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鬼王“邀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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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乎,屋子中出现了一个有趣的场景,罗宾站在一旁,左右摆动脑袋,看着李轩的身子不住前行,又不断被抛飞,被郑翼晨当成皮球一样肆意玩弄。

    “李轩,你就别死撑了,快点认输。”

    “输你妹,再来!”

    “勇气可嘉,可惜没用。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哎呦!”

    这样飞来飞去,就算是一个铁打的人也受不了,更何况是娇生惯养的李轩?

    在他第十二次从半空坠落到沙发时,终于筋疲力竭,再也爬不起来,主动举手投降:“不打了,累死我了,算你赢。”

    郑翼晨面不红气不喘,居高临下,气定神闲望着李轩:“知道厉害就行,你休息吧,我洗个澡先。”

    他从李轩出场至今,一直都是被打压的对象,好不容易利用比武扳回一城,心中欢喜可想而知。

    “还是让我先洗吧,你去帮我铺床。”

    “你真把我当佣人使唤啊?魂淡。”

    “我可是社交界人称多金贵公子的李轩,怎么可能会铺床?”他对自己的懒惰供认不讳,说的理直气壮。

    郑翼晨早已习惯了这人的无耻,转身走进客房,拿出橱柜中的被子,为李轩收拾床铺。

    “喂,记得要垫两张床垫,不然床太硬,咯的我睡不着。”

    “你只是高富帅,别装什么豌豆公主,贱人就是矫情。”郑翼晨顶嘴之后,还是老老实实按照李轩的要求办了。

    在郑翼晨铺床的同时,罗宾拖着它用来睡觉的枕头闯了进来,用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看着郑翼晨。

    “知道你想要我做什么,别卖萌了,魂淡!”郑翼晨没好气的把它抱起来丢到铺好的床上。

    很明显,这只懒猫今天是打算和他的男神一起睡了。

    第二天,吃完早餐,郑翼晨要去上班,李轩则想着要去贯彻开咖啡厅的计划,准备去母校勘察,选个好地段,最好是黄金视角,能将往来美女一览无遗。

    他嘴里啃着一根油条,含糊不清说道:“小弟囊中羞涩,不知兄台可否资助?”

    郑翼晨早已习惯这个土豪在别人面前充大款,在自己面前却哭穷,把自己当提款机,黑着脸,从钱包里掏出一千块钱,丢到餐桌上。

    李轩拿在手中,仔细清点数目,怫然不悦:“才这么点钱,你在打发乞丐吗?”

    郑翼晨整了整裤带,最近生活太好,腰围变宽,裤子显得有些太窄:“做乞丐那么好赚?我今天就去医院辞职,然后穿一身破衣裳,到天桥底下,摆个缺角的旧碗乞讨,看看生意如何。”

    “说起天桥,就让我想起之前遇到的一个乞丐,也是在天桥底下,四肢都没了,就剩下个身子还有一个头颅,躺在地上痛苦呻吟,引来路人侧目,纷纷掏钱捐款。我看到他那么惨,也忍不住扪心自问:他,都四肢俱残了,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难不成是马路吸收了过往人群的人气,跟孙悟空一样,直接从石头里蹦出来?”

    郑翼晨没好气说了一句:“是啊,是啊,大地会怀孕,我们去野外野餐,要铺一张野餐布,不是为了整洁,而是为了给大地避孕,不要让它吸收我们的人气,又蹦出几个这种四肢残废的孩子。”

    李轩拍着大腿,乐呵一笑:“你可真幽默。”

    郑翼晨撇撇嘴,回敬一句:“怎也不及你万分之一的滑稽。”

    他转过身子,准备出门,李轩急忙叫住他:“等一下。”

    “我没空听你讲俏皮话。”郑翼晨依旧没有止住去势。

    李轩一个箭步上前,双手搭在他的肩头上,认真说道:“我是想要帮你。”

    “帮我什么?”

    “你刚才不是说,要穿破衣裳去天桥下乞讨吗?我乐意为你效劳。”他说完阴恻恻一笑,运掌成爪,扯下了郑翼晨的一截衣袖,吹着口哨,率先出门去了。

    “魂淡!我刚买的衬衫。”郑翼晨对新衣服的不幸“阵亡”心疼不已,重新跑回房间,换了件格子衬衫,才走出门口。

    上班的时间,依旧是无比煎熬,除了邝雅芝之外,小护士们没给他好脸色看,逮着机会就数落几句,骂得郑翼晨狗血淋头,看来她们对于郑翼晨的怨愤,绝非短时间内可以消除。

    奇怪的是,从昨日到现在,郑翼晨都没有见到晓桐出现,有心询问护士们,也不敢开口,只因他知道问不出结果,迎接他的肯定又是一场炮轰,何必自找苦吃?

