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劫杀(1)

夏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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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呈现出天亮之前最为深沉的色彩。

    漫天星斗终于在白昼到来之前同夜空一道隐匿起来。天与地的交界之处,阳光好似胎儿出生前发出的最后也是最为剧烈的躁动,它焦急不耐地撕破了包裹住自己的胎衣,仅仅在须臾之间,刺目的光线穿透了高远的苍穹,紧接着,更多的阳光喷涌出来,太阳挣脱开最后一丝束缚,披着五彩霞光,从天地破开之处跃出,连绵起伏的丘陵中山岚翻涌,就像有人切碎了阳光,再将这一把碎金洒在云层之上,将那些原本铅灰的,苍白的云朵妆点起来,万千种红色,万千种金色,这两种颜色点燃出最为瑰丽的朝霞。

    陈氏同女儿卯时初刻便起身,由贴身丫鬟服侍着更衣洗漱,梳妆完毕,用罢朝食之后,得力的大丫鬟便将一应用具全都打点整理起来——盛大的华严****已经在昨天结束,虽然圆觉寺仍有高僧登台讲法,但陈氏已然心满意足,并不打算继续在富顺盘桓下去,预备今日就带女儿回宜宾去。

    此次富顺之行让陈氏颇感满意。这几日女婿殷勤招待,唯恐哪里有不够精心之处,而义子陈明江告诉她的某些事也让这个做母亲的私下里很欢喜——女婿李永仲是个本分老实的好孩子,并没有什么时下大家子常见的通房一类,至于妾侍之流,更是从无听说。而听义子的口气,他对这个未来的妹夫也很满意:李永仲看着文弱,内里却血气十足,更使得一手好枪术!陈明江同他切磋一回,他是上过战场厮杀的人物,却竟然在这川东偏僻小镇上的盐商身上讨不了便宜!

    至于女儿霈霈对姑爷的观感……陈氏笑眯眯地将正在收拾贴身衣物的女儿一打量,正好遇着霈霈回头,见母亲一脸奇异笑容,霈霈便觉得一股羞恼之气直冲卤门,她强自镇定,不躲不避地迎上去,朝母亲笑道:“一大早的,母亲高兴什么呢?”

    “嗳,今儿天气实在是好。”陈氏慈爱地摸摸女儿鬓角,打趣道:“往常打扮得这般素净,怎地今日突然想起来换身衣裳?咦?”她装作大惊小怪才发现的样子,捡起霈霈身侧的一串洁白花苞,笑道:“好香!是佛祖托梦送来的?”

    霈霈脸上红得快要滴血,想也不想,一把将那串在丝线上的黄桷兰从母亲手上抢回来,忽听见周围一阵轻笑,这才看见母亲并几个丫鬟掩嘴轻笑,想起刚才,不由哎呀一声,急急地就要把那几个花骨朵放进荷包里。

    “哈哈哈哈!”陈氏见状笑得更厉害,竟是连腰都折了下去,霈霈这才反应过来,轻轻将脚一跺,不由放了手,如乳燕还巢般扑进母亲怀里,扭股糖样地撒娇道:“母亲!”

    向来寂寥安静的禅院当中,飘荡起女孩儿们无忧无虑的笑声。

    寺院之外,陈明江已点齐五十亲兵,马车已洗刷检查,又查看了行李箱笼等物事——比起来时,这次回宜宾还有李永仲送给岳家的各色礼物,其中各种珍奇不必细说,足足装了三大箱子,为着如何送回宜宾,险些愁白了陈明江的头发。幸好后来李家又送来一辆马车并马匹车夫等,言明等到了宜宾让车夫直接去李家别院就好。

    他扶着腰刀柄首,正在马车边上来回地踱步,等不一会儿,就见义母同义妹霈霈在丫鬟的拥簇之下缓缓步出院门。他赶紧上前,并不敢抬头,冲陈氏抱拳行礼,禀道:“夫人,诸事齐备,咱们可以出发了。”

    “我听姑爷说要来送行,怎地没见他人?”吩咐丫鬟先将女儿扶到车上,陈氏忽想起此事,顺嘴问了一句:“昨儿个在****上见他,没听仲官儿说今日不来啊?”

    陈明江低着头恭敬答道:“方才姑爷身边那个小厮梧桐来说,道姑爷虑着山路狭窄,咱们又颇多人马,他亦带着随从,上山不便,请夫人并姑娘先行下山,他在山脚候着我们。”

    “既如此,”陈氏微微颔首,“咱们便上路罢。”

    李永伯一路带风地撞进舅舅刘三奎的书房,压根不管刘家的管事苦着脸在后头追。他激动得浑身发抖,一见刘三奎就要讲话,被舅舅狠狠一瞪,总算还有一丝清明,千辛万苦地闭紧嘴巴,等到刘三奎挥退下人,便迫不及待地开口道:“那小杂种出城去了!”

