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惊闻异能者

清魔连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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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梁二皇子府

    “怎么样,找到没有?”一个穿着皇子锦袍的青年坐在椅子上面无表情的对书桌对面的黑衣人说。

    “回禀殿下,还没有,我们找了大梁的所有城池,没有发现林公子的踪迹。”

    “真是废物,好了,这么久了,说不定他已经回了天穹,这么好的棋子就这么浪费了,现在停下不找林铭清了,现在有更重要的任务需要你们暗部去做。”

    “是,殿下。”

    等轩少翎把黑衣人打发走之后,嘴里呢喃着林铭清三个字,只是神色越发的复杂了,他想到天穹现在真是战乱的时候,白炎峰的异能军真是势不可挡,已经攻占了天穹大臂江山,这样一个人还真是不能和他为敌呀!

    林明清在看好唐小岑的不孕症之后,就带着小呆瓜开始了大梁的游历,这天他来到了一个十分繁华的大城市—凤城。

    林铭清一身汉子的打扮,又把脸涂成了黑色,小哥儿的耳朵后面都有一个红痣的标志,林铭清也用特殊的药水暂时掩盖了。

    他把小呆瓜绑在后背上,走进了一间生意不错的酒楼,点了些酒菜,先让小二给他拿了热水,喂小呆瓜喝了一些,他就吃起了饭,这时听到隔壁说道一句话,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我听说,天穹打起来了,靖王率领了神兵营一个月就攻占五座城池。”一个穿着华丽的中年男人说了这么一句,吸引了整桌客人的注意力。

    “我没听说过天穹还有一个靖王,难道是民间反王?”其中一个人问道。

    “王兄,你说的神兵营是什么人,怎么那么厉害呀?”另一个人接着问道。

    “都别急,那个靖王可不是一般人,他是天穹上一任皇帝还在位时,原来被废的太子的嫡长子,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有了神力,他带领的神兵营可了不得呀,有的能变出火,有的能变出水,总之是很神秘,简直就是仙人降临。”

    “真的吗?”周围一片哗然,静默了片刻,全都对所谓的神力好奇不已,追着那个姓王的中年人问那些仙术,神力。

    林铭清心里顿时震撼不已,这不是异能者吗?难道古代也有异能者,不会是古代要发生末世吧!林铭清顿时对天穹王朝带领这只异能军的靖王来了兴趣,他打算去天穹看看,古代的异能者到底有多厉害。

    林铭清赶了一天路的路,他自己没事,但是他还带着小呆瓜,想起自己那时和陆月夫夫两个说要离开的时候,陆月看着小呆瓜一脸不舍得样子,明明他有了儿子和小哥儿,还这么喜欢小呆瓜,要是自己拒绝了他们跟随的意愿,陆月恨不得打包跟过来。

    “叔叔,我们什么时候还能再见小呆瓜,我不想离开他。”张大力的儿子虎子一脸不舍看着小呆瓜。

    林铭清本来刚从王都逃出来的时候就想着平安的生下小呆瓜,好好地带大他,只是银发男人的哀伤时刻在他脑中展现,还有那个穿着红肚兜的小娃娃,这些不能让他在安逸的生活下去,他必须弄个明白。

    “虎子,以后要乖乖的,等有机会我就带着小呆瓜来看你们。”林铭清在这些日子和张家人相处,心里有淡淡的不舍,只是他要去找未知的真相,可能会颠簸流离。他知道张家人都是老实的庄户人家,好不容易有个安慰的生活,他也不想把他们拉入这种不安的环境。

    “对了,这是你们的卖身契,现在给你们吧,还有这有100两,以后好好过日子,咱家的地我也过到大力名下,房子等你们去县衙上了户籍,再转到你们名下,这件事我已经和村长说过,好了,我该走了,你们好好保重,有缘再见吧!”林铭清把卖身契、银票、地契和房契这些都给了陆月之后,回屋换了一身汉子穿着的粗布短褂,把小呆瓜放到摇篮里,再放到马车上。

    陆月看着林铭清把卖身契等这些东西给了他,早就痛哭流涕,他们只是个下人,林铭清从来都是把他们当做亲人对待,就连走的时候还给了他们钱,房子和地,还了他们的自由身,他不知道该如何报答他对他们一家恩情。

    林铭清和他们打了一声招呼就赶着马车出了小河沟,之后不知道该去哪呢,就想到越是繁华的消息,消息就越多,说不定他能找到有关银发男人的消息呢!

