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要寻找的人

沧云残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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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族,原来这才是你的目的吗?”坎帝斯微笑着望着莱斯。莱斯的嘴角微微的一颤:“哦!说漏嘴了呢!是的,那就是我所预言到的东西:血族将会介入这场战争,但是会帮助哪一方还不一定。”说着,他又从箱子里拿出了一幅地图(残月:“对于这个设定我已经吐槽不能了。”)他把地图在地上摊开,指着一个山脉的标志说:“这就是我们所在的双神峰。”然后,他又指了指几乎在地图另一端的一座城堡:“这就是目前唯一可以确定的有血族存在的地方。”“闹着玩啊?!这都快跨越半个世界了!没有交通工具要什么时候才能到啊!”莱斯摇了摇头:“那么就要选择了,是现在走这段路还是在战争的时候多一个几乎打不死的对手。你自己选择吧。顺便提一下……”莱斯又从箱子里取出了一张纸:“这是【世界最恐怖区域】的排名。”残月和坎帝斯拿过那张纸,只见上面是一个排名:

    世界最恐怖区域

    1、 德拉库斯古堡

    2、Ebonshire森林

    3、地下之城

    4、大西洋天堂之岛

    5、Darklore庄园

    莱斯清了清嗓子:“而且非常凑巧,光是去那城堡就要经过两处……”不等莱斯再说什么,残月直接伸出一只手:“而且那座城堡本身就是第一名对吧?”莱斯点点头:“正是,你悟性越来越高了。”残月摆摆手:“行了行了,快点说说中间要路过那两处和它们的故事吧。虽然听你讲故事挺烦的但是了解一下总没坏处。”莱斯叹了口气:“哎,算了。我们将会路过Ebonshire森林和天堂之岛。也就是说我们要跨过一片寒带森林和大西洋。我建议先准备好一些比较耐寒的衣服,因为Ebonshire森林的前任主人现在正潜伏在你的剑里,也就是冬季圣王。”说着,他指了指残月“意思就是说那里一样是冰天雪地。而且天知道冬季圣王到了那里会不会因为接触到自己的魔法而重新活过来。”残月咕嘟了一句:“又是什么故事啊。”莱斯撇了他一眼:“这就是冬季圣王当年辉煌的时刻了:在 Ebonshire 森林的腹地深处,冬季圣王掌管着他的水晶王座,只用了一口气他就把林海变成了冰与雪的魔法王国。举起他的权杖,他召唤出风之精灵并指令他们在整个大地上扩散他的魔法。当大地被象牙白色的毯子覆盖以后,整个世界就沉浸在奇妙的冬之王国的欢乐之中。但是不久之后,奇怪的气候吸引了当地的居民,也就是当时的维京人。于是维京人派出了一支探索小队进入了森林的腹地深处,后面的故事就无从得知了。但是我们知道那个王座就是冬季圣王的能量源头,所以这既可以是我们可利用的优势,也可以是冬季圣王突破束缚的契机,而那样的话,我们就又多了个对手。同时还失去了一部分的力量,这是我绝对不希望看到的。而另外一个则在海上,我希望能绕过去最好绕过去,但是希望不大,因为它是有诅咒的,那片海域叫做【公海魅影】,而天堂岛本身是那篇大雾海域唯一的陆地,它曾经救过很多人的命。所以后来人们就在上面修建港口、城市。然而不知过了多久,上面所有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只要登上那座岛的人没有一个再次活着出现,岛上的一切都荒废了,原本的天堂变成了死亡之地。”

    残月叹了口气:“又是这么大一段,你是真不嫌累啊~不去说相声屈才了。”莱斯微微一笑:“那是,不给你漏点真本事不知道马王爷三只手。”(残月、坎帝斯:“小偷啊?!”)

    西方,德拉库斯古堡

    伴随着钟声,这片丛林中飞起了一大群乌鸦,古堡阴森的大厅里,一个白发的少年坐在一把扶手椅里,他的头发虽然如雪一般苍白,年龄看上去却和残月差不多。他的脸和头发一样,没有一丝血色。他穿着一件中世纪样式华丽的高领风衣,领口镶嵌着两个黄金制作的小骷髅。手上的钻石戒指闪着耀眼的光芒。夕阳正在缓缓落下,那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场景了,但少年却完全没有在意,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一样东西上:他的手里攥着一株美丽的玫瑰花。几千年了,这株美丽的玫瑰花从未凋谢。“我记得。”少年的声音几乎没有任何起伏。冷酷的声音几乎让任何人胆寒。

    少年的名字连他自己都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她的姓氏是德拉库斯。事实上,叫少年是不太合适的。只看外表的话,谁也不会想到这个皮肤苍白的人已经活了几千了。几千年来,安宁已经洗刷了他的残暴,德拉库斯伯爵已经习惯了依靠吸食动物的血液存活。作为德拉库斯家族的最后一员,他始终记得曾为【亲王】时期的辉煌,被其他家族尊为【长老】的荣耀。他始终记得在家族遭到血洗的那日,那些吸血鬼猎人眼中比血族更加残暴的光芒。他始终记得送给他这株玫瑰的少女死去是看他最后一眼的治愈眼神。他用自己的血浇灌这株玫瑰,使它用不凋零。他躲进了这座血族唯一没有被猎人发现的古堡。他的怒火在千年的禁锢中逐渐变成了悲伤和渴望。他渴望着救赎,渴望着能有一个人来改变着一切。

    “又到了狩猎的时间了。”德拉库斯慢慢的从回忆的血池中回过神,太阳已经彻底消失了。他缓缓的站起身,拿起扶手椅旁边小桌上的高脚杯,稍稍泯了一口里面猩红的液体。然后向古堡外走去。他并没有放下那株玫瑰。

    森林

    “太好了!又打到一只!”一群偷猎者取得了这片森林里有很多珍惜动物的情报于是带着家伙进入了森林,看着无数的动物倒在他们面前他们感到无比的畅快。可就在这时,一束草丛沙沙的响了,一个白发少年从里面走了出来,他手里拿着一株玫瑰,此刻他正把鼻子贴在玫瑰花瓣的边上品味着玫瑰的芳香。“喂,小子!这块地方我们占了,快滚!”偷猎者们大喊着。德拉库斯转过头,依然面无表情:“无知者,你们才该离开。”他毫无起伏的声音让所有盗猎者打了个寒战。看起来是头子的人举起了枪:“臭小子!再不滚老子一枪崩了你!”

    德拉库斯没有回话,他做了一件事:他抬手把玫瑰向那群无知的人类抛去,随之而去的,是他皎洁的身影。然而枪声并没有响起,因为那些人根本没有开枪的机会,他们甚至刚刚看到玫瑰离开德拉库斯的手就已经离开的人事。而且他们很清楚自己是怎么死的:他们的脖子被割破,血液自己喷涌而出。他们自己有也不清楚是怎么知道的……

    最后,只剩下头子一个人站在那里,一只手掐着他的脖子,一双血红的眼睛与他对视。“无知者,你的血液是否可口呢?”德拉库斯的声音还是一样的毫无起伏,苍白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但是随后那个头子连疼都没感受到就离开了人间。

    “呸,这些家伙真是令人讨厌,连血液都如此令人厌恶。”德拉库斯一边说着,向上捏,那株美丽的玫瑰花在落地之前重新回到了他的手里。

    待续……