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枫园禁地

施南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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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儿沉不住气,“俗话说一夜夫妻百夜恩,督军大人也太过份了,在小姐面前一点旧情也不念,还让陷害小姐的人复了宠,欺凌到咱们头上!”

    “三房复宠的事,我也有所耳闻,只能说,这件事是筹谋已久,正巧在这个当口借了东风,钻了空子。睍莼璩伤”本是七分的话,张咏莲只说了三分,这是她惯以明哲保身的活法,若不多问,她亦不多言。

    洛丽知她话中必有玄机,“姐姐这话怎么说?”

    “你在爷身边时日也不短了,可知他喜欢什么花么?”

    “薄荷?”她记得初见他时,他身上总有薄荷草的清香,夹杂着淡淡烟草味,再重逢,烟草味几乎要将那抹清香掩盖,只有夜半私语时,偶能闻到。

    那时她曾问过他为什么喜欢薄荷,他说,自己久经沙场,杀戮太重,需要薄荷来去血腥,宁神定气,以确保再次一击必中。

    “不,是百合。爷喜欢百合,他说,这偌大的后宅里,只有枫园配种百合。那座园子是禁地,与主屋一墙之隔,除了一名老花农,就连督军也显少入内,旁人更不敢擅入。而传闻三姨太正是用满苑的百合挽回了爷的心。”

    洛丽听她说着,视线渐渐模糊,张咏莲见她出神,只以为她是累了,“瞧我,话匣子一开就收不住了,你好好休息,我改日再来看你。”

    心儿送主仆俩出去,回来时见洛丽湿了眼角,脸上挂着笑,“小姐你怎么了,是不是刚上过药伤口不舒服?我帮你扇扇。”

    她摇摇头,自言自语,“枫园,百合,原来他一直没有忘记。”

    有多久没好好静下来看花了,百合曾是那个叫骆锦枫的姑娘最喜欢的花,闺房小院里,养过各个不同品种的百合,她最爱白色那一种,初见她那一天,她在花市看中了一株罕有的并蒂百合,那时她觉得,那就是缘份。

    可时过境迁,现在的洛丽,却喜欢上了玫瑰。她对那个枫园充满了好奇,知道了它的存在,当下所承受的一切痛苦于她来说,都算不得什么了。

    “小姐,你在说些什么,别吓我,可别是着了暑气发烧了吧!”

    “我没事心儿,让你跟着我受累了,去休息会儿吧。”

    只是姑娘经历了这一遭,实在无法做到像她一样平静,督军尚且这样,那世上的男人,负心汉便更多了。想来同吴光新的婚事,多考验些日子,有多么明智。

    此时梦中的某人蓦地被一阵喷嚏惊醒,眼皮直跳,“他奶奶的,刚梦见跟老婆抱上娃了就被炸醒,成心不让老子舒坦!”

    吴光新一脚踏进军靴起了身,换上正装就往督军府来。

    管家见了他也极为恭敬,“三爷来的真早,稀客啊。”

    “少说废话,我二哥在哪?”

    “回三爷,督军昨夜在主屋歇的晚,这会儿恐还没醒呢,您稍等???”

    吴光新只以为风水轮流转,“哟,换地儿啦,不用你,我自己去找他!”

    到主屋时,陆良佐正由苏芙服侍着更衣,“爷,三爷来了,我再去厨房盛些鸡粥来。”

    “这些事,以后还是让下人们去做,你是姨奶奶,就该有姨奶奶的样子。”

    “没事,能亲手为你做这些事,我就很开心了,爷们说话,我在这里,终究是不便。”

    吴光新一向心直口快,苏芙一走,他立时岔开两条腿坐下,自顾自舀起粥来,“怎么啦二哥,我就说嘛,这龙肉吃久了也是会腻的,你看你这,还不是偷腥了?这会总算给咱们陆军争脸,不怕那个女人了!”

    “吴毛子,说话遮着点,什么偷腥,在自己家里陪自己老婆天经地义,别说的老子不在她屋里就跟摊上大事似的。”

    他喝着粥嘀咕,“也不知是谁个把月没同兄弟们出去撒欢了,这会儿倒在我面前振起夫纲了!”

    陆良佐撂下碗筷,取过军帽就往堂下走,“还不赶紧去军部开会,别老借故来我府里蹭饭,连个媳妇都没讨上就管起老子的家事了,婆妈!”

    他慌忙跟下去,“二哥,别介!我嘴贱!你先去,我这还没吃完呢!这几天还闹肚子???”

    陆良佐不耐再同他磨叽下去,撂下句话,“车上等你,快着点!”

    “得令!”吴毛子行了个标准的军礼,跟着他的屁股后头出门一转,就往梅苑里来,远远瞧见心儿端着盘子出来,在房门前揉了揉膝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便火烧了眉头,“他的女人,竟然把我的女人折磨成这样,岂有此理!”

