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选妃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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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轩疑惑问道:“你该不会早就已经有搬家的打算,这几天已经物色好了住的地方吧?”

    郑翼晨一口否认:“没有,我绝对是一时兴起,这段时间事情太忙,都忘了有人送我一套房子了。”

    李轩不由自主坐正身子:“房子在什么地段?事先声明,如果是城中村这类住所,打死我我也不会住,我宁愿住在这里整天被变态邻居骚扰。”

    郑翼晨语气鄙夷:“哼!如果你是女人的话,绝对是那种贪慕虚荣,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后座笑的人。”

    李轩不以为意:“人总是要有些追求,别笑我功利,很多的发明创造,还不是一大批功利主义的人为了自己生活过得舒适一点,鼓捣出来的。”郑翼晨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和他过多纠缠,回答了李轩上一个问题:“那所房子,在天河区五羊新城和平路。”李轩一脸愕然:“你没说错吧?那地方可是G市最繁华的中心地带,寸土寸金,这几年房价坐火箭一样往上涨,五羊新城附近的房价,已经涨到了两万五一平方了,有资格住在那地方的人,非富即贵,最不济也有上千万的身家。”

    郑翼晨笑道:“何止上千万的身家,借我房子的人,我跟她要一亿的诊金,她都能毫不犹豫,一手抛出!”

    李轩一脸狐疑望着郑翼晨,仿佛他的头顶突然长了两只犄角一般:“一亿诊金?!真是狮子开大口,你什么时候学会敲竹杠了?”

    郑翼晨无奈苦笑道:“那是一个误会,我就随口一说,没想到她真给。”

    说完就将飞机救治徐少涵后,纪敏在机场门口等候接送,两人在车内的一番对话,和盘托出。

    李轩自诩豪爽,一掷万金,但是一下子出手上千万的败家行径,却从未有过,更别提在千万后加一个零了!

    那可是一亿啊!换成百元大钞,可以堆满一间二十平方米的屋子,绝对能活生生把人砸死!

    李轩对郑翼晨彻底服气,竖起了大拇指:“你的境界可真高,哥们自以为手中有钱,心中无钱,已经够了不起了,没想到你一个穷苦大众,居然能做到手中无钱,心中也无钱,绝对不会被金钱蒙蔽双眼,维持本心,实在太了不起了!”

    郑翼晨摸摸头,不好意思说道:“我……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啦,就算你使劲夸我,我也不会觉得高兴的。”他嘴上这么说,脸上不由自主洋溢着得意的微笑,看样子还是很高兴。

    李轩正容说道:“不过,我还是想说一句:你丫真是个傻缺!”

    郑翼晨淡淡一笑,对他这句评价不予置评:“虽然拒绝了一亿,但是成立了一个基金会,又得到了一套市中心的豪宅,也算是我赚到了。”

    李轩将熟睡的罗宾小心抱到沙发的一角,长身而起,拍手说道:“很好,那我们明天就搬家了,我先去收拾东西。”

    翌日正好是星期天,郑翼晨不用去上班,他和李轩一大早就起床,将昨晚打包好的行李,一件件搬到楼下。

    李轩的行李比较简单,就只是几件换洗的衣物,郑翼晨则负责了许多,除了衣服以外,还有他的笔记本电脑,火罐,毫针,听诊器等医疗工具,还有裱在墙上的那副外公的墨宝,此外还有两大箱的书籍。

    对于很多人来说,搬家最痛苦的,莫过于搬抬某些大件的家具电器,但是郑翼晨对于家具电器,并没有半点留恋,他最宝贝的事物,始终是从初中开始,就积累到现在的一大堆书。

    这些藏书,可以说是见证了他初中到现在的一连串成长岁月。

    初中的时候,他最爱收藏的,是一套又一套的漫画书:《龙珠》,《幽游白书》,《灌篮高手》,也曾有过热血中二的年纪,甚至为了模仿孙悟空的超级赛亚人状态,专门去染了个黄发,就连眉毛也染黄了,然后被一贯稳重守旧的父亲斥为妖孽,抓到理发店剃了个光头,连眉毛都剃了个精光,害他被同学嘲笑了许久,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怀疑自己不是父亲亲生的。

    高中的时候,他的猎奇心理到了一个膨胀的地步,最爱看一些科幻悬疑小说,为此买了全套的《卫斯理》系列,还有《金田一探案集》,看得是如获至宝,上课也没心思听,以致高考失利。

    而大学则是他一身的塑形阶段,他迷上了古老的中医,不可自拔,废寝忘食在图书馆中淘书:中医四大经典,《类证治裁》,《医林改错》,《儒门事亲》……有一些书籍在图书馆没法找到,他就会设法去孔夫子旧书网淘到,在飞机上阅读的那本《金匮要略》,就是他费尽偌大心血,淘到的一本藏书。

