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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怎么回到城堡了?”看着熟悉的天花板和公主大床,阿维眨眨眼,迟钝的思维让她有些反应过不来。
她想要坐起来,却四肢无力,感觉到身体的虚弱和微微涨疼的肚子,这才想起来,她因为大出血昏过去了。
“维,你醒了!”
阿罗端着一杯血饮,刚进门就见到了呆愣的阿维,他进行地快步上前,眼中止不住的惊喜与激动。
“嗯。”阿维点点头,看着激动的阿罗,有些反应不过来,她总觉得有些什么不对劲。
“太好了!”阿罗端起血饮,喂到她嘴边,“来,喝点东西,你现在还很虚弱,需要好好补补。”
这次的大出血,几乎流掉了阿维体内三分之一的血液,要不是她体内有血族变异血统在支撑,肯定会元气大伤。
即便是这样,她现在也是虚弱异常,几乎只要一个切割咒就能将她打败。
“我自己来,谢谢。”阿维接过杯子,习惯性地闻闻,顿了一下,她又尝试性地喝一口,皱起眉头。
阿维看着阿罗,眼中充满疑惑,“这份血饮的味道很奇特,比人类的血液醇厚,而且能量充足……”
“没什么特别的,你先喝了吧,这样身体才会好。”阿罗淡然地微笑,对阿维打量毫不在意。
阿维握紧杯子,眼眸认真地看着阿罗,嘴角似弯未弯,“你的脸色很苍白,真是跟我这个病人有得一比了!”似是开玩笑,又似是认真。
“有吗?呵呵,可能最近照顾你没睡好吧!”阿罗摸了摸脸,又摸摸耳垂,若无其事地笑着。
阿维扯扯嘴,这是她听过最烂的借口,有谁听说过血族熬夜会脸色苍白的。对血族来说,睡眠只是用来打发时间的,而不是休养生息的必需品。
而且,想比没人告诉过他吧,他撒谎或者不自在的时候喜欢捏耳垂,跟个小孩子一样。
“这是你的血吧,阿罗!”
阿维斩钉截铁地道,只见阿罗瞬间抬眼,还不等他反驳,阿维就举起手,将杯中的血液一饮而尽。
“维……”阿罗有些呆住了,见她毫不犹豫地接受他的馈赠,他心中有些悸动。
他本以为,阿维知道是他的血之后,她就不会喝了。毕竟她虽然是血族,但长时间生活在巫师界,也染上了人类的一些习性,比如心软。
从阿维与几个巫师相处的过程中,阿罗知道,她是一个狡猾又心软的小狐狸。
“谢谢你,阿罗。”放下杯子,阿维真挚地对他说道。
她不想要辜负他的好意,对血族来说,本身的血液代表着力量和……生命,她知道这杯血代表的是什么,她愿意接受这份情谊,并珍惜它。
“你永远不必对我说谢谢。”阿罗微笑着说,摸摸她苍白的小脸,他的嘴角溢满了温柔与满足。
自己的心意被爱着的她接受了,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礼物了,这让他比打了一场大胜仗还有成就感和满足感。
阿维什么都没说,只是垂下眼帘,一手地附上他的手,依旧是冰凉的触感,但不知什么时候,这种温度已经不会让她觉得异样了,反而有一种神奇的安心魔力。
阿罗顺势搂着她的肩膀,将她拥入怀中,闻着那熟悉的馨香,他放松地闭上眼。
这样的鲜活的阿维,真是太好了!
“哦~~我亲爱的小维维,你终于醒了,实在是太好了!爹地担心死了!”
人未到,声先到。
爱德华公爵挥着个小手绢,出现在阿维床边,血族的速度被他练到了极致,几乎可媲美瞬移,不愧是几万年的老怪物啊!
“父亲大人,让您担心了!”
虽然对爱德华公爵的夸张作风很无奈,但阿维还是感动于那份心意。看到那凌乱的衣角,她就知道他有多急着赶来。
“没什么,谁让你是我的最疼的小维维呢!”
爱德华公爵忽然一脸正紧地说,但那个腻腻的称呼,还是让阿维受不了,她只能忍着恶心,扯扯嘴角。
爱德华公爵眼角一瞥,看到了那只残存着阿罗血液的杯子,他满意地一笑,拍着阿罗的肩膀就是一通夸赞。
“小维维,我跟你说啊,阿罗这个年轻人啊,对你可真不错……”
“好啦,不要打扰维休息啦!”
