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最后的早餐

仗剑天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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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枫对于商业上的事情,一直都不太懂,厉胜男此话无疑是给他点了一盏指路明灯,瞬间就找到了方向。

    同时,这也表明厉胜男在商业上的天赋,难怪她年纪轻轻就开始主宰整个厉家了,果然厉害呀!

    “龙爷,鹏宇集团经营着服装、家电、医药业,而三盛集团则是拥有极其庞大的超市,卖场。而我厉家、云家、龙家、张家在机械设备、通用零部件,电子电器、仪器仪表,城建、房产、建材、装潢,各类啤酒,洋酒,白酒等方面都有涉及,可谓涉及领域繁多,广阔。”

    足足十多分钟后,厉胜男才缓缓开口道:“也就是说,龙爷所拥有的资源极广,种类繁多。而且,昌海市的两大巨头冯天魁,光头强都是以龙爷你为首,有足够的人力。我觉得,龙爷完全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商贸网站,做网购的龙头老大。”

    “哈哈,好主意,简直是一个完美的主意!亲爱的,你真是太聪明了,我看龙爷你就聘请胜男你当总裁好了!”

    闻言,云天立刻就懂了,率先大笑了起来:“如今的网购是越发的风靡了,甚至都超越的传统的实体店。有我们背后家族企业,关系网支持,在跟冯天魁,光头强合作建立属于自己的物流公司。只要货物质量好,物流够快,绝对能在短时间火爆起来。而且,这比开办传统的实体企业,技术类企业要简单,方便无数倍,我非常赞同。”

    “不错,真是不错,胜男果然慧眼独到呀!”

    林枫仔细一想,也立刻明白了,这的确是来钱最快,需要最少的一个行业了:“胜男,既然你想要入股,而且这个主意还是你出的。不如就按老四所说的,由你当总裁,替我总领全局?”

    “对,对对,胜男你就答应龙爷吧!”

    见此,云天急忙催促道:“龙爷是军人出身,从小也没有接触过什么商业,而且连网购都没有干过,他什么都不懂的。你要不帮忙,就等着钱打水漂好了。”

    “哼,云天,你为什么这么极力的要我出任龙爷新公司的总裁?”

    云天似乎有些激动过头了,厉胜男顿时感觉不对劲,眼珠一转立刻冷冷的道:“云天,你是不是想让我俗事惨身,然后就没有时间来纠缠你了?然后,你就可以跟张大少到处撩妹,泡妞?”

    “咳咳,你们小两口的事情,可别牵扯到我身上来,哥可是正儿八经的男神,绅士呢,可不是老四这种色狼!”

    张圣泽躺枪,实在有些郁闷。

    “咳咳,滚,滚滚,一边去,你才色狼呢!”

    太厉害了,云天简直服了,没想到厉胜男居然一下子就猜测到了他的心思:“胜男,我真没有这样的想法?咱们两个都要结婚,能不这么怀疑我么?你才是我的真爱,而且你这么能干,这么聪明,我才舍不得抛下你去胡来呢!我发誓!”

    “哼,就没有不偷腥的猫,傻子才会相信你!”

    别看云天说得严正言辞的,但是厉胜男却一点也不相信,愣了片刻后话音突然一转:“不过,此事要是龙爷没有意见的话,我可以答应暂且当新公司的总裁,帮助龙爷将公司走上正轨!”

    “哈哈,太好了!有胜男你相助,可比我这个门外汉瞎搞要好得多,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林枫还以为厉胜男不会答应了,急忙道:“不过,胜男,我们现在什么都没有,完全是光说不练假把式呀!我打算以昌海市为大本营,你看看昌海市有这种网购的公司的么?”

    闻言,云天的确是最为欣喜的了,开办新公司千头万绪非要忙得起火不可,他也可以好好的玩一次了,总算解脱了。

    如果可以,云天真想大笑三声以示庆贺!

