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9.第539章 :番外:凌晓和安泽

灵小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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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凌晓。

    现在的我,很幸福,有一个疼爱我的老公,还有一双可爱的孩子。

    我女儿是个特别古灵精怪的小萝莉,很多人都很喜欢她,当然,最爱她的,

    还是她爹地,我老公。

    我儿子呢,就是我老公的迷你版,明明那么像的两个人,还总是一副互看不顺眼,

    真的是很有趣。

    基本上,孩子我只负责怀孕和生,主力带孩子的,是我的老公,安泽先生。

    在我刚出生的时候,我妈妈就去世了,所以,我的世界里,对母爱,

    一直是没有任何概念的。

    值得庆幸的是,我有一个很疼爱很疼爱我的爸爸,或许是为了弥补我缺失的母爱,

    爸爸给了我双倍的爱。

    我们家很有钱,准确的说,我爸爸很有钱,他曾经是国内最有钱的人,

    只不过,有些东西,并不是钱能够换来的,譬如说生命。

    在我十岁那年,爸爸被人绑架,然后受伤去世了,他的离去,

    换来了另一个人走进我的生活,那个人就是北辰哥哥。

    我们相依为命了很多年,如果没有他,可能我早就被不幸的命运给击垮,

    在我的心底,最感激的人就是他,因为他陪伴我,度过了最孤独的时光,

    我希望,他在天堂里,能够一切安好。

    我是在十八岁的时候,遇上安泽的,老师安排我们俩坐在一起,

    就是这么的巧,然后,我们偷偷的喜欢上了对方,

    安泽其实是一个很霸道的人,不过对我却很温柔,

    (现在对安凌也很温柔)

    从喜欢到爱,对于别的女生来说,可能是一个极短的过程,

    但我,却用了整整接近五年的时间,

    我承认,因为父母过早的离世,给我的心理带来了不可愈合的创伤,

    所以在爱情上,我虽然知道,我爱的人是谁,

    但一直都不够勇敢。

    还好,还好我爱的男人,他够勇敢,

    他做了很多很多让我很感动的事情,

    大概也是因为这些,才让我勇敢的迈出了那最艰难的一步,

    我的世界,曾经是一片灰暗,但是因为有了安泽,

    他带着我,走过了重重的逆境,最后抵达了幸福的彼岸,

    我将用我的一生,来回报他对我的深爱。

    我是安泽。

    我不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也不是一个性格温润的男人,

    这一点,方北辰比我做的要好。

    曾经,我误以为他是我的情敌,后来我才知道,

    他是我和我太太的恩人。

    很多人说我很幸福,因为我妈妈是影后,我太太也是影后,

    的确,两人都是绝色大美女。

    不过,我妈妈和我太太,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妈妈当年为了拍戏,毅然决然的放弃了家庭,

    而凌晓不同,她可以为了家庭而牺牲事业。

    在我们结婚之前,很多人问过我,为什么是她?为什么一定是她?

    为什么即使在知道她嫁给别人时,依旧放不下她?

    我想,是因为爱,除了这个,我找不到别的理由。

    我几岁的时候,就跟着我妈妈搬到美国去了,

    高三的时才回国,然后就看上了我太太,

    坦白说,很少有男生看到漂亮女孩不动心的,

    不久之后,我们就恋爱了。

    我们是彼此的初恋,懵懵懂懂,却也是甜甜蜜蜜,

    会分开,是因为误会,也是因为年少。

    感谢老天的眷顾,最终,我还是和她在一起了,

    我们一起经历了很多生活的考验,

    她自杀过,这一点,是我一生的伤痛。

    凌晓跟我在一起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像个调皮的小女生,

    这一点,我女儿安凌也遗传到了,

    不过我不介意,母女俩,我都愿意宠着。

    生安辰的那天,的确是把我吓坏了,那个臭小子,

    把凌晓折腾的不轻。

    儿子很像我,这个认知,我心里还是很有数的,

    虽然他看起来十分的嫌弃我,但是我知道,他心里还是爱我的,

    我觉得,女儿就应该宠着,儿子嘛,独立些好。

    不过这些,我太太倒不是很认同,

    她在带孩子上显得很随性,高兴起来,也可以和女儿打成一片,

    不高兴了,母女俩就大眼瞪小眼,特别表现在争宠上。

    儿子因为很乖,所以凌晓基本上就是抱抱他,然后夸夸他,

    别看辰辰老是冷冷的,对着他妈咪,还是很热情的。

    我总是在想,我现在应该是全天下最幸福的男人,

    我的父母,他们终于和好了,

    我和我的太太,也结婚生子了,

    这一切,美的都像是童话。

    爸爸说,他再做几年,就退休,我们一家人商量后,

    决定把安氏交给职业经理人打理,然后每年的利润,

    全部都交给慈善基金会,这也算是我们安家对社会做出的贡献。

    而我,事业的重心依旧会放在LA和凌氏集团上,

    很多人都以为,我带着凌晓和安辰来上班,

    是因为我老婆不放心我,所以跟着来,

    其实大家都误会了,是我威逼利诱她跟来的。

    我舍不得将她放在家里,我喜欢在工作的时候,

    一抬眼就能看到她,不管她是在逗儿子,

    还是躺在沙发上睡觉,又或者是捧着一本书在阳光下阅读,

    只要她在我身旁,我都觉得心安。

    我和凌晓的爱情并不特殊,如果真要说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大概就是我们的出身吧,都是生在大富大贵的人家,

    但是很多时候,爱情其实和金钱的关系并不大。

    比如说我太太,结婚的时候,我送给她一座水晶城堡,她很开心,

    平常的时候,我送她一束花,她也同样的开心,

    我想,这就是我们在分开那四年里,我一直对她念念不忘的原因,

    我爱的女孩,她不仅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最傲娇的,

    最可爱的,最迷糊的,最执拗的,最孤独的,

    也是最迷人的,最单纯的,最让人怜惜的。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