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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默兰挎剑骑牛一路南下,秋雨总不至于一直下,约莫一夜之后,就已经停止,骑在牛背上的少年以体内真气为基一纳气吐气,配合着老青牛的颠颠簸簸倒是天衣无缝,体内气机欢快宛转,真气滚布衫,随着吐纳起伏的过程,那些真气向外扩散,除了可以起到修行的效果,向着返璞归真那个遥远到没边儿的门槛靠拢,还烘干了他身上的染血布衣。
血迹已经是很淡了,只是怀中的盘缠依然还有,换一件书生衣衫的钱还是够的,昨日杀入了青城派,约莫是好久没有做过了,竟然是走的时候忘记把那些青城派这些年继续下来的金库银库捎上一捎,摸点银两,此刻想起来也只得感叹就当是送还给浔阳城的老百姓了,怀中共计两百两不到的碎银子已然是全部家当。
虽然已经登峰造极,但是李默兰迈入这个境界的日子着实不长久,急不可耐的就从北海之滨的断崖那边杀了出来,一路披荆斩棘杀至了大山外头,中间除了在棠曦的坟头外,并没有做太多停留,实际上说起来,他的境界并不稳,之后的路途上他恐怕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来打坐养气,稳固体内的真气了。
进入了登峰造极这个大境界之后,再修行养真气完全可以由打坐来代替,而无需那般费劲的舞动龙象三式,李默兰准备趁着着漫长的旅途刚刚开始,好好静修一段时日,让自己的境界彻底稳固,同时磨炼一下自己的剑心,确保自己的剑心无时无刻都可以通明无垢。
挥剑间自有剑意相随,才是真正的剑道修行。【ㄨ】
修道者虽然更加容易沟通天地至理,但是在真正的入了大境界之后的武者在面对修道者的时候总是有着实力上的优势,毕竟武道本来就是杀人的功夫,而天道则是求长生,养生养心,即便是修道者中的剑道中人,若是遇到了李默兰这样的剑道武夫,恐怕也难以招架。
毕竟所求不同,结果自然不同。
没有了任何的牵挂,又有着明确的目的——去往临安城边白莲圣山上的道门,挎剑骑牛的李默兰白天逐日而行,夜里披星戴月,只是一个星期之后,就从莽莽山林中走出。老青牛的脚力不输给任何神马宝骏,毕竟本就是一头妖物,李默兰坐在牛背上随之颠簸,倒是累得够呛,风尘仆仆,和寻常行走江湖草莽的游侠儿没有太多区别。
秋日里的骄阳并非那么炙热,只是一整天的炙烤也让人心中焦躁难耐,况且每日打猎果腹的时候还要常常受一些山鸡野兔的气,这些鸡贼东西逃的贼快,每次都是李默兰脚下真气喷吐用上了真本事才能抓到,一番烧烤之后口渴,又需要节约着水囊里的清水,日子倒是有些幸苦。
李默兰倒也没那般不适应,这样的日子让他想起了当初和枯酒诗那老剑仙行走红尘的记忆来,一路上能够看到乡村野邑里的水灵小姑娘弯腰洗衣,能够瞧见小溪里的叮咚奔流,能够看到山中野兔树下野狐,三急的时候随便找一个树根直接撒尿方便,口渴了直接在山泉边上弯腰捧一口水滋润滋润嘴唇,闲暇之余在路过的镇子里对路过的小娘子评头论足,也不知算不算苦中作乐。
百里无人烟,那百草剑纲,那圣女剑法,以及西南边剑阁的剑阁总纲,落枫江边上的秋名山绝学浩然刀,大可肆无忌惮的使用,也不怕被修道者察觉了出来,偶然遇到了山野樵夫,还以为是撞见了仙家人物,跪拜磕头,让人一阵好笑。
置身于寂寥天地之间,除了不能口吐人言的老青牛之外,再没有如当年山羊胡老头一样的家伙可以陪着闲聊,于是百无聊赖的少年也算是真正的做到了心无旁骛,剑心通透,只有剑意留存,一边感悟着天地气机,感悟着不同剑法中的深邃剑意,一边打坐养气,向着返璞归真那个遥不可及的方向前进,修为虽然算不得突飞猛进,但是剑意的确更加的强大,剑气也更加的锐利。