肯特一把拉住爱德华公爵,使劲地将他往外拽,他这个主人,什么都好,就是不会看脸色,人家小年轻正亲热呢,就突然过去当电灯泡。
作为隐性‘妻管严’,爱德华公爵不敢太用力挣扎,只能边被拉走,边嚎着:“阿罗真的不错,他为了照顾你不眠不休……”
见爱德华公爵的走远,阿维舒了一口气,然后娇嗔地瞪着阿罗,“你的岳父政策很好嘛,父亲大人这么帮着你。”
她的行情难道真的这么差?父亲大人这么急着把她往外推,不,应该说是急着把她推到这个男人怀中。
阿罗只是笑笑,并不反驳。天知道这份支持,是他用血的代价换来的!
爱德华公爵这么快就偏向阿罗,很大原因就是因为那杯血。
那天,阿罗将阿维送回城堡,爱德华公爵检查她的身体状况后,长吁短叹一番,让阿罗以为阿维真的得了重病。
经过一番鸡同鸭讲后,阿罗才知道,阿维的流血并不是生病,而是因为身体机制成熟作出的调节,他一瞬间傻眼了。
“唉?可以孕育下一代?”阿罗喃喃道。
“对啊。”爱德华公爵不理会诧异的阿罗,自顾自地说道,“阿维是血族中近千年来的唯一新生儿,我这么疼爱她,不只是因为这个,还因为她混血儿的身份。”
“众所周知,魔法界的混血儿会继承父母双方的长处,变得更加优秀和强大,但血族却不是这样。万年来,血族一共有四例巫师与血族的混血儿,前三个都没活过百岁就夭折了。而阿维似乎特别受到撒旦的眷顾,她平稳地度过了幼年期,顺利地成年长大。”
“除了这些,阿维思想也不同于血族的幼崽,她很成熟,知道自己要什么,她总是会循着目标前进。她的成长非常惊人,力量比起成年血族也不遑多让,更让人惊喜的是她的精确度,她总能更好地控制力量,比起那些成名已久的成年血族也不遑多让。”
爱德华公爵回想着当年,那么大一点点的小人儿,穿着嫩嫩的公主裙,小脸还鼓鼓的,一本正紧地坐在书房,抱着一本比她半个身.子还大的书籍观看,那认真的小模样别提多萌了!
“但她毕竟是新生的物种,她身上可能发生任何一种意外情况,是血族历史上所没有的。好在,这次阿维大出血并没有伤及根本,只是因为她身体成熟而作出的自我调节,等她自我修养好,就会醒来的。”
“修养?要多久?”听到这样的秘辛,阿罗对阿维是既担心又庆幸,庆幸她的长大,又担心她未来不知名的变化。
“少则十年,多则百年。”
爱德华公爵估算道,这还是考虑到阿维另一半巫师血统的结果,如果是纯血族,失去了三分之一的血液,不躺上个千八百年,别想活蹦乱跳。
“那如果能给维补充血液,她是不是就会醒来?”阿罗想到这个主意,问道。
“理论上是这样,但是普通的人类血液很难满足小维维对能量的需求。”爱德华公爵摸着下巴道,考虑着是不是要找点珍贵的银龙血来。
“恩,我知道了。”阿罗像是坚定了决心,坚毅地点头。
爱德华公爵似是能看透他的心思,但他什么都没说。
此后,每隔三天,阿罗就会从手腕取一小杯血,因为血族的皮肤是很坚硬的,所以他不但要用锋利的刀具划破手腕,还要一直撕裂伤口,不让它愈合,直到血积累够了。
这个过程十分痛苦,阿罗不但要忍受手臂的剧痛,还会感受到生命力的流失,这才是最可怕的。
阿罗的行为,爱德华公爵也是知道的,毕竟那么浓重的血味,以他敏锐的嗅觉,怎么可能不闻不到。
对此,爱德华公爵沉默了,只是每天会提供大量的新鲜血液给阿罗,还给他安排了一间画了聚能炼金阵的房间。
对血族来说,放血等同于自杀,不是万不得已,不会轻易自残。
至少,爱德华公爵他自己就没想过用这个方法唤醒阿维,对他来说,女儿只是需要时间就会醒,还不需要用放血着么极端的方法。
况且,形势也不允许爱德华公爵如此。他是特瑞多家族此代最杰出的血族,不出意外,他将会是特瑞多族的族长。
放血,不只意味着生命力流失,还意味着力量降级,他的伯爵等级是震慑其他氏族的有力武器,一旦传出他降级,那么托瑞多族极有可能面临着内部动荡和外部入侵。