    心儿听见声音,见是他,将盘子搁在廊上,气冲冲出来将吴光新拉到一边,“需要你的时候你不来,这个时候可还来做什么?”

    “我???好好好,是我不好,是不是你晚归,她乔洛丽就把你折腾成这样的?看看伤哪儿了?老子这就找她算账去,非得在她身上戳出几个窟窿不可!”

    “你别浑,我看,该戳窟窿的,是你心心念念的二哥才是!要不是他,大暑天里小姐也不会被打了二十杖,在院子里那么多下人面前罚跪一天一夜!”

    吴光新不可置信,“二十杖,二哥可还真下得去手,老子看她那么不顺眼,也没想过打女人!你也真傻,一定陪着她跪了是不是?”

    心儿正憋着没地方出气,替洛丽满肚子委屈,“你们男人都是一样没良心!我告诉你,你要是劝不了督军回心转意,我们之间,也就这么完了!”

    “这???他们是他们,咱们是咱们,怎么能混为一谈。”

    “我不管,他们好,咱俩就好,不然,小姐去哪,我就跟着去哪!”

    吴光新无法,只好答应,这个小女人,就是吃定他了!以致于到军政部后,下午一帮兄弟起哄要敲陆良佐竹杠开洋荤,他一颗心都七上八下。

    “二哥,你真要去?”

    “我说你今天怎么了,畏畏缩缩地像个娘们,当然要去,大伙儿一起去!”

    一帮陆军小将也瞧出他的异样,“吴将军,您不是这几日逍魂太过,成了银样蜡枪头吧!”

    “我呸!扯你娘的臊去,老子不知道多精神!”

    洛丽只在床上躺了小半天,心里头惦记着枫园的事,全然不顾身上带着伤,起身换了行头,照张咏莲所描述的方向去,心儿不放心,也跟了去。

    主屋右侧与芝兰苑比邻,洛丽一身浅碧长裙,自左侧小巷摸索着向里走,越往前,小巷便越窄,到尽头时,只余一人来宽。踏出小巷,脚下芳草萋萋,沾湿了半叶裙摆。踽踽黄昏,三伏天里一阵凉风,吹的心儿一颤,“小姐,这里青砖乌瓦的,就似个败落的宅门,怪瘆人的。”

    可她摸着青砖却是一笑,一模一样,同从前西川骆家宅门前的砖瓦一模一样,匾额上书枫园二字,缠着青嫩的藤蔓,尖尖卷曲,洛丽认得,那正是百合花抽出的新藤。

    “你若是怕了,且先回去吧,我进去看看。”

    “不了,小姐去,我自也去。”

    朱漆大门虚掩着,看上去已是半旧,吱呀一声响后,眼前所见是一条九曲穿花长廊,花藤在廊角下钻出,依附着廊柱缠绕而生,这些琐碎功夫,比自己从前拿花钵种出的藤蔓还美上百倍,吸引着她情难自禁踏足,伸出手去抚摸幼嫩的新藤。

    唯一的憾事,只是花期已过,仅剩几多泛黄,开败的花。

    “姑娘且住手吧,以免害己害人。”

    听着苍老的声线,洛丽才注意到坐在转角处,低头削着木棍的老人。

    “老人家,此话何意?”

    老花农闻声手边停滞了片刻,耳朵明显动了动,“不是你的东西,强求也是无用,告诉你家主子,别再来作践这些花了。”

    听他话中之意,洛丽想起苏芙以满苑百合邀宠之事,心下已了然,“老人家,我也是惜花之人,只是好奇想来看看这座园子,绝没有旁的意思,百合花期短,盘根繁杂,在北地培育是极为不易的。”

    老花农微抬起头,“原来姑娘也是知音之人,我家小姐从前也是极爱百合的,常跟着我学习园艺,听姑娘的声音,与我家小姐当是年岁相若的。”

    洛丽转身看向面容枯槁的老人,一边脸戴着眼罩,明显的烧伤疤痕自耳朵爬向脸颊,是以他说话时,总以左耳对着人。看他的眉目轮廓,洛丽连连后退了好几步,“陈伯???”

    “姑娘怎么知道老朽的姓氏,莫过来,老朽吓到你了吧。”

    她捂着起伏的心口迫使自己镇定下来,一步步走近,蹲在花农面前,“自然是督军告诉我的,他同我说,陈伯也是西川人,也喜欢种百合花,我便抽了空来看看。陈伯,您说我与你家小姐年岁相若,其实在家时,洛丽的父亲也同您一般年纪,我可以摸摸您的手吗?”

    陈伯仅剩的半只眼看着她,伸手碰了碰她的鬓角,洛丽似儿时般蹭了蹭脑袋,正是这熟悉的亲昵感。小时候爹爹待她总不亲近,也很少抱她,每每跟在陈伯身后沾了满脸的泥,他总会像今天这样摸摸她的鬓角,替她抹干净。

    洛丽没想到多年前的大火会留下生还者,她握住他布满老茧的手贴向脸颊,“我好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