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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花被陆锦屏点中了,是他选择的两个女子中的一个,名叫玉峰。这女子尽管是卖艺不卖身的清倌儿,但一副魔鬼身材,曲线玲珑,凸凹有致,特别是胸前一对胸器,当真名如其人,如同两座圆润高耸的山峰一般,格外引人注目,所以得到了在场几乎所有男人都热烈目光。这女子展示的才艺是书法,一笔行草很是得到了不少文人骚客的赞赏,不过书法这玩意在秦楼才艺里不容易得高分,不过,好在她有一副勾魂的魔鬼身材,还是夺得了第三名探花。
三甲定下之后,三个女子无不欢欣鼓舞。其他女子却都脸上露出不服气的神情。陆锦屏暗自好笑,看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句话的的确确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朱云娘笑吟吟说:“下面,请各位爷们选姑娘伺候你们吧!先前投票是刺史大人最后一个头,现在挑姑娘,那就得反过去,让刺史大人第一个选,不然刺史大人可不就吃亏了吗?”
这一下众人又是一片哄笑,那是当然,领导当然要先挑好的,千古都是这个道理。没有等手下人挑完了,领导吃剩的的道理。
冯刺史当然也不会客气,便站起来,他也是花丛中的老手,经常出入青秦楼,所以对这些并不忌讳。一只手背在身后,一只手捋着山羊胡子,慢慢的从姑娘面前缓步走了过去,最终站在了花魁风蝶的面前。伸出了手。
风蝶不自胜,满眼柔情,几乎要化成水一般。玲珑有致的身子如同麦芽糖似的粘在冯刺史身上。
等他们回到座位,朱云娘微笑对陆锦屏说:“爵爷,该您来挑了。”
陆锦屏连忙摆手说:“不用了,不用了,我是来喝酒的,再说了,别驾大人和司马大人都没挑呢。哪轮到我呢?”
那两个人哪敢跟陆锦屏抢风头,赶紧客气。让陆锦屏先挑。
陆锦屏却还是摆手,旁边冯刺史道:“爵爷,既来之则安之,你来啦。却不选姑娘,那来做什么?要喝酒哪个地方不能喝呢?既然到了这里不喝花酒,不找个姑娘陪着,不成话的嘛!哈哈哈。”
陆锦屏想想也是,入乡随俗嘛,何必假正经,于是随手指向自己先前投了一票的那位探花,说:“就你吧。”
他也不敢随便点其他人,如果说第二个挑。却选了一个没有进入三甲的姑娘的话,那就说不过去了,别人以为他对这个投票有意见呢。再则说。在他看来,这位探花也清纯可爱,一笔字当真让人赞叹,所以刚才自己投了他一票,此刻叫他来陪那自然是天经地义的。
位列第二榜眼的姑娘名叫代秋,她的诗词是二十五位姑娘中最好的。而且才思敏捷,歌舞琴艺也都不错。身材虽然比不得风蝶和玉峰那么惹眼,却也算得上惹火,原以为陆锦屏会选她,毕竟她是第二,而且自持自己的文采绝对高出位列第三探花的玉峰一筹,没想到陆锦屏却偏偏挑了第三的探花,没有选她,鼻孔轻轻地哼了一声,俏脸一寒,微微扭过脸去。
玉峰也有些意外,但是又在情理之中,毕竟刚才陆锦屏投了她一票,她是记在心里的,现在陆锦屏选她,心中倒也不如何意外,扭着魔鬼般的身材,特别是那对高耸的玉峰,喜滋滋来到了陆锦屏身边,先撩起裙裾福了一礼,然后才款款的坐在了陆锦屏身边软塌上。
没想到接下来的别驾和司马两位大人也没有挑选榜眼代秋,因为代秋也是头上不插花的卖艺不卖身,而这两位却对才艺并不如何看重,反倒更看重女人的容貌,所以挑了两个年轻火辣的姑娘,排名也比较靠前的陪伴身边。
那代秋脸上有些挂不住,一张俏脸更寒了,眼睛已是噙满了泪水。她想不到位列第二,居然前面的好几位大人都没有选她,不由得有些凄苦,低头垂泪。
这时,终于有人哈哈笑着说:“榜眼代秋姑娘,你还是来陪我吧。我到对你的诗才颇为赏识,来来来,坐我身边来,咱们喝酒联句。”
代秋抬头一瞧,见是那位衙门的张兵曹,不禁苦笑。这兵曹不仅已经是五十来岁的半个老头,而且,生得五大三粗,尽管听说他倒也有几分文采,可是,他的外表跟他的文采似乎不相称,看着更像一个杀猪匠。但是人家好歹也是衙门的兵曹。更何况此刻只有人家挑她的,她又能如何选别人呢?抹了一把眼泪,展颜一笑,袅袅婷婷走了过去,福礼,端坐在他身边。
接下来,这些朝廷官宦、名流乡绅和风流雅客都各自选了心仪的女子,陪坐一旁,举杯欢畅。
而此时,整个大厅的座位也改成了回字形布局,以便女子场中歌舞助兴。
陆锦屏酒量不大,但是胆量不小,有人来敬酒,都是酒到杯干。冯刺史连声赞叹,说他酒量了得。这下子把身边的风蝶引起了好胜之心,她也喝得有些醺醺然,因为陆锦屏先前给她曾经投过票,对陆锦屏当然相比冯刺史这老头更是兴趣,便借着酒兴,让丫鬟找来一个特大号的青铜酒盅,斟得满满的,来进陆锦屏面前,说:“奴家敬爵爷一杯,并为爵爷歌舞一曲,不知爵爷是否赏脸?”
