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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子出门的时候还带着隐隐的笑意,这怎么回来了就阴了一张脸,简直堪比阎罗王。东宫的奴才们知道主子不高兴,都战战兢兢的小心伺候。肖总管平日里头就是太子的贴心小棉袄,这下子更是要贴心暖意,赶忙拿了顺气汤给主子消消气。
“主子,陛下差人送了些时鲜的果子。这大热的天,最是消暑不过的,您尝尝。”
明泽瞥了一眼外头,方才倒没觉得如何,现在一瞧就觉得那太阳分外惹人厌,顺气汤都顺不了他的气,“你现在就顺着路的往杂买务走,若是瞧见路上有跪着的宫女就让她给本宫从哪来的滚哪去,别在那丢人现眼!”
好嘛,这是被人气着了,还是个宫女。上次罚了一个,这次又罚了一个。上次那个可是扎扎实实跪了两个来时辰,今儿这个主子刚刚回宫就让起了,明显这个更称主子的心。好奴才就要举一反三,看一想十,肖总管立马应了往外走,还没迈步子就被太子叫住了。
“去拿一盒凝肤膏给她带去。”说完便转身去了内间。
凝肤高虽比不得回春香玉,那也是极好的养肤珍品,若是那细小的伤处,用上半盒那是定点痕迹也无,久用更能令肌肤细腻莹润。看来主子真是上了心的。心里有数的肖总管马不停蹄的办差事去了,他定要亲眼瞧瞧是什么样的女子把殿下的心给勾住了。
明泽换了身衣裳,坐在檀木桌后取了本通鉴细细的看,阳光透过窗棱射进来,在他的脸上铺了一层光,显得他的五官更加精致,整个人都似是画中走出来的公子,举世无双之姿。成亲数载,即便如此瞧见他这般模样依旧是脸红心跳难自已。
太子妃,一身霓裳艳霞裙,衬得她面若娇花,端贵靓丽。她是天生的贵女,安国公的嫡女,皇太后的外孙女,皇后的表侄女。还未出阁时便是昌黎出名的才女,尤其一手琴技简直如火纯青无可比拟。当年皇太后还在世时就定了她做明泽的嫡妻,这门亲事可是让贵妃娘娘咬碎了一口银牙。安国公是谁,是手握西疆兵权的大将军,战功赫赫,与秦川王喆并称百图两大战神,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如今的安国公可是太子的大舅子,自然带着实打实的兵权站在了太子这边。
明泽对这位太子妃也是相敬如宾,俩人育有一子一女,长子慧,两岁时不幸夭折。那是他出兵在外,太子妃怕这噩耗让明泽分神便没有告知,直到他班师回朝,长子已经下葬。因着尚未成年入不得祖坟,明泽特地找的风水宝地将他牵葬。如今两人只有一女,自然千般疼爱,连带着太子妃也颇为关怀。
太子妃轻轻抚了抚鬓角,缓缓的走了进去,朝着明泽盈盈一拜。
明泽起身将她扶了起来,托着她的手坐到榻上,笑道,“怎的今儿个过来了?可是从母后那边过来?母后安好?”
“母后安好,就是有些挂念殿下。殿下若是得了空,便去陪陪母后。”太子妃从宫女手里接过托盘,轻轻推给太子,将那红绸揭了去,“这是母后特地吩咐给殿下带来的,这般的品相可是万分难得。可见母后是真心疼惜殿下的,还请殿下不要太过操劳,让母后担心。”
鎏金的盘子里放的是一块手掌大的龙涎香,能够活血、益精髓、通利血脉,燃烧时香气四溢,酷似麝香而更加幽雅,香气经久不散。龙涎香本就名贵,这般大的更是极为难得。
“徳春,去把这香包起来,让太子妃一并带回去。”明泽笑着拍拍她的手,接着道,“我的身体自然有御医调养,况且如今并无碍。反倒是你,张御医说你前几日还开了几张安神的方子。正好今日这龙涎香你拿回去,那香气宁静安神,对你定然是极好的。”
“殿下……”太子妃眼眶微红,她赶忙用帕子掖了掖眼角,笑道,“瞧妾身,殿下分明是疼爱妾身,妾身竟还这般了。若是天底下的女子都知晓殿下是这般疼人的,那还不得都要嫁给殿下。”
明泽也只是笑笑,仿若嘴角那三分笑意从来未曾淡过。
她捏了捏袖口繁琐的花纹,开口道,“方才妾身路过章台苑,正好瞧见了殿下。”
明泽“唔”了一声再无他话。
“似乎还有两个宫女……”太子妃赞叹道,“妾身没想到,宫女子中竟有这样的好颜色,比若西子也是不为过的。殿下以前可曾是见过的?”
