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年关(1)

夏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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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焕之敲敲桌面,脸上看不出喜怒,道:“慎言。”他将手里的账册随手翻了几页,丢在桌上,他默了一阵,韩东平坐在书桌一隅不敢说话,一时屋里静到极处,当真是落针可闻。

    久不见王焕之动作,韩东平忍不住小心翼翼地开口道:“师傅,前些日子,伯官儿院里的管事来寻我喝酒……”

    “嗯?”王焕之从沉思中回过神,听到徒弟的这句话,他慢吞吞地向桌上的茶碗伸出手,韩东平机灵地抢在他前面,往屋角的痰盂里泼了残茶,重新倒了一杯,恭恭敬敬地给王焕之递过去:“师傅,茶。”

    呷了口茶,王焕之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他不紧不慢地说:“伯官儿院子的管事?我记得,仿佛是李平?”

    “正是。”韩东平在椅子上换了一个坐姿,他脸上露出茫然的神色来,一边为自己斟茶,一边道:“师傅你知道的,我与伯官儿院子里的人素不相熟的,先前么,从伯官儿身边富贵往下,个个从头顶看人。后来,咱们东家,”他说到这里不自觉笑了笑,眼睛露出几分显见的得意来,续道:“伯官儿院子里的人便更不与我们往来了。”他絮絮叨叨地说:“他们也忒小心了!东家便不是伯官儿那样的人……”

    自己这个徒弟哪里都好,就是爱扯个闲篇。王焕之把茶碗往桌上一墩,沉声道:“你要东拉西扯到什么时候去!?”

    被王焕之喝斥一句,韩东平咽了口唾沫,赶紧收敛了继续说:“但就在前日,我去府里同大管事盘点本月府里的诸般用度,不合遇着了李平。要说往日里,也算见他不少,但只有前日他最是不同。”

    “不同?”王焕之冷笑一声,道:“怎么个不同法?怕是你受用得很吧。”他瞪韩东平一眼,吓得徒弟从椅子上跳起来立在他身前一个哆嗦,方才恨铁不成钢地开口训道:“今时不同往日,东家正位,你只管谨慎做事,老实为人,又有什么好怕的?”

    直说得韩东平后背冷汗湿透才放过他。

    韩东平是王焕之的大徒弟,也是王焕之岳家族中晚辈,他父母早亡,母亲未出阁时同他夫人是手帕交,临去前将独子托付给王焕之妻子,从小在王家长大。也因此,对韩东平来说,王焕之亦父亦师,在他面前,从不敢造次。

    “师傅说的是。李平的话,我要说听了心里没有得意,别说师傅不信,我自己都不信。”那点刚冒尖的轻狂被王焕之一喝不知道缩到里哪里,韩东平老老实实地道:“听李平话里话外,都是他往日里如何如何,日后要托我照拂一类。我便想,我不过柜上一个账房,要说有甚能耐,便是有个好师傅。”

    他小心地瞥了一眼王焕之的脸色,重又坐回椅子上,这回只敢坐半个屁.股,待坐安稳,这才复道:“我与他说了半日,他便约我闲了去春妆楼喝酒。”

    王焕之横他一眼,道:“春妆楼!你仔细你师娘的家法!”

    韩东平忙不迭地点头,诉苦道:“我也是如此说,想着总是要推了才好,但李平无论如何也要请我去喝酒,我推不过,便和他定下,等后日柜上闲了,同他去喝一杯。”

    “也好。”王焕之半阖着眼皮,手里捡里账本有一搭没一搭地翻了几页,道:“李平叫你,你就去,去就只喝酒,什么都别说,他若要问你,万事只管往你师傅头上推。”

    他把胡乱翻了几页的账册重又丢在桌上,眯起眼睛朝窗外看去,黝黑乣结的树枝上,豌豆大小的腊梅花苞缀满枝头,想必再过不久,三九数寒,一树梅香。

    李永仲忙里偷闲,混在人群里在场坝上凑了半日的热闹,这才心满意足地往回走。虽然成为了李家的主人,但李永仲手上可用的人实在太少,凡事只好亲力亲为。他年纪甚轻,之前低调数年,李家太爷眼里只有长子,他这个李府二少爷实在不是什么人物;直到李齐去世前幡然醒悟,对长子彻底绝望,将偌大家业交到他手中,又有诸般布局,这才将局面一举底定,之前数年辛苦总算有了回报。

    若要收服整个李家还需不少时日,但种种事务来不得半点拖延,这些时日诸人无不是忙得手脚朝天,李永仲更是熬得面色难看。他又有种种布置,牵一发动全局,不敢有丝毫轻忽。直至与李永伯分家,交出一半盐井,手上的杂事少了一半,这才轻省下来。

    他心里漫无边际的想着许多念头,忽然听到一阵惊呼声,抬眼一看,刘小七颤颤巍巍地提着两桶水,额上手上青筋爆起,脸涨得通红,正一步一挪地朝被定为终点的地方走去——那里立了一杆三角小旗。