正因为知道自身责任之重大,爱德华公爵更加能理解阿罗对阿维的真心。身为沃尔图里的王,力量是必须的,要是阿罗在回去之前还没恢复力量,那么他极可能被赶下王座。
幸好,阿维只昏迷了半个月,阿罗损失的也不是特别多,但是短时间也也恢复不过来。
阿维得知这件事后,心中有些愧疚,她望着阿罗道,“你怎么这么傻?我只是需要时间修养罢了,只要几十年,我一定会醒来的。”
况且,她还有鸡蛋君这个秘密武器,它可不会让她躺上几十年不做工的,只要几份特级补血药剂,她又是生龙活虎的混血儿一枚。
阿罗却摸摸她的脑袋说,“我怎么忍心让你沉睡呢,一天看不到我最爱的笑容,我可是会睡不着的。”
“噗,去你的!”阿维笑出声,他又不是人类,才不需要睡觉呢。阿维顺顺头发,对阿罗的玩笑话表示不屑。
阿罗不说话,只是将头埋到她的颈中。
想到阿维苍白着脸,毫无知觉的躺在那儿的场景,阿罗就止不住的心痛,他无法忍受那种几近死寂的沉静,他爱的阿维是活泼、狡猾、贪吃、爱撒娇的,才不是那么毫无生气的。
也许是三千年的生命太长了,也许是爱得太深,阿罗发现他已经无法忍受单独一人的生活,他的生活有她才算完整。
++++++++++++++请看作者有话说+++++++++++++
我叫姜新禹,是一个乐团成员,很会吉他和唱歌。不过在乐队里,我只是担任了吉他手而已,主唱的位置被更有才华的家伙给占据了,虽然有些失望,但是还是很服气的,那家伙可是在用生命唱歌呢!我的乐团很有名,叫A.N. JELL,大家都知道吧?!
刚开始,只是感觉很好奇,觉得当明星的滋味应该很有趣,再加上安社长似乎很看重我,那么我也就顺势地加入了A.N. JELL。由此,我也遇到了两个好兄弟,开始了镁光灯下的生活。
乐团的一个伙伴,叫Jeremy,是个很可爱的小家伙,很单纯,总是喜欢对年长的人撒娇。每次看到他笑着露出小虎牙,我就忍不住想要逗弄一下,比如将他喜欢的果汁换成同样颜色的柠檬汁,看到小家伙酸到皱眉的可爱样子,我就忍不住想要揉揉那头金色的短发,蓬蓬的,手感相当好吧!
“新禹哥,怎么你换了果汁也不跟我说一声,害我喝到这么酸的柠檬汁,小Jeremy很不高兴啦!”
“超市在打折,我就买了一些,原来Jeremy不喜欢这种味道的果汁啊,那下次我就不买了。”
“啊,原来新禹哥是为了我才买的,虽然不喜欢这么酸的味道,可还是谢谢哥的好心啦!”
小家伙不是笨蛋,相反他很机灵聪明,他当然猜出来是我换了果汁,可是我随便一解释,他就信了,果然是个单纯的家伙。这种要绝种的单纯小孩,我当然要好好保护啦!
乐团的另一个伙伴,叫黄泰京,说是伙伴有点不太准确,他可以说是乐团的核心,将乐队的词曲创作和主唱都包办的天才。如果有一天黄泰京不想干了,那么结果就是乐队解散,我也要失业了,真是伤脑筋啊,目前还不想换工作的说!
也许天才都有怪癖吧,不过黄泰京的怪癖特别多,对海鲜、花粉过敏,达到致命程度,有洁癖,还患有夜盲症。这么多的弱点,跟那张拽拽的脸一点也不配,那种毒舌的人,居然是只要有一点差错就可能进急症室的体制?!果然上天是公平的,给了才华,就会再拿走一些其他的。
与黄泰京相处,不是很难,只是三天,我就摸索出方法了。黄泰京的性格,就想一直高傲的波斯猫,对待这种敏感而唯我独尊的生物,最重要的是顺毛摸。他说去唱歌,就决不能去练舞,他说吃炒饭,就绝不能喝粥,他说要安静,那天塌下来也不能吵闹……这些要求,真的很多,弄的我这种有耐心的人都要抓狂了。
但是经过慢慢的相处,原来还有另外的相处方式。比如有一次,三个人都放假在家,我的厨艺是三人中唯一合格的,但是也只能简单地填饱肚子。为了方便,我做了最简单的泡面,只是用水煮一煮,加点青菜,再来根香肠,十分钟搞定。明明是很香的食物,可是有人就不满意了。
黄泰京走进厨房,打开锅子就开始抱怨,“怎么是泡面,一点营养也没有啊,我想吃粥,肚子好饿啊!”
