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相形的动物

夜尘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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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三双眼睛齐刷刷的看向大门。林株也跟着看了过去,心里多少有点忐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这个蚯蚓小姐同她有仇,每次见她都咬牙切齿的。

    就看见燕秋吟花枝招展的走了进来,她穿着粉色的紧身薄衣裙,外面披着纯白色的轻纱,像件薄纱披风,更显得腰身纤细盈盈一握。

    她像只蝴蝶般的瓢进了大门。

    看到三位男子,袅袅婷婷的走走了过来,浓浓的香味儿随即弥漫,。微微见过礼,便很大方的坐在了燕无忧身边。

    林株忙帮她倒了茶水退后。

    却一眼看见自己的两个堂姐都穿着印花布衣裙,头上挽着鲜艳的缎带,也花蝴蝶般的从门侧溜了进来。

    林朵一进菜园,便四下寻找书墨,见没有他的身影,失望的低头默默地去墙角清理杂物。她还懂点规矩,既然来了,怎么也的找点事儿做。

    林云进了菜园,首先看了一眼三位美男,看并没有人注意到她们,眼珠一转提着墙根处的一根小铁铲去了菜地。边走边用眼角处偷偷的看金臻。

    今儿一大早,她正要来菜园,想帮着林株干活儿,然后拉着她一起去金少爷家转转。虽然她自己或者带上林朵只能在大门口转悠,那个弯腰驼背的家人是不会放她进去的。可是已经很多天没看到金少爷了,心里空空的,饭都几乎吃不了了。

    却是刚刚走到菜园院墙拐角处,远远的看见金小光燕无忧慢悠悠有的沿着乡间小路边走边交谈,书墨大宝跟在身后。

    看方向路线一定是要去菜园。

    这两人去菜园,说不定金臻少爷就会去。

    她本想先进去转转,却想现在还早,自己一人去,万一燕无忧不希望有外人,面子上过不去。

    而且她也没好好的梳妆打扮,穿的也破破烂烂,如果等会儿金臻少爷来了,看她这个样子,岂不是糟糕。

    看书墨也在,便回去告诉了林朵。

    两人在家里梳妆打扮一番,穿上自己最新的衣服,花枝招展的蝴蝶般的出了家门。刚巧又看到,金臻少爷出了大门。

    林云一想,就这样跟了进去,也不好。忽然想起燕秋吟吩咐的事儿,拿了人家的钱物,却并没有帮着做什么事儿,心里总是不安的。

    燕无忧去了菜园,虽然是同进金小光一起的。她还是决定去燕府找到门卫满堂,满堂又去找来银玉,不大一会儿燕秋吟就走了出来。

    她问明了情况,便带着银玉来到菜园。

    林云林朵便跟在了后面。

    看到金臻少爷,林云心里十分激动,拿着锄头的小手都在颤抖。她装模作样的进了菜地,一眼看到那畦辣椒地的角度刚好可以看到金臻少爷的侧面,提着锄头去辣椒地除草。

    地里的辣椒移栽过来时间不长,正在换土,菜长得蔫里巴叽的,野草倒是茂盛。、

    她便走在辣椒行里一点一点的锄起了草。

    菜二在不远处的莴笋地里,同大宝一起将金小光燕无忧没有载端正,土每壅好的纠正一下,看到侄女晒在太阳光下。忙说:“云儿,屋里有草帽,去戴一顶来。”

    这个以前仗着奶奶疼爱,在他们一家三口面前趾高气扬的小侄女,现在表现不错,时常的过来帮忙干活,态度也像个晚辈了。

    他人憨厚老实,心地善良,早已忘了以前的事儿,见太阳有点爆,怕她晒着了。

    林云俏生生的一笑说:“二叔,现在还不太热,等会儿就去戴。”

    帽子在屋子里,屋门口坐着三位妖孽级的美男,她不敢过去。

    菜二便对大宝说:“大宝,你去帮云儿拿顶帽子来,女儿家家的,这么毒的太阳晒着,小心中暑。”

    大宝撇了撇嘴,他跟着燕无忧别的没学到,却十分的善于察言观色,早已从林云的眼神动态中看出了她的意思,只是没明说。

    他压低嗓门说:“林二叔,你就是老实。可别忘了云儿她以前是怎样对待株儿的。”

    菜二嘿嘿笑了两声说:“大宝啊,你林二叔怎么也是个大人,怎么能跟一个小孩子斤斤计较。云儿以前年纪小不懂事儿。小看在慢慢长大了。你看看她现在对株儿,可真亲姐妹般的。”