远处有炊烟升起,沿着人迹罕至的官道继续往前走,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片林子,大概是一片野竹林。
这近十日来,李默兰中途也遇到过一些村子,毕竟是有经验的人物,凭借着较为出色的容貌在村子里扮可怜混口饭吃都不是难事,甚至还有春心萌动的小姑娘自己送上门来,然后因为嫌弃其容貌平平,至少比不上自己的棠曦姐,少年又装作圣人君子般的拒绝,真是虚伪的很。
一人一牛来到了炊烟升起的地方,有些惊愕的发现这野竹林中竟然有一间客栈,名为来福,全称来福客栈。仔细的环顾四周,才发现原来这片野竹林旁边还有几条岔道通往别处,显然是一个交通要地,难怪会有这么一家客栈。
李默兰从牛背上跳下来,牵牛挎剑,走上前去,站在客栈门口,稍稍有一些吃惊。
这家客栈的规模不小,有外院也有内院,客栈里头似乎还别有洞天,总而言之比起浔阳城那个始终记不得名字的小客栈可要气派奢侈的多,隐约可以看到一些羁旅人士在其中走动。
客栈外头有专门的马厩,马厩里大概几十匹马正在吃草。
李默兰仔细琢磨了一下,觉得老青牛混在这群马里头大概也不会很显眼,回过头去,却发现对于住马厩毫无兴趣的老青牛已经走远了,这通灵老牛自然有自己的去处,无需李默兰担心。
少年走上前去,看到这家客栈的店小二正在客栈门口的一长条板凳上打瞌睡,板凳是红木板凳,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了这家客栈的殷实家底。
“小二。”李默兰望着这正秋乏困意浓的店小二,轻声说道:“我要住店。”
店小二嘴巴里呢喃着说了几句脏话,继续打瞌睡,甚至还传来了鼾声。
李默兰笑着摇了摇头,拍了拍店小二的肩膀,待对方猛然惊醒之后,才说道:“小哥,我要住店,给我安排安排。”
店小二噌的一下从红木板凳上跳了起来,一脸惊疑不定的四周环顾,才看到了挎着一柄小木剑的李默兰,正准备开骂,突然想起了方才听到的话,问道:“你要住店?”
说罢,还上下打量了一下穿着寻常粗布衣,风尘仆仆的少年。
“小兄弟,你有钱吗?”显然这位店小二也是位心直口快的人物,直接道。
李默兰有些无奈,正准备把怀里的碎银子掏出来展示展示,却见一个穿着绫罗绿裳的温婉女子出现在了客栈的门口,极为不悦的说道:“陆仁甲!和你说了多少次,你这是要砸了我们福来客栈的招牌吗?”
这女子容貌当得起温婉二字,不得不说非常给人亲近,仿佛是江南女子的那种婉约,气质上甚至比起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也丝毫不差,不过二十四五的模样,容貌相当的出彩,大概便是这福来客栈的老板娘了。
李默兰正在惊艳这老板娘的芳华,却看到这位气质婉约的老板娘非常恼怒的训斥着这位名叫陆仁甲的店小二,声音似莺似燕,若黄鹂鸣叫,很是好听,再看这小二,似乎也很是受用的模样,一本正经的在认错,大概更多的是在享受?
“陆仁甲?路人甲,这可真是个……有意思的名字啊。”李默兰莞尔一笑,暗暗推测大概这店小二的爹娘只希望自己儿子能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才起了这么一个颇为有趣的名字。
训斥完了陆仁甲,老板娘才扭过头看向了俊俏的少年郎,先是眼前一亮,然后巧笑盈盈的说道:“小公子,快快请进,咱们来福客栈能吃能住,价钱公道童嫂无欺,过了这野竹林,都能记住咱们这店,住过一次还想要再住一次,见过一面,就能见第二面,回头客一大把。”
这说话可是热情真切的多,非常容易给人好感,李默兰微笑着点点头,说道:“那可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