传令的骑兵部队撞在一起。而他们相撞的结果,跟本不用去多想。

    没有人来得急去救那个小女孩

    胡忧想都不想的瞬间拉出换日弓,拉弓引箭,一道寒光,直奔小女孩而去。他当然不是要射杀小女孩,他射的小女孩的手臂。这是他瞬间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他要利用箭的冲力,把小女孩子带回路边去。

    这样做,也许会让小女孩失去一只手臂,但是没有手,总比没有命强。两害取其轻,这也是万不得已的办法。

    当然,胡忧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射杀那些骑兵。但是这招更危险。先不说射杀传令兵会给胡忧带来多大的麻烦,弄不好就是判国的死罪

    单说那些传令兵有十多人,只射下一个,不见得就能救到小女孩,后面的骑兵冲上来,不但那个被射下马的传令兵会被马踩死,小女孩也同样会成肉泥。

    所以以一条手臂的代价,来换一条命,虽然有些残忍,却是现在唯一的办法。

    “叮。”

    一声轻响,胡忧例无虚发的箭,没有如胡忧所料,射入小女孩的手臂,把她带离危险的境地。

    胡忧的箭,在空中闪过一道弧线,打着滚的,掉在了地上。

    出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