    大宝很不屑的哼了一声,说:“林二叔,你可要知道江山易改禀性难移。狗改不了吃屎。她现在对株儿好,那是株儿做了燕府的丫鬟,可以沾点光。林二叔二婶也对她好。不信如果你们还和以前一样,你看她是什么架势。”

    菜二干笑了两声,无言以对。

    大宝说的也许有道理,但是他宁愿相信自己的观点,毕竟是自己的亲侄女。

    大宝见菜二不语,知道他心里对他说的话不以为然,

    他也不便多说,说多了又挑拨离间人家叔侄关系的嫌疑。

    但是他真的觉得林云是有目的的,至于什么目的他也说不清。

    他放下手里的农具去屋里帮林云拿帽子,脑子里飞快的转动,要不要以燕府的名誉请林云林朵不要轻易进菜园。这项规定以前公子也说过。只是后来这两人没有再欺负林株,也就没人执行。

    转眼一想,菜园这么大,也没个帮手,。如果林云林多不来帮忙的话,这些活儿就得林株一家三口人去干。

    赚来的工钱口粮还是林张氏拿走养活林云林朵那两大家子人。,还不如就算默许,让她们帮着干活儿。

    他进屋拿了顶菜二用麦秆编制的草帽,帽檐很长,足以遮挡住脸庞。帽沿一侧还点缀着林株用碎布头拼凑的很有立体感的花朵。

    帽子不错,比三小姐那顶帷帽简单好看多了。

    他随手戴在头顶,走了出来。

    金臻一看看到帽檐上的图案,心里一酸,眼泪有点止不住的几乎要夺眶而出,他忙装作飞虫进了眼睛,用手揉了起来。

    妹妹越长越想记忆深处的母妃,记得第一次看见久别的妹妹,还有点太瘦太单薄。整个脸上就一双清见底的眼睛。

    现在她慢慢长大,脸色柔润的宛若玫瑰花瓣,眼睛就更家熠熠生辉了。她比以前胖了一点,下巴没有以前那样锥子般的尖了,有点可爱的婴儿肥。

    这个样子像极了他离开时的母妃。

    都说女儿像娘,这话一点也不错。母妃以前就喜欢在帽子上点缀点什么图案,也是用碎布头,而且须是自己亲手来做。

    他揉了一会眼睛,感觉眼泪收回去的已经进了肚子,留在外面的已经擦干,这才忽然看见了似的冲着大宝说:“大宝。你那帽子不错,拿来看看。”

    大宝听金臻少爷也欣赏这顶帽子,显摆的脱下来,双手奉上说:“金少爷真有眼光。这帽子可是林二叔用麦杆编的,麦秆都是小人裁的。那帽檐上的花儿是株儿做的,是牡丹的花,用了十几种布头,她说叫什么布艺,还别说,挺像那么回事儿的。”

    金臻拿着麦杆编制的草帽,盯着帽檐上那朵层次分明的火一般绚丽的牡丹花,以及翠绿的叶子。

    对着金小光燕无忧惊叹道:“ 是不错。尤其是这花儿,真的似的。也许是愚兄孤陋寡闻,只是见过绣的,画的,却没见过用布头做的,倒是看起来比那绣的画的还要形象。”

    金小光燕无忧听他说的夸张,一起看了过来。,

    果然是一朵雍容华贵的大红牡丹, 一片别致精巧的绿叶,绿叶并没有附在花朵下面,而是稍微离远一点。到显得相得益彰,很是新颖。

    他点了点头很客观的说:“果真不错。”说完看了一眼燕秋吟,她的手里也拿着一顶帷帽,是用上好的浆过的皂纱做成的,帽沿下垂的也是上好的薄娟。这是现在富家女子最流行的帽子。

    却是和金臻手里的相比起来,显得有点陈旧复杂。

    燕无忧心里高兴,自己的丫鬟有这手艺,他也跟着骄傲。

    笑嘻嘻的抬起头对一旁伺候的林株说:“株儿,是你做的呀。既然小光,金兄都这么赏识,不如你就帮他们每人做一顶。“

    因为金小光在,林株不想多言,一直很乖巧的提着茶壶伺候,。

    听燕无忧说,这才上前低头答应:“是,公。,只要金公子金少爷喜欢。奴婢今儿就做。”

    金臻拿着帽子左看右看的,他还记得最后一次见到母妃,是离开时候去告别。那时候父王的封地被层层包围,虽然没有沦陷,也是岌岌可危。母妃很是镇静的在王府后院的菜地里亲自劳作,她的身边是呀呀学语的不到一岁的妹妹,

    当时母妃就戴着一顶帽子,上面是她用娟做出的绢花。

    林株见金臻喜欢,有点爱不释手的样子。

    便说:“金少爷。您要是喜欢,奴婢下午就给您做,这图案好做,麦秆就都是去年的了,估计没新麦秆好。要不墙根下有藤条,去年我爹用它们编了帽子也不错。或者用竹子。这图案么,女子可以是花儿,男子么,当用别的,比如人物,动物。”

    听林株说可以用动物图案,燕无忧更加有兴趣,眼睛都有点发光,连声问:“可以有什么样的动物图案,比如说小光,用什么?”