    就这样他走走停停的到了这个凤城这个地方,以前一直赶路也没好好休息,这次到了这里他就要好好大餐一顿,犒劳犒劳自己,还有他的宝贝,小呆瓜。

    林铭清在酒楼美美的吃了一顿饭后,又听到了古代还有异能者的惊天传闻,虽然很想立刻就去天穹王朝,只是还有许多事情要办,比如:通关文谍,这个要是没有,很难出大梁。

    再说天穹现在正在打仗,很多大梁人都不远这个时候去天穹,以免被战争波及。

    林铭清带着小呆瓜来到一家名叫好再来的客栈,客栈虽然不大,但是很干净,林铭清也算满意,付了房钱,让小二送热水到他的房间,就进了屋子。

    房间打扫的很干净,连被子都有阳光的味道,可见是刚晒过的,屋子里的摆设也简单,进门就见屋子中间有个圆桌,桌子放着一组茶具,摸了摸茶壶,是温的,应该是刚倒进去不久,客人随时有热茶喝,足见客栈老板的用心。

    林铭清刚坐下不久,就见有两个小二抬了两桶热水,等小二把水倒进里间的浴桶里,林铭清给了小二赏钱,两个小二喜滋滋的收下,心里直呼这个客人真大方,赏了他们一两银子,这是他们半年的工钱了。

    林铭清没让他们走,“凤城里的事你们清不清楚?”

    “大爷,您这问对人了,这凤城的大事小情没有我李二不知道的事,你有什么想问的都可以问我。”其中一个高个子小二积极地回道。

    “大爷,小的张六也对凤城发生的所有的事都一清二楚,您也可以问我。”其中矮个的小二不甘示弱的说道。

    做小二的就是要脑子灵活,手脚麻利,林铭清笑着对他们说:“凤城现在最大的官叫什么,他们的府邸在哪?”

    “凤城的是巡抚赵启赵大人,他的官邸在凤城府衙的后面,离这里不远,您出了客栈就往左走,过两条胡同,看着门口有两座石狮子的赵府就是那里。”林铭清听完给了小二赏钱就把他们打发出去,帮小呆瓜洗了洗澡,又喂了他牛奶,不一会儿小呆瓜就睡了。

    林铭清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躺在床上,看着小呆瓜,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下午陪小呆瓜睡了一个午觉,起来之后陪着他玩耍了一会儿,又带着他在凤城逛了逛,在上午去过的酒楼吃了晚饭就回了好再来客栈。

    好不容易哄睡了小呆瓜,林铭清把白天在布庄买的一身黑色紧身衣穿在身上,在下午他已经踩过点,根据店小二提供的地址去了赵府,这赵府的守卫很多,不亏是凤城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于自己的安全问题很重视,也是古代有几个官员不怕死,尤其是越大的官越怕。

    林铭清动作敏捷的上了房顶,看着巡逻的护卫没过一刻钟就要巡视一次,不过可难不到他,他拿起一枚石子向着一个方向扔过去,惊动了侍卫,那些侍卫都向那个方向跑过去,林铭清趁此机会就进了书房,他拿出了火折子吹了吹,火折子发出淡淡的红光,走到书桌位置,看了看桌上的大印,又从一摞通关文谍中找到一个空白的,盖上大印,这时他的脚不小心碰到了一个凸起,就看到一个暗格被打开了。

    林铭清看着暗格的金银珠宝,狡黠的笑了笑,既然老天都不让自己错过这么一次发财的机会,那他就不客气了,想来这个赵启做了几年的官,俸禄不可能有这么多,想必贪了不少,自己就做一次劫富济贫的侠士好了。

    林铭清把暗格的珠宝扫荡一空,储物袋的空间占了大半,真么多金银他自己花不完,又占地方,不如要是见到穷苦的老百姓就给他们一些,反正这些都是民脂民膏,这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林铭清看事情办妥了,就躲过侍卫,回到了好再来客栈的房间,亲了亲睡得香香的小呆瓜,就入了眠。

    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出了城,他得趁赵启没发现金银珠宝失窃前出城,要不然他一声令下封了城,再出去就麻烦多了。

    林铭清出了凤城就往边境的方向赶,路上也看到不少难民,听说这大梁也有很多地方遭了灾,老百姓日子过得艰难,他就把储物袋里的一些珠宝换了粮食,在夜里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发给他们。

    林铭清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有助于他的修行,身上泛有淡淡的功德之光,他只觉得舒服极了,这是那些受到他恩惠的老百姓的信仰之光,老百姓不知道谁给他们粮食和衣物,被褥,只是觉得他们肯定遇到仙人了,就对他有了信仰。

    这一路上,林铭清不知道帮助了多少灾民,他的修为提高了不少,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好了不少,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记起来一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