说罢双手盈盈将那特大号的青铜酒盅送到了陆锦屏面前,香腮酡红,眉目含情瞧着他。
一听这话,众人便都起哄,纷纷让陆锦屏接招,可不要丢了男人的脸。
陆锦屏瞧着那满满一盅,这一盅下去至少有一斤,不过,这酒度数不太高,陆锦屏喝惯了现代的高度酒,这低度酒他倒也不在话下,只是这低度酒一旦醉了后劲很大,第二天可是有些头痛难受的。但此刻他又如何能推杯不接呢,当下笑嘻嘻点点头说:“既然姑娘愿意为我歌舞,漫说是一盏酒,便是一坛酒也要喝的。”
此言掷地有声,四周人等纷纷高声叫好。
风蝶更是欣喜,手提裙摆,如碧波荡舟退后几步,纤纤素指一抬,两个侍女送来了她的那把琵琶,众人以为她又要施展那反弹琵琶的软骨舞蹈,却见一个侍女端来一根圆凳放在场中,又摆了一张古色古香的几案,上面还焚了一炉清香,这才知道她不是跳舞,而是专心弹琵琶。立即都安静了下来。——冯刺史的女人演奏,又有谁敢打扰她的雅兴呢!
只见风蝶轻拢慢捻,叮咚有声,当真是大珠小珠落玉盘的赶脚。陆锦屏不禁暗自点头。这女人惹火倒在其次,这琴艺却也非同凡响,不亚于她那反弹琵琶。先前光顾看她软骨功了,没注意听琵琶,此刻细细听来,果真是造诣非凡。
众人聚精会神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风雨声敲打着头顶的琉璃瓦和两侧的窗棂,落在院子里金砖铺成的地面上,发出异样的而又让人心旷神怡的叮咚声。
斜风细雨中,风蝶抬眼望向窗外迷蒙的雨幕,用带着淡淡忧伤的曲调,开始吟唱:
六律铿锵间宫徵,伶伦写入梧桐尾。
七条瘦玉叩寒星,万派流泉哭纤指。
空山雨脚随云起,古木灯青啸山鬼。
田文堕泪曲未终,子规啼血哀猿死。
当她最后一句“子规啼血哀猿死”刚唱完,就听“铮!”的一声,一根琴弦断在了她的素指之下。
琴声就此戛然而止,一时间场中寂静到有些诡异。
这首诗的确让人有悲凉之感,最后甚至有死亡气息,而偏偏这时琴弦断了。——古人弹琴对这个很有讲究的,琴弦断了,若不是有人偷听,便是预示着会有不祥的事情发生。又是堂堂刺史看上的女子,此刻不管是出言宽慰,还是插科打诨都是不妥。众人都是知道此刻闭嘴是最好的选择,所以场中俱静无声,只有窗外嗒嗒的雨滴。
风蝶呆呆的望着断了的琴弦,也愣在了当场。
还是陆锦屏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冷场,高声道:“果真好诗好琴,风蝶姑娘才艺冠绝天下,当得起这花魁二字,陆某佩服佩服。”
说罢,双手端起眼面前的那一大盅酒,站起身,先侧身向冯刺史点头致意,然后走到场中风蝶面前说:“花魁姑娘,你不陪我喝一点?”
风蝶这才如梦初醒,站起身苦涩一笑,说:“我从小到大学琵琶,只有换琴弦的,却从来没有断琴弦的。今日风雨交加,琴弦断了,以致心神不安,还请爵爷见谅。”
陆锦屏笑的:“我倒听说抚琴时若是琴弦断了,必有人偷听,可能是高山流水遇知音啊,我当然不是姑娘的知音,我不懂琵琶,姑娘的知音应该是冯刺史。姑娘琴弦断了,是遇到冯刺史这位知音的吉兆,何必做不祥之解呢?”
一听这话,众人立刻连声称是,很快便将场中拘谨尴尬给抹了过去。连风蝶脸上也露出了一丝微笑,福礼道:“爵爷这么一说我心里也就踏实了。”
说罢,招手叫丫鬟送来一杯酒,浅浅一笑,说:“我陪着爵爷干一杯,多谢爵爷赞赏。”
说罢一饮而尽,瞧着陆锦屏。
陆锦屏深吸一口气,慢慢将那满满一大青铜酒盅的美酒悉数灌到了自己肚子里,嘴角连一滴都未曾流淌,看得众人不禁目瞪口呆,连声称赞好酒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