明泽低头品了一口清茶,茶香四溢,口齿留香,“见过。”
太子妃瞧不见明泽的神色,心口却有些闷,面上的笑容依旧雍容,“这般倾城之貌埋没后宫未免可惜,她得幸与殿下识得,若是能入东宫伺候定是极好的因缘际遇。不知殿下意向如何?”
明泽抬起头,静静的看着太子妃,他眼中如冰雪初融,嘴角微勾,清风朗月,“你有这般心思,本宫甚为欣慰。至于你口中那个赛比西子的就不用管了,但是另一个就接进宫里来吧。”他拿着茶盖轻轻扫着茶末,“已经是本宫的人了,就没有留在外头的道理。”
太子妃的手在广袖下微微一颤,笑意盈盈,“殿下放心既是。”
***
元宝一路哭哭啼啼,凌安只当她被明泽给吓着了,好生安慰了一番才回了住处。没曾想,第二天就听说杂买务的宫女攀上了太子,给太子妃要进了东宫伺候。
当时凌安什么想法呢,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甜豆过来告诉凌安的时候是满脸惊讶与欢喜,她瞧见凌安瞬间煞白的脸色也是十分不解,但也没说什么就回去了。
凌安能想到的是什么呢,她想到了明泽荒诞的做法,然后他怎么会跟元宝掺和在一起,又是什么时候掺和在一起的呢。她不知道,她只知道昨天才见过那个阮崇元,然后第二天元宝就进了东宫。如果不是阮崇元搞的鬼,她就不信凌!
可是怎么办,她什么也干不了。
在她的心里头,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她的好友进了那华丽的牢笼。锦衣玉食又有什么好呢,几十个女人争夺一个男人,或是被弃之如敝履,或是久伴孤灯夜夜难眠,哪一个也不该是元宝这样的姑娘该去承受的。她需要的生活应该是简简单单,充满欢声笑语夫妻恩爱和睦的家庭。凌安很早就想好了,她要沈合给相看着,若是有好人家就多留意些,等到元宝出了宫便介绍给她,若是俩人同意,凌安愿意以娘家人的身份给元宝准备一份丰厚的添状,让元宝嫁的虽不至红妆十里,那也要脸面齐全,风风光光。她相信,以后有沈合这个靠山,元宝的日子总归不会很难。可是这一切,都破灭了,她成了太子的人。
凌安虽然不把事情放在心里,但是她有觉悟的,她知道,自己早晚要爬上明泽的床,她总归是要成为太子的人,然后遇见更多太子的女人。但是她从来没想过,这些女人中会有她认识或是在乎的人,然而,现在有了,那个人是元宝。
她可能在不远的将来要跟她的好友分享一个男人,即便这个男人凌安可能并不爱他,但是只要想一想她都觉得万般难受。
凌安只想找到元宝好生问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桃红进屋时就看到凌安白着一张笑脸呆坐在那里,眼神放空,她突然就心情很好。瞧,这个傻子往日里念念叨叨的好友钓上了太子这条真龙,最终飞黄腾达弃她而去了。她呢,即便和辉王爷令眼瞧过她又如何,照样还要回到这里做着没完没了的针线活,即便是那一张精致的脸也救不了她低贱的命运!哈,凌安真是个傻子!
“怎么样?难受了?受不了了?怎么办,看你这个样子,我的心情简直好得不得了。”桃红径直坐到凌安对面,吹了吹猩红的指甲,“我老早就跟你说过,宫里头的女人哪个是简单的,哪个不想一飞冲天去享那滔天的富贵。瞧瞧,就是那呆头呆脑毫无心机的元宝照样心里头藏着勾勾绕绕。真是小瞧了她了,往日里一副小白兔的模样,没想到是只真正的狐狸!哈,没想到吧?元宝什么时候勾上的太子她也从来没有跟你过的吧?你把别人当朋友,别人把你当狗、屎啊!”