    金小光!

    这个同前世暗恋的男子很相像的的男子,没有前世男子那样泛滥的桃花眼,小小年纪却有着一双洞悉一切,深不可测的犀利目光。处处透着和年纪不符的沉稳。无处不透者霸气,这样的人应该说是同动物界的雄狮差不多。

    而且这个男子实在像极了那个挥之不去的影子,还有点像狼,她很怕躲避不及,被吃掉。

    她低头小声说:“金公子自然是有着雄狮般的威武霸气。或是狼。”

    听林株说自己可以用雄狮,狼。金小光颇感意外,他以为林株会说他像龙,虎豹之类的。说雄狮也可以。

    不过说狼,他有点难以接受,狼可不是个好东西。总有人说:狼心狗肺,豺狼虎豹,那是最凶残最没人性的。

    他有点不高兴的说:“为什么说本公子可以是狼?难道我很有狼性么?”

    他的语气有一点阴冷。林株心里一颤,对于这个金小光她从心里敬畏。

    她忙说:“金公子误解了。其实狼并不是有多凶残的动物,它是很机智、勇敢、执着、专注、耐心、忠诚、团结、万众—心、锲而不舍、配合默契的群居动物。”

    前世可只有那些个桀骜不驯粗犷孤独的男子称得上狼的。

    她这一排词语惹得金小光燕无忧金臻甚至燕秋吟八只眼睛齐刷刷的盯着她看,似乎看一种奇怪的动物。

    燕秋吟忍不住嗤之以鼻:“你这个死丫头,胡说八道什么!我可只听说狼到天涯吃人,狗到天边吃屎。狼子野心的。,可没听说有这么好,真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这是说她和狼是一类的。

    对于这个自以为是的娇小姐,就得争锋相对。

    这个只看表面的浅薄的小姐。

    便很大声的说:“三小姐,奴婢也知道什么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财狼当道的。可是自然界有它的生存法则,弱肉强食。狼生来就是食肉动物,如果都跟人一样,早就灭绝了。”

    燕秋吟今儿来学聪明了,并没有时时刻刻针对林株。

    听她竟然敢同自己犟嘴,还说的振振有词儿。

    最令她不能容忍的是燕无忧,还很欣赏赞同的不住点头微笑。眼里还带着那么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怜爱。

    心里的一股气便直冲向脑门。

    那双时时秋水般的泪眼几乎喷出了火花。

    又发作了!林株心里一杵。她倒是不怕她对自己动手动嘴,事实证明那只是她自讨无趣。

    但是这样也会让她很难堪。

    忙改变了语气说:“三小姐,您是大家闺秀。不知道动物和人一样,就如人是要吃肉的,吃那猪牛羊,甚至兔子野鸡的肉。吃的理所理直气壮。狼吃肉就跟我们吃饭一样,也无可非议。但是它绝对是霸道的桀骜不驯的。”

    说话间她忙又看了一眼金小光,见他不置可否的,看不出是认可还是否定。

    燕秋吟被林株说的无话可说,气呼呼的看着燕无忧,撒娇道:“二哥哥,你听听这个死丫鬟,满嘴胡言乱语,你就惯着她。还不好好教训教训。”

    燕无忧呵呵轻笑几声,说:“秋吟啊,我倒是听她说的很有意思。”

    说完对金臻说:“金兄,小弟今儿第一次听人说狼还有着许多的好处,实在是受益匪浅,呵呵呵。”

    他觉得自己的小丫鬟说的都很有道理,闲的时候他倒是要问问。

    金臻赞同的含笑说:“是有点道理,株儿,你也说说,本少爷用什么图案好?”

    金臻少爷!

    俊美出尘,柔美无比,男版的狐狸精,这样的人物,也只有狐狸能配得上,还是那种飞狐奔月般的白狐。

    她由衷的说:“金少爷神仙般的人物。有着飞狐奔月般的仙姿,那一定是飞狐奔月了。”

    这个形象!

    金小光燕无忧一起哈哈大笑起来。金臻愣了愣也跟着笑了起来。

    燕无忧边笑边说:“那你看看你家公子我用什么图案合适?”

    林株想了想说:“公子你一定是麒麟了,那可是祥瑞之物了。”话音未落,感觉一道寒光刺来,冷酥酥的,慌忙闭嘴。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