    梧桐一直跟在他身边,见李永仲看向场中悄声说道:“这刘小七实在厉害,方才几个大汉过去试着提了提水桶,都说那分量绝不容易,我们本以为刘小七走到半路便会松手,但现在看来却不是这样。”

    李永仲注视场中,一边分心回答贴身小厮:“刘小七性情极坚韧,这样的人,为着自己想要的,便是剥皮抽骨也在所不惜。”说到此处,他扭过头来,对着梧桐意味深长地说:“现在不过是提两桶水走上十步,因出身便小瞧他,实在不是聪明人做的事。”

    梧桐有些讪讪——之前他可和旁人打赌说刘小七绝不可能提着水桶走上十步,原以为仲官儿并未留意,但没想到还是被李永仲听到了耳朵里。

    主仆说话的当头,刘小七只觉得腿重如灌铅,每一次呼吸都像勾连着脏腑,疼得他发晕,嗓子眼里隐隐透出浓厚的血腥气,气喘如牛,周遭的声音,景物仿佛已经消失,刘小七把勒得指骨发白的手再勉力往上提了提——沉重的水桶危险地晃了晃,好险没把水晃出来。

    他从未觉得十步如此漫长遥远,长得就像年幼时逃难的那条路,人一旦倒下去,便再爬不起来,饿殍满道,大哥那时还在,背着他跟在父母身后,家里最后的几斤粮食混合野菜树根吃了一路,最后连这些都没有了,大哥捱不过饿,吃了观音土……

    “啊!”

    李永仲看着刘小七重重地将水桶顿到那旗杆之下,然后立刻在地上软成一滩烂泥,他看着有少年拼命冲到刘小七身边,将他死拉活拽起来,几个挑水工帮忙把小七背到少年背上。

    何泰眼神复杂地看了看水桶——这是挑水工日常担盐卤的桶,足有一个四五岁幼童的个头,装了水怕不有百来斤重,只有那些体格最为健旺的挑水工才能担负起日日将盐水运至灶间的重担,他原本以为瘦小干瘪的刘小七是无论如何扛不下来的。

    冲张雄狠狠瞪了一眼,何泰纵然满心复杂,仍然叫住了正打算把刘小七背回去的管老二:“你明天一大早就到府里来,到时候自会有人教你如何做。”说完他也不想在这里多留,冲满脸欣喜若狂的刘小七点点头,转身就走,临走前又把张雄等人一通骂:“看你惹出的乱子!平日里练的全丢在了脑后!”如此尤不解气,愤愤地一人给了一脚。

    李永仲有几分好笑。他这个奶兄弟,看着大大咧咧,其实最好面子,所幸他还算豁达,不然早就郁闷得无以复加。他年纪轻轻,就是李家护卫首领,几年来也算是闯下些许名声,在贵州盐路上,提起何泰少有人不知,毕竟是少年人,纵然依旧稳重得用,但平日里还是露出几分轻浮来,如今却被一个破烂流丢的小子损了面子——李永仲弯弯嘴角,却是觉得当真有趣。

    他也不管何泰,自己带了梧桐并几个随从翻身上马,也未放缰,就这般施施然朝李府回去。李永仲这些时日实在是累得不轻,说是心力憔悴并不为过,今天看了这么一出,又遇到当年那个自己做主留下的少年,而今天的选拔也算收获颇丰,一直苦熬的心神略略放松,连带着脸上都带出几分笑来。

    梧桐从小侍奉他,早知他性情,见此就知道他现在心情不错,凑过来笑嘻嘻地开口:“刘小七肯定要有大造化。”

    他五六岁上就被李齐送到李永仲身边当小厮,算是玩伴,亦友亦仆的一起长大。只是这些年李永仲越发深沉,梧桐聪明,又有人从旁指点,不敢再像幼年时那般百无禁忌,行事上也渐渐踏实规矩起来,近一两年来才得李永仲青眼,否则李永仲宁愿养个解闷逗趣的跟班,也不肯为了所谓情分,放梧桐去坏自己的事。

    李永仲闻言一笑,在马背上低头看他,戏虐道:“你又知道了?”

    梧桐只见他面上带笑,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却仍旧一片沉静,顿时规矩起来,垂手老老实实地说:“仲官儿喜欢有心气的人。”他抬头看了一眼李永仲,见他似笑非笑,心里打了个突,头低得更深,道:“刘小七有心气,日后若有本事,得仲官儿看中,怎么就没有造化了?”

    说到最后,他带出点孩子心性的天真来。

    到底还是孩子。李永仲心里叹了一声,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轻轻踢了马肚一脚,那匹极通人性的滇马加快步子,一行人混入阴翳的冬日中,向着李府的方向,一会儿功夫,便再寻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