凌安空洞的眼睛渐渐聚焦,淡淡的看着桃红,一眼不发。
如此看着,便让桃红一身难受,可是奚落凌安的心思远远高于其他,她喜欢幸灾乐祸,尤其是看凌安难受,“你猜猜她是怎么瞒着我们爬上了太子的床?真是很难想象这样的元宝是怎么的使劲浑身解数去逢迎太子,是不是做了那最下流的婊/子也不屑去做的勾当?”
“你说够了吗?”
“没有!没有!”桃红最看不惯凌安这种云淡风轻,出落无尘的样子,“你以为你是谁,这深宫的大染缸里谁又比谁高贵?!你装清高给谁看,谁爱看?!你又是什么东西,你总有一天会像其他人一样变成彻头彻尾的骚/货,下贱的匍匐在那些男人身下摇尾乞怜,被他们狠狠的玩弄折磨!即便那是一副肮脏衰老爬满褶皱的身子,浑身散发着死亡的气息,你也要趴在他的身上展尽风骚,祈求怜惜,就为了那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
“我,可以轻易得到,却从不想要,所以我无所谓。你得不到,却又万分想念,所以你不择手段。可是,即便你费尽心机,争强好胜也没有得到你想要的,所以你宁愿去抓住那最后的机会,被压在一具肮脏的肥腻的身子下头,即便那个人连个男人也算不得……”
“闭嘴!闭嘴!”
面对桃红的歇斯底里,凌安只是淡淡的一笑,“现在的你确实比不得任何人。跟我比,起码我还是干净的,还可以在这里嘲笑你的肮脏与不堪,委身于一个阉狗,确实令我大开眼界。你是很羡慕元宝的吧?羡慕她可以成为太子的女人,起码,太子的身体还是年轻强壮,充满力量。即便是要卖身,也希望卖的好。而你……这辈子就彻底完了。谁愿意要一个阉狗玩剩下的破鞋。即便你得到了,也是永远受不住的。哈,彻头彻尾的蠢货!”
凌安不是心肠歹毒的人,但也不是慈悲心善的大好人。她知道桃红的痛处,桃红追逐一切财富及权利去打造有光鲜的外表,却不愿意将背后的丑陋暴露在人面前。她要的是别人热切的目光,羡慕到极致的目光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感,证明自己的正确,她要让所有人都嫉妒她,羡慕她。她看不惯任何比她过得更好的人,大家可以一起穷,但是她永远要比穷要好一点,哪怕一点点,大家可以一起风光无限,但她永远要最风光无限。或许被漠视了太久,或许天性使然,她要做的就是人群中最耀眼的那个,最受瞩目的那个。或许这就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她现有的一切不足以支撑她的野心及欲望。所以她使劲一切往上爬,以至于爬进了泥淖。
桃红是打心底不愿承认的,她的一切来源于孟掌事,一个肥头大耳,大腹便便油腻腻的阉狗,所以她从来只是挥霍,只是打扮,近乎癫狂般的炫耀,却固执坚决的隐瞒他们的关系。即便有风声传出,她也歇斯底里的疯狂阻止,乃至报复,用尽手段掩盖这段腐烂****的交易。
所以这些日子以来,没有人会挑明一切,即便众人心知肚明,也从来不会说出来。
而凌安,说出来了,当着桃红的面,字字如刃,将她的光鲜亮丽削的分毫不剩,露出最内里的肮脏菴臜。
紧闭的房门后是桃红疯狂的吼叫以及嘈杂的东西破碎的声响。
当天晚上,凌安“偶遇”明泽,质问他在元宝的事情上到底做了些什么。
明泽笔直的立在那里,周身包裹在黑暗中,他的眼睛很亮,却充满戏谑与讥讽,“太子当时身中迷药,你的好友夜遇太子自愿献身,仅此而已。哦,地点就在太液湖旁那晚本官遇到你的地方,一池的荷花。真是巧合的缘分。”
她还能说什么呢,杂买务的人为什么会平白无故的去太液湖呢?相距甚远的地方有什么原因非去不可呢?太子、迷药,还是夜里……
世上哪里来的那么多巧合?
面前的男人也只是在成全她,成全元宝罢了。
凌安抬头,看着朗朗的星空,心却渐渐往下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