这家伙,有得吃还嫌弃,实在是……冷静!冷静!我对自己说 ,然后对着那张臭脸,“泰京,就将就一下吧,米都吃完了(没吃完,你也会自己做啊)。还有,你常吃的那家粥店,最近换了厨师……”所以,你还是乖乖地吃泡面吧,除非想试试海鲜披萨的威力!
“对啊,对啊,新禹哥做的泡面超好吃的,简直是太好吃了!”埋在碗中的Jeremy也抬起脸,嘴边还挂着半根面条,吃得油光满面的。
我很欣赏Jeremy这种生活态度,只要有的吃,有得玩就OK,一点也不挑。决定了,下次买果汁,买两瓶他喜欢的橙汁吧,就当是不挑食的奖励。
“切!”黄泰京鄙视地看了Jeremy一眼,这个小吃货,当他不知道吗,只要是能入口的不挑剔,不能相信这家伙的品味啊。虽是这么想,黄泰京还是盛了一碗面,慢慢地吃起来,一边吃,一遍挑剔。
黄泰京将飘在面汤之上的绿色不明物体一一调减出来,“怎么有葱?我最讨厌了。”
“是吗,可能没看清楚吧。”
尼玛!方便面调料包里面自带葱花,不可能煮面不放调料包的,已经为了这个海鲜过敏魔王放弃小虾米了,我是坚决不会放弃葱花的。
黄泰京这种生物,已经挑剔到极点了,海鲜、花粉类不能碰,葱姜蒜是不想碰。没错,是不想,他说自己的人生不能在异味中度过。我实在是无语,没有葱姜蒜的食物根本就不能称之为料理,我是不会妥协,黄泰京这家伙要么绝食,要么自己挑拣出来。
乐队成立两年之后,A.N. JELL已经发展成为亚洲首屈一指的乐团,地位可见一斑。而我们三个人之间也相互适应了,在乐队,黄泰京是绝对主角,说一不二,在宿舍,一切要听我的,不然就没~饭~~吃~~~
Jeremy已经习惯了黄泰京的冷眼与毒舌,也习惯了我不时的怪味果汁,但是这个跳豆一样的家伙,居然还活蹦乱跳,有长个子的趋势。黄泰京也适应了我的料理方式,他也许会不发表意见了,只是会默默地挑拣出葱姜蒜,作出沉默的抗议,最终当然被我无视啦。而我,也很好,适应了活泼的跳豆Jeremy,学会对付挑剔毒舌的大魔王黄泰京。
这一切都很好,直到那次演出,黄泰京因为用嗓过度,在演唱我们的经典歌曲时破音了,在高音处出现了一秒钟的破音,这对黄泰京来说是个打击。幸好当时现场十分火爆,尖叫声掩盖了歌声的破损,没有人发现这一小瑕疵,我才松了一口气。
虽然一直强调这只是一次失误,可是安社长不顾我们的恳求,固执己见,他似乎打定主意要j□j来一个新人当第二主唱。最终,我们三人的抗议被镇压了,那个叫高美男的新人也最终加入了进来。
而高美男的,不应该说高美女的加入,是我人生的第二个转折,第一个转折是加入乐队。
一开始看到高美女,只是想,怎么有男生长得这么秀气,性格也这么软糯,而且居然还唱了一首赞美上帝的歌,难道以前是在教堂的唱诗班打工吗?
当时这么一想,只是玩笑而已,想不到这个新人,真的是个女孩,还是个修女!为了帮助正在整容修复的哥哥,而女扮男装混入乐队,这样的想法,实在是太天方夜谭了吧,是在拍电视剧吗?