    漫画,小说,医书这三类书籍,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却在郑翼晨身上,得到了高度的调和统一。

    爱看漫画,让他保有一颗童心和一腔热血,悬疑科幻类的小说,使他的想象力与逻辑力得到锻炼,勇于向未知领域探索,才能在医学方面,有着过人的悟性与心得。

    医学,则是他一生为之奋斗的目标了,今后的无数岁月,医书对郑翼晨来说,就像是鱼离不开水,树苗离不开土壤。

    郑翼晨将一本本藏书放到纸箱打包好,自然免不了感叹一番,李轩则是诸多怨言,原因是这些书实在是太重了,搬抬的过程中,小土豪忍不住抱怨了一句:“看来秦始皇焚书坑儒是有道理的,遗憾的是,没有真的把书都烧光了,害我现在要遭受这种罪!”

    在李轩和郑翼晨搬东西的同时,罗宾看到自己的罐头被优先放置在车厢后,算是松了口气,迈着优雅的步伐,一脸慵懒与倨傲,走向小区对面的草地。

    草地上,二十来只不同品种,不同毛色的猫整整齐齐站成一排,如同等待检阅的士兵方阵。

    这些猫唯一的共同处,就是它们的性别,清一色的公猫。

    罗宾犹如御驾亲征的女王,目光睥睨,扫视了公猫一眼,喵喵叫了几句,仿佛在下达什么指令。

    它正在进行自己的“选妃仪式”,离别在即,罗宾也有放不下的东西,就是这一群猫咪。

    来这里大半年后,罗宾凭借强大的气场和钢铁的手腕,发展了一个大大的后宫,方圆五十里以内的公猫,都成了它的“宠妃”。

    现在,女王要跟着主人离开,不可能把这批猫全部带上,就只能从这批猫咪中,选出一只跟着自己离开这里。

    公猫听了罗宾的叫唤之后,左右互望,似乎非常无所适从,神态颇为可笑,一个毛色纯白,眼瞳如同绿宝石一般的波斯猫站出来,温柔叫唤了几句,想要靠近罗宾身边,惨被它猫尾横扫,打中左眼,喵呜痛叫一声,很想逃窜离开,终究还是不敢,蹲在一边,了无生气。罗宾臃肿的身子卧倒在绿茵茵的草皮上,眯着猫眼,看似熟睡,实则一直闪耀着寒光,它惰性发作,趴下了,就没准备站起来,喵喵叫了两声,似乎在催促什么。公猫们,如同走T台的模特一般,依次从罗宾面前走过,像是等待帝王宠幸的妃子,极尽妖娆,卖弄风情。这场别开生面的T台走秀结束后,李轩和郑翼晨,也正好搬完所有东西,准备出发到新住所,开始大声叫唤罗宾的名字。

    罗宾霍然起身,神色焦躁,眼珠滴溜溜转了两圈,伸出猫爪,指向一只瘦小的狸花猫。

    狸花猫身材瘦小,品种普通,血统也不优越,见罗宾一开始连最为高雅的波斯猫都看不上,自己绝对没有半点机会,正在自惭形秽,垂头丧气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

    见到罗宾指向自己,狸花猫欢快叫了几声,在落选的公猫们嫉恨的目光下,跑到罗宾身边,伸出舌头舔了舔它身上的毛发,举止亲昵。

    罗宾带着狸花猫,跑到了车子旁边,不等招呼,直接跃起,穿过车窗,跳上了车子后座。

    狸花猫可没那么矫健的身手,学着罗宾的姿势一跃,一头撞在车门上,它起身后,摇摇晃晃后退几步,加速飞冲,这一次跳的比第一次高了十多公分,但依旧逃不脱被一头撞在车门的命运。

    郑翼晨摇了摇头,伸手打开车门,让狸花猫挑了进去,又随手关上。

    在草地上的猫咪,聚到了路边,望着车子,齐声发出古怪的叫声,如同婴儿嚎啕大哭,此起彼伏,甚是响亮。

    李轩坐在驾驶座上,绑好安全带,发动车子,口中啧啧称奇:“想不到,我们搬家的时候,反倒是一群猫来给我们送行,看样子我们沾了罗宾的光了。你听听这叫声,多凄凉,它们肯定很舍不得罗宾。”

    郑翼晨一点也没有感动的意思,他阴沉着脸,说道:“快点开车,这种声音,我小时候在乡下听得多了。猫只有在发情的时候,才会发出这种叫声,它们是在集体向罗宾发出求偶的讯号,要是罗宾心软的话,等一下,整个后座就会被这群猫咪霸占了!”“千万不要啊!猫屎那么臭,弄脏了车座,味道很难去掉。”李轩心头一凛,嗅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赶紧发动车子,离开了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