    下班之后,郑翼晨坐了一个半钟头的车,去了一趟中药店,这是一家同仁堂的分店,已经有将近百年历史,中药炮制技术,在国内首屈一指,信誉一流,服务态度也很好。

    如果是买寻常中药,郑翼晨随便选一家中药店即可,之所以专门大老远跑到这里,是因为他要买的药,是普通药店没有销售的犀角。

    犀角为清热药,清热凉血药。功能清热、凉血、定惊、解毒。

    近年来,国家明令禁止,不得猎杀犀牛,夺取犀角,导致犀角产量稀缺,在药店已经买不到这味中药,临床上常用功能近似的水牛角代替,虽然药效大减,但也聊胜于无。

    郑翼晨所能寄望,就是拥有百年信誉的同仁堂,能有些许库存。

    他买犀角,并不是用于清热凉血等用途,而是为了驱除蛊虫。

    昨夜蛊虫即将振翼高飞的那一幕,在他心里留下阴影,今晚又要给李轩行针,看看他体内有没有残余蛊虫,所以准备利用犀角作为防御蛊虫反噬的利器。

    《驱蛊燃犀录》有载,将犀角研磨成粉,点燃后出现的烟味,能使诸邪辟易,可以克制任何一种蛊虫,就算是蛊术中最恶毒的金蚕蛊,也能克得死死。

    他到了药店之后,先买了几味中药,和柜台一个白须老人闲聊片刻,对手中几味药做出点评,观点独到,引起了老人的兴趣,和他兴致勃勃讨论起来。

    老人刻意出一些关于中药炮制方面的知识考验他,郑翼晨侃侃而谈,对答如流,惹得老人见猎心喜,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郑翼晨见聊得差不多了,才委婉提出想要买犀角的要求,老人倒也爽快,直截了当说道:“如果是不懂的人来买,我一定不会卖给他,小老弟对中药的理解那么透彻,一看就是学正统中医的人,也罢,店里最后的三两犀角,都卖给你,不过价钱方面,就要贵很多。”

    郑翼晨兜里揣着三十万出门,钱对他来说,那就不是个事,老人报出价钱之后,也不砍价,直接拿出银行卡刷卡付账,一眨眼卡面上又少了五万元。

    郑翼晨请老人将犀角磨成粉末,分成将近三十份,用锡箔包好,拎在手中,和老人挥手道别。

    在计程车上,他接到了来自李丽珊的电话。

    “翼晨,在忙什么呢?”李丽珊的语调娇柔婉转,如同夜莺啼叫。

    “珊姐,没在忙,准备搭车回家休息。对了,你的腿还好吧?”他给李丽珊施行的治疗,由于时间紧迫,只进行到续骨的疗程,并没有继续最后一个步骤:洗髓,所以对李丽珊的状况,还是有些担忧。

    “正常的行走,跑步都没有问题,上蹿下跳就有些吃力,这种恢复情况,我已经很满足了。”

    “那就好。”郑翼晨这才放下心来。

    “对了,我选的礼物,你那个朋友看了之后,有没有感动地痛哭流涕啊?”李丽珊自认做了一件了不得的好事,开腔邀功了。

    郑翼晨尴尬不已,当然不敢实话实说,泼她的冷水:“嗯,有痛哭,没流涕,你挑的礼物很好,很漂亮,谢谢你了。”

    “那还用说?以你珊姐的眼光,帮你哄女生开心,还不是板上钉钉的事?”李丽珊笑着说道。

    郑翼晨不想就这个话题讨论下去,唯唯应了几句,转口说道:“珊姐,你打电话给我,应该不是为了邀功吧?是不是有其他要事和我商量?”

    “对啊,你上次不是说过很想见高灿森导演一面吗?”

    郑翼晨握着手机的手不自觉用上了力,指关节发白,兴奋的说道:“珊姐,难道……”

    李丽珊说道:“我到了剧组之后,专门跟他说了一下你的事,听说我的腿能那么快痊愈,都是你的功劳,他也很承你的情,希望明天能见一下你,当面表示感谢。”

    郑翼晨知道,让高灿森点头同意见面,是一件难事。他将一切都赌在拍摄中的电影,为了将震撼度达到最大,不得向无关人等透露半点风声,自己属于无关人等,他却乐意见一面,确实是非常难得。

    “明天是吧?没问题!我立刻打电话请假,珊姐,麻烦你把剧组的所在位置告诉我。”

    “就在郊区以南四十公里,三元里村。详细地址,我等一下发短信告诉你。”

    她说到这里,似乎有人叫唤她的名字,李丽珊应了一声,对郑翼晨说道:“好了,有人叫我,我又要去拍戏了,明天见。”“明天见,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