刚知道高美女的性别时,我是生气的,A.N. JELL从建立到现在,经历了许多才发展到现在的规模,这么多的粉丝,这么强劲的人气,是以黄泰京破嗓的代价换来的,也是我和Jeremy的心血造就的,不容许别人来破坏。
知道高美女的真实性别后,我没有第一时间揭穿,我只是想知道她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所以,我时刻关注着这个小骗子,也用着自己温柔可亲的优势去接近她,想不到,只是随便套话,那个笨蛋就什么都说了。
真是个傻瓜,比单纯的Jeremy还要好骗,修女院出品的难道就特别好骗,还是这个高美女是缺根筋的家伙?!
知道高美女的真正目的后,我也没打算容忍这个女孩在组合中,因为只要她一个小差错,就可能造成A.N. JELL的诚信危机,甚至是可能毁掉我努力了两年的成果。就在打算去跟安社长谈话的时候,我发现黄泰京似乎有些不对劲,他似乎发现这个‘高美男’的真实性别了。
看这个挑剔鬼没有出来揭发,我也就按耐了下来,既然队长都不介意,我这个‘小小的’组员能说什么呢?我坚决否认是因为好奇才放弃告密的,我要郑重说明,我这是尊重队长,尊重~~~YOU KNOW!
既然黄泰京打算忍耐两个月,等真正的高美男回来,那么我也就积极配合吧。我刻意接近高美女,又是水果茶,又是温柔地谈心,为的就是稳定这位女孩的心态,防止她‘丧心病狂’地作出毁掉A.N. JELL的事情。
果然,我的预防针还是有效果的,她虽然暗恋上了黄泰京,可是一直在忍耐,最起码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她的‘泰京哥’告白。
我可不想A.N. JELL主唱传出‘同性恋疑云’,也不想自己这个性别为男的‘优质温柔男’(呵呵,自恋一下!)陷入这种乌龙中,这可是会严重摧残到我的‘桃花’的~~~坚决抵制ING!
在与高美女的攻防战中,我遇到了人生的第三个转折,这个转折让我遇到了生命中的贵人。这位贵人不是影视大亨,也不是音乐公司的总裁,而是一位摄影师,一位来自台湾的美女摄影师——Vea Han。(芙蓉的英文名,也是她摄影作品的作者名)
一开始见到这韩小姐,只是觉得她很漂亮,那种惊艳的美丽,还有优雅的气质,一看就知道是大家族出来的女人,带着与众不同的神态。工作开始了,这位优雅的女人,似乎一瞬间就变了,十分干练潇洒,一颦一笑间,展示着让男人也着迷的帅气。
在她的指挥下,我们忙得团团转,又是换衣服,又是摆POSE,然后在她的指挥下调整自己。不得不说,这位韩小姐确实有几分本事,在她的摆弄下,我们几人都展示出了不一样的特质。
黄泰京穿上那身嫩绿嫩绿的衣服,真是太‘好看’了,再配上那张不爽的脸,是在是臭屁孩的经典代表啊,想不到连大魔王都能变成小破孩,偶呵呵呵呵,真是让我笑破肚皮了!自此之后,每次被黄泰京气到了,我就会拿出这张照片,好好‘观摩’一番!
Jeremy的风格一反常态,不再是活泼的孩子样,穿上深色的正装,Jeremy一本正经地站着,手中还骚包地拈了一朵黄玫瑰,实在是太……有看点了!
虽然不太适应,可是细看,其实Jeremy很适合这种英伦绅士风的衣服,毕竟他是在英国正统贵族教育下长大的,怎么可能真的那么没个正形呢?!
我也从这辑照片中,读懂了Jeremy隐藏在深处的成熟,Jeremy不是不懂事,不是不成熟,他只是想要以更加乐观开朗的心情面对未来而已。真是个让人心疼的小孩!
至于我,我这副样子似乎装不了可爱,其实我也想要疯一回的,不过……黄泰京身上的嫩绿服装不错,挺适合他的~~~嘻嘻!韩小姐为我安排了一身皮装,还命令我要运动到流汗不止才可以,我也只能乖乖地绕着片场跑步,除了中间去后台喷了点水,其他的都很好,你知道的~~~
在韩小姐的指挥下,我发挥了自己200%的野性,将骨子中的桀骜不驯都爆发出来,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从小,我就不是个乖孩子,虽然表面乖巧讨喜,但其实私下里是喜欢打架的,那种赢的快/感真的很好。
上了高中,我就慢慢收敛,将自己慢慢演化成成熟、内敛、温柔的人,这种面具在任何地方都畅行无阻,享受到假装带来的便利之后,我的面具似乎越来越完美了,就连‘同居’了两年的黄泰京也没有发觉。我骄傲~~我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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