    刘三奎正握着一支狼豪笔,闻言手上一抖,一滴浓墨便滴在纸上,抄了一半的经文便告报废。他将笔往桌上一掷,霍然起身,颊肉不住颤动,向着外甥逼问道:“此事当真!?”

    “一点不差!我亲看着他出的城门!”李永伯斩钉截铁地回话,“若有差错,舅舅只管取了我项上人头便是!”

    “我要你人头作甚!”刘三奎背手在屋子里脚步急切地转了一圈,反复思量,心下计较已定,猛地顿住脚,脸上横肉抖动不停,将牙咬得咯吱作响,一双白多黑少的眼睛里头凶光毕现。他一字不停地同外甥吩咐道:“我立刻着人骑快马走小路通知邓小豹!你之前所探之事并无差错罢?”

    “那小杂种要给他那岳家献殷勤,一定要到新兴!从富顺到新兴,从来只有一条路走!若是不走那条夹山道,便只好转道隆昌,走南溪驿,平白折腾百多里路来!他那岳家队伍里女眷甚多,都是些娇弱妇人,哪里耐得住长路!?必是要走新兴!”李永伯说得口沫横飞,那恳切真诚之色,恨不能从胸腔子里撕出一颗心来!

    “好!”刘三奎猛一拍桌,将那桌上所放的茶杯一类都拍地原地一跳,溅出茶水来,他此刻且顾不上这些,一字一句咬牙切齿道:“既如此,我便要将那小杂种送上西天!将明年的今日作他的忌日!”

    “豹头!”林大虎急步走到邓小豹身边,双手抱拳,脸上一片压抑不住的喜悦之色,声音粗豪禀道:“那刘三奎处来人了!”

    “怎么说!”邓小豹半阖眼皮,盘膝坐在一张熊皮之上,听见林大虎禀报,脸上却不见半分激动神情,依旧一片漠然冰冷。林大虎不敢怠慢,立时扭身喝道:“将报信之人送上来!”

    话音刚落,便有两个土匪越众而出,将那刘家的报信人如同提溜鸡子一半拉拽到邓小豹面前。那报信人是刘贵之子,诨名刘二娃,亦是刘三奎的心腹之一,此时他脚步踉跄地被推攮到邓小豹身前,腿杆发麻发软,一下跪倒在这个年轻凶狠的土匪面前。

    “刘三爷使你来报信?”邓小豹将手支起下颌,把报信人上下一通打量,直把他看得两股战战汗如雨下方才收回视线,淡淡问道:“口信还是文书?”

    “口,口信!”刘二娃咽了一口唾沫,低垂头颅,视野里只得一双沾满红褐泥土的靴子。他抖如筛糠,战战兢兢地道:“老爷说,文书一类易留把柄,亦不保险,只叫我们用口信传话。”

    “说。”邓小豹言简意骇地吐出一个字。

    “老爷,老爷同头领传话,原定的法子不变,今日午后到人,仍在夹山道设伏!”

    “好!”邓小豹霍地从原地一跃而起,舌尖绽出惊雷也似的一个好字!他盯着刘二娃,一字一句地吩咐道:“你也给我同你家老爷带一句话,兄弟出手,不见血,不见死,不收手!叫他备好金银花红,收拾了人,我就要上门收债!”

    山林中发生的这一切,现在除了在富顺刘家焦急等待的刘三奎李永伯舅甥之外,暂时无人知晓。当这一百个土匪脚下不停,抄小路直奔夹山道之时,李永仲骑着滇马正走在陈明江的身边。自来到这个时代以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同军旅之人有所联系。

    “我自来看见的就是巡检司的老弱兵丁,这还是头一次看见武人雄壮之姿。”半是真心,半是奉承地小捧一记陈明江,李永仲笑道:“明江兄身姿挺拔,真有军兵之人的英武之气。”

    陈明江连连摆手,说李永仲所言实在是过誉。他是板正的性子,真是除却打仗便任事不通,偏生小小年纪父母双亡,被陈显达收养之后,便将这一家人视作骨肉亲人,如今陈霈霈同李永仲婚事已定,在陈明江心里,纵有小小挑剔,同家人倒也没有甚么两样了。

    他回身看一眼马车,心有所感,转过头来神色已然平静,只格外认真地同李永仲道:“我托大,叫你一声仲官儿——义父膝下只有霈霈一个女儿,我亦是看着她长大,便如同我亲妹一般,如今义父将妹妹一生托付给仲官儿,虽说我自知没有甚说话资格,但仍要同仲官儿说一句。”他脸色转为严肃,如同鹰眼般锐利的一双眸子死死盯着李永仲,厉声道:“若是你敢辜负霈霈,纵然上天入地,我也要将你千刀万剐,碎尸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