    “这个主意,我其实早就有了,而且做了很多的考察。昌海市网购的公司很多,而且还有几家开办得不错。”

    厉胜男缓缓道:“其中有一家叫做‘易趣’的网购公司不错,曾经是做实体产业的,旗下还有一个食品厂,在东城区拥有一栋独立的办公室大楼。我曾经估算过这家公司的市直,大约是十五个亿左右,因为股东不合造成经济危机,可以进行收购。”

    “那好,就收购这家‘易趣’网购公司,以网购的模式来逐步发展,扩大,赚到钱在进军其他的产业。胜男,你先收集这家公司的资料,倒时我们一起去谈并购。”

    林枫相信厉胜男的眼光,立刻定案:“这段时间,我会请冯天魁,光头强加盟建立物流公司。有他们手下的小弟来进行组建物流公司,的确是一个很好的选择,相信他们不会不同意的。”

    “好,我会处理的!

    厉胜男微微一笑,立刻拽住了云天:“龙爷,既然你回来了,那我们也回酒店了。如今看来,短时间是不能离开昌海市了,我得重新选套房子当落脚点了,酒店住着不舒服!”

    “咳咳,龙爷,我先走了!”

    被厉胜男挽着,云天有些苦恼的摇了摇头的跟随而去,好像还委屈了他一般?

    三人离开后,林枫也朝着南宫凝的房间去了,此刻的南宫凝醉得很厉害,睡得很沉。

    此刻,林枫看着南宫凝那美丽的脸蛋,不知为何突然间没有了困意,心中更突然涌现一种莫名的痛。就好像,下一秒他就会失去这个倾国倾城的刁蛮老婆一般。

    回忆起跟南宫凝相识以来的日子,林枫笑了,很温馨的笑了。一个任性,刁蛮,眼高于顶的千金大小姐,硬生生的被他磨得没有了棱角而投入他的怀抱,这种感情,这种感觉是非经历不能明白的。

    不过,林枫却产生了丝丝懊悔。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南宫凝还是当初那个眼高于顶,对人冷漠,任性,刁蛮的女孩。

    而不是如今这个逆来顺受,忍气吞声,一切以自己的男人为主导的女孩。这样她,其实并不是很快乐,只有她能在随意任性,随意刁蛮的时候,才是真正快乐的时刻。

    想着,想着!

    看着,看着!

    不知不觉中,竟然很快的天亮了,而林枫也看了南宫凝一夜,就好像要将她的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都牢牢记在心中一般。

    “枫,你在这里守了我一晚上?”

    天已经差不多大亮了,南宫凝终于清醒而醒来,发现林枫衣服都没有脱的坐在自己床边,很是感动的立刻扑入林枫的怀抱。

    “亲爱的,能守着你,是我林枫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这一夜,是林枫思绪最多,最为痛苦的一夜,也是最为伤感的一夜,各种原因使得他根本无法入睡,任何一件事情都沉沉的压在他的心中,无法喘气,无法呼吸。

    只有南宫凝在自己的怀中,他才感觉到一股真实的安全感!

    “嘻嘻,我老公的小嘴也越来越甜了,我太爱你了!”南宫凝心暖暖的,就好像吃了蜜糖一般,看了看时间后急忙道:“枫,你都一晚上没有睡觉,你先睡会,我去给你做早餐。”

    “凝儿,你昨晚醉酒了,还是我去给你做早餐吧!”这一次,林枫不是嫌弃她做的动手,而是真心心疼她。

    “好了,我已经没事了,你听我的,我去做!”

    可南宫凝却更心疼林枫,立刻将林枫拽到了床上,立刻扬起了小拳头道:“不过,你不许嫌弃我做的东西,我已经尽量在学了,相信以后会更好的。”

    “好,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嫌弃的,老婆做的东西永远都是最好吃的。!”

    看着南宫凝的背影,林枫突然一下子感觉好生失落跟悲哀,有种这是最后的早餐一般,似乎以后在也享受不到南宫凝做的东西?

    已经有可预见的事情就要发生了,必定会阻